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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格米特: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所有监事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敏主持,出席会议监事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全体监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报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415,573.77万元,比上年同期337,644.27万元,增加23.08%;营业利润43881.42万元,比上年同期43,214.29万元,增加1.54%;利润总额43,727.36万元,比上年同期43,118.17万元,增加1.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84.77万元,比上年同期40,296.75万元,下降3.5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192.53万元,比上年同期30,499.12万元,下降14.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94,427,907.85元,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加上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07,310,613.1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20,731,061.31元,支付股利85,324,280.78元后,2021年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95,683,178.86元。

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鉴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结合目前总体经营状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遵循合理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如果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目前处于回购可实施期。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如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97,569,34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2,500,000股后的股本总额495,069,343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79,211,094.88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意《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且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从专业角度尽职尽责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

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2年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2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2022年度计划续申请和新增申请的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1.5亿元。公司拟以信用方式为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或在必要时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株洲麦格米特拟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该等担保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其融资能力。由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14.7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9.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定价方式合理,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各关联方2022年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期限延长的议案》鉴于前次现金管理期限即将到期,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延长,授权有效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期限延长的公告》。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我们同意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折合为2亿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上述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四期)》及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稳定公司的人才队伍,提升公司人才团队的凝聚力。该规定在充分考虑员工的职位级别、履约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相关风险可控。该规定及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9月修订)》的规定编制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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