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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孚新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三孚新科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8号)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4.637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11.0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4,201,538.31元,扣除发行费用51,342,622.6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2,858,915.6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5月18日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0200193号《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8,809,449.38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8,809,449.38元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4,519,794.6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202,858,915.67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108,809,449.38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2,960.78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673,289.18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金额50,200,00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44,519,794.69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存在重大差异。2021年度,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120907422110858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41,594,783.7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44050147100100000133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2,925,010.95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合计44,519,794.6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为人民币36,978,973.11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4,334,132.09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已支付资金合计共41,313,105.20元。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出具了华兴专字[2021]21000200225号《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金额为人民币50,200,000.00元,公司将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按时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订《对公智能通知存款开办申请书》,约定120907422110858账户按照“对公智能通知存款”方式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息结余41,594,783.74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285.89万元少于《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6,000.00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铜电镀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9,555.009,555.009,555.00
补充流动资金16,445.0016,445.0010,730.89
合计26,000.0026,000.0020,285.89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铜电镀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未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存在项目建设周期超期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募投项目中“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铜电镀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2年下半年。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三孚新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三孚新科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建玮 谢超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编制单位: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0,285.8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880.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880.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铜电镀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不适用9,555.009,555.009,555.005,457.575,457.57-4,097.4357.122022年下半年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16,445.0010,730.8910,730.895,423.385,423.38-5,307.5150.5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6,000.0020,285.8920,285.8910,880.9510,880.95-9,404.9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在项目计划实施期间,公司阶段性的将工作重心聚焦于核心人才引进、营销事业部的筹建及组织架构重整等工作,使得项目的投资进度有所放缓。同时,由于项目中部分施工人员受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无法及时按原定计划到位并开展工作,导致项目的内部装修实施进度有所延缓,相关设备的运输、交付、安装、调试等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另外,由于项目建设地周边企业建筑施工导致建设地南侧路面、围墙出现裂缝与下沉,部分项目建筑设施墙体损坏,造成综合验收滞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专项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专项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专项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专项报告“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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