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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强装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300875 证券简称:捷强装备 公告编号:2022-020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产业化项目”、“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急救援试验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事项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6号)批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728 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19.90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53.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1,946.6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92,700.4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670.41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8月13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100Z0067号《验资

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进度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投入金额(万元)
军用清洗消毒设备生产建设项目24,962.9722,924.6019,032.35
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产业化项目24,966.0724,966.072,261.81
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急救援试验基地项目3,178.873,178.87423.7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960.479,960.475,569.06
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8,042.20
合计72,068.3870,030.0135,329.14

三、调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度的原因及情况

“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产业化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额24,966.0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2,261.81万元,投资进度为9.06%;“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急救援试验基地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额3,178.8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423.72万元,投资进度为13.33%。两个项目投入进度较缓的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于以上两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进度作如下调整:

项目名称调整前投资完成时间调整后投资完成时间
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产业化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急救援试验基地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产业化项目”、“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急救援试验基地项目”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度,是综合公司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度,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目的相抵触,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度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的整体运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度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方案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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