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制订并提议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在职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二)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中心和财务中心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五、薪酬构成及标准
(一)董事津贴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其津贴每年发放两次。
2、未在公司任董事以外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3、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在公司领取其在公司所在其
他岗位的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具体拟定的2022年公司董事的津贴情况为(单位:万元):
姓名
姓名 | 职务 | 年薪 | 津贴 | 备注 |
童永胜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 ||
张志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 ||
王雪芬 | 董事 | 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 ||
张波 | 独立董事 | 12 | ||
王玉涛 | 独立董事 | 12 | ||
合 计 | 24 |
(二)监事津贴方案
1、公司监事如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其津贴每年发放两次。
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监事,原则上在公司领取其在公司所在岗位的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具体拟定的2022年公司监事的津贴情况为(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年薪 | 津贴 | 备注 |
梁 敏 | 监事会主席 | 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 ||
赵万栋 | 监事 | 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 ||
毛栋材 | 监事 | 工资按岗位另行计发 | ||
合 计 |
六、其他事项
注意事项:
1、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每月按照人力资源部门确定的基本工资发放,并缴纳五金,年终按照上表计算一次发放剩余部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独立董事每年岗位津贴为税前12万元,其津贴每年发放两次,并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3、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2021年标准领取了部分2022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22年全年基本薪酬按本
方案执行。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