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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同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下发《关于同意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8.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238,9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44,777,933.6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4,182,066.40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划拨至公司指定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5-000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于2021年4月2日到位,以前年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0,970,368.06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2,477,315.06元,具体使用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194,182,066.40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064,442.72
加:尚未置换的印花税48,557.87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6,130,377.66
募投项目使用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82,805,616.00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2,034,374.40
支付银行手续费等306.47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74,324,392.46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72,477,315.06
差额1,847,077.40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72,477,315.0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与应有余额74,324,392.46元差异1,847,077.40元系公司财务人员因操作失误将“黄体酮及中间体BA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造成。截止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资金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2021年4月2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保证专款专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账户性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23610078801900001276192,147,692.0072,477,315.06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811150101340081060416,012,308.0002021年12月30日已注销
合计208,160,000.0072,477,315.06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以下不规范情形:2021年10月25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将“黄体酮及中间体BA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84.71万元。发生上述情形后,公司及时进行了相应整改,于2022年4月7日将184.71万元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针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行为,公司作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要求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184.71万元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经核查,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7日返回募集资金专户。

(二)要求相关责任人出具正式文件说明事情经过,并检讨相关错误;

(三)公司内部开展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培训,并对相关责任人内部问责,确保未来严格按照相关规则使用募集资金。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出具的《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5-00062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5-00062号),并通过取得《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主要合同及其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以及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因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将“黄体酮及中间体BA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84.71万元的情形。公司自查发现问题后,做了以下整改:1、公司已于2022年4月7日将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84.71万元归还至“黄体酮及中间体BA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2、要求相关责任人出具正式文件说明事情经过,并检讨相关错误;3、公司内部开展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培训,并对相关责任人内部问责,确保未来严格按照相关规则使用募集资金。

除以上问题外,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418.2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097.0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097.0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黄体酮及中间体BA 生产建设项目60,000.0019,214.778,280.5611,893.6061.90%2022.12.31建设中建设中
2.补充流动资金5,000.00203.44203.44203.441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5,000.0019,418.218484.0012,097.04-----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6,130,377.66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2,053,904.04元(不含税),共计38,184,281.70元,公司已于2021年5月31日对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21年度,由于公司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将“黄体酮及中间体BA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84.71万元。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被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均已归还。

注: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黄体酮及中间体BA生产建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由600,000,000.00元调整为192,147,692.00元,“补充流动资金”的拟投入募投资金由50,000,000.00元调整为2,034,374.40元,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浏用周 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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