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2-011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正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广州三孚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2,1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31,5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39%。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公司公告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权/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1年度经营情况和2022年度发展计划,在合理预计2022年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所作的2022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具有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务实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查阅资料、现场了解和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监事津贴管理制度》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关于修订〈监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制定的监事薪酬标准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全体董监高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各治理主体的决策、监督及管理职能。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