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2021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苏州国芯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内部治理结构,并建立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同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经营活动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证。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2. 具体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国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6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公司发行的股票于2022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规定,公司作为新上市公司,应当在2022年开始内控体系建设,并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故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需披露,公司将在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郑茳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