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61 公司简称:洪城环境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独立董事 | 余新培 | 工作原因 | 万志瑾 |
三、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邵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立群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949,880,140.10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820,038,057.66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09,341,278.4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特作如下分配方案:
一、按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即30,934,127.85元;
二、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2021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278,407,150.63元,加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643,707,306.27元,减去2021年已分配股利399,153,369.08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为522,961,087.82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39,309,91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拾股派现金股利5.00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19,654,956.00元,剩余3,306,131.82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洪城环境/洪城水业/公司/本公司 | 指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原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水业集团/控股股东 | 指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市政公用集团/市政控股 | 指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会 | 指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南昌市国资委/市国资委 | 指 | 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洪城环保 | 指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东方金诚 | 指 |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
南昌燃气 | 指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二次供水 | 指 |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新能源公司 | 指 |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温州洪城 | 指 |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温州清波 | 指 |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温州弘业 | 指 | 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定南管网 | 指 |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丰城洪投 | 指 | 丰城市洪投环保有限公司 |
鼎元生态 | 指 | 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蓝天碧水环保/江西蓝天碧水 | 指 |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安义自来水 | 指 | 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洪城环境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XI HONGCHENG ENVIRONMENT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ONGCHENG ENVIRONMEN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邵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邓勋元 | 桂蕾 |
联系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 |
电话 | 0791-85234708 | 0791-85234708 |
传真 | 0791-85234708 | 0791-85234708 |
电子信箱 | 497057754@qq.com | Guilei000006@163.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灌婴路9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30038 |
公司网址 | www.jxhcsy.com |
电子信箱 | jx600461@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洪城环境 | 600461 | 洪城水业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国平、梁华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
办公地址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3楼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赵志丹、包建祥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
办公地址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8,174,353,938.55 | 6,601,164,525.80 | 23.83 | 5,380,989,963.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0,038,057.66 | 663,909,525.23 | 23.52 | 488,736,023.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88,884,413.80 | 615,133,357.40 | 28.25 | 463,556,825.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1,161,398.97 | 1,372,145,632.36 | 0.66 | 1,201,537,888.78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888,289,544.31 | 5,434,398,615.39 | 8.35 | 4,750,230,007.74 |
总资产 | 17,702,453,448.26 | 16,497,965,601.41 | 7.30 | 11,829,409,625.4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7 | 0.70 | 24.29 | 0.6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1 | 0.69 | 2.90 | 0.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3 | 0.65 | 27.69 | 0.5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59 | 13.45 | 增加1.14个百分点 | 12.9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03 | 12.46 | 增加1.57个百分点 | 12.3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073,597,008.69 | 2,150,138,966.07 | 1,438,080,040.67 | 2,512,537,923.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6,829,242.49 | 186,929,968.93 | 233,861,222.48 | 182,417,623.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02,809,269.82 | 182,711,091.84 | 228,258,617.69 | 175,105,434.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581,581.41 | 222,941,043.98 | 310,352,161.38 | 716,286,612.2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639,473.48 | 24,354,213.79 | 8,162,440.6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798,585.59 | 28,165,539.99 | 26,287,725.3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657,729.41 | 2,225,702.28 | 1,396,038.9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41,643.80 | 320,887.57 | 601,018.46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76,515.73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314,715.50 | 265,933.07 | 192,342.8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75,573.96 | 5,236,401.73 | 914,996.6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407,961.02 | 8,386,569.19 | 8,393,037.8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900,489.88 | 3,405,941.41 | 4,058,843.33 | |
合计 | 31,153,643.86 | 48,776,167.83 | 25,179,197.53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当期取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返还12,488,356.63元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公司基本面总体上仍保持增长态势,财务结构及资产状况保持良好,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升,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17,435万元,同比增长23.83%;利润总额119,781万元,同比增长24.24%;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82,004万元,同比增长23.52%;基本每股收益0.87元;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77.02亿元,净资产为64.68亿元,分别较期初增长7.30%和7.90%。报告期内,公司自来水售水量37,869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8.53%,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污水处理量96,922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1.75%;天然气售气量47,904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8.92%。从主要收入构成情况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自来水销售收入91,567.41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1.20%;实现给排水工程收入72,389.98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8.86%;实现污水处理服务收入164,049.84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0.07%;实现污水环境工程收入260,960.43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31.92%;实现燃气销售收入155,448.15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19.02%;实现燃气工程安装收入61,342.66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7.50%。
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优化。报告期内,供水产能为194万立方米/日(含托管)。策应南昌经济快速发展,结合城市道路开发建设,全年共计新建管网26.66公里,改造8.46公里,进一步提高了供水保障能力。同时,持续完善GIS平台数据建设,录入道路管网60余公里和小区庭院管网270个,有效提高了排查管网隐患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优化用水报装流程,通过“一站式”、“网格化”和“水管家”等特色服务,进一步提升用户用水体验。
污水处理能力和管控水平不断提升。公司取得的特许经营权项目总设计规模为365.2万立方米/日(含托管),2021年全年新签订特许权协议的项目共10个,投资估算6.9亿元。截止至2021年底,共承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BOT项目86个,总投资约71.55亿元。全省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标准由一级B全面提高至国家一级A。制定“标杆引领、规范管理”的总目标,全
面深化污水厂精细化管理,截止2021年底,标准化污水厂建设已实现全覆盖,各污水厂的节能减排水平迈入新台阶。随着各项目的建管升级,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和盈利能力持续向好。燃气供应力保气足火旺和安全稳定。报告期内,发展居民用户11.7万户、同比增长7%,非居民用户1,871户、同比增长58%,完成老旧管网改造48.23公里,新建高压管网28.37公里。确保安全供气及气源充足。开拓乡镇燃气市场,完成塘南第六产业园管道气供应项目。南昌市环城高压天然气管网北线工程历时5年建设正式投产通气,年输气能力达10亿立方米,充分保障工商业和民用供气量,对助推地区产业升级、清洁能源使用具有较大意义。
强化资本运作,积极切入固废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水业集团持有的固废处理相关资产,本次资产重组总规模9.44亿元。本次交易充分有利于公司有效融合与标的公司的优势业务,业务范围在原有的“供水+污水处理+燃气+工程”核心业务基础上,新增固废处理项目的投资运营业务,由传统水务处理逐渐延伸至以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为核心的城市综合环境治理服务。公司持续致力于把自身打造成为立足南昌、深耕江西、辐射全国的环保企业,进一步实现从区域性环保企业向环境产业综合运营商的战略部署。加强技术创新,科技赋能科学管控。在高新产业实现供水、污水等多板块覆盖的基础上,不断增加科技含量,报告期内,公司检测业务方面通过积极大力资质扩项,检测能力由164项大幅跃增至1,089项,检测领域由饮用水相关拓展至覆盖固废、排水、土壤、空气等11类业务,为公司进一步打造综合性的检测平台、专业性的运维平台和前瞻性的研发平台增添了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不断深化内部管控,由粗放式向精细化集约型转变,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优化升级全产业调度系统,实现厂区在线数据总部可视化,通过“互联网+”方式着力打造智慧服务,将生产调度、经营收费、工程建设、事故抢修、用户服务等系统联动贯通,有力实现提质增效、提质增收。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十四五”时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生态环保产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带动大环保产业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延伸服务深度,面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实现全面升级。多项利好环保环境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相继出台,利用市场机制统筹推进减污降碳、生态保护,支持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
环保产业迎来强政策周期,2021年3月,国务院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发布;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环保产业发展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业内分析认为,我国已进入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维统筹的新时代,水污染治理行业是环保领域最成熟的板块之一,《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文件相继出台,对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及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做出重要部署,使水污染协同治理理念更加明确,流域治理战略布局更加清晰。随着国家“十四五”发展目标及相关政策标准的相继出台,固体废物量大面广、利用前景广阔,是资源综合利用的核心领域,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当前,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缺口大,无废城市建设尚在试点阶段,我国固体废物减量化和循环利用有待加速推进,行业总体上也会向着规范化和良性化发展,并倒逼出更大的市场空间。
不断发挥环保投资对经济拉动作用,全面推进清洁生产,积极培育和发展环保产业。主要表现大环保产业结构快速优化,构建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推进提供环境问题系统解决方案的综合环境服务、环保管家、智慧化等新服务体系加速发展;在加强产业技术创新,提升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支撑保障能力;与清洁能源产业和节能节水等绿色产业进一步融合发展。政策的持续加码和生态需求的稳定增长,有力推动了环保环境产业再上新台阶。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来水、污水处理、燃气能源、工程等业务为主导,实行融、投、建、运一体化的经营发展模式,在深耕主营业务市场的同时,积极探索环保产业其他细分领域市场,以驱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自来水业务
公司的供水业务主要从事水的生产和供应,拥有南昌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涵盖南昌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所覆盖区域的供水以及城区水厂的制水。该业务事关重大民生保障,关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行业具有自然垄断性,且公司在南昌供水市场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区域明显优势。拥有80余年供水运营管理、水厂11座、供水管网7,901公里、供水设计能力194万吨/日、服务人口400万,2021年出厂水水质综合合格率100%,售水量37,869万吨,同比增长8.53%,扎根南昌地区人口稳定增长和人均用水量提升,带动供水量稳定增长。公司所属水厂从赣江取水,通过完备的净水工艺处理后,经过城市供水管网销售并输送给终端用户使用,出厂水水质达到国家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公司设有了洪城检测公司,实时监测水源及出厂水质情况,保障用户用水质量。设有管网维护中心,科学高质量保证管网巡检、抢修、检漏的全城调度。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来确保水费及时回收。公司积极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全流程的用水服务体系,为百姓提供一流的水质、一流的保障、一流的服务,多年来水质优、水量足、水压稳、服务好,是南昌城市的一张金名片。
(二)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由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两部分组成,业务分布在江西全省多个县市及浙江、辽宁等地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污水处理业务与国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高度契合,所处行业积极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公司通过取得当地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来开展污水处理业务,同时依据物价指数变化、投资金额等协议约定条款,与政府进行协商制定或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污水处理工艺根据所在地实际情况各有不同,主流工艺有氧化沟、CASS、A?O 等。作为江西省内首家污水处理厂运营先驱,拥有20余年的污水处理运营管理经验,江西省市场占有率超80%,污水处理厂110座,污水处理设计能力为365.2万吨/日。江西省对比沿海发达省份城镇化率相对较低,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污水排放量和处理率双升,2021年公司紧盯江西省污水业务增量项目,新增BOT建设项目4个,实现TOT收费项目13个,公司坚持以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为己任,致力将污水处理打造成为守护绿水青山、提升宜居环境的生态利民工程。
(三)燃气能源业务
公司旗下燃气集团是江西省用户规模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拥有南昌市主要行政区域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主要包括燃气销售和燃气工程安装业务。销售模式为向上游气源供应商签署常年供气合同,上游天然气经管道线传输至门站接收,调压、计量、过滤后输送至南昌市城区或工商业用户所在地燃气调压站,再经各级管网分支,经入户前调压计量,输送至终端用户。公司天然气用户114万户、燃气管网长6,678公里、气化率75%,2021年售气量4.7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92%。公司旗下公用新能源公司是南昌市目前最大的车用天然气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均作为车用燃料供应给南昌市辖区内的公交车、出租车等。
(四)工程及其他业务
公司全力构建环境全产业链集群,旗下工程建设企业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专业资质,承接了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及道路、桥梁工程的建设,足迹涉及国内外。旗下工程设计企业拥有市政咨询资信乙级、市政行业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承担了市政管道、水厂及污水处理厂的工程设计。旗下检测企业集检测、运维、技术服务为一体,取得了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作业能力甲级证书,为公司后续探索进军排水检测领域奠定了坚实基础。旗下相关其他企业业务还包括二次供水管道设备安装,给排水设备制造、销售及安装等。公司整体布局,全力实现产业价值链的不断延伸和综合经济效益的提高。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区域竞争优势
作为区域性国有环保龙头领军企业,公司规模效益突出,拥有80余年供水运营管理经验,在南昌城区供水市场处于绝对领先地位;污水业务在江西省县域生活污水处理市场占据80%以上份额;在南昌市燃气市场占有率已超90%;公交新能源方面是南昌市最大的车用天然气供应商;本轮资产重组已获证监会通过,标的资产中的生活垃圾处理业务在南昌市场占有率达60%。各项核心业务均具备高比例市场占有率,已形成设施集约化、运营高效化的良好发展态势,公司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市场意识,正在加快实现跨区域化协同发展。
(二)运营周期优势
公司的自来水、污水处理、燃气能源,包括新切入的固废处理业务均以特许经营权模式开展,特许经营权由当地政府授予,期限一般为25-30年,在此期限内,公司几大主营业务具有较强的独占性、持续性、稳定性。因此,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提升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三)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当前管理层年富力强、敢于创新、勇于拼搏,实施股权激励绑定高管利益,设有三年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对公司三年内的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及分红比例提出明确要求,2020年业绩显示,第一个解锁期各业绩考核指标均已完成。公司十分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学历人才,充实到运营、投资、技术研发等关键岗位,通过岗位练兵及与高校产学研联动开展紧缺技术、管理人才的培养, 人才梯队的形成使公司拥有较强的业务板块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能力。
(四)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多家下属子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拥有多项国家知识产权,多产业全覆盖,实现了传统生产业务向高附加值企业的转型升级,高新产业实现了供水、污水等核心板块的全覆盖,形成强劲、持续的竞争优势。公司检测能力涵盖千余项、十余大类业务,正在打造综合性的检测平台、专业性的运维平台和前瞻性的研发平台。同时,通过技术研发开拓,完成了财务共享、环保生产管理平台的搭建与运行,公司已实现包含供水、污水及固废等核心板块SCADA系统的全覆盖、全天候、全方位监测,由粗放型、经验式管理升级为精细化、标准化、智慧化管控。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供排水业务及涉水工程营业收入593,070.24万元,同比增长28.06%;燃气销售及安装工程营业收入216,790.81万元,同比增长14.46%。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8,174,353,938.55 | 6,601,164,525.80 | 23.83 |
营业成本 | 6,195,502,249.15 | 4,960,317,185.57 | 24.90 |
销售费用 | 234,475,876.98 | 193,396,601.15 | 21.24 |
管理费用 | 270,726,267.02 | 255,101,756.83 | 6.12 |
财务费用 | 186,313,334.44 | 144,977,711.91 | 28.51 |
研发费用 | 92,138,395.36 | 67,993,266.25 | 35.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1,161,398.97 | 1,372,145,632.36 | 0.6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5,168,561.59 | -2,160,119,688.30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8,075,838.35 | 2,685,708,880.95 | -136.79 |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17,435.39万元,比2021年660,116.45万元增加157,318.94万元,增幅为23.83%,其中主营业务收入809,861.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11%,主要系污水处理量、燃气销售量和工程收入增加所致;其他业务收入7,574.3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0.18%,主要系材料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供排水业务及涉水工程 | 5,930,702,442.68 | 4,537,113,606.91 | 23.50 | 28.06 | 28.65 | 减少0.35个百分点 |
燃气销售及安装工程 | 2,167,908,098.00 | 1,626,674,800.12 | 24.97 | 14.46 | 14.73 | 减少0.1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自来水销售 | 915,674,064.65 | 479,162,589.57 | 47.67 | 9.39 | 9.90 | 减少0.24个百分点 |
给排水工程 | 723,899,789.71 | 620,148,213.28 | 14.33 | 23.60 | 25.88 | 减少1.55个百分点 |
污水处理服务费 | 1,640,498,430.98 | 990,409,955.30 | 39.63 | 48.89 | 45.12 | 增加1.57个百分点 |
污水环境工程 | 2,609,604,326.48 | 2,413,973,312.14 | 7.50 | 26.16 | 28.16 | 减少1.44个百分点 |
燃气销售 | 1,554,481,529.44 | 1,386,294,613.95 | 10.82 | 12.66 | 16.18 | 减少2.70个百分点 |
燃气工程安装 | 613,426,568.56 | 240,380,186.17 | 60.81 | 19.28 | 7.04 | 增加4.48个百分点 |
设计费 | 4,270,596.66 | 2,683,432.93 | 37.16 | 19.21 | 44.84 | 减少11.12个百分点 |
设备销售 | 29,991,599.54 | 26,318,481.25 | 12.25 | -4.77 | -7.79 | 增加2.88个百分点 |
探测及检测 | 3,119,154.61 | 2,595,604.75 | 16.78 | 509.29 | 828.31 | 减少28.60个百分点 |
光伏发电 | 3,644,480.05 | 1,822,017.69 | 50.01 | 41.69 | 27.51 | 增加5.5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江西省 | 7,871,616,981.03 | 5,997,739,045.51 | 23.81 | 23.35 | 23.81 | 减少0.29个百分点 |
浙江省 | 79,161,161.90 | 65,800,473.45 | 16.88 | 66.96 | 71.14 | 减少2.03个百分点 |
辽宁省 | 147,832,397.75 | 100,248,888.07 | 32.19 | 53.81 | 62.21 | 减少3.51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水的生产和供应 | 6,163,788,407.03 | 100.00 | 4,944,591,768.06 | 100.00 | 24.66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自来水 | 479,162,589.57 | 7.77 | 435,985,925.79 | 8.82 | 9.90 | ||
原材料 | 10,586,558.16 | 2.21 | 10,401,100.77 | 2.39 | 1.78 | ||
能源 | 71,666,283.28 | 14.96 | 60,756,324.72 | 13.94 | 17.96 | ||
折旧 | 159,021,679.65 | 33.19 | 147,588,354.56 | 33.85 | 7.75 | ||
人工工资 | 102,760,215.14 | 21.45 | 89,495,311.21 | 20.53 | 14.82 | ||
其他成本 | 135,127,853.34 | 28.19 | 127,744,834.53 | 29.29 | 5.78 | ||
给排水工程 | 620,148,213.28 | 10.06 | 492,664,017.87 | 9.96 | 25.88 | ||
原材料 | 510,342,305.99 | 82.29 | 382,426,807.33 | 77.62 | 33.45 | ||
人工工资 | 28,051,659.53 | 4.52 | 23,068,975.22 | 4.68 | 21.60 | ||
折旧 | 180,243.08 | 0.03 | 171,045.66 | 0.03 | 5.38 | ||
其他成本 | 81,574,004.68 | 13.16 | 86,997,189.66 | 17.67 | -6.23 | ||
污水处理 | 990,409,955.30 | 16.07 | 682,494,848.51 | 13.80 | 45.12 | ||
原材料 | 116,663,920.24 | 11.78 | 50,329,656.55 | 7.37 | 131.80 | ||
能源 | 148,727,623.27 | 15.02 | 103,751,610.73 | 15.20 | 43.35 | ||
人工工资 | 166,859,762.97 | 16.85 | 140,467,930.18 | 20.58 | 18.79 | ||
折旧 | 377,142,303.64 | 38.08 | 254,310,870.26 | 37.26 | 48.30 | ||
其他成本 | 181,016,345.18 | 18.27 | 133,634,780.79 | 19.59 | 35.46 | ||
污水环境工程 | 2,413,973,312.14 | 39.16 | 1,883,566,693.78 | 38.09 | 28.16 | ||
原材料 | 1,312,774,567.87 | 54.38 | 1,099,083,823.18 | 58.35 | 19.44 | ||
人工工资 | 18,522,121.34 | 0.77 | 18,525,579.50 | 0.98 | -0.02 | ||
折旧 | 589,531.48 | 0.02 | 537,616.18 | 0.03 | 9.66 | ||
其他成本 | 1,082,087,091.45 | 44.83 | 765,419,674.92 | 40.64 | 41.37 | ||
燃气销售 | 1,386,294,613.95 | 22.49 | 1,193,208,237.85 | 24.13 | 16.18 | ||
原材料 | 1,220,012,409.28 | 88.01 | 1,029,606,564.35 | 86.29 | 18.49 | ||
人工工资 | 54,733,895.72 | 3.95 | 54,472,447.59 | 4.57 | 0.48 | ||
折旧 | 76,394,470.42 | 5.51 | 70,183,398.97 | 5.88 | 8.85 | ||
其他成本 | 35,153,838.53 | 2.53 | 38,945,826.94 | 3.26 | -9.74 | ||
燃气工程安装 | 240,380,186.17 | 3.90 | 224,568,342.63 | 4.54 | 7.04 |
设备销售 | 26,318,481.25 | 0.43 | 28,542,532.66 | 0.58 | -7.79 | ||
其他 | 7,101,055.37 | 0.12 | 3,561,168.97 | 0.08 | 99.40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5,693.0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2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55,424.9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78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99,571.6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0.3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68,061.7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7.17%。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销售费用本年发生23,447.59万元,同比增加4,107.93万元,增幅21.24%,主要为职工薪酬、修理费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本年发生27,072.63万元,同比增加1,562.45万元,增幅6.12%,主要为职工薪酬、中介机构费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本年发生9,213.84万元,同比增加2,414.51万元,增幅35.51%,主要为员工费用和折旧费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本年发生18,631.33万元,同比增加4,133.56万元,增幅28.51%,主要为利息支出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增加所致。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92,138,395.36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92,138,395.3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54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9.1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3 |
硕士研究生 | 6 |
本科 | 99 |
专科 | 267 |
高中及以下 | 172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4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38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31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8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数为138,116.14万元,上期发生数为137,214.56万元,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数为-158,516.86万元,上期发生数为-216,011.97万元,主要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数为-98,807.58万元,上期发生数为268,570.89万元,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333,256.38 | 0.00 | -100.00 | |||
应收账款 | 743,876,377.83 | 4.20 | 494,464,731.27 | 3.00 | 50.44 | |
存货 | 360,246,858.33 | 2.04 | 247,854,200.37 | 1.50 | 45.35 | |
合同资产 | 666,465,942.14 | 3.76 | 375,176,850.15 | 2.27 | 77.64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6,854,944.37 | 1.51 | 198,939,280.18 | 1.21 | 34.14 | |
在建工程 | 583,317,125.05 | 3.30 | 2,478,615,536.73 | 15.02 | -76.47 | |
使用权资产 | 55,460,059.25 | 0.31 | / | |||
无形资产 | 7,584,571,677.10 | 42.84 | 4,474,460,830.87 | 27.12 | 69.51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60,452.92 | 0.01 | 973,083.70 | 0.01 | 39.8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8,996,083.65 | 2.20 | 1,685,661.53 | 0.01 | 22,976.76 | |
应付票据 | 4,718,911.19 | 0.03 | / | |||
应付账款 | 2,854,179,819.11 | 16.12 | 2,135,457,477.86 | 12.94 | 33.66 | |
其他应付款 | 452,415,279.10 | 2.56 | 344,488,298.41 | 2.09 | 31.33 | |
应付股利 | 56,087,159.67 | 0.32 | 1,075,004.13 | 0.01 | 5,117.39 | |
其他流动负债 | 325,403,120.91 | 1.84 | 203,173,549.58 | 1.23 | 60.16 | |
租赁负债 | 45,281,543.73 | 0.26 | / | |||
预计负债 | 2,842,044.62 | 0.02 | 340,200.00 | 0.00 | 735.40 | |
其他综合收益 | 4,078,786.98 | 0.02 | -100.00 | |||
专项储备 | 20,778,317.92 | 0.12 | 15,958,353.04 | 0.10 | 30.20 |
其他说明
(1)应收票据:本期期末数为0元,上期期末数333,256.38元,同比下降100%,主要为本期应收票据到期贴现。
(2)应收账款:本期期末数为743,876,377.83元,上期期末数494,464,731.27元,同比增长50.44%,主要为本期收入增加,确认的应收账款增加。
(3)存货:本期期末数为360,246,858.33元,上期期末数247,854,200.37元,同比增长
45.35%,主要为合同履约成本增加。
(4)合同资产:本期期末数为666,465,942.14元,上期期末数375,176,850.15元,同比增长77.64%,主要为本期收入增加,确认的合同资产增加。
(5)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数为266,854,944.37元,上期期末数198,939,280.18元,同比增长34.14%,主要为待抵扣和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加。
(6)在建工程:本期期末数为583,317,125.05元,上期期末数2,478,615,536.73元,同比下降76.47%,主要为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PPP项目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
(7)使用权资产:本期期末数为55,460,059.25元,上期期末数0元,同比增加55,460,059.25元,主要为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
(8)无形资产:本期期末数为7,584,571,677.10元,上期期末数4,474,460,830.87元,同比增长69.51%,主要为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PPP项目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
(9)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期末数为1,360,452.92元,上期期末数973,083.70元,同比增长
39.81%,主要为本期装修费增加。
(10)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期末数为388,996,083.65元,上期期末数1,685,661.53元,同比增长22,976.76%,主要为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PPP项目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
(11)应付票据:本期期末数为4,718,911.19元,上期期末数0元,同比增加4,718,911.19元,主要为商业承兑汇票增加。
(12)应付账款:本期期末数为2,854,179,819.11元,上期期末数2,135,457,477.86元,同比增长33.66%,主要为孙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本年按进度暂估收入和成本,导致应付账款增加。
(13)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数为452,415,279.10元,上期期末数344,488,298.41元,同比增长31.33%,主要为普通股股利增加。
(14)应付股利:本期期末数为56,087,159.67元,上期期末数1,075,004.13元,同比增长5,117.39%,主要为普通股股利增加。
(15)其他流动负债:本期期末数为325,403,120.91元,上期期末数203,173,549.58元,同比增长60.16%,主要为待转销项税增加。
(16)租赁负债:本期期末数为45,281,543.73元,上期期末数0元,同比增加45,281,543.73元,主要为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
(17)预计负债:本期期末数为2,842,044.62元,上期期末数340,200.00元,同比增长
735.40%,主要为特许经营权项目后续重置支出增加。
(18)其他综合收益:本期期末数为0元,上期期末数4,078,786.98元,同比下降100%,主要为联营企业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减少。
(19)专项储备:本期期末数为20,778,317.92元,上期期末数15,958,353.04元,同比增长
30.20%,主要为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增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2021年1月25日,洪城环境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水业集团的原则性同意。
2. 2021年1月29日,洪城环境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预案相关的议案。
3. 2021年5月24日,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经市政控股备案。
4. 2021年8月5日,本次交易经交易对方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水业集团内部决策通过。
5.2021年8月11日,洪城环境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草案相关的议案。
6. 2021年9月3日,市政控股出具《关于洪城环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水业集团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项的批复》(洪市政公用投函字[2021]112号),原则同意洪城环境本次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其中发行股份的股票发行价格为6.66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6,819.90万元。
7. 2021年9月14日,南昌市国资委核发《关于洪城环境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洪国资字[2021]113号),原则同意洪城环境本次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6,819.90万元。
8. 2021年10月15日,洪城环境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草案(修订稿)相关的议案。
9. 2021年11月1日,洪城环境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草案(修订稿)相关的议案。
10. 2022年2月18日,洪城环境2022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草案(修订稿)相关的议案。11.2022年3月31日,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12.2022年4月9日,本次交易之标的公司鼎元生态100%股权已完成过户手续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13.2022年4月18日,公司完成向水业集团发行86,471,621股股份登记工作。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上述进展过程中相关议案均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14.7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主营集中供水、供水管网及设施维护等。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2,324.06万元,净资产4,430.16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323.94万元。
2、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主营市政给排水设计、咨询。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资产1,411.64万元,净资产1,025.45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67.75万元。
3、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1,2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与垃圾处理工程设施开发、建设及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产业开发;污水及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开发、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截止2021年12月31日,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21,623.75万元,净资产14,962.91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298.10万元。
4、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萍乡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软件应用服务,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培训,水质检测,信息技术服务(上述项目中法律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截止2021年12月31日,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5,975.38万元,净资产3,435.65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56.28万元。
5、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150万元,公司拥有其9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
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技术、产品的研发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凭资质经营)。截止2021年12月31日,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11,400.39万元,净资产6,550.99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183.69万元。
6、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公司拥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
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凭资质经营)。截止2021年12月31日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978.61万元,净资产-290.50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79.93万元。
7、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6,804.48万元,净资产2,925.28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5.00万元。
8、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80,186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国家的专项规定的除外)。截止2021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900,396.87万元,净资产419,699.11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0,765.76万元。
9、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
给水、排水工程勘查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给水设备工艺安装;空气管道及设备安装、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工程安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路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06,412.47万元,净资产45,548.58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4,029.71万元。10、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07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的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供电、售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总资产6,590.15万元,净资产2,618.72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22.13万元。
11、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51%的股权,主营生产和销售管道燃气,汽车加气,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燃气设备、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维修,燃气设施的维护,经营其他与燃气有关的物资和服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233,322.66万元,净资产90,495.67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5,460.87万元。
12、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给排水工程查勘施工,人力装卸,供水管道工程施工,道路施工,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设备安装,消防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8,807.92万元,净资产9,635.76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091.07万元。
13、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8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燃气经营;双燃料汽车项目研发及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0,723.24万元,净资产9,078.59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53.98万元。
14、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400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要经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截止2021年12月31日,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66,888.61万元,净资产22,273.41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44.19万元。
15、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7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及其配套设施的开发及销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及技术咨询。截止2021年12月31日,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26,642.32万元,净资产18,182.26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23.30万元。
16、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自来水生 产和供应、给排水设施工程建筑、给排水管道和设备安装、供水管网维修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环境治理。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293.89万元,净资产266.43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92万元。
17、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排水管网的建设;道路建设;土石方工程施工;污水处理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道路及管网的运营与维护;再生水资源利用;对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截止2021年12月31日,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2,061.25万元,净资产2,061.18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0.12万元。
18、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16万元,公司拥有其80%股权,主营环保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污水处理工程。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4,203.18万元,净资产1,622.01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0.50万元。
19、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9,289.03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营市政管网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维护;市政养护工程;自来水、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
及配套管理服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2,949.70万元,净资产7,384.10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26.60万元。20、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3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城市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处理。截止2021年12月31日,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6,127.77万元,净资产3,730.38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66.09万元。
21、江西洪城检测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检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检测检验服务,环境保护检测,环保咨询服务等。截止2021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检测有限公司总资产930.31万元,净资产606.57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32.31万元。
22、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267.03万元,公司拥有其63%股权,主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等。截止2021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48,338.50万元,净资产13,256.80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979.54万元。
23、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706.03万元,公司拥有其63%股权,主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等。截止2021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06,363.20万元,净资产17,652.50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885.47万元。
24、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5万美元,公司拥有其50%的股权,为公司合营公司,主营生产销售饮用水。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总资产5,674.74万元,净资产4,806.69万元,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1,267.68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供水行业
“十四五”期间,稳增长背景下水务规模扩张速度有望超预期, 城镇化进程推动生活用水量保持增长趋势,全国用水总量预计由2020年5813亿立方米增长至2025年不超过6400亿立方米。城镇化推进将进一步提升水务基建,有助于打破公司可能面临的区域供水市场天花板效应,同时稳增长大政策提前了行业规模扩张的节奏。水价市场化改革逐步推进,提升盈利质量,新修订的《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为水价制定明确的调价机制,长期看水价提升是必然趋势,有助于水务行业盈利能力提升。水利部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智慧水利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 年完成建设数字孪生流域和水利智能业务应用体系,明确各项供水管网建设任务,推动智慧水务及管网建设,行业加速预期愈发明显。
2.污水处理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要求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500万立方米/日,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5%。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在政策推动与资金支持的共同影响下,环境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有望加快, 污水处理产业链有望受益。同时,2021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须把管道改造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根据住建部《城市统计年鉴》数据,我国排水建设每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已远超供水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额,2020年我国排水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3766.2亿元,同比增长33.6%,其中城市排水固定资产投资额投入最大,达到2114.8亿元,占比全国56%。《南昌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
理管理办法》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据了解南昌市将深入打造水环境整治攻坚战,通过三年的治理,建设一批水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完善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基本补齐各项治水短板,有效提升河湖及排水设施管理水平,公司作为本地环保领域龙头领军企业,将积极贡献力量大有可为。
3.燃气能源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对稳增长方面表态积极,在广义基建投资中,燃气管网的表述顺序明显提前,同时相较于2021年工作报告新增地下管廊内容,相关基建或核心受益。两会提出再开工改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开展老旧建筑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年旧改强度相较2021年开工的
5.6万个小区改造或仍有提升。在双碳目标约束下,天然气作为清洁一次化石能源,单位热值碳排放仅为煤炭的60%左右,在我国能源结构仍以煤炭为主的背景下,天然气将是我国迎来碳达峰拐点的重要工具。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仅为8.18%,城镇化的推进带动了城燃业务的快速增长,据了解2004年至2020年,由于城镇人口的增长以及随之而来对于清洁能源的需求,我国天然气供给量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5%。公司该业务的消费市场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碳中和加速能源结构转型,天然气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4.固废处置
国家能源转型发展提速,碳减排大方向十分明确,固废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产业也将在这个过程中迎来整体的提质增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指出,到2025年底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方面,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在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方面,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要进一步加快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和焚烧设施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的处理方式,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可持续的经营模式。随着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相关政策法规相继出台,尤其是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落地和垃圾分类政策的快速推行,公司的垃圾循环处理相关业务是最为直观的碳减排路径之一,行业发展预期短期内将持续景气,市场空间良好。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将坚持围绕“打造中国一流的环境产业综合运营商”的发展定位,紧扣环保产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以人才、技术、项目支撑为抓手,不断培育转型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构建产业新体系,积极借力资本市场,为公司源源不断注入资金活水,奋力实现公司价值增值、品牌提升,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 加快推进南昌市赣江市区段取水口优化调整项目,积极策应城市山水名城、生态都市建设,该工程将有利于本地饮用水源保护和岸线综合利用,对南昌做好水文章、发展水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2.打造南昌城区智慧水、气联网数字孪生服务平台,通过用水报装全网办、加速办、信用办等创新服务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简化业务流程,精简工作材料,缩短办理时间,不断构建便民、优质的服务机制。
3. 以工程建设和污水处理板块为切入点,探索打开“供排水一体化、厂网一体化”新局面,分步推进以南昌市各城区污水厂为轴心,充分参与控股股东水业集团的排水污水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
4. 在固废相关业务资产重组获证监会通过的基础上,进行现金收购蓝天碧水环保和安义自来水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值规模,同时通过不断提升业绩和公司长远核心竞争力,创造更大的价值回报。
5. 在公司利用资产重组强势布局固废板块的基础上,借助“碳中和”等政策红利,积极释放现有热电联产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产能。本轮资产重组正在进入收官阶段,标的资产包含的宏泽热电将积极利用区位优势从原材料供应及产品需求两个维度充分保障未来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洪城康恒承接本市规模最大的焚烧发电项目,目前年处理生活垃圾可达约100万吨,
年发电量3.6亿度,日均处理南昌市约60%的生活垃圾,将积极利用良好的市场占有率及政策优势,带来可持续上升的业务需求量及盈利能力。此外,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设计处理规模200吨/日、厨余垃圾100吨/日、废弃油脂30吨/日;渗滤液处理项目,设计处理规模1,000吨/日;垃圾渗滤液浓缩液处理项目,设计处理规模400吨/日,将陆续投产运营,未来固废收益持续提升。
6. 择机启动南昌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的光伏发电厂建设,待垃圾填埋场填埋区沉降到位,覆盖作业完工后可适时推进该项目,本轮资产重组标的公司目前通过覆盖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处理、工业固废等污染源治理,已实现固废横向协同一体化产业链,并能提供多种类固废处理的综合服务能力,加之光伏项目将共同和公司现有业务形成板块联动发展的复合效应。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变化风险
国家坚持实施绿色发展的总体路线,对于大环保产业发展予以大力支持,但是细化到技术标准等具体政策层面,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可能随之提高相关质量标准,使公司面临产业技术升级、准入门槛变高的风险。针对政策风险,公司将充分发挥已有设备和技术优势,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改造,力争将产业技术升级的带来的风险降至最低。加强对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的研究,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公司战略,积极发展符合国家政策、前景向好的环保环境产业。
2.监管趋严风险
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日趋完善,环保督查不断强化,环保执法更为严格,污水处理企业确保达标排放责任加大,公司可能面临增加经营成本或违法成本的风险。公司将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加强运营管理和质量控制,做好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防范和控制环保风险。
3.价格收费风险
国家和地方政府对自来水价格有严格规定,在经营成本大幅上升时,公司须依照法定程序提出调价申请,经过成本核算和价格听证并取得政府批准后,方可调整价格。因价格调整周期较长,公司存在制水成本与售水价格倒挂的风险。 污水处理企业的客户多为政府相关部门,结算价格和费用支付模式经谈判协议确定,实际操作中或因具体结算流程等存在分歧导致项目回款不及时,公司存在政府不能及时足额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风险。公司将依据政策及市场动态积极推动自来水调价程序,同时与污水项目当地政府建立良好的信任与合作关系,保证合同的及时履行,降低价格与收费风险。
4.生产供应风险
全球市场化进程加快,连锁反应增强,而时局风云变幻,燃气业务方面,当国际能源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出现,天然气综合采购成本不断攀升,而销售端限价政策或将拖累燃气经营表现。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的能源主要是电力,区域性的电力供应缺口或将导致公司产能下降,电力价格的上涨也将增加生产成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合理控制成本。公司下属各水厂的原水主要取自南昌市唯一原水水源赣江,其季节性水位下降将对公司原水供应带来潜在威胁,同时存在因极端天气、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导致原水水质下降从而造成自来水质量不达标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加强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全力保障城市饮水安全。
5.大股东控制风险
南昌水业集团作为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78,959,5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28%,处于相对控股地位;南昌市政公用集团作为水业集团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53.08%。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可能凭借其控股地位,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施加影响,或者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经营层职责明确,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董事、监事切实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关联董事能够主动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回避表决,严格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相关会议,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确保了公司安全、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按《公司法》要求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涉公司内部管理、经营决策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独立。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进行了自查,全面梳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达到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保障了各项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提升了工作能效和风险防范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提升内在价值为核心的市值管理理念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实地接待、网络邮件、电话沟通、路演反路演、参与投资者集体接待日、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公司业绩、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问题,不定期开展投资者保护专项活动,帮助投资者增强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与投资者建立双向沟通、良性互动氛围,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和信任,树立公司健康、专业、规范的良好形象,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1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洪城环境关于协议收购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扬子洲水厂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公司拟协议收购水业集团持有的蓝天碧水100%股权、安义自来水100%股权和扬子洲水厂资产,交易金额预计为39,487.3万元(其中蓝天碧水100%股权的交易金额预计为27,786.35万元;安义自来水100%股权的交易金额预计为11,291.39万元;扬子洲水厂资产交易金额预计为409.56万元),最终交易金额以经有权主管部门或单位备案/核准的评估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管审批程序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2月1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2月2日 |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2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5月13日 | 审议通过《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2021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规划》《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1月1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11月2日 | 审议通过《洪城环境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本 |
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更新财务数据及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公司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本次重组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水业集团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邵涛 | 董事长 | 男 | 50 | 2019-5-22 | 2022-5-21 | 570,000 | 570,000 | 0 | 134.76 | 否 | |
邓建新 | 董事 | 男 | 58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0 | 是 | |
万义辉 | 董事 | 男 | 48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0 | 是 | |
肖壮 | 董事 | 男 | 52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0 | 是 | |
史晓华 | 副董事长 | 男 | 56 | 2019-5-22 | 2022-5-21 | 525,000 | 525,000 | 0 | 94.16 | 否 | |
万锋 | 董事 | 男 | 58 | 2019-5-22 | 2022-5-21 | 525,000 | 525,000 | 0 | 54.64 | 否 | |
魏桂生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6 | 2019-5-22 | 2022-5-21 | 525,000 | 525,000 | 0 | 94.08 | 否 | |
万志瑾 | 独立董事 | 女 | 64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6 | 否 | |
余新培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6 | 否 | |
史忠良 | 独立董事 | 男 | 77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6 | 否 | |
胡晓华 (离职)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2019-5-22 | 2022-1-21 | 0 | 0 | 0 | 6 | 否 | |
邵鹏辉 | 独立董事 | 男 | 34 | 2022-1-21 | 2022-5-21 | 0 | 0 | 0 | 0 | 否 | |
邱小平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9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67.00 | 否 | |
熊萍萍 | 监事 | 女 | 51 | 2019-11-11 | 2022-5-21 | 0 | 0 | 0 | 0 | 是 | |
魏锋 | 职工监事 | 男 | 33 | 2019-5-22 | 2022-5-21 | 0 | 0 | 0 | 35.39 | 否 | |
曹名帅 | 副总经理 | 男 | 42 | 2019-5-22 | 2022-5-21 | 355,000 | 355,000 | 0 | 72.25 | 否 | |
罗建中 | 副总经理 | 男 | 56 | 2019-5-22 | 2022-5-21 | 355,000 | 355,000 | 0 | 61.00 | 否 | |
李秋平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19-5-22 | 2022-5-21 | 355,000 | 355,000 | 0 | 59.71 | 否 | |
邓勋元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6 | 2019-5-22 | 2022-5-21 | 355,000 | 355,000 | 0 | 63.02 | 否 | |
毛艳平 | 副总经理 | 男 | 48 | 2019-5-22 | 2022-5-21 | 355,000 | 355,000 | 0 | 68.55 | 否 |
王剑玉 | 财务总监 | 女 | 48 | 2019-5-22 | 2022-5-21 | 356,000 | 356,000 | 0 | 70.35 | 否 | |
涂剑成 | 副总经理 | 男 | 41 | 2019-5-22 | 2022-5-21 | 355,000 | 355,000 | 0 | 59.46 | 否 | |
陶云 | 总经理助理 | 男 | 54 | 2019-5-22 | 2022-5-21 | 300,000 | 300,000 | 0 | 58.09 | 否 | |
程刚 | 总经理助理 | 男 | 52 | 2019-5-22 | 2022-5-21 | 300,000 | 300,000 | 0 | 54.48 | 否 | |
李宽 | 总经理助理 | 男 | 34 | 2020-8-26 | 2022-5-21 | 300,000 | 300,000 | 0 | 39.68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5,531,000 | 5,531,000 | 0 | / | 1,110.62 | / |
2022年1月21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胡晓华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胡晓华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同意增补邵鹏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邵涛 | 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水质科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南营业处副处长;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南营业处副处长;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用水服务中心主任;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江西蓝天碧水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委员;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邓建新 | 历任南昌市农牧局植保站助理农艺师;南昌市计委干部、农财计划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农财计划科科长、副主任、党组成员;南昌市信息化办公室主任(正县级),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现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万义辉 | 历任南昌市政开发有限公司、南昌市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新余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肖壮 | 历任南昌市财政局干部;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分行干部;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江西证券业务部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江西蓝天碧水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安义市政公用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安义县市政公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史晓华 | 历任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产业开发处副处长、处长;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处副处长、处长;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书记;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
万锋 | 历任南柴设计科科员;南昌市煤气公司生产科科员、营业处副主任、城北营业处主任、加压站站长(期间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经理助理(期间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研修班学习)、副总经理、总经理;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 |
委书记、董事长。 | |
魏桂生 | 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双港营业所副所长;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制水公司副经理;南昌市自来水公司双港营业所副所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青云水厂厂长;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万志瑾 | 历任南昌化工厂财务科长、南昌银行(现更名为江西银行)营业部主任、稽核(审计)部总经理、监事。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余新培 | 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系副主任、系主任、副院长;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CIMA个人会员,赣锋锂业、国泰集团等独立董事。现任广西财经学院教授;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史忠良 | 历任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教师、教务处长;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江西财经大学校长、教授;江西铜业、安源实业、泰豪科技、昌九生化、洪城水业独立董事。现任江西银行外部监事,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胡晓华 (离职) | 历任美国密苏里大学哥伦比亚分校计算化学博士后研究员;美国孟菲斯大学计算化学博士后研究员;美国AutoZoneInc.数据分析商业分析师;美国MerkleInc.大数据分析与市场营销经理;中国MerkleInc.大数据分析与市场营销高级总监。现任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大数据分析与市场营销总监,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邵鹏辉 | 江西省井冈学者(青年)、江西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兼任江西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教育部学位中心评审专家等,担任《ChineseChemicalLetters》、《净水技术》等国内外核心期刊编委(青年),《EnvironmentalScienceTechnology》,《AppliedCatalysisB: Environmental》,城镇供水、工业水处理等国内外核心期刊审稿专家。现任南昌航空大学副教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邱小平 | 历任南昌公交总公司行政办公室副主任兼计划生育办主任、团委书记兼党办副主任;南昌公交总公司电车公司党支部书记兼工会主席;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工作部)部长助理、副部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现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
熊萍萍 | 历任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处主办会计;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房屋开发公司财务科长;南昌蓝海经营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南昌市政公用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分公司财务经理;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审计部(纪检监察室)副部长(副主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魏锋 | 历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务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水务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水务技术研发中心主任。 |
曹名帅 | 历任上海蓝天碧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
罗建中 | 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长堎水厂助理工程师;新建县樵舍镇人民政府科技副镇长;南昌市自来水公司下正街水厂副厂长、厂长;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书记、厂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助理;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李秋平 | 历任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监审科见习科员,江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局局长助理,南昌市火车站广场管理处综合办主任,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邓勋元 | 历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助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财务法务部副部长;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助理、投资发展部副部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发展部部长(兼)。 |
毛艳平 | 历任南昌自来水公司物资供应站供销科科员、科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公司供销部副部长、部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牛行水厂厂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王剑玉 | 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行政处会计;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服务公司委派会计;南昌市自来水安装有限公司委派会计;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昌水业集团财务部部长;洪城水业计划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兼任双港供水财务总监、董事。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高级会计师。 |
涂剑成 | 历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务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水务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划管理部部长助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
陶云 | 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调度室副主任,南昌市供水公司计算机中心副主任,南昌市供水公司管网管理处处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设施管理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南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
程刚 | 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长堎水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室助理工程师、基建处助理工程师、总工办工程师、设计所副所长、设计所所长;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所副所长、水务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所副所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所所长;江西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经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
李宽 | 历任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运营四部技术主管,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秘书、副部长,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运营一部部长,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客户服务中心主任。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邓建新 | 市政公用集团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14年4月 | |
万义辉 | 市政公用集团 |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2013年3月 | |
肖壮 | 市政公用集团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2013年6月 | |
熊萍萍 | 市政公用集团 | 法务审计部(纪检监察室)副部长(副主任) | 2016年6月 | |
邵涛 | 水业集团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19年1月 | |
史晓华 | 水业集团 | 党委委员、董事 | 2015年7月 | |
魏桂生 | 水业集团 | 党委委员、董事 | 2018年11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余新培 | 广西财经学院 | 教授 | 2017年7月 | |
余新培 |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4月 | |
史忠良 | 江西银行 | 外部监事 | 2015年12月 | |
胡晓华 | 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大数据分析与市场营销总监 | 2017年6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实施方案由公司分别报送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确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依据“效益、激励、公平”原则,按照《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根据《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考核情况支付,独立董事津贴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规定按月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1110.62万元(税前)。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月15日 |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月29日 | 审议通过《洪城水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洪城水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洪城水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洪城水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洪城水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洪城水业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洪城水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洪城水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洪城水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洪城水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洪城水业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洪城水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洪城水业关于公司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洪城水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洪城水业关于暂不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年4月20日 | 审议通过《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更新改造资金使用专项计划》《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规划》《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 |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 2021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 2021年8月11日 | 审议通过《洪城环境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公司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关于本次重组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水业集团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 2021年8月18日 | 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0月15日 | 审议通过《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更新财务数据及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邵涛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3 |
邓建新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0 |
万义辉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0 |
肖壮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0 |
史晓华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3 |
万锋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0 |
魏桂生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1 |
万志瑾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3 |
余新培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0 |
史忠良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3 |
胡晓华 | 是 | 8 | 7 | 7 | 1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余新培、万志瑾、邵涛 |
提名委员会 | 胡晓华、史忠良、史晓华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万志瑾、胡晓华、肖壮 |
战略委员会 | 邵涛、邓建新、万义辉、史晓华、史忠良 |
因胡晓华先生离职,2022年1月26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相关委员会选举,将胡晓华先生在各委员任职变更为增补独立董事邵鹏辉先生。
(2).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召开六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1月28日 | 战略委员会审议《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 同意 | 无 |
2021年3月11日 | 审计委员会审议 议案1 安排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见面座谈,协商确定公司2020年度年报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时间安排和相关计划 议案2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议案3 《关于聘请洪城环境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4 《关于聘请洪城环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无 |
2021年3月30日 | 审计委员会审议 议案1《洪城环境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议案2《洪城环境2020年年度报告工作计划》 议案3《洪城环境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议案4《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议案5《洪城环境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6《洪城环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7《洪城环境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同意 | 无 |
2021年4月7日 | 审计委员会审议 议案1《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议案2《洪城环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同意 | 无 |
2021年4月20日 | 审计委员会审议《洪城环境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同意 | 无 |
2021年6月30日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 同意 | 无 |
(3).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27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3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6,00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375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139 |
销售人员 | 1,122 |
技术人员 | 998 |
财务人员 | 247 |
行政人员 | 501 |
合计 | 6,00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3 |
硕士 | 84 |
本科 | 1,285 |
大专 | 1,799 |
中专 | 672 |
中专以下 | 2,164 |
合计 | 6,007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中层以上人员执行考核绩效年薪制,职工执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年举办包括疫情防控、安全教育、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新员工培训等,培训人员做到全面覆盖,其中针对新进入职人员,组织开展新员工线上培训,内容涵盖企业文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党史教育等,培训费用共计4.55万元,培训周期5天,人均培训时长约30小时左右;罗建华劳模工作室组织开展关于电气、化验、自动化、钳工等一线岗位培训共计7次,培训费用共计3万元,人均培训时长约10小时左右;安监部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能提升等培训共计5次,培训总时长16.5小时,培训费用共计5.1万元;计划财务部组织财务共享培训共计27次,涉及子孙公司28家,培训人均时长16小时左右,培训费用包含在财务共享建设费用当中。环保生产技术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机电、自控、工艺和化验专业技能等培训共计8次,培训总时长200小时,培训费用共计约10万元;工会组织开展电工、钳工、仪器仪表、化学检验等一线岗位技能考核共计2次,费用共计5万元。同时加大各项新政策宣贯培训力度,不断强化执业技能,提高员工素养和业务水平能力,推进各项新政策实施落地。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 分配应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利润分配应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规划;
3.利润分配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满足公司实际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需求的现金分红政策。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实现盈利时,在符合《公司法》有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时,公司按年以现金形式分红,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比例: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股票、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三种方式。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在年度盈利的情况下,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若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但在公司快速增长时,考虑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等前提下,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最低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向股东大会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按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四)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对新老股东股利分红的回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持续定期制定未来三年分红规划。2021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规划》,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未来连续三年内,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2021年度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为519,654,956.00元,占当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820,038,057.66元的63.37%。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邵涛 | 董事长 | 570,000 | 0 | 3.05 | 0 | 570,000 | 570,000 | 4,645,500 |
史晓华 | 副董事长 | 525,000 | 0 | 3.05 | 0 | 525,000 | 525,000 | 4,278,750 |
万锋 | 董事 | 525,000 | 0 | 3.05 | 0 | 525,000 | 525,000 | 4,278,750 |
魏桂生 | 董事、总经理 | 525,000 | 0 | 3.05 | 0 | 525,000 | 525,000 | 4,278,750 |
曹名帅 | 副总经理 | 355,000 | 0 | 3.05 | 0 | 355,000 | 355,000 | 2,893,250 |
罗建中 | 副总经理 | 355,000 | 0 | 3.05 | 0 | 355,000 | 355,000 | 2,893,250 |
李秋平 | 副总经理 | 355,000 | 0 | 3.05 | 0 | 355,000 | 355,000 | 2,893,250 |
邓勋元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355,000 | 0 | 3.05 | 0 | 355,000 | 355,000 | 2,893,250 |
毛艳平 | 副总经理 | 355,000 | 0 | 3.05 | 0 | 355,000 | 355,000 | 2,893,250 |
王剑玉 | 财务总监 | 355,000 | 0 | 3.05 | 0 | 355,000 | 355,000 | 2,893,250 |
涂剑成 | 副总经理 | 355,000 | 0 | 3.05 | 0 | 355,000 | 355,000 | 2,893,250 |
陶云 | 总经理助理 | 300,000 | 0 | 3.05 | 0 | 300,000 | 300,000 | 2,445,000 |
程刚 | 总经理助理 | 300,000 | 0 | 3.05 | 0 | 300,000 | 300,000 | 2,445,000 |
李宽 | 总经理助理 | 300,000 | 0 | 3.05 | 0 | 300,000 | 300,000 | 2,445,000 |
合计 | / | 5,530,000 | 0 | / | 0 | 5,530,000 | 5,530,000 | / |
2022年1月18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各授予对象均全部达成,解除限售比例40%,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21.20万股,剩余未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1.80万股,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临2022-008)。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政策的制定。公司根据考核政策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考核方案,并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考核,促进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公司于2019年启动并完成了授予限制性股票方式的股权激励计划,强化了公司对管理层的业绩要求与条件,并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考核办法,对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上市公司效益以及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与长远发展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2022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本公司2022年4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前期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期间的公司相关整改类问题,公司高度重视,深入分析问题的发生原因,并形成整改报告,整改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在业务范围、业务性质、客户对象、产品可替代性等方面存在竞争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的具体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供水、污水处理、燃气能源及工程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中,水业集团下属扬子洲水厂、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涉及自来水和污水处理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部分重叠,具体如下:
序号 | 资产名称 | 主营业务 |
1 | 扬子洲水厂 | 自来水 |
2 | 安义自来水 | 自来水 |
3 | 江西蓝天碧水 | 污水处理 |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实质性同业竞争情形。
二、整改措施
就最终解决上述三家公司与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作为洪城环境控股股东期间,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洪城环境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前,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扬子洲水厂、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洪城环境在业务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同业竞争(以下合称“涉及同业竞争企业”)。就该等涉及同业竞争企业,已与洪城环境签署《扬子洲水厂之托管协议》、《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之托管协议》和《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之托管协议》,将水业集团持有的涉及同业竞争企业的股权和资产全部托管给洪城环境,前述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有助于解决洪城环境与水业集团未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托管期间,托管企业将与洪城环境不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符合洪城环境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水业集团已承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自2019年4月28日起36个月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注入上市公司、关停、注销或者对外转让股权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最终解决涉及同业竞争企业问题。除此之外,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一致行动不存在其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联营等相关方式,下同)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洪城环境及其下属公司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业务之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洪城环境及其下属公司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洪城环境及其下属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洪城环境,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与洪城环境,以避免与洪城环境及其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确保洪城环境及其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如洪城环境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不与洪城环境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洪城环境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公司将采取停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洪城环境、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维护洪城环境的利益,消除潜在的同业竞争;
5、本公司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行为,并对由此给洪城环境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目前水业集团已通过将三家公司的股权(资产)托管给公司的方式作为解决同业竞争的过渡措施,同时水业集团已经出具承诺,明确了彻底解决同业竞争的时限和具体措施。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认真、积极落实上述承诺。
2022年4月1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洪城环境关于协议收购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扬子洲水厂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公司正式启动拟协议收购水业集团持有的蓝天碧水100%股权、安义自来水100%股权和扬子洲水厂资产,交易金额预计为39,487.3万元,最终交易金额以经有权主管部门或单位备案/核准的评估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管审批程序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包括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南昌县分公司、江西洪城环保水业有限公司红谷滩分公司、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共 87 家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公司托管的南昌蓝天碧水瑶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新余蓝天碧水渝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余高新蓝天碧水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均被列入2021年江西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单(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公司下属温州鹿城轻工特色园区污水处理厂(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3家公司被列入浙江省温州市重点排污名录;控股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下属营口东部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被列入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2021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水环境)。报告期内,上述重点排污单位中, 武宁、永修、德安、庐山、湖口、都昌、共青、老鹳塘、八里湖、修水,浮梁、余江、横峰、鄱阳、余干、乐平、德兴、景德镇工业,龙南、赣县、上犹、赣州市、全南、信丰、崇义、南康、大余,崇仁、广昌、南丰、资溪、南城、宜黄、临川、乐安、黎川、锦绣、金溪、泰和、永新、安福、新干、吉水、青原区、峡江、万安、遂川、吉安高新、永丰,东乡、进贤、桑海、丰城洪投、靖安、南昌县、安义、丰城新、九龙湖,瑞金、于都、石城、会昌、寻乌、安远、宁都、兴国、萍乡市、高安、上高、宜丰、莲花、湘东区万载、芦溪、上栗,温州洪城、温州弘业、温州清波、温州宏祥,辽宁营口西、辽宁营口东、辽宁营口虎庄河、辽宁营口北五、辽宁盖州双台子、洪城城东、洪城城北、瑶湖、航空城、新余城东、湾里、朝阳环保 出水水质已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其他单位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每个污水处理项目有1个出水排放口,分布于污水厂区的尾水泵房,排放后直接进入江河湖等水环境。常见的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包括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SS)、总氮、氨氮、总磷等。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详见下表。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 mg/L
序号 | 基本控制项目 | 一级标准 | |
A标准 | B标准 | ||
1 | 化学需氧量(COD) | 50 | 60 |
2 | 生化需氧量(BOD) | 10 | 20 |
3 | 悬浮物(SS) | 10 | 20 |
4 | 动植物油 | 1 | 3 |
5 | 石油类 | 1 | 3 |
6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5 | 1 |
7 | 总氮 | 15 | 20 |
8 | 氨氮 | 5(8) | 8(15) |
9 | 总磷 | 0.5 | 1 |
10 | 色度(稀释倍数) | 30 | 30 |
11 | PH | 6-9 | |
12 | 类大肠菌群数(个/L) |
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污染物平均排放浓度、总量均不高于上述标准,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累计排放化学需氧量(COD)约 1.32 万吨、生化需氧量(BOD)约 0.241 万吨、悬浮物(SS)约 0.45 万吨、总氮(TN)约 0.78 万吨、氨氮(NH3-N)约 0.08万吨、总磷(TP)约 0.02 万吨;累计削弱环境污染物约 30.65 万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重点排污单位分布于江西省各市(区、县)、浙江省温州市及辽宁省营口市,项目投产前均通过所在地环保部门环保验收,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具备合法合规性,当前均正常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重点排污单位分布于江西省各市(区、县)、浙江省温州市及辽宁省营口市,项目投产前均通过第三方咨询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获得了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已对下属所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形成了有针对性的《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呈报重点排污单位所在市(区、县)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应急预案作为公司事故状态下环境污染应急防范措施的实施依据,将有效防患排污单位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生时对周边环境的危害。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方式均采用人工监测与在线连续监测,部分非常规指标委托给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方法全部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国家标准进行。同时,公司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实时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监督,在线监测数据于省环境保护厅官方网站的“江西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实时公布。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温州弘业收到环保处罚,温环罚字【2021】10号。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行业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公司2022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市政公用集团 | 注1 | 2020.12.24-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 | 市政公用集团 | 注2 | 2020.12.24-长期 | 是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市政公用集团 | 注3 | 2015.10.26-长期 | 是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水业集团 | 注4 | 2015.10.26-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 | 市政公用集团、水业集团 | 注5 | 2015.10.26-长期 | 是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水业集团 | 注6 | 2010.6.30-长期 | 是 | 是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水业集团 | 注7 | 2014.5.1-长期 | 是 | 是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水业集团 | 注8 | 2010.6.30-长期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水业集团 | 注9 | 2019.4.28-长期 | 是 | 是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其他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公交公司 | 注10 | 2015.9.29-待土地抵押到期后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市政公用集团 | 注11 | 2015.9.29-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市政公用集团 | 注12 | 2015.9.29-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水业集团 | 注13 | 2015.9.29-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水业集团 | 注14 | 2015.9.29-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水业集团 | 注15 | 2015.9.29-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洪城水业 | 注16 | 2015.9.29-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洪城水业 | 注17 | 2015.9.29-至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 是 | 是 | ||
其他 | 二次供水 | 注18 | 2015.9.29-长期 | 是 | 是 |
注1:
承诺事项: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洪城环境《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要求本公司控制下的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洪城环境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洪城环境《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洪城环境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洪城环境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洪城环境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洪城环境为本公司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2:
承诺事项:
1、市政控股保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洪城环境保持独立,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违反洪城环境规范运作程序、干预洪城环境经营决策、损害洪城环境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市政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违规
占用洪城环境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
2、上述承诺于市政控股对洪城环境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市政控股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洪城环境造成损失,市政控股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诺期限:长期有效。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3:
承诺事项:
1、本公司作为洪城环境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存在违反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
2、本公司将督促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严格履行、并遵守与洪城环境签订的《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协议》、《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及《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协议》。
3、在业务发展定位上,本公司将继续确保洪城环境作为本公司集团自来水生产经营及污水处理业务的专业发展平台,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原则上将不再增加新的自来水及污水处理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洪城环境及下属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洪城环境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洪城环境,并尽力将商业机会给予洪城环境;如洪城环境认为该商业机会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则由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公司先行培育该业务并将该业务委托给洪城环境管理,待洪城环境认为成熟时依法出售给洪城环境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环境。
4、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将不利用对洪城环境的控制权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洪城环境及洪城环境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5、在履行承诺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助配合洪城环境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同时,在洪城环境独立财务顾问通过现场检查、查询相关资料、与高管人员访谈等方式实施持续督导工作时予以积极配合。
6、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愿意对由此给洪城环境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洪城环境《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要求本公司控制下的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8、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洪城环境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洪城环境《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洪城环境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9、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洪城环境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洪城环境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洪城环境为本公司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4:
承诺事项:
1、本公司作为洪城环境控股股东期间,不存在违反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
2、本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并遵守与洪城环境签订的《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协议》、《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及《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协议》。
3、在业务发展定位上,本公司将继续确保洪城环境作为集团自来水生产经营及污水处理业务的专业发展平台,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原则上将不再增加新的自来水及污水处理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洪城环境及下属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洪城环境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洪城环境,并尽力将商业机会给予洪城环境;如洪城环
境认为该商业机会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则由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公司先行培育该业务并将该业务委托给洪城环境管理,待洪城环境认为成熟时依法出售给洪城环境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环境。
4、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将不利用对洪城环境的控股权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洪城环境及洪城环境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5、在履行承诺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助配合洪城环境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同时,在洪城环境独立财务顾问通过现场检查、查询相关资料、与高管人员访谈等方式实施持续督导工作时予以积极配合。
6、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愿意对由此给洪城环境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洪城环境《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下的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8、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洪城环境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洪城环境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9、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洪城环境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洪城环境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洪城环境为本公司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5:
承诺事项:
1、本企业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承诺、协议并享有、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本企业保证,在洪城环境与本企业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并执行完毕前,不会向除洪城环境以外的其他方转让本企业所持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股权,保证促使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保持正常、有序、合法、持续的经营状态,保证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未决诉讼、仲裁情况,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以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保证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在未经洪城环境许可的情况下,不进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的行为,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及业务的行为。
3、本企业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获得的洪城环境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企业按照与洪城环境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负有盈利补偿责任或减值补偿责任的,则本企业因本次发行所获洪城环境的新增股份解锁以承担的补偿责任解除为前提;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洪城环境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洪城环境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的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拥有洪城环境权益的股份。
4、如发生主管税务机关认为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需补缴税费情形的,本企业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相关补缴、处罚款项及因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5、如发生主管机关认为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形的,本企业愿意在无须二次供水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无条件、自愿承担所有补缴金额和相关所有费用及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
6、本次重组完成后,在盈利预测承诺期内,不以所持洪城环境的股份办理质押融资等相关业务。
7、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为本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承诺期限:长期有效。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6:
承诺事项:
1、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并上市后两个月内与洪城环境就扬子洲水厂的自来水业务和蓝天环保的污水处理业务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在签署和执行委托管理协议时,我司将确保洪城环境具有充分的主动权和决策权,并确保上市公司提供的委托管理服务获得公允对价。
2、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且扬子洲水厂和蓝天环保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拥有相关资质及权属证明文件或洪城环境认为适当的时候,我司将所持有的扬子洲水厂和蓝天环保100%股权以我司和洪城环境协商确定的合理价格依法出售给洪城环境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环境。
3、若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如洪城环境认为扬子洲水厂和蓝天环保的持续盈利能力或在其他方面仍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需要,则我司承诺将通过依法出售扬子洲水厂资产和蓝天环保股权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托管等方式,消除与洪城环境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7:
承诺事项:
根据水业集团2010年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水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安义水司与洪城环境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由于安义水司目前不能满足注入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水业集团同意将安义水司委托给洪城环境管理,以解决该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洪城环境亦同意接受水业集团的委托,并签署《股权托管协议》。
承诺期限: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2014年5月1日)起至公司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8:
承诺事项:
1.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并上市后两个月内与洪城环境就德安公司和扬子洲水厂的自来水业务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在签署和执行委托管理协议时,我司将确保洪城环境具有充分的主动权和决策权,并确保上市公司提供的委托管理服务获得公允对价。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且德安公司或扬子洲水厂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拥有相关资质及权属证明文件或洪城环境认为适当的时候,我司将所持有的德安公司50%股权和扬子洲水厂以我司和洪城环境协商确定的合理价格依法出售给洪城环境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环境。若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如洪城环境认为德安公司或扬子洲水厂的持续盈利能力或在其他方面仍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需要,则我司承诺将通过依法出售德安公司股权和扬子洲水厂资产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托管等方式,消除与洪城环境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
2.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并上市后两个月内与洪城环境就蓝天环保的污水处理业务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在签署和执行委托管理协议时,我司将确保洪城环境具有充分的主动权和决策权,并确保上市公司提供的委托管理服务获得公允对价。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且蓝天环保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拥有相关资质及权属证明文件或洪城环境认为适当的时候,我司将所持有的蓝天环保100%的股权以我司和洪城环境协商确定的合理价格依法出售给洪城环境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环境。若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洪城环境认为蓝天环保的盈利能力或在其他方面仍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需要,则我司承诺将通过依法出售蓝天环保股权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托管等方式,消除与洪城环境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9:
承诺事项:
本公司下属扬子洲水厂、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洪城环境在业务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同业竞争(以下合称“涉及同业竞争企业”)。就该等涉及同业竞争企业,本公司已与洪城环境签署《扬子洲水厂之托管协议》、《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之托管协议》和《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之托管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涉及同业竞争企业的股权和资产全部托管给洪城环境,前述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有助于解决洪城环境与本公司未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托管期间,托管企业将与洪城环境不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符合洪城环境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承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在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36个月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注入上市公司、关停、注销或者对外转让股权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最终解决涉及同业竞争企业问题。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洪城环境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本公司将予以赔偿。承诺期限:长期有效。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0:
承诺事项:
公交公司承诺在位于南昌市聆江花园停车场的场地及房屋的土地抵押到期后立即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如因土地证和房产证无法办理或存在任何权属纠纷导致公用新能源遭受损失,将予以全部赔偿。
承诺期限:待土地抵押到期后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1:
承诺事项:
1、市政控股将督促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严格履行、并遵守与洪城环境签订的《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协议》、《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及《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协议》。
2、在业务发展定位上,市政控股将继续确保洪城环境作为市政控股集团自来水生产经营及污水处理业务的专业发展平台,市政控股及所属公司原则上将不再增加新的自来水及污水处理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洪城环境及下属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市政控股及所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洪城环境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市政控股将立即通知洪城环境,并尽力将商业机会给予洪城环境;如洪城环境认为该商业机会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则由市政控股及所属公司先行培育该业务并将该业务委托给洪城环境管理,待洪城环境认为成熟时依法出售给洪城环境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环境。
3、市政控股及所属公司将不利用对洪城环境的控制权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洪城环境及洪城环境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4、如市政控股违反上述承诺,愿意对由此给洪城环境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2:
承诺事项:
1、市政控股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洪城环境《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市政控股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要求市政控股控制下的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市政控股及控制的企业将与洪城环境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洪城环境《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洪城环境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市政控股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洪城环境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洪城环境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洪城环境为市政控股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3:
承诺事项:
1、水业集团将继续严格履行、并遵守与洪城环境签订的《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协议》、《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及《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协议》。
2、在业务发展定位上,水业集团将继续确保洪城环境作为集团自来水生产经营及污水处理业务的专业发展平台,水业集团及其所属公司原则上将不再增加新的自来水及污水处理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洪城环境及下属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水业集团及所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洪城环境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水业集团将立即通知洪城环境,并尽力将商业机会给予洪城环境;如洪城环境认为该商业机会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则由水业集团及所属公司先行培育该业务并将该业务委托给洪城环境管理,待洪城环境认为成熟时依法出售给洪城环境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环境。
3、水业集团及所属公司将不利用对洪城环境的控股权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洪城环境及洪城环境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4、如水业集团违反上述承诺,愿意对由此给洪城环境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4:
承诺事项:
1、水业集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洪城环境《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水业集团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水业集团及控制下的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水业集团及控制的企业将与洪城环境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洪城环境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水业集团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洪城环境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洪城环境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洪城环境为水业集团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5:
承诺事项:
水业集团承诺本次资本运作完成后将督促二次供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各项规范运作要求,不再开展为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南昌赣江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提供二次供水设备相关原材料代理采购服务。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6:
承诺事项:
洪城环境承诺本次资本运作完成后将致力于在提升自身涉水工程施工能力的基础上,专注于以合理、合法方式拓展涉水工程业务,且未来不再尝试类似道路施工等工程业务。避免拓展至形成同业竞争的业务领域。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7:
承诺事项:
洪城环境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收益情况需单独核算项目投入、项目利润,以确保满足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及后续资本运作要求。
承诺期限:2015.9.29-至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8:
承诺事项:
二次供水公司承诺本次资本运作完成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各项规范运作要求,不开展为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南昌赣江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提供二次供水设备相关原材料代理采购服务。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适用于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订立的,且同时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的合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基础上对社会资本方的会计处理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给出了具体的披露要求。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PPP项目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对首次执行日前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3、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具体影响情况详见第十节、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22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9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0 |
财务顾问 | ||
保荐人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公告编号临2021-026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托管资产情况 | 托管资产涉及金额 | 托管起始日 | 托管终止日 | 托管 收益 | 托管收益确定依据 | 托管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 关系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 | 2011-01-27 | 5,802.54 | 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 | 是 | 控股股东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 | 蓝天碧水环保公司 | 2011-01-27 | 223,299.14 | 销售收入的千 | 是 | 控股股东 |
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 | 分之二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安义县自来水厂资产托管 | 2014-05-01 | 85,613.82 | 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 | 是 | 控股股东 |
托管情况说明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协议》,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下属扬子洲水厂100%的股权委托本公司管理,托管的期限为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2011年1月27日)起至公司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年按照扬子洲水厂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支付托管费。
(2)2012年5月16日根据南昌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同意将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洪国资产权字[2012]27号)文件精神,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水业集团,市政公用集团与水业集团签署了《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为此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发生变更,公司已与水业集团签订《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议》,托管的期限为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2012年6月30日)起至公司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年按照蓝天环保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支付托管费。
(3)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下属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委托本公司管理,托管的期限为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2014年5月1日)起至公司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年按照安义自来水公司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支付托管费。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水业集团 | 洪城水业 | 土地 | 2,582,713.32 | 2002年3月11日 | 2022年3月10日 |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 是 | 控股股东 | ||
水业集团 | 洪城水业 | 土地 | 337,303.32 | 2002年7月30日 | 2022年7月29日 | 《长堎水厂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 是 | 控股股东 | ||
水业集团 | 洪城水业 | 土地 | 779,662.56 | 2005年4月28日 | 2025年4月27日 |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 是 | 控股股东 | ||
水业集团 | 洪城水业 | 土地 | 2,427,490.08 | 2014年1月1日 | 2033年12月31日 | 《红角洲水厂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 是 | 控股股东 | ||
水业集团 | 洪城水业 | 土地 | 1,938,678.84 | 2014年1月1日 | 2033年12月31日 | 《城北水厂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 是 | 控股股东 | ||
水业 | 洪城 | 土地 | 94,176.48 | 2014年1月1 | 2033年12月 | 《城北水厂取水 | 是 | 控股 |
集团 | 水业 | 日 | 31日 | 泵房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 股东 | |||||
洪城水业 | 水业集团 | 办公大楼 | 344,965.87 | 2020年1月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控股股东 |
租赁情况说明
1、洪城水业与水业集团于2002年3月11日、2008年5月30日分别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水业集团将其拥有的青云、朝阳水厂五宗90,568.89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洪城水业使用,租赁期为20年,每月租金207,677.09元。
2、洪城水业与水业集团于2002年7月30日、2008年5月30日分别签署《长堎水厂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土地租赁补充协议》,水业集团将其拥有的长堎水厂21,934.43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洪城水业使用,租赁期为20年,每月租金28,108.61元。
3、洪城水业与水业集团于2005年4月28日、2008年5月30日分别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土地租赁补充协议》,水业集团将其拥有的青云水厂三期31,250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洪城水业使用,租赁期为20年,每月租金64,971.88元。
4、洪城水业与水业集团于2014年1月1日签署《红角洲水厂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水业集团将其拥有的红角洲水厂81,241.3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洪城水业使用,租赁期为20年,每月租金202,290.84元。
5、洪城水业与水业集团于2014年1月1日签署《城北水厂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水业集团将其拥有的城北水厂53,319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洪城水业使用,租赁期为20年,每月租金161,556.57元。
6、洪城水业与水业集团于2014年1月1日签署《城北水厂取水泵房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水业集团将其拥有的城北水厂取水泵房1,027.23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洪城水业使用,租赁期为20年,每月租金7848.04元。
7、洪城水业与水业集团2020年1月1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洪城水业将其拥有的办公大楼租赁给水业集团使用,每年租金344,965.87元。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66,04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13,624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313,624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3.2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48,334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19,010.24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67,344.24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 |
供担保的议案》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预计对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新增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定南管网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签订《《担保合作协议》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33.33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丰城洪投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胜利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4.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5.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温州弘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4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6.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7.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7,468,745 | 3.9522 | 37,468,745 | 3.9323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31,583,745 | 3.3315 | 31,583,745 | 3.3147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885,000 | 0.6208 | 5,885,000 | 0.6176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885,000 | 0.6208 | 5,885,000 | 0.6176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910,569,606 | 96.0478 | 4,796,364 | 4,796,364 | 915,365,970 | 96.067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910,569,606 | 96.0478 | 4,796,364 | 4,796,364 | 915,365,970 | 96.067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948,038,351 | 100.0000 | 4,796,364 | 4,796,364 | 952,834,715 | 100.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行的“洪城转债”进入转股期,转股期为2021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19日止。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32,213,000元“洪城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4,796,364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情况见本节“一、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70,245.3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88,828.95万元,分别较上期末增长了7.30%和8.35%,资产负债率63.46%,上期末资产负债率
63.66%。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0,12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43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278,959,551 | 29.2768 | 31,583,745 | 质押 | 122,303,745 | 国有法人 |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106,791,808 | 175,132,822 | 18.3802 | 无 | 国有法人 | ||||||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 0 | 50,105,336 | 5.2586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39,473,385 | 4.1427 | 无 | 国有法人 | ||||||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 0 | 12,175,827 | 1.2779 | 无 | 国有法人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569,162 | 6,569,162 | 0.6894 | 未知 | 其他 |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沪 | 6,286,449 | 6,286,449 | 0.6598 | 未知 | 其他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78,920 | 5,997,490 | 0.6294 | 未知 | 其他 | ||||||
任毅 | 4,778,649 | 4,778,649 | 0.5015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4,643,400 | 4,643,400 | 0.4873 | 未知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47,375,806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375,806 |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175,132,8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132,822 | ||||||||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 50,105,336 | 人民币普通股 | 50,105,336 | ||||||||
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9,473,385 | 人民币普通股 | 39,473,385 | ||||||||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 12,175,8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75,827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569,162 | 人民币普通股 | 6,569,162 |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沪 | 6,286,449 | 人民币普通股 | 6,286,449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97,49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97,490 | ||||||||
任毅 | 4,778,649 | 人民币普通股 | 4,778,649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4,64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43,4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2)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前十大股东(除上述以外)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1,583,745 | 2022年11月14日 | 31,583,745 | 限售36个月 |
2 |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 5,885,000 | 限制性股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2)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合计15人。 |
情况说明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完成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激励对象1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5,885,000股,并于2020年1月17日完成股份登记,解除限售条件为需根据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达标后,在完成登记之日起满24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30%、30%: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4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30%;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30%。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相应考核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情况详见《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临2020-006)。2022年1月18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各授予对象全部达成,解除限售比例40%,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35.40万股,剩余未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3.10万股,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临2022-008)。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邵涛 |
成立日期 | 1950-01-01 |
主要经营业务 | 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燃气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环境保护监测;市政设施管理;建设工程设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仅限于从事实业投资、产业投资和项目投资)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洪城转债”,债券代码“110077”。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8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实际发行规模为180,0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08号文同意,公司1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洪城转债”,债券代码“110077”。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洪城转债”自2021年5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7.13元/股。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1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9日,“洪城转债”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9日起由人民币7.1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6.71元/股。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洪城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4,625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7,488,000 | 11.737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75,936,000 | 4.295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71,405,000 | 4.039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8,539,000 | 3.311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希元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7,807,000 | 3.27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昌元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44,067,000 | 2.4928 |
华夏基金延年益寿9号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9,369,000 | 2.2270 |
中国建设银行-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8,171,000 | 2.1593 |
银华坤利2号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7,040,000 | 2.095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818,000 | 1.8564 |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洪城转债 | 180,000 | 3,221.3 | 176,778.7 |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洪城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32,213,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4,796,364 |
累计转股数(股) | 4,796,364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5059 |
尚未转股额(元) | 1,767,787,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8.2104 |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洪城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2021-07-09 | 6.71 | 2021-07-05 | www.sse.com.cn | 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0.421元,转股价由7.13元/股调整为6.71元/股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6.71 |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东方金诚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洪城转债”2021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1】203号),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维持AA+,评级展望为稳定;洪城转债信用评级结果维持AA+;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0)。
2.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洪城转债2021年度为第1年付息期,计息期间为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19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20%(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兑息金额为人民币0.20元(含税),2021年11月22日完成兑息发放。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洪城转债”2021年度付息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给排水和污水环境工程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2021年度,贵公司营业收入为817,435.39万元,其中给排水和污水环境工程收入333,350.41万元,占营业收入40.78%且较上期增长25.60%。给排水和污水环境工程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二十五)。由于贵公司给排水和污水环境工程收入占比及增长幅度较大,给排水和污水环境工程收入的发生及准确性存在潜在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给排水和污水环境工程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贵公司给排水和污水环境工程收入确认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公司与给排水和污水环境工程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
(2)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检查给排水和污水环境工程收入毛利率变动合理性;
(3)获取并检查工程项目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工程合同、工程成本预算、决算及验收单等记录,实地察看工程进度及完工情况;
(4)检查重大项目已发生成本、测试工程完工进度和收入。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量
1.事项描述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贵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29,224.00万元,较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27,945.29万元增加1,278.71万元,增长4.58%。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十)、(十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反映了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期信用损失做出的最佳估计。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在评估时,管理层需要考虑以前年度的信用违约记录,实施判断以估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以及前瞻性经济指标。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主要包括以下重要的管理层判断和假设:
(1)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债务人划分成不同的组合以及确定相关重要的计量参数;
(2)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标准;
(3)用于前瞻性计量的经济指标、经济场景及其权重的采用。
我们关注此事项是因为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金额重大且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贵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内部控制;
(2)检查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模型,评估信用风险组合划分的方法和模型中关键的参数估计和重大假设的合理性;
(3)检查主要客户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评估管理层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识别的恰当性;
(4)执行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函证程序,检查历史付款记录、期后收款、期后还款计划及其他支持性文件;
(5)对于前瞻性计量,检查管理层经济指标选取、经济场景及权重的模型分析结果,评估经济指标预测值的合理性,并对经济指标、经济场景及权重进行敏感性测试;
(6)抽样检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关键数据,包括历史数据和计量日数据,以评估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国平(项目合伙人)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华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944,295,079.41 | 4,161,879,611.6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333,256.38 | |
应收账款 | 七、5 | 743,876,377.83 | 494,464,731.2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125,965,319.82 | 159,374,546.2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09,443,494.67 | 142,946,719.2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360,246,858.33 | 247,854,200.37 |
合同资产 | 七、10 | 666,465,942.14 | 375,176,850.15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66,854,944.37 | 198,939,280.18 |
流动资产合计 | 5,217,148,016.57 | 5,780,969,195.4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69,002,842.85 | 74,235,800.2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506,551.21 | 1,583,722.13 |
固定资产 | 七、21 | 3,701,780,967.88 | 3,591,167,159.19 |
在建工程 | 七、22 | 583,317,125.05 | 2,478,615,536.7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55,460,059.25 | |
无形资产 | 七、26 | 7,584,571,677.10 | 4,474,460,830.8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360,452.92 | 973,083.7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99,309,671.78 | 94,274,611.6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388,996,083.65 | 1,685,661.5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485,305,431.69 | 10,716,996,405.99 | |
资产总计 | 17,702,453,448.26 | 16,497,965,601.4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882,503,639.83 | 2,176,389,102.5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4,718,911.19 | |
应付账款 | 七、36 | 2,854,179,819.11 | 2,135,457,477.86 |
预收款项 | 七、37 | 85,421.39 | 83,269.71 |
合同负债 | 七、38 | 745,369,485.90 | 769,614,185.0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90,496,737.76 | 111,279,038.08 |
应交税费 | 七、40 | 105,580,876.00 | 136,331,625.9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52,415,279.10 | 344,488,298.4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七、41 | 56,087,159.67 | 1,075,004.13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44,221,160.66 | 408,008,223.81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25,403,120.91 | 203,173,549.58 |
流动负债合计 | 6,804,974,451.85 | 6,284,824,770.9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613,318,359.29 | 2,478,679,619.42 |
应付债券 | 七、46 | 1,520,959,472.75 | 1,493,691,709.03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45,281,543.73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00,000,000.00 | 89,68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12,964,591.18 | 11,416,660.14 |
预计负债 | 七、50 | 2,842,044.62 | 340,200.00 |
递延收益 | 七、51 | 133,888,301.99 | 144,627,738.0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429,254,313.56 | 4,218,435,926.60 | |
负债合计 | 11,234,228,765.41 | 10,503,260,697.5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952,834,715.00 | 948,038,35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282,050,044.13 | 287,189,621.51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七、55 | 2,100,571,951.31 | 2,070,260,632.45 |
减:库存股 | 七、56 | 13,941,565.00 | 16,419,15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4,078,786.98 | |
专项储备 | 七、58 | 20,778,317.92 | 15,958,353.04 |
盈余公积 | 七、59 | 234,175,618.90 | 203,241,491.0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311,820,462.05 | 1,922,050,529.3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888,289,544.31 | 5,434,398,615.39 | |
少数股东权益 | 579,935,138.54 | 560,306,288.4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468,224,682.85 | 5,994,704,903.8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7,702,453,448.26 | 16,497,965,601.41 |
公司负责人:邵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26,476,044.12 | 1,072,868,834.9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8,280,776.22 | 8,037,956.6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9,959.03 | 58,675.5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607,130,446.19 | 624,900,287.9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十七、2 | 204,550,507.37 | 195,234,027.28 |
存货 | 3,089,492.49 | 3,948,811.0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45,016,718.05 | 1,709,814,566.0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4,445,678,449.81 | 3,961,671,845.8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206,718,598.53 | 2,220,365,358.76 |
在建工程 | 100,435,008.04 | 72,339,201.5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2,438,566.23 | ||
无形资产 | 78,553,751.58 | 80,082,470.2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79,432.55 | 3,289,631.2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821,746.84 | 2,596,331.1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892,925,553.58 | 6,340,344,838.78 | |
资产总计 | 8,037,942,271.63 | 8,050,159,404.8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1,142,777.78 | 1,098,288,257.3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55,692,900.64 | 198,447,466.99 | |
预收款项 | 2,151.68 | ||
合同负债 | 58,654,449.70 | 53,253,226.17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894,989.57 | 32,077,763.75 | |
应交税费 | 8,977,932.26 | 16,734,514.92 | |
其他应付款 | 541,936,480.94 | 436,375,402.6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2,845,529.14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8,882,671.58 | 72,329,493.0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59,633.49 | 1,597,596.7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52,943,987.64 | 1,909,103,721.6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20,600,000.00 | 174,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1,520,959,472.75 | 1,493,691,709.03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8,974,185.9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5,920,716.61 | 6,675,519.83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05,516,230.29 | 117,189,874.8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91,970,605.56 | 1,791,557,103.69 | |
负债合计 | 3,744,914,593.20 | 3,700,660,825.3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52,834,715.00 | 948,038,35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282,050,044.13 | 287,189,621.5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2,335,893,723.10 | 2,300,608,118.21 | |
减:库存股 | 13,941,565.00 | 16,419,15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4,078,786.98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13,229,673.38 | 182,295,545.53 | |
未分配利润 | 522,961,087.82 | 643,707,306.2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93,027,678.43 | 4,349,498,579.5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037,942,271.63 | 8,050,159,404.83 |
公司负责人:邵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8,174,353,938.55 | 6,601,164,525.8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8,174,353,938.55 | 6,601,164,525.8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7,011,663,601.78 | 5,651,903,857.5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6,195,502,249.15 | 4,960,317,185.5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2,507,478.83 | 30,117,335.82 |
销售费用 | 七、63 | 234,475,876.98 | 193,396,601.15 |
管理费用 | 七、64 | 270,726,267.02 | 255,101,756.83 |
研发费用 | 七、65 | 92,138,395.36 | 67,993,266.25 |
财务费用 | 七、66 | 186,313,334.44 | 144,977,711.91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188,310,024.02 | 165,001,581.47 |
利息收入 | 七、66 | 51,379,696.56 | 26,045,168.96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8,845,605.21 | 47,636,641.7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9,189,972.81 | 11,458,736.8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8,948,329.01 | 11,137,849.2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6,735,858.71 | -42,410,055.8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74,314,461.81 | -34,524,184.4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8,029,892.97 | 25,180,369.8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01,177,204.66 | 956,602,176.3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5,597,163.93 | 13,221,422.06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8,969,020.37 | 5,695,252.0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97,805,348.22 | 964,128,346.3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47,925,208.12 | 179,719,320.6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49,880,140.10 | 784,409,025.7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49,880,140.10 | 784,409,025.7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0,038,057.66 | 663,909,525.2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9,842,082.44 | 120,499,500.5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078,786.98 | 2,253,670.0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078,786.98 | 2,253,670.09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078,786.98 | 2,253,670.09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078,786.98 | 2,253,670.09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45,801,353.12 | 786,662,695.8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15,959,270.68 | 666,163,195.3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9,842,082.44 | 120,499,500.5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7 | 0.7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1 | 0.69 |
公司负责人:邵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900,774,527.92 | 835,375,823.13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487,402,848.18 | 441,864,767.58 |
税金及附加 | 9,037,522.84 | 8,431,043.45 | |
销售费用 | 145,101,822.77 | 115,827,481.25 | |
管理费用 | 101,310,841.60 | 86,985,214.92 | |
研发费用 | 32,029,895.59 | 26,360,151.47 | |
财务费用 | 73,311,099.05 | 34,437,383.20 | |
其中:利息费用 | 49,622,991.33 | 43,501,454.99 | |
利息收入 | 24,049,078.76 | 12,369,310.19 | |
加:其他收益 | 16,696,458.07 | 12,263,463.8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249,241,617.66 | 177,288,401.0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874,990.36 | 11,480,617.0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94,226.91 | -90,946.9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029,520.25 | -10,177.3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25,953,866.96 | 310,920,521.88 | |
加:营业外收入 | 2,855,985.58 | 4,834,798.13 | |
减:营业外支出 | 2,530,295.71 | 1,956,753.2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26,279,556.83 | 313,798,566.78 |
减:所得税费用 | 16,938,278.35 | 17,844,248.5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9,341,278.48 | 295,954,318.2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9,341,278.48 | 295,954,318.2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078,786.98 | 2,253,670.0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078,786.98 | 2,253,670.09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078,786.98 | 2,253,670.09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05,262,491.50 | 298,207,988.2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邵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027,355,814.58 | 6,569,503,045.5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
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028,864.84 | 26,902,160.6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35,028,862.98 | 518,635,960.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75,413,542.40 | 7,115,041,167.1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345,170,343.95 | 4,075,778,471.5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05,172,881.43 | 745,586,356.9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33,667,523.83 | 313,203,894.2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10,241,394.22 | 608,326,812.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94,252,143.43 | 5,742,895,534.7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1,161,398.97 | 1,372,145,632.3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1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344,143.19 | 11,643,735.2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9,907,710.89 | 16,993,102.2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93,494,733.37 | 64,375,760.0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3,746,587.45 | 127,112,597.5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08,915,149.04 | 2,287,232,285.8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08,915,149.04 | 2,287,232,285.8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5,168,561.59 | -2,160,119,688.3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790,300.00 | 97,348,251.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790,300.00 | 97,348,251.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788,448,239.87 | 3,398,82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781,4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24,438,539.87 | 5,277,568,251.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63,246,250.00 | 2,064,19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77,679,382.53 | 517,950,549.6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6,138,630.33 | 80,249,278.4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1,588,745.69 | 9,718,820.3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12,514,378.22 | 2,591,859,370.0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8,075,838.35 | 2,685,708,880.9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92,083,000.97 | 1,897,734,825.0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32,650,021.04 | 2,234,915,196.0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40,567,020.07 | 4,132,650,021.04 |
公司负责人:邵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33,431,424.34 | 875,018,069.4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3,507,799.37 | 453,581,052.1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66,939,223.71 | 1,328,599,121.6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2,382,876.05 | 207,951,167.5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4,415,430.84 | 235,238,838.4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3,588,225.45 | 48,572,692.1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3,335,140.52 | 478,358,256.7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43,721,672.86 | 970,120,954.9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3,217,550.85 | 358,478,166.6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1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1,152,646.60 | 125,140,073.2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792,558.19 | 16,689,970.2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412,211.20 | 192,435,607.8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4,357,415.99 | 368,365,651.4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4,926,912.20 | 237,212,640.4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29,421,000.00 | 1,542,066,947.2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790,000.00 | 268,28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4,137,912.20 | 2,047,559,587.6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9,780,496.21 | -1,679,193,936.2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50,000,000.00 | 1,308,42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781,4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0,000,000.00 | 3,089,82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17,950,000.00 | 1,098,29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3,918,509.07 | 306,402,451.9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961,336.36 | 6,979,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29,829,845.43 | 1,411,671,451.9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9,829,845.43 | 1,678,148,548.0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6,392,790.79 | 357,432,778.4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72,868,834.91 | 715,436,056.5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6,476,044.12 | 1,072,868,834.91 |
公司负责人:邵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48,038,351.00 | 287,189,621.51 | 2,070,260,632.45 | 16,419,150.00 | 4,078,786.98 | 15,958,353.04 | 203,241,491.05 | 1,922,050,529.36 | 5,434,398,615.39 | 560,306,288.43 | 5,994,704,903.8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80,628.04 | -180,628.04 | -20,069.78 | -200,697.8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48,038,351.00 | 287,189,621.51 | 2,070,260,632.45 | 16,419,150.00 | 4,078,786.98 | 15,958,353.04 | 203,241,491.05 | 1,921,869,901.32 | 5,434,217,987.35 | 560,286,218.65 | 5,994,504,206.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96,364.00 | -5,139,577.38 | 30,311,318.86 | -2,477,585.00 | -4,078,786.98 | 4,819,964.88 | 30,934,127.85 | 389,950,560.73 | 454,071,556.96 | 19,648,919.89 | 473,720,476.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78,786.98 | 820,038,057.66 | 815,959,270.68 | 129,842,082.44 | 945,801,353.1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796,364.00 | -5,139,577.38 | 28,136,133.06 | 27,792,919.68 | 35,790,300.00 | 63,583,219.68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5,790,300.00 | 35,790,3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4,796,364.00 | -5,139,577.38 | 28,136,133.06 | 27,792,919.68 | 27,792,919.68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0,934,127.85 | -430,087,496.93 | -399,153,369.08 | -92,891,685.62 | -492,045,054.7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934,127.85 | -30,934,127.8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99,153,369.08 | -399,153,369.08 | -92,891,685.62 | -492,045,054.7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819,964.88 | 4,819,964.88 | 1,825,837.04 | 6,645,801.92 | |||||||||||
1.本期提取 | 58,509,987.17 | 58,509,987.17 | 6,998,043.82 | 65,508,030.99 | |||||||||||
2.本期使用 | 53,690,022.29 | 53,690,022.29 | 5,172,206.78 | 58,862,229.07 |
(六)其他 | 2,175,185.80 | -2,477,585.00 | 4,652,770.80 | -54,917,613.97 | -50,264,843.1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52,834,715.00 | 282,050,044.13 | 2,100,571,951.31 | 13,941,565.00 | 20,778,317.92 | 234,175,618.90 | 2,311,820,462.05 | 5,888,289,544.31 | 579,935,138.54 | 6,468,224,682.85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48,038,351.00 | 2,063,931,808.61 | 17,949,250.00 | 1,825,116.89 | 15,642,662.30 | 173,646,039.23 | 1,565,095,279.71 | 4,750,230,007.74 | 421,202,956.95 | 5,171,432,964.6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0,868,852.50 | -30,868,852.50 | -30,868,852.5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48,038,351.00 | 2,063,931,808.61 | 17,949,250.00 | 1,825,116.89 | 15,642,662.30 | 173,646,039.23 | 1,534,226,427.21 | 4,719,361,155.24 | 421,202,956.95 | 5,140,564,112.1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7,189,621.51 | 6,328,823.84 | -1,530,100.00 | 2,253,670.09 | 315,690.74 | 29,595,451.82 | 387,824,102.15 | 715,037,460.15 | 139,103,331.48 | 854,140,791.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53,670.09 | 663,909,525.23 | 666,163,195.32 | 120,499,500.50 | 786,662,695.8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7,189,621.51 | 287,189,621.51 | 97,348,251.00 | 384,537,872.51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7,348,251.00 | 97,348,251.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87,189,621.51 | 287,189,621.51 | 287,189,621.5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9,595,451.82 | -276,085,423.08 | -246,489,971.26 | -80,249,278.42 | -326,739,249.6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9,595,451.82 | -29,595,451.8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6,489,971.26 | -246,489,971.26 | -80,249,278.42 | -326,739,249.68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15,690.74 | 315,690.74 | 1,504,858.40 | 1,820,549.14 | |||||||||||
1.本期提取 | 50,725,018.14 | 50,725,018.14 | 6,972,976.30 | 57,697,994.44 | |||||||||||
2.本期使用 | 50,409, | 50,409, | 5,468,1 | 55,877,445 |
327.40 | 327.40 | 17.90 | .30 | ||||||||||||
(六)其他 | 6,328,823.84 | -1,530,100.00 | 7,858,923.84 | 7,858,923.8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48,038,351.00 | 287,189,621.51 | 2,070,260,632.45 | 16,419,150.00 | 4,078,786.98 | 15,958,353.04 | 203,241,491.05 | 1,922,050,529.36 | 5,434,398,615.39 | 560,306,288.43 | 5,994,704,903.82 |
公司负责人:邵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48,038,351.00 | 287,189,621.51 | 2,300,608,118.21 | 16,419,150.00 | 4,078,786.98 | 182,295,545.53 | 643,707,306.27 | 4,349,498,579.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48,038,351.00 | 287,189,621.51 | 2,300,608,118.21 | 16,419,150.00 | 4,078,786.98 | 182,295,545.53 | 643,707,306.27 | 4,349,498,579.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96,364.00 | -5,139,577.38 | 35,285,604.89 | -2,477,585.00 | -4,078,786.98 | 30,934,127.85 | -120,746,218.45 | -56,470,901.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78,786.98 | 309,341,278.48 | 305,262,491.5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796,364.00 | -5,139,577.38 | 28,136,133.06 | 27,792,919.6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 4,796,364. | -5,139,577. | 28,136,133.06 | 27,792,919.6 |
投入资本 | 00 | 38 | 8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0,934,127.85 | -430,087,496.93 | -399,153,369.0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934,127.85 | -30,934,127.8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99,153,369.08 | -399,153,369.08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7,149,471.83 | -2,477,585.00 | 9,627,056.8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52,834,715.00 | 282,050,044.13 | 2,335,893,723.10 | 13,941,565.00 | 213,229,673.38 | 522,961,087.82 | 4,293,027,678.43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48,038,351.00 | 2,291,279,294.37 | 17,949,250.00 | 1,825,116.89 | 152,700,093.71 | 623,838,411.15 | 3,999,732,017.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48,038,351.00 | 2,291,279,294.37 | 17,949,250.00 | 1,825,116.89 | 152,700,093.71 | 623,838,411.15 | 3,999,732,017.1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7,189,621.51 | 9,328,823.84 | -1,530,100.00 | 2,253,670.09 | 29,595,451.82 | 19,868,895.12 | 349,766,562.3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53,670.09 | 295,954,318.20 | 298,207,988.2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7,189,621.51 | 287,189,621.5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87,189,621.51 | 287,189,621.5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9,595,451.82 | -276,085,423.08 | -246,489,971.2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9,595,451.82 | -29,595,451.8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6,489,971.2 | -246,489,971.26 |
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9,328,823.84 | -1,530,100.00 | 10,858,923.8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48,038,351.00 | 287,189,621.51 | 2,300,608,118.21 | 16,419,150.00 | 4,078,786.98 | 182,295,545.53 | 643,707,306.27 | 4,349,498,579.50 |
公司负责人:邵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根据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赣股[2001]4号文《关于同意发起设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由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煤气公司、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昌市公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9000万股。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以其所属的青云水厂、朝阳水厂、下正街水厂的全部经营性资产投入股份公司,其他四家发起人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于200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向社会公众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发起人股64.29%,社会公众股35.71%。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
本公司于2006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五家发起人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合计支付14,000,000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的对价,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本公司于2010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10年5月31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0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10]1868号文《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0,000股。2010年12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毕,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0元,募集资金总额1,160,000,0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8,000万股新股已于2011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于2011年3月14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0,000,000元。
本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现有总股本22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110,000,000.00股,共计增加股本110,000,000.00元。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000,000元。
本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项的批复》(赣国资产权字﹝2015﹞262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54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58,838,981股份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格9.82元;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4,824,144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10.52元。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108,663,125股新股已于2016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的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438,663,125元。
本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38,663,1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3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38,663,1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350,930,5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789,593,625股。本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18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经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洪国资字[2018]18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3号),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7,918,725股新股。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86元/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559,726股,并已于2019年11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的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942,153,351.00元。
根据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洪国资字[2019]197号),本公司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确定以2019年12月13日为授予日,授予15名激励对象5,885,0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05元/股,增加股本人民币5,885,000.00元。2020年1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股份的登记。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948,038,351.00元。本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1年2月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称由“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并取得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23915976N;法定代表人:邵涛。
(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注册地:南昌市灌婴路98号;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为公用事业城市供水行业,主营业务为自来水的生产销售、城市污水处理、燃气销售与安装等。
本公司经营范围:自来水、水表、给排水设备、节水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给排水设施的安装、修理;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培训,软件应用服务,水质检测、水表计量检测、电子计量器具的研制及销售、城市污水处理,信息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计二十二家,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5)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①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A.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②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金融资产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D.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②金融负债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C.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A.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B.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B.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针对本公司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根据金融工具
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水费及燃气费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工程款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污水处理费应收账款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应收账款组合5:应收其他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1)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3)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4)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6)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7)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的显著变化。
(8)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9)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履约及投标保证金、押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市财政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
其他应收款组合5: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
其他应收款组合6:即征即退增值税
其他应收款组合7: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工程施工、生产成本、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本公司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均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合同资产发生减值损失,按应减记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分录。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45 | 3%-5% | 6.3%-2.1% |
管网 | 年限平均法 | 15-20 | 3%-5% | 6.3%-4.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3%-5% | 9.5%-4.8%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5% | 19.0%-9.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2 | 3%-5% | 23.8%-7.9% |
房屋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5 | 2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40-50 | 直线法 |
专有技术 | 20 | 直线法 |
软件 | 5 | 直线法 |
本公司的特许经营权项目(BOT、TOT)是指在特定时期内,通过与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授予方)签订特许经营权合同,许可公司融资、建设或授让、运营及维护公共基础设施,根据《特许经营协议》中的条款运营公共基础设施并提供特许经营服务,并在特许经营期结束时将该等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了特许经营服务的执行标准以及价格调整机制等,以订明本公司执行的特许经营服务。
特许经营服务协议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适用范围,因此特许经营安排下的资产可列作无形资产或(与)金融资产。若特许经营协议规定本公司在公共基础设施建成后的运营期间内,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本公司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确认的应收款项,在其存续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若特许经营协议规定本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公司在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了特许经营的垃圾处理设施经营中需要达到指定可提供服务水平的条件以及经营期满移交资产时的相关要求,公司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公司在报告期对须履行责任的相关开支进行了最佳金额估计,包括估计特许经营服务期限内设备更新支出的预计未来现金开支,选择适当折现率计算其现金流量的现值等,并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考虑预计负债的资金成本,按照折现率计算利息支出,利息支出一并计入预计负债。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已确认的预计负债进行复核,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原账面金额进行调整。
对于其他零星维修支出则在发生当期计入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进行相应处理。将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期间确认为研究阶段;将进行商业性
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或产品)期间确认为开发阶段。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②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A.可变对价
本公司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现金折扣和价格折让等,形成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B.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及所建造的资产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附注三、(二十二)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C.合同变更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a.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b.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c.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D.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本公司根据在向合同授予方转让建造服务前是否拥有对建造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履行PPP项目合同的建造服务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合同授予方转让建造服务前能够控制建造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③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自来水销售、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燃气销售收入、燃气工程安装收入、给排水工程收入、其他商品销售收入等,与取得各类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A.自来水销售
本公司营业部门将上门抄见的实际销售水量及用水性质输入营销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根据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执行单价(不含增值税、污水处理费、公用事业附加费等相关税费)自动生成应收水费,以此确认自来水销售收入。
B.燃气销售
管输燃气销售:本公司客户部将上门抄见的实际销售气量及用户性质输入客户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根据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执行单价自动生成应收气费,财务部据此扣除增值税后,以此确认燃气销售收入。
车用燃气销售:车用天然气销售属于时点确认收入,在完成向客户提供车用天然气且收到款项后确认收入。
C.提供特许经营权服务的相关收入确认
公司提供特许经营权服务取得两项收入,分别是建设期间的建造合同收入和建造完成后运营期间政府支付的运营期间收入。确认特许经营权服务收入的具体政策为:
第一种:建设期间(仅BOT特许经营权项目)的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
建设阶段,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确定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若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则按照“建造合同收入”的会计政策确认建造服务的合同收入及合同资产,其中建造合同收入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第二种:运营期间收入
公司的特许经营权运营收入,根据特许经营权合同是否有固定收费的规定,分无形资产核算模式、金融资产核算模式和混合核算模式收入确认。
无形资产核算模式收入确认: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特许经营权项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结算,于提供服务时按照协议约定的服务处理单价和双方盖章确认的处理量签证单或付费审批单确认运营收入。
金融资产核算模式收入确认:依据相关《特许经营权协议》,对于确认为金融资产的特许经营权合同,本公司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将相关特许经营权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本公司确认的金融资产,在其存续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投资本金的回收和投资本金的利息回报,其中投资本金的利息回报确定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混合核算模式收入确认:依据相关《特许经营权协议》,对于确认为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特许经营权合同,公司当期收到的服务费中包括了项目投资本金的回收、投资本金的利息回报以及运营收入,公司根据实际利率法计算项目投资本金的回收和投资本金的利息回报,并将服务费扣除项目投资本金和投资本金的利息回报后的金额确认为运营收入。
D.建造合同收入
对于提供的建造服务,本公司根据具体合同的相关条款规定及适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合同履约的业务模式,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约项目,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本公司按照产出法,根据已完成的工作量占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
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a.燃气工程安装本公司燃气工程安装主要包括楼盘、商铺、工厂等燃气设施及设备安装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终端用户的需要及用气特点,与用户签订燃气设施安装合同,为终端用户提供燃气设施及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公司均系按照经客户确认的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并在客户现场进行项目实施及设备安装。由于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b.给排水工程公司给排水工程主要包括城市供水管网、水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改造等履约义务,工程内容包括: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等。项目设计图纸在施工前已根据客户要求拟定完毕,施工标准清晰明确,项目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分阶段实施。由于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E.其他商品销售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不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三个条件,所以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在到货验收完成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存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入资产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计入当期费用。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出租资产的会计处理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本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入账价值中。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允许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提前实施。按照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详见其他说明 |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详见其他说明 |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①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适用于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订立的,且同时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的合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基础上对社会资本方的会计处理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给出了具体的披露要求。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PPP项目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对首次执行日前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影响金额 |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1年1月1日余额 |
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0,034,256.19 | 50,034,256.19 | |
负债: |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影响金额 |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1年1月1日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8,008,223.81 | 6,194,406.89 | 414,202,630.70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194,406.89 | 6,194,406.89 | |
租赁负债 | 43,839,849.30 | 43,839,849.30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影响金额 |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1年1月1日余额 |
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9,142,989.27 | 49,142,989.27 | |
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2,329,493.06 | 5,835,066.45 | 78,164,559.51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835,066.45 | 5,835,066.45 | |
租赁负债 | 43,307,922.82 | 43,307,922.82 |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影响金额 |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1年1月1日余额 |
在建工程 | 2,478,615,536.73 | -1,984,799,164.63 | 493,816,372.10 |
无形资产 | 4,474,460,830.87 | 1,772,151,563.33 | 6,246,612,394.2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85,661.53 | 231,567,124.79 | 233,252,786.32 |
其他流动负债 | 203,173,549.58 | 19,120,221.31 | 222,293,770.89 |
期初留存收益 | 1,922,050,529.36 | -180,628.04 | 1,921,869,901.32 |
少数股东权益 | 560,306,288.43 | -20,069.78 | 560,286,218.65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2021年1月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161,879,611.60 | 4,161,879,611.60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 333,256.38 | 333,256.38 | |
应收账款 | 494,464,731.27 | 494,464,731.2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59,374,546.21 | 159,374,546.21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42,946,719.26 | 142,946,719.2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47,854,200.37 | 247,854,200.37 | |
合同资产 | 375,176,850.15 | 375,176,850.15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8,939,280.18 | 198,939,280.18 | |
流动资产合计 | 5,780,969,195.42 | 5,780,969,195.4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4,235,800.21 | 74,235,800.2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583,722.13 | 1,583,722.13 | |
固定资产 | 3,591,167,159.19 | 3,591,167,159.19 | |
在建工程 | 2,478,615,536.73 | 493,816,372.10 | -1,984,799,164.6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0,034,256.19 | 50,034,256.19 | |
无形资产 | 4,474,460,830.87 | 6,246,612,394.20 | 1,772,151,563.3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73,083.70 | 973,083.7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4,274,611.63 | 94,274,611.6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85,661.53 | 233,252,786.32 | 231,567,124.7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716,996,405.99 | 10,785,950,185.67 | 68,953,779.68 |
资产总计 | 16,497,965,601.41 | 16,566,919,381.09 | 68,953,779.6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176,389,102.55 | 2,176,389,102.55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135,457,477.86 | 2,135,457,477.86 | |
预收款项 | 83,269.71 | 83,269.71 | |
合同负债 | 769,614,185.05 | 769,614,185.0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1,279,038.08 | 111,279,038.08 | |
应交税费 | 136,331,625.94 | 136,331,625.94 | |
其他应付款 | 344,488,298.41 | 344,488,298.4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075,004.13 | 1,075,004.13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8,008,223.81 | 414,202,630.70 | 6,194,406.89 |
其他流动负债 | 203,173,549.58 | 222,293,770.89 | 19,120,221.31 |
流动负债合计 | 6,284,824,770.99 | 6,310,139,399.19 | 25,314,628.2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478,679,619.42 | 2,478,679,619.42 | |
应付债券 | 1,493,691,709.03 | 1,493,691,709.03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3,839,849.30 | 43,839,849.30 | |
长期应付款 | 89,680,000.00 | 89,68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1,416,660.14 | 11,416,660.14 | |
预计负债 | 340,200.00 | 340,200.00 | |
递延收益 | 144,627,738.01 | 144,627,738.0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18,435,926.60 | 4,262,275,775.90 | 43,839,849.30 |
负债合计 | 10,503,260,697.59 | 10,572,415,175.09 | 69,154,477.5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48,038,351.00 | 948,038,35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287,189,621.51 | 287,189,621.5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070,260,632.45 | 2,070,260,632.45 | |
减:库存股 | 16,419,150.00 | 16,419,15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4,078,786.98 | 4,078,786.98 | |
专项储备 | 15,958,353.04 | 15,958,353.04 | |
盈余公积 | 203,241,491.05 | 203,241,491.0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922,050,529.36 | 1,921,869,901.32 | -180,628.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434,398,615.39 | 5,434,217,987.35 | -180,628.04 |
少数股东权益 | 560,306,288.43 | 560,286,218.65 | -20,069.7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994,704,903.82 | 5,994,504,206.00 | -200,697.8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497,965,601.41 | 16,566,919,381.09 | 68,953,779.68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72,868,834.91 | 1,072,868,834.9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8,037,956.64 | 8,037,956.6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58,675.54 | 58,675.54 | |
其他应收款 | 624,900,287.94 | 624,900,287.9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95,234,027.28 | 195,234,027.28 | |
存货 | 3,948,811.02 | 3,948,811.0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09,814,566.05 | 1,709,814,566.0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961,671,845.82 | 3,961,671,845.8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220,365,358.76 | 2,220,365,358.76 | |
在建工程 | 72,339,201.51 | 72,339,201.5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9,142,989.27 | 49,142,989.27 | |
无形资产 | 80,082,470.27 | 80,082,470.2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89,631.25 | 3,289,631.2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96,331.17 | 2,596,331.1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340,344,838.78 | 6,389,487,828.05 | 49,142,989.27 |
资产总计 | 8,050,159,404.83 | 8,099,302,394.10 | 49,142,989.2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98,288,257.32 | 1,098,288,257.3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98,447,466.99 | 198,447,466.9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3,253,226.17 | 53,253,226.17 | |
应付职工薪酬 | 32,077,763.75 | 32,077,763.75 | |
应交税费 | 16,734,514.92 | 16,734,514.92 | |
其他应付款 | 436,375,402.65 | 436,375,402.6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2,329,493.06 | 78,164,559.51 | 5,835,066.45 |
其他流动负债 | 1,597,596.78 | 1,597,596.7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09,103,721.64 | 1,914,938,788.09 | 5,835,066.4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74,000,000.00 | 174,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1,493,691,709.03 | 1,493,691,709.03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3,307,922.82 | 43,307,922.8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6,675,519.83 | 6,675,519.83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17,189,874.83 | 117,189,874.8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91,557,103.69 | 1,834,865,026.51 | 43,307,922.82 |
负债合计 | 3,700,660,825.33 | 3,749,803,814.60 | 49,142,989.2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48,038,351.00 | 948,038,35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287,189,621.51 | 287,189,621.5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300,608,118.21 | 2,300,608,118.21 | |
减:库存股 | 16,419,150.00 | 16,419,15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4,078,786.98 | 4,078,786.98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82,295,545.53 | 182,295,545.53 | |
未分配利润 | 643,707,306.27 | 643,707,306.2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349,498,579.50 | 4,349,498,579.5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050,159,404.83 | 8,099,302,394.10 | 49,142,989.27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3%、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所得额 | 0%、12.5%、15%、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15% |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25% |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25% |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25% |
温洲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5% |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5% |
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小型微利企业 |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 12.5%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25% |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25% |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15% |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25% |
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 小型微利企业 |
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小型微利企业 |
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 小型微利企业 |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25% |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江西洪城检测有限公司 | 小型微利企业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优惠
本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936000668;有效期:三年),自2019年至2021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36002364;有效期:三年),自2020年至2022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本公司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021001396;有效期:三年),自2020年至2022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子公司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36001179;有效期:三年),自2020年至2022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护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其公共污水处理形成的利润,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孙公司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丰城市洪投环保有限公司所得税自2019年至2021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至2024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自2021年至202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自自2024年至202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46号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所得税自2016年至2018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19年至2021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检测有限公司、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本公司孙公司南昌安信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供水设备有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水工设备有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兆盛水务有限公司本期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
(2)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本公司污水处理服务收入从2015年7月1日起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57.76 | |
银行存款 | 2,940,343,153.73 | 4,158,565,719.60 |
其他货币资金 | 3,951,925.68 | 3,313,734.24 |
合计 | 2,944,295,079.41 | 4,161,879,611.6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期末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共3,728,059.34元,详见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333,256.38 | |
合计 | 333,256.3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72,228.73 | 100 | 38,972.35 | 10.47 | 333,256.38 | |||||
其中: |
商业承兑汇票 | 372,228.73 | 100 | 38,972.35 | 10.47 | 333,256.38 | |||||
合计 | 372,228.73 | 100 | 38,972.35 | 10.47 | 333,256.3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汇票 | 38,972.35 | 38,972.35 | |||
合计 | 38,972.35 | 38,972.3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87,251,731.26 |
1年以内小计 | 687,251,731.26 |
1至2年 | 56,599,753.45 |
2至3年 | 30,763,066.15 |
3至4年 | 14,239,469.52 |
4至5年 | 12,076,734.95 |
5年以上 | 33,311,030.80 |
合计 | 834,241,786.1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066,008.86 | 0.60 | 5,066,008.86 | 100.00 | 5,112,670.76 | 0.79 | 5,112,670.76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066,008.86 | 0.60 | 5,066,008.86 | 100.00 | 5,112,670.76 | 0.79 | 5,112,670.7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29,175,777.27 | 99.40 | 85,299,399.44 | 10.29 | 743,876,377.83 | 641,244,901.79 | 99.21 | 146,780,170.52 | 22.89 | 494,464,731.27 |
其中: | ||||||||||
应收水费及燃气费 | 39,849,557.99 | 4.78 | 5,509,356.69 | 13.83 | 34,340,201.30 | 31,484,222.57 | 4.87 | 2,771,462.78 | 8.80 | 28,712,759.79 |
应收工程款 | 218,552,644.79 | 26.20 | 65,617,323.57 | 30.02 | 152,935,321.22 | 288,748,682.70 | 44.68 | 132,907,098.86 | 46.03 | 155,841,583.84 |
应收污水处理费 | 538,019,854.88 | 64.49 | 8,655,218.17 | 1.61 | 529,364,636.71 | 301,293,445.04 | 46.61 | 4,903,255.45 | 1.63 | 296,390,189.59 |
应收其他款项 | 32,753,719.61 | 3.93 | 5,517,501.01 | 16.85 | 27,236,218.60 | 19,718,551.48 | 3.05 | 6,198,353.43 | 31.43 | 13,520,198.05 |
合计 | 834,241,786.13 | 100.00 | 90,365,408.30 | 10.83 | 743,876,377.83 | 646,357,572.55 | 100.00 | 151,892,841.28 | 23.50 | 494,464,731.2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应收水费 | 2,879,027.84 | 2,879,027.84 | 100.00 | 因部分自来水用户属特困企业、户表改造、自来水总表数与分表数的差异、居民拆迁等原因拖欠的自来水款,公司针对该部分自来水用户且账龄在5年以上的客户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萍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100.00 | 与债务人存在争议,债务人不肯全部支付,预计损失100% |
应收污水处理费 | 183,731.02 | 183,731.02 | 100.00 | 与债务人存在争议,债务人不肯全部支付,预计损失100% |
应收设备款 | 3,250.00 | 3,250.00 | 100.00 | 法院已判决,债务人仍然未偿还货款,预计损失100% |
合计 | 5,066,008.86 | 5,066,008.8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水费及燃气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水费及燃气费 | 39,849,557.99 | 5,509,356.69 | 13.83 |
合计 | 39,849,557.99 | 5,509,356.69 | 13.8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工程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工程款 | 218,552,644.79 | 65,617,323.57 | 30.02 |
合计 | 218,552,644.79 | 65,617,323.57 | 30.0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污水处理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污水处理费 | 538,019,854.88 | 8,655,218.17 | 1.61 |
合计 | 538,019,854.88 | 8,655,218.17 | 1.6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其他款项 | 32,753,719.61 | 5,517,501.01 | 16.85 |
合计 | 32,753,719.61 | 5,517,501.01 | 16.8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151,892,841.28 | 61,227,341.45 | 300,091.53 | 90,365,408.30 |
坏账准备 | ||||||
合计 | 151,892,841.28 | 61,227,341.45 | 300,091.53 | 90,365,408.3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进贤县城市管理局 | 68,777,169.79 | 8.24 | 3,742,506.81 |
南昌市财政局 | 42,556,800.00 | 5.10 | 425,568.00 |
营口市财政局 | 40,923,555.75 | 4.91 | 409,235.55 |
萍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32,600,638.22 | 3.91 | 2,306,006.38 |
盖州市财政局 | 25,795,144.80 | 3.09 | 257,951.45 |
合计 | 210,653,308.56 | 25.25 | 7,141,268.19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0,646,498.52 | 87.84 | 115,600,127.26 | 72.53 |
1至2年 | 9,652,403.51 | 7.66 | 14,233,085.41 | 8.93 |
2至3年 | 4,345,127.19 | 3.45 | 11,259,717.87 | 7.06 |
3年以上 | 1,321,290.60 | 1.05 | 18,281,615.67 | 11.48 |
合计 | 125,965,319.82 | 100.00 | 159,374,546.2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权单位 | 债务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进贤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五分公司 | 5,847,055.51 | 1-4年 | 合同未履行完毕 |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中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06,313.64 | 1-3年 | 合同未履行完毕 |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百思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1-2年 | 合同未履行完毕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博阳供热技术有限公司 | 1,573,975.77 | 1-2年 | 合同未履行完毕 |
合 计 | 11,627,344.92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江西分公司 | 22,360,467.99 | 17.75 |
江西省石化天然售有限责任公司 | 20,774,999.50 | 16.49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179,179.59 | 16.02 |
中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19,688,610.55 | 15.63 |
江西省进贤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五分公司 | 9,338,985.13 | 7.41 |
合计 | 92,342,242.76 | 73.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9,443,494.67 | 142,946,719.26 |
合计 | 109,443,494.67 | 142,946,719.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7,835,887.77 |
1年以内小计 | 27,835,887.77 |
1至2年 | 77,884,776.62 |
2至3年 | 16,552,463.09 |
3至4年 | 7,407,652.14 |
4至5年 | 1,001,840.80 |
5年以上 | 3,446,462.80 |
合计 | 134,129,083.2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25,910.00 | 476,885.09 |
市财政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 | 7,375,553.81 | 7,380,729.55 |
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 | 44,091,682.80 | 40,761,001.11 |
履约及投标保证金、押金 | 58,882,023.79 | 62,410,831.09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367,533.89 | 795,601.25 |
其他 | 23,386,378.93 | 51,276,804.63 |
合计 | 134,129,083.22 | 163,101,852.7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392,880.74 | 19,762,252.72 | 20,155,133.46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392,880.74 | 19,762,252.72 | 20,155,133.46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553,262.64 | 4,553,262.64 | ||
本期转回 | 22,807.55 | 22,807.55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370,073.19 | 24,315,515.36 | 24,685,588.5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155,133.46 | 5,408,870.38 | 878,415.29 | 24,685,588.55 | ||
合计 | 20,155,133.46 | 5,408,870.38 | 878,415.29 | 24,685,588.5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南昌市财政局 | 农民工保证金 | 18,264,389.00 | 1-2年 | 13.62 | 5,231,056.28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 农民工保证金 | 8,350,875.50 | 1-2年 | 6.23 | 1,782,911.92 |
江西省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投标保证金 | 4,500,000.00 | 1年以内 | 3.35 | 409,050.00 |
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农民工保证金 | 3,403,966.00 | 3-4年 | 2.54 | 1,798,417.58 |
江西洪源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代垫款 | 3,370,800.00 | 1年以内 | 2.51 | 268,652.76 |
合计 | / | 37,890,030.50 | / | 28.25 | 9,490,088.5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各县市国家税务局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367,533.89 | 1年以内 | 根据财税(2015)78号文向国家税务局申请的增值税退税款。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已于2022年1月-2月陆续收到 |
合计 | 367,533.89 |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0,694,899.01 | 40,694,899.01 | 32,011,145.81 | 197,240.40 | 31,813,905.41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0,871,719.92 | 10,871,719.92 | 8,623,220.03 | 8,623,220.03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合同履约成本 | 308,680,239.40 | 308,680,239.40 | 207,417,074.93 | 207,417,074.93 | ||
合计 | 360,246,858.33 | 360,246,858.33 | 248,051,440.77 | 197,240.40 | 247,854,200.3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97,240.40 | 197,240.40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97,240.40 | 197,240.40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工程款 | 868,340,484.42 | 201,874,542.28 | 666,465,942.14 | 502,736,930.62 | 127,560,080.47 | 375,176,850.15 |
合计 | 868,340,484.42 | 201,874,542.28 | 666,465,942.14 | 502,736,930.62 | 127,560,080.47 | 375,176,850.1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74,314,461.81 | |||
合计 | 74,314,461.81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175,361,707.41 | 144,836,751.86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64,982,618.79 | 37,070,267.96 |
预缴税金 | 26,510,618.17 | 17,032,260.36 |
合计 | 266,854,944.37 | 198,939,280.18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24,017,538.32 | 6,338,396.77 | 6,322,499.39 | 24,033,435.70 | |||||||
小计 | 24,017,538.32 | 6,338,396.77 | 6,322,499.39 | 24,033,435.70 | |||||||
二、联营企业 | |||||||||||
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0,432,842.01 | 2,182,264.21 | -4,078,786.98 | 3,100,000.00 | 35,436,319.24 | ||||||
江西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296,658.95 | 354,329.38 | 680,000.00 | 8,970,988.33 | |||||||
温州环联环保有限公司 | 488,760.93 | 73,338.65 | 562,099.58 | ||||||||
小计 | 50,218,261.89 | 2,609,932.24 | -4,078,786.98 | 3,780,000.00 | 44,969,407.15 | ||||||
合计 | 74,235,800.21 | 8,948,329.01 | -4,078,786.98 | 10,102,499.39 | 69,002,842.85 |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47,907.36 | 2,947,907.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947,907.36 | 2,947,907.36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64,185.23 | 1,364,185.2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170.92 | 77,170.92 | ||
(1)计提或摊销 | 77,170.92 | 77,170.9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441,356.15 | 1,441,356.1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06,551.21 | 1,506,551.2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83,722.13 | 1,583,722.13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700,642,085.78 | 3,589,214,777.09 |
固定资产清理 | 1,138,882.10 | 1,952,382.10 |
合计 | 3,701,780,967.88 | 3,591,167,159.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管网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19,113,996.57 | 579,784,357.15 | 63,752,047.75 | 3,702,910,939.35 | 193,803,013.29 | 5,859,364,354.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562,467.75 | 24,525,277.64 | 4,510,482.77 | 293,615,589.32 | 26,070,255.77 | 395,284,073.25 |
(1)购置 | 3,242,127.70 | 14,955,318.97 | 4,510,482.77 | 25,366,483.17 | 48,074,412.6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3,320,340.05 | 9,569,958.67 | 293,615,589.32 | 703,772.60 | 347,209,660.6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86,703.34 | 12,688,928.20 | 2,346,636.13 | 29,198,277.25 | 6,709,509.07 | 51,630,053.99 |
(1)处置或报废 | 686,703.34 | 12,688,928.20 | 2,346,636.13 | 29,198,277.25 | 6,709,509.07 | 51,630,053.99 |
4.期末余额 | 1,364,989,760.98 | 591,620,706.59 | 65,915,894.39 | 3,967,328,251.42 | 213,163,759.99 | 6,203,018,373.3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57,966,031.34 | 298,338,457.30 | 41,715,016.38 | 1,483,861,259.79 | 88,268,812.21 | 2,270,149,577.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958,624.61 | 37,797,922.62 | 4,632,639.95 | 158,675,968.77 | 23,011,496.58 | 268,076,652.53 |
(1)计提 | 43,958,624.61 | 37,797,922. | 4,632,63 | 158,675,96 | 23,011,4 | 268,076,6 |
62 | 9.95 | 8.77 | 96.58 | 52.5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6,509.46 | 12,210,924.60 | 1,924,669.18 | 14,856,434.12 | 6,491,404.60 | 35,849,941.96 |
(1)处置或报废 | 366,509.46 | 12,210,924.60 | 1,924,669.18 | 14,856,434.12 | 6,491,404.60 | 35,849,941.96 |
4.期末余额 | 401,558,146.49 | 323,925,455.32 | 44,422,987.15 | 1,627,680,794.44 | 104,788,904.19 | 2,502,376,287.5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63,431,614.49 | 267,695,251.27 | 21,492,907.24 | 2,339,647,456.98 | 108,374,855.80 | 3,700,642,085.78 |
2.期初账面价值 | 961,147,965.23 | 281,445,899.85 | 22,037,031.37 | 2,219,049,679.56 | 105,534,201.08 | 3,589,214,777.0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拆迁征用的土地、房屋 | 1,138,882.10 | 1,952,382.10 |
合计 | 1,138,882.10 | 1,952,382.10 |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子公司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湾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湾府办抄字【2015】163号),政府以等面积置换方式将部分办公楼、土地予以拆迁征用,由于政府拆迁征用并等面积置换工作尚未履行完毕,故将已拆除的房屋及征用土地转为固定资产清理。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83,317,125.05 | 493,816,372.1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583,317,125.05 | 493,816,372.10 |
注:本期期初余额(2021年1月1日)与上期期末金额(2020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附注
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城市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 | 6,854,982.29 | 6,854,982.29 | 1,820,173.08 | 1,820,173.08 | ||
南昌市自来水厂节能降耗及提标改造工程 | 57,833,492.31 | 57,833,492.31 | 51,167,377.78 | 51,167,377.78 | ||
天燃气城市管网、改造及场站建设工程 | 454,279,523.02 | 454,279,523.02 | 409,746,720.23 | 409,746,720.23 | ||
车用天燃气加气站工程 | 2,217,920.26 | 2,217,920.26 | ||||
南昌临空经济区燃气应急抢险管理指挥中心及辅助用房 | 21,944,197.58 | 21,944,197.58 | 6,023,420.84 | 6,023,420.84 | ||
南昌临空经济区空港水厂工程 | 1,369,636.60 | 1,369,636.60 | 186,217.71 | 186,217.71 | ||
其他零星工程 | 41,035,293.25 | 41,035,293.25 | 22,654,542.20 | 22,654,542.20 | ||
合计 | 583,317,125.05 | 583,317,125.05 | 493,816,372.10 | 493,816,372.1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自来水节能降耗及提标改造工程 | 145,090,000.00 | 51,167,377.78 | 6,666,114.53 | 57,833,492.31 | 39.86 | 40.00 | 自筹 | |||||
合计 | 145,090,000.00 | 51,167,377.78 | 6,666,114.53 | 57,833,492.31 | / | / | / | / |
注:本公司“自来水节能降耗及提标改造工程”,业经《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自来水厂节能降耗及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发改设字[2013]95号),工程投资估算14,509.00万元。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91,266.92 | 49,142,989.27 | 50,034,256.1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651,387.60 | 14,651,387.60 | |
(1)新增租赁 | 14,651,387.60 | 14,651,387.6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5,542,654.52 | 49,142,989.27 | 64,685,643.7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21,161.50 | 6,704,423.04 | 9,225,584.54 |
(1)计提 | 2,521,161.50 | 6,704,423.04 | 9,225,584.5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521,161.50 | 6,704,423.04 | 9,225,584.5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021,493.02 | 42,438,566.23 | 55,460,059.25 |
2.期初账面价值 | 891,266.92 | 49,142,989.27 | 50,034,256.19 |
其他说明:
注:本期期初余额(2021年1月1日)与上期期末金额(2020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附注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特许经营权 | 专有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5,709,984.30 | 7,737,867,132.17 | 30,968,700.00 | 32,563,614.76 | 7,987,109,431.2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284,800.00 | 1,699,735,483.16 | 5,588,518.63 | 1,712,608,801.79 | |||
(1)购置 | 72,918,649.50 | 4,056,125.40 | 76,974,774.9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在建工程转入 | 7,284,800.00 | 1,532,393.23 | 8,817,193.23 | ||||
(5)合同资产转入 | 1,626,816,833.66 | 1,626,816,833.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16,209.87 | 119,469.02 | 1,935,678.89 | ||||
(1)处置 | 1,816,209.87 | 119,469.02 | 1,935,678.89 | ||||
4.期末余额 | 192,994,784.30 | 9,435,786,405.46 | 30,968,700.00 | 38,032,664.37 | 9,697,782,554.13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1,091,791.02 | 1,671,416,390.23 | 19,742,917.77 | 18,245,938.01 | 1,740,497,037.0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66,218.01 | 364,404,206.54 | 1,548,558.84 | 4,413,900.33 | 374,532,883.72 | ||
(1)计提 | 4,166,218.01 | 364,404,206.54 | 1,548,558.84 | 4,413,900.33 | 374,532,883.7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05,105.67 | 13,938.05 | 1,819,043.72 | ||||
(1)处置 | 1,805,105.67 | 13,938.05 | 1,819,043.72 | ||||
4.期末余额 | 35,258, | 2,034,015, | 21,291,4 | 22,645, | 2,113,210, |
009.03 | 491.10 | 76.61 | 900.29 | 877.0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7,736,775.27 | 7,401,770,914.36 | 9,677,223.39 | 15,386,764.08 | 7,584,571,677.1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4,618,193.28 | 6,066,450,741.94 | 11,225,782.23 | 14,317,676.75 | 6,246,612,394.20 |
注:本期期初余额(2021年1月1日)与上期期末金额(2020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附注
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577,083.70 | 963,975.53 | 269,945.93 | 1,271,113.30 | |
其他 | 396,000.00 | 94,339.62 | 401,000.00 | 89,339.62 | |
合计 | 973,083.70 | 1,058,315.15 | 670,945.93 | 1,360,452.92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12,097,770.61 | 74,631,756.23 | 297,294,177.15 | 69,081,783.6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2,764,511.56 | 11,179,901.50 | 85,582,542.44 | 13,111,915.83 |
可抵扣亏损 | ||||
应付职工薪酬 | 43,353,059.82 | 10,246,193.31 | 45,701,107.79 | 10,757,724.97 |
专项储备 | 816.91 | 204.23 | ||
预计负债 | 340,200.00 | 85,050.00 | ||
股份支付 | 21,678,804.93 | 3,251,820.74 | 8,252,886.60 | 1,237,932.99 |
合计 | 449,894,146.92 | 99,309,671.78 | 437,171,730.89 | 94,274,611.6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669,813.14 | 2,550,090.81 |
可抵扣亏损 | 44,672,815.20 | 22,025,637.14 |
合计 | 52,342,628.34 | 24,575,727.9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198,657.64 | 198,657.64 | |
2023年 | 859,194.11 | 1,932,573.87 | |
2024年 | 7,306,001.52 | 8,544,391.12 | |
2025年 | 11,015,303.82 | 11,350,014.51 | |
2026年 | 25,293,658.11 | ||
合计 | 44,672,815.20 | 22,025,637.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12,630,577.20 | 12,630,577.20 | 1,685,661.53 | 1,685,661.53 | ||
PPP项目合同资产 | 376,365,506.45 | 376,365,506.45 | 231,567,124.79 | 231,567,124.79 | ||
合计 | 388,996,083.65 | 388,996,083.65 | 233,252,786.32 | 233,252,786.32 |
注:本期期初余额(2021年1月1日)与上期期末金额(2020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附注
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478,777,824.33 | 751,258,635.62 |
信用借款 | 1,403,725,815.50 | 1,425,130,466.93 |
合计 | 1,882,503,639.83 | 2,176,389,102.55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4,718,911.19 | |
银行承兑汇票 | ||
合计 | 4,718,911.19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879,364,575.31 | 1,300,369,419.73 |
1年以上 | 974,815,243.80 | 835,088,058.13 |
合计 | 2,854,179,819.11 | 2,135,457,477.8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南昌德舜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 35,666,953.74 | 未结算工程款 |
南昌冬源自来水安装有限公司 | 32,516,742.39 | 未结算工程款 |
江西省进贤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五分公司 | 23,693,053.45 | 未结算工程款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187,822.93 | 未结算工程款 |
江西伟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17,188,407.59 | 未结算工程款 |
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4,890,958.55 | 未结算工程款 |
南昌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594,820.95 | 未结算工程款 |
江西省路港工程有限公司 | 7,870,359.36 | 未结算工程款 |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 7,333,461.43 | 未结算工程款 |
中矿创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6,717,743.26 | 未结算工程款 |
江西铜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510,097.84 | 未结算工程款 |
上海煤气第一管线工程有限公司 | 5,707,476.97 | 未结算工程款 |
金昌建设有限公司 | 5,656,533.02 | 未结算工程款 |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196,435.00 | 未结算工程款 |
中石化江苏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 4,986,176.70 | 未结算工程款 |
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113,751.44 | 未结算工程款 |
合计 | 205,830,794.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5,421.39 | 83,269.71 |
1年以上 | ||
合计 | 85,421.39 | 83,269.7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工程款 | 436,334,097.72 | 470,645,954.86 |
预收水费及燃气费 | 295,583,319.88 | 283,402,079.09 |
其他预收款 | 13,452,068.30 | 15,566,151.10 |
合计 | 745,369,485.90 | 769,614,185.0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11,025,960.28 | 826,098,171.14 | 848,417,720.67 | 88,706,410.7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53,077.80 | 79,792,363.35 | 78,255,114.14 | 1,790,327.01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11,279,038.08 | 905,890,534.49 | 926,672,834.81 | 90,496,737.7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9,822,121.12 | 674,592,736.60 | 692,020,167.15 | 82,394,690.57 |
二、职工福利费 | 63,325,506.16 | 63,325,506.16 | ||
三、社会保险费 | 7,062,520.42 | 32,448,940.41 | 36,395,869.78 | 3,115,591.0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059,238.89 | 30,008,668.95 | 33,988,416.58 | 3,079,491.26 |
工伤保险费 | 2,887.62 | 1,009,805.01 | 978,597.16 | 34,095.47 |
生育保险费 | 393.91 | 1,430,466.45 | 1,428,856.04 | 2,004.32 |
四、住房公积金 | 179,943.64 | 43,819,789.17 | 43,954,311.53 | 45,421.28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961,375.10 | 11,911,198.80 | 12,721,866.05 | 3,150,707.8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11,025,960.28 | 826,098,171.14 | 848,417,720.67 | 88,706,410.7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25,182.47 | 52,939,325.55 | 51,477,804.81 | 1,686,703.21 |
2、失业保险费 | 7,926.65 | 1,645,577.27 | 1,600,158.40 | 53,345.52 |
3、企业年金缴费 | 19,968.68 | 25,207,460.53 | 25,177,150.93 | 50,278.28 |
合计 | 253,077.80 | 79,792,363.35 | 78,255,114.14 | 1,790,327.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4,549,515.10 | 17,290,128.74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79,807,811.07 | 107,015,540.36 |
个人所得税 | 1,347,937.14 | 1,809,761.4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30,502.93 | 913,597.61 |
土地使用税 | 2,106,374.54 | 2,093,730.73 |
教育费附加 | 454,742.53 | 417,344.7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55,054.55 | 227,876.57 |
房产税 | 1,721,292.74 | 1,825,494.10 |
其他税费 | 4,407,645.40 | 4,738,151.58 |
合计 | 105,580,876.00 | 136,331,625.94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6,087,159.67 | 1,075,004.13 |
其他应付款 | 396,328,119.43 | 343,413,294.28 |
合计 | 452,415,279.10 | 344,488,298.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56,087,159.67 | 1,075,004.13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合计 | 56,087,159.67 | 1,075,004.13 |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履约及投标保证金、押金 | 25,644,734.90 | 39,609,277.02 |
工程、设备及材料款 | 4,553,351.85 | 11,027,462.91 |
各县市财政局资金占用费 | 10,547,348.24 | 10,547,348.24 |
代收污水、垃圾处理费及公用事业附加费 | 174,532,282.23 | 124,324,599.25 |
关联单位借款及利息 | 34,762,264.25 | 34,117,437.27 |
应付特许权费用 | 40,857,840.69 | 39,037,570.77 |
暂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16,960,737.00 | 16,960,737.00 |
整合补偿款 | 4,255,720.44 | 5,939,047.89 |
其他 | 84,213,839.83 | 61,849,813.93 |
合计 | 396,328,119.43 | 343,413,294.2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26,585,575.48 | 尚未结算 |
限制性股票 | 13,941,565.00 | 尚未行权 |
代收污水、垃圾处理费及公用事业附加费 | 12,966,263.72 | 尚未结算 |
各县市财政局资金占用费 | 10,547,348.24 | 应付各县市资金占用费尚未结算 |
寻乌县财政局 | 6,124,342.69 | 尚未结算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309,300.00 | 尚未结算 |
南昌县城市管理委员会 | 5,102,900.00 | 尚未结算 |
乐安县财政局 | 3,200,000.00 | 尚未结算 |
南昌县燃气管理所 | 2,977,300.00 | 尚未结算 |
全南县财政局 | 2,000,000.0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88,754,595.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32,831,594.74 | 407,593,977.23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742,921.82 | 414,246.58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646,644.10 | 6,194,406.89 |
合计 | 344,221,160.66 | 414,202,630.70 |
注:本期期初余额(2021年1月1日)与上期期末金额(2020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附注
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325,403,120.91 | 222,293,770.89 |
合计 | 325,403,120.91 | 222,293,770.89 |
注:本期期初余额(2021年1月1日)与上期期末金额(2020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附注
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933,313,859.29 | 1,588,799,619.42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475,057,500.00 | 775,080,000.00 |
信用借款 | 204,947,000.00 | 114,800,000.00 |
合计 | 2,613,318,359.29 | 2,478,679,619.42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520,959,472.75 | 1,493,691,709.03 |
合计 | 1,520,959,472.75 | 1,493,691,709.03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本期转股 | 期末 余额 |
洪城转债110077 | 100.00 | 2020年12月20日 | 6年 | 1,800,000,000.00 | 1,493,691,709.03 | 4,014,246.58 | 54,983,018.72 | 27,715,255.00 | 1,520,959,472.75 | ||
合计 | / | / | / | 1,800,000,000.00 | 1,493,691,709.03 | 4,014,246.58 | 54,983,018.72 | 27,715,255.00 | 1,520,959,472.75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0年11月20日至2026年11月19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0.8%、第五年1.5%、第六年
2.0%,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2020年11月20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1月26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19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7.13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本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将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本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面值32,213,000.00元“洪城转债”转换为本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4,796,364股。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70,191,480.17 | 65,738,406.81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4,263,292.34 | -15,704,150.62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646,644.10 | -6,194,406.89 |
合计 | 45,281,543.73 | 43,839,849.30 |
本期期初余额(2021年1月1日)与上期期末金额(2020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附注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100,000,000.00 | 89,680,000.00 |
合计 | 100,000,000.00 | 89,68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专项资金(注1)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深度处理项目专项资金(注2) | 25,680,000.00 | 25,680,000.00 | |||
赣县区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专项资金(注3)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横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专项资金(注4) | 17,920,000.00 | 17,920,000.00 | |||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注5)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
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专项资金(注6) | 237,200,000.00 | 137,200,000.00 | 100,000,000.00 | ||
合计 | 89,680,000.00 | 293,120,000.00 | 282,800,000.00 | 10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注1:根据《江西省浮梁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特许权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2020年收到作为授予方(当地政府)投资的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专项资金1400万元。根据补充协议相关规定,专项资金通过核减污水处理服务费的单价方式予以冲抵。本期减少系冲减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无形资产原值。注2:根据江西省财政厅赣财建指[2018]139号文件,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2020年收到作为授予方(当地政府)投资的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建设补短板专项资金2568万元,专项用于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深度处理项目。根据补充协议相关规定,专项资金通过核减污水处理服务费的单价方式予以冲抵。本期减少系冲减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深度处理项目无形资产原值。
注3:根据赣县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文件,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本期收到作为授予方(当地政府)投资的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厂一期工程专项资金5000万元。根据补充协议相关规定,专项资金通过核减污水处理服务费的单价方式予以冲抵。本期减少系冲减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厂一期工程项目无形资产原值。
注4: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与横峰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横峰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本期收到横峰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1792万元。根据补充协议相关规定,专项资金通过核减污水处理服务费的单价方式予以冲抵。本期减少系冲减横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无形资产原值。
注5:根据《萍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三批)分配意见的函》(萍环函字【2020】32号),本公司子公司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00万元,用于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即市污水处理厂一期8万吨/日)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本期减少系冲减该项目无形资产原值。
注6: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第二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0﹞411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2020年第二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发改长江﹝2020﹞841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第二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赣财建指[2020]172号),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南昌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南昌市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的“金溪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超标整改项目”共计收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专项资金2.372亿元。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相关规定,专项资金作为授予方(当地政府)投资,通过核减污水处理服务费的单价方式予以冲抵。本期减少系冲减南昌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无形资产原值1亿元、冲减金溪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超标整改项目无形资产原值3,720万元。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二、辞退福利 | 12,964,591.18 | 11,416,660.14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合计 | 12,964,591.18 | 11,416,660.14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340,200.00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特许经营权项目后续重置支出 | 2,842,044.62 | 特许经营权项目预计重置 | |
合计 | 340,200.00 | 2,842,044.62 |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44,627,738.01 | 2,550,000.00 | 13,289,436.02 | 133,888,301.99 | |
其他 | |||||
合计 | 144,627,738.01 | 2,550,000.00 | 13,289,436.02 | 133,888,301.99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管网建设补助资金 | 23,187,081.52 | 6,504,083.00 | 16,682,998.52 | 与资产相关 | |||
青云水厂清淤工程 | 318,308.07 | 35,847.84 | 282,460.23 | 与资产相关 | |||
青云水厂第二取水泵房工程 | 25,991,840.81 | 1,308,190.56 | 24,683,650.25 | 与资产相关 | |||
红角洲水厂一期工程经费补助及建设配套资金 | 26,942,218.88 | 2,147,350.92 | 24,794,867.96 | 与资产相关 | |||
九龙湖新城自来水管网建设贴息 | 3,653,816.71 | 346,333.32 | 3,307,483.39 | 与收益相关 | |||
英雄开发区北园小区接户管网改造补助 | 26,927,863.88 | 665,927.94 | 26,261,935.94 | 与收益相关 | |||
城北水厂建设配套资金 | 10,168,744.96 | 665,910.96 | 9,502,834.00 | 与资产相关 | |||
DN315供水管道迁移工程经费 | 191,666.70 | 100,000.00 | 91,666.70 | 与资产相关 | |||
TOT缺漏项补助 | 123,402.98 | 56,627.45 | 66,775.53 | 与资产相关 | |||
厂区绿化补助 | 465,193.46 | 24,387.12 | 440,806.34 | 与资产相关 | |||
车载式燃气巡检设备补助 | 900,000.04 | 102,399.96 | 797,600.08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汽车推广补助 | 38,800.00 | 2,400.00 | 36,4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年省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补贴 | 38,800.00 | 4,800.00 | 3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调度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蛟滩污水处理厂中央专项补助资金 | 25,680,000.00 | 1,316,923.04 | 24,363,076.96 | 与资产相关 | |||
氧化沟厌氧区加盖项目补助资金 | 550,000.00 | 8,253.91 | 541,746.09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44,627,738.01 | 2,550,000.00 | 13,289,436.02 | 133,888,301.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48,038,351.00 | 4,796,364.00 | 4,796,364.00 | 952,834,715.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0年11月20日至2026年11月19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0.8%、第五年1.5%、第六年
2.0%,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2020年11月20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1月26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19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7.13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本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将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本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面值32,213,000.00元“洪城转债”转换为本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4,796,364股。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债券权益成份 | 18,000,000.00 | 287,189,621.51 | 322,130.00 | 5,139,577.38 | 17,677,870.00 | 282,050,044.13 | ||
合计 | 18,000,000.00 | 287,189,621.51 | 322,130.00 | 5,139,577.38 | 17,677,870.00 | 282,050,044.13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041,448,715.54 | 28,136,133.06 | 5,585,088.43 | 2,063,999,760.17 |
其他资本公积 | 28,811,916.91 | 7,760,274.23 | 36,572,191.14 | |
合计 | 2,070,260,632.45 | 35,896,407.29 | 5,585,088.43 | 2,100,571,951.31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6,419,150.00 | 2,477,585.00 | 13,941,565.00 | |
合计 | 16,419,150.00 | 2,477,585.00 | 13,941,565.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发行限售条件流通股5,885,000股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作库存股处理。本期减少系本期派发现金红利,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影响所致。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 |
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078,786.98 | -4,078,786.98 | -4,078,786.98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078,786.98 | -4,078,786.98 | -4,078,786.98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078,786.98 | -4,078,786.98 | -4,078,786.98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5,958,353.04 | 58,509,987.17 | 53,690,022.29 | 20,778,317.92 |
合计 | 15,958,353.04 | 58,509,987.17 | 53,690,022.29 | 20,778,317.92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03,188,087.05 | 30,934,127.85 | 234,122,214.90 | |
任意盈余公积 | 53,404.00 | 53,404.00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03,241,491.05 | 30,934,127.85 | 234,175,618.90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22,050,529.36 | 1,565,095,279.7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80,628.04 | -30,868,852.50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921,869,901.32 | 1,534,226,427.2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20,038,057.66 | 663,909,525.2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0,934,127.85 | 29,595,451.82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99,153,369.08 | 246,489,971.26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11,820,462.05 | 1,922,050,529.3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80,628.04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098,610,540.68 | 6,163,788,407.03 | 6,525,283,960.73 | 4,944,591,768.06 |
其他业务 | 75,743,397.87 | 31,713,842.12 | 75,880,565.07 | 15,725,417.51 |
合计 | 8,174,353,938.55 | 6,195,502,249.15 | 6,601,164,525.80 | 4,960,317,185.5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772,067.28 | 6,577,014.38 |
教育费附加 | 3,550,927.78 | 3,139,061.19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6,492,316.75 | 6,465,232.13 |
土地使用税 | 8,316,202.29 | 7,851,225.44 |
车船使用税 | 109,214.30 | 98,557.16 |
印花税 | 3,450,128.14 | 3,592,787.1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367,364.48 | 2,058,752.00 |
环境保护税 | 449,257.81 | 334,706.39 |
合计 | 32,507,478.83 | 30,117,335.82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费用 | 174,819,635.36 | 148,879,391.48 |
折旧费及资产摊销 | 2,989,744.52 | 3,389,229.92 |
修理费 | 31,242,099.92 | 18,805,210.20 |
车辆使用费 | 1,117,811.45 | 930,712.66 |
96166客服费 | 13,889,047.15 | 14,286,875.34 |
其他 | 10,417,538.58 | 7,105,181.55 |
合计 | 234,475,876.98 | 193,396,601.15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费用 | 190,026,832.47 | 176,589,820.55 |
折旧费及资产摊销 | 19,956,710.18 | 18,457,045.55 |
租赁费 | 1,469,364.28 | 2,001,505.12 |
车辆使用费 | 1,839,720.28 | 1,604,701.38 |
税费 | 2,232,218.61 | 2,073,549.90 |
修理费 | 3,377,634.95 | 4,630,742.10 |
其他 | 51,823,786.25 | 49,744,392.23 |
合计 | 270,726,267.02 | 255,101,756.83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费用 | 57,679,652.60 | 40,377,037.96 |
材料费用 | 19,108,498.01 | 17,175,987.84 |
折旧费及资产摊销 | 8,896,967.27 | 6,061,230.66 |
其他 | 6,453,277.48 | 4,379,009.79 |
合计 | 92,138,395.36 | 67,993,266.25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88,310,024.02 | 165,001,581.47 |
减:利息收入 | -51,379,696.56 | -26,045,168.96 |
手续费支出 | 4,023,287.94 | 3,462,429.02 |
利息调整 | 42,867,609.24 | 2,558,870.38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492,109.80 | |
合计 | 186,313,334.44 | 144,977,711.91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退税返还(注1) | 12,488,356.63 | 26,414,726.11 |
递延收益摊销-政府补助 | 13,289,436.02 | 6,915,884.17 |
在线监控系统运维补助经费 | 236,500.00 | 133,250.00 |
日常经费补助 | 2,545,948.78 | 1,393,900.00 |
代征个税手续费 | 432,021.04 | 116,523.18 |
稳岗补贴 | 4,142,061.26 | 3,567,656.17 |
其他税费返还 | 1,846,511.13 | 1,455,014.68 |
高新企业补助经费 | 415,400.00 | |
研发与技术研究补助(注2) | 2,852,300.00 | 1,716,600.00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补助 | 517,878.17 | |
代收垃圾处理费收费系统升级改造补助 | 3,373,000.00 | |
税收奖补 | 585,497.08 | 718,041.69 |
拆迁补偿款 | 540,000.00 | |
其他政府补助 | 426,973.27 | 358,767.61 |
合计 | 38,845,605.21 | 47,636,641.78 |
其他说明:
注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本公司子公司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及孙公司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期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税款12,488,356.63元。
注2:根据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南昌市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的通知》(洪科字(2020)245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南昌市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的通知》(洪科字[2021]227号)、南昌市湾里管理局财政工作办公室 南昌市湾里管理局经济发展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及资金的通知》(湾财建指[2021]44号)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款共计2,852,300.00元。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948,329.01 | 11,137,849.2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理财收益) | 241,643.80 | 320,887.57 |
合计 | 9,189,972.81 | 11,458,736.81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8,972.35 | 943,059.3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1,227,341.45 | -36,635,177.9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530,455.09 | -6,717,937.18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56,735,858.71 | -42,410,055.86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74,314,461.81 | -34,524,184.47 |
合计 | -74,314,461.81 | -34,524,184.47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收益 | 8,029,892.97 | 25,180,369.84 |
合计 | 8,029,892.97 | 25,180,369.84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58,720.24 | 40,007.99 | 258,720.24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58,720.24 | 40,007.99 | 258,720.24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2,694,137.01 | 3,115,924.32 | 2,694,137.01 |
违约金 | 1,438,222.80 | 2,770,613.83 | 1,438,222.80 |
其他 | 1,206,083.88 | 7,294,875.92 | 1,206,083.88 |
合计 | 5,597,163.93 | 13,221,422.06 | 5,597,163.9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突出贡献奖 | 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规上企业奖励 | 526,937.01 | 与收益相关 | |
高管及高层次人才奖励及补贴 | 336,000.00 | 1,248,014.32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改制挂牌和融资奖励 | 1,000,000.00 | 866,400.00 | 与收益相关 |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600,000.00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奖励 | 231,200.00 | 351,510.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2,694,137.01 | 3,115,924.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洪府发﹝2020﹞24号),本公司收到企业改制上市挂牌和融资奖励1,000,000.00元。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649,139.73 | 866,164.04 | 4,649,139.7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4,595,781.06 | 303,972.21 | 4,595,781.06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53,358.67 | 562,191.83 | 53,358.67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044,585.60 | 1,628,108.20 | 3,044,585.60 |
其他 | 1,275,295.04 | 3,200,979.82 | 1,275,295.04 |
合计 | 8,969,020.37 | 5,695,252.06 | 8,969,020.37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43,559,506.97 | 195,491,296.9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927,451.95 | -15,543,500.27 |
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 8,293,153.10 | -228,476.06 |
合计 | 247,925,208.12 | 179,719,320.6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97,805,348.2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99,451,337.0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0,602,590.3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8,293,153.1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342,249.3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237,006.1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07,586.7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542,950.97 |
其他 | -13,646,812.84 |
所得税费用 | 247,925,208.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代征污水处理费 | 413,024,740.72 | 371,694,496.91 |
收到代征垃圾费 | 53,178,439.47 | 46,477,610.60 |
营业外收入 | 2,644,077.38 | 7,363,353.06 |
政府补助 | 20,377,953.90 | 31,080,333.71 |
利息收入 | 51,026,174.51 | 25,690,678.39 |
往来款 | 69,274,830.98 | 36,329,488.24 |
其他货币资金 | 25,502,646.02 | |
合计 | 635,028,862.98 | 518,635,960.91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缴代征污水处理费 | 377,378,813.20 | 369,036,477.54 |
上缴代征垃圾费 | 45,722,232.43 | 51,717,170.57 |
销售、管理及研发费用 | 136,998,179.27 | 128,278,510.26 |
利息手续费 | 4,023,287.94 | 1,656,273.02 |
其他货币资金 | 1,114.80 | 12,672,437.64 |
营业外支出 | 4,319,880.64 | 4,871,410.90 |
往来款 | 41,797,885.94 | 40,094,532.09 |
合计 | 610,241,394.22 | 608,326,812.02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单位借款 | 374,733.37 | 375,760.01 |
污水处理厂建设专项资金 | 293,120,000.00 | 64,000,000.00 |
合计 | 293,494,733.37 | 64,375,760.01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单位借款 | 2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单位借款 | 288,841.88 | 933,664.36 |
支付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款价 | 59,891,900.00 | |
租赁付款额 | 11,408,003.81 | |
办理贷款支付的银团费用 | 1,806,156.00 | |
发行债券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 | 6,979,000.00 | |
合计 | 71,588,745.69 | 9,718,820.36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949,880,140.10 | 784,409,025.7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4,314,461.81 | 34,524,184.47 |
信用减值损失 | -56,735,858.71 | 42,410,055.8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77,379,407.99 | 247,083,879.3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374,532,883.72 | 262,862,926.7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70,945.93 | 1,143,991.4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029,892.97 | -25,220,377.8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90,419.49 | 866,164.0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36,555,766.01 | 172,839,817.2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189,972.81 | -11,458,736.8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927,451.95 | -15,543,500.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2,195,417.56 | -613,007.0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49,543,077.87 | -228,472,958.3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3,059,045.79 | 107,314,167.7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1,161,398.97 | 1,372,145,632.3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940,567,020.07 | 4,132,650,021.0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132,650,021.04 | 2,234,915,196.0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92,083,000.97 | 1,897,734,825.0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940,567,020.07 | 4,132,650,021.04 |
其中:库存现金 | 157.76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939,929,943.43 | 4,132,649,863.2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637,076.64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40,567,020.07 | 4,132,650,021.0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728,059.34 |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3,728,059.34 |
其他说明:
期末受限的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中收到业主存入共管账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413,210.30元和其他货币资金中不能随时变现的运营保证金314,849.04元、开立保函的保证金3,000,000.00元。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增值税退税返还 | 12,488,356.63 | 其他收益 | 12,488,356.63 |
递延收益摊销-政府补助 | 13,289,436.02 | 其他收益 | 13,289,436.02 |
在线监控系统运维补助经费 | 236,500.00 | 其他收益 | 236,500.00 |
日常经费补助 | 2,545,948.78 | 其他收益 | 2,545,948.78 |
代征个税手续费 | 432,021.04 | 其他收益 | 432,021.04 |
稳岗补贴 | 4,142,061.26 | 其他收益 | 4,142,061.26 |
其他税费返还 | 1,846,511.13 | 其他收益 | 1,846,511.13 |
研发与技术研究补助 | 2,852,300.00 | 其他收益 | 2,852,300.00 |
税收奖补 | 585,497.08 | 其他收益 | 585,497.08 |
其他政府补助 | 426,973.27 | 其他收益 | 426,973.27 |
规上企业奖励 | 526,937.01 | 营业外收入 | 526,937.01 |
高管及高层次人才奖励及补贴 | 336,000.00 | 营业外收入 | 336,000.00 |
企业改制挂牌和融资奖励 | 1,0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0.00 |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6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600,000.00 |
其他奖励 | 231,200.00 | 营业外收入 | 231,200.00 |
合计 | 41,539,742.22 | 41,539,742.2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自来水生产与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给水工程设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江西省九江市 | 江西省九江市 | 污水处理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萍乡市 | 江西省萍乡市 | 污水处理 | 100% | 投资设立 | |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 | 浙江省温州市 | 污水处理 | 9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 | 浙江省温州市 | 污水处理 | 51% | 投资设立 | |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污水处理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污水处理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光伏电站开发 | 100% | 投资设立 |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天然气销售与安装 | 5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二次供水工程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车用天然气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辽宁省营口市 | 辽宁省营口市 | 污水处理 | 90% | 投资设立 | |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江西省九江市 | 江西省九江市 | 污水处理 | 100% | 投资设立 | |
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自来水生产与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福建省漳浦县 | 福建省漳浦县 | 污水处理 | 90% | 投资设立 | |
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环保工程的建设、运营 | 80% | 投资设立 | |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赣州市定南县 | 赣州市定南县 | 市政管网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维护 | 89% | 1% | 投资设立 |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省盖州市 | 辽宁省盖州市 | 污水处理 | 99% | 1% | 投资设立 |
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污水处理 | 62% | 1% | 投资设立 |
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污水处理 | 62% | 1% | 投资设立 |
江西洪城检测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水质检测 | 100% | 投资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49.00% | 124,758,285.38 | 89,787,970.97 | 443,428,790.28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374,525,727.83 | 1,958,700,827.22 | 2,333,226,555.05 | 1,400,893,194.14 | 27,376,646.05 | 1,428,269,840.19 | 297,491,628.29 | 1,769,664,083.26 | 2,067,155,711.55 | 1,231,234,242.99 | 6,058,940.35 | 1,237,293,183.34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2,068,456,215.80 | 254,608,745.68 | 254,608,745.68 | 284,013,078.30 | 1,779,954,924.96 | 236,065,945.14 | 236,065,945.14 | 285,677,725.07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4,033,435.70 | 24,017,538.3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6,338,396.77 | 6,585,936.86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338,396.77 | 6,585,936.86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4,969,407.15 | 50,218,261.8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609,932.24 | 4,551,912.38 |
--其他综合收益 | -4,078,786.98 | 2,253,670.09 |
--综合收益总额 | -1,468,854.74 | 6,805,582.47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市灌婴路99号 | 自来水生产供应 | 21,772.27 | 29.28 | 29.28 |
其他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合营公司 |
江西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温州环联环保有限公司 | 子公司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江西省洪城一卡通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赣昌砂石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江西华赣创意传播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城开发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蓝海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江西万寿宫文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公交洪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养护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大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江西长运港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联营企业 |
江西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联营企业 |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江西洪城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新余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南昌洪崖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新余高新蓝天碧水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新余蓝天碧水渝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南昌蓝天碧水瑶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南昌绿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江西洪源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南昌航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南昌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母公司子公司的股东 |
无锡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母公司子公司的股东 |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股东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股东 |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
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子公司股东的孙公司 |
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 | 孙公司的股东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孙公司的股东 |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孙公司的股东 |
上海连成集团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孙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 孙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
威尔泵浦制造有限公司 | 孙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
江西赣江水工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 孙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35,036,938.83 | 14,404,501.09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 | 工程物资 | 24,628,826.13 | 9,180,660.64 |
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 | 采购聚合铝等 | 215,409.61 | 7,365,315.44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管材等 | 606,363,126.36 | 199,464,938.95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设备 | 74,254,526.89 | 52,916,922.58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远程表等 | 53,578,033.97 | 46,610,075.68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外部研究费用 | 400,943.40 |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开发材料 | 716,433.97 | |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采购管材等 | 25,631,340.75 |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采购自来水 | 44,040,660.55 | 42,612,842.04 |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349,190.09 | 4,813,261.54 |
江西赣江水工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21,093,332.78 | 21,338,356.09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22,141,273.94 | 27,120,323.34 |
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234,431.16 |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96166客户服务费 | 14,086,893.35 | 13,102,769.08 |
南昌市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 绿化服务费 | 2,470,131.24 |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综合服务 | 1,584,439.40 |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综合服务 | 1,494,040.52 | 44,547.12 |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3,284,222.18 | 5,175,832.15 |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 | 4,869,878.07 | 4,313,841.28 |
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运维服务 | 17,096,504.73 | 13,496,531.51 |
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582,714.27 | |
江西省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保安服务费 | 1,774,780.00 | |
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 燃油费 | 269,918.66 | 153,248.47 |
南昌市政公用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综合服务 | 73,350.00 | |
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3,243,992.91 | |
南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858,078.58 | |
江西华赣创意传播有限公司 | 设计费 | 2,264.15 | |
江西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429,203.5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设备 | 3,464,617.71 | 228,230.09 |
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 | 销售设备 | 28,156.57 |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65,478,833.92 | 53,872,811.41 |
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3,420,090.09 | 2,424,526.77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设备 | 5,373,185.71 | 1,257,256.64 |
江西洪城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自来水销售 | 6,018,679.67 | 5,288,210.17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177,160,984.11 | 162,821.38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6,850,746.48 | 6,626,129.53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代收手续费 | 10,641.04 | 8,057.34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6,247,811.31 | |
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服务 | 787,360.16 | 564,225.41 |
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10,697,806.08 | 12,721,188.95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2,274,010.20 | 5,342,217.35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检测服务 | 572,251.32 | 179,611.65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400,085.22 | 390,298.97 |
南昌洪崖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检测服务 | 157,341.00 | 12,019.42 |
南昌洪崖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2,214,242.68 | 8,700,409.91 |
新余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49,011,761.26 | 9,982,735.93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2,804,362.87 |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34,329,533.87 | 14,184,279.27 |
南昌市政公用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管理费 | 11,320.76 | |
江西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检测服务 | 1,941.75 | |
江西洪城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检测服务 | 562,707.33 | 216,135.92 |
南昌蓝天碧水瑶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检测服务 | 168,329.01 | 12,019.42 |
新余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检测服务 | 29,509.44 | 14,252.43 |
新余高新蓝天碧水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检测服务 | 31,286.80 | 16,099.03 |
新余蓝天碧水渝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检测服务 | 139,642.06 | 23,475.73 |
江西洪城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55,367,171.35 | 55,105,226.69 |
南昌赣昌砂石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 | 58,007.55 | |
江西洪城象湖金熙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342,962.55 | |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检测服务 | 707,803.27 | 24,856.31 |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9,131,981.24 | 22,524,905.99 |
南昌市政公用城开发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1,493,762.39 | 3,053,330.27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40,905.59 | 88,205.45 |
南昌绿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 检测服务 | 132,541.51 | |
江西洪源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检测服务 | 16,981.13 | |
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检测服务 | 34,380.00 |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服务 | 18,339.62 | |
南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 | 5,716.04 |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 | 78,584.91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服务 | 366,490.56 | |
南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2,160,906.97 | |
江西洪源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210,153,102.79 | |
江西万寿宫文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77,462.77 |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335,943.89 |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2,799,188.18 | |
南昌绿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66,935,080.49 | |
南昌市自来水广润门物业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86,685.75 | |
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2,219.06 | |
南昌航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62,335,340.3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 | 其他资产托管 | 2011-01-27 | 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 | 5,802.54 |
公司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 | 2011-01-27 | 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 | 223,299.14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资产托管 | 2014-05-01 | 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 | 85,613.82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楼租赁 | 344,965.87 | 344,965.87 |
江西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楼租赁 | 59,366.87 | 65,963.12 |
南昌市政公用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87,301.59 | 71,428.58 |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设备租赁 | 31,630.15 | |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5,476.50 | 5,476.50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租赁 | 37,299.08 | 25,431.19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场地及办公楼租赁 | 3,354,947.24 | 5,463,797.19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租赁费 | 216,225.24 | 228,790.86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租赁费 | 6,704,423.04 | 8,069,436.36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租赁 | 60,230.96 | 51,318.00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91,748.57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45,714.29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57,142.86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83,428.57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1-7-8 | 2022-7-7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11-30 | 2022-11-29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0-12-14 | 2023-12-13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2021-6-21 | 2024-6-23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6-4 | 2022-6-3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1-11-26 | 2022-11-25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1-6-11 | 2022-6-10 | 否 |
丰城市洪投环保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1-6-11 | 2036-5-21 | 否 |
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1,944,005.90 | 2017-6-20 | 2029-12-31 | 否 |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28,728,000.00 | 2019-8-23 | 2027-8-22 | 否 |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 6,880,000.00 | 2018-5-28 | 2023-5-28 | 否 |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319,500,000.00 | 2019-3-8 | 2034-3-7 | 否 |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48,060,000.00 | 2019-9-19 | 2034-9-18 | 否 |
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19,054,415.11 | 2020-6-29 | 2039-12-31 | 否 |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44,500,000.00 | 2019-6-24 | 2029-6-23 | 否 |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63,000,000.00 | 2020-2-28 | 2027-12-31 | 否 |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247,500,000.00 | 2020-7-29 | 2035-7-29 | 否 |
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52,225,000.00 | 2020-7-15 | 2040-7-15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南昌市政公用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5,200,000.00 | 2014-6-26 | 2023-4-27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34,000,000.00 | 2015-7-3 | 2025-7-2 | 否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7,000,000.00 | 2021-1-7 | 2022-1-6 | 否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4,260,000.00 | 2010-6-30 | 2025-6-29 | 否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1,800,000.00 | 2010-8-9 | 2025-8-8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82,000,000.00 | 2019-7-5 | 2034-7-5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57,000,000.00 | 2019-7-15 | 2034-7-15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62,000,000.00 | 2019-10-28 | 2034-10-28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 | 2019-11-13 | 2034-11-12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2019-11-13 | 2034-11-12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7,000,000.00 | 2020-8-14 | 2035-8-13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2020-8-14 | 2035-8-13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2020-8-14 | 2035-8-13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9,500,000.00 | 2020-8-14 | 2035-8-13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7,500,000.00 | 2020-8-14 | 2035-8-13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0.00 | 2020-11-4 | 2035-11-3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20-11-4 | 2035-11-3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2,000,000.00 | 2020-11-4 | 2035-11-3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00 | 2020-11-4 | 2035-11-3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20-12-3 | 2035-11-2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23,000,000.00 | 2015-10-23 | 2035-10-22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610,000.00 | 2019-3-28 | 2024-3-27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19-8-9 | 2024-8-8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470,000.00 | 2021-6-26 | 2022-6-25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749,300.00 | 2021-3-5 | 2022-3-4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980,000.00 | 2021-3-5 | 2022-3-4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2021-4-15 | 2022-4-14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21-8-15 | 2022-8-15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21-5-5 | 2022-5-4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770,000.00 | 2021-1-6 | 2022-1-5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18-12-12 | 2023-12-11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19-5-8 | 2024-5-7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19-7-24 | 2024-7-23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19-11-25 | 2024-11-24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温州环联环保有限公司 | 3,080,000.00 | 2020-5-27 | 2022-5-26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47.22 | 1,114.79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517,209.89 | 517,209.89 |
应收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552.16 | 3,728.58 | 396,883.67 | 386,244.22 |
应收账款 |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984,221.56 | 491,541.99 | 10,847,590.05 | 1,187,866.98 |
应收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17,441.74 | 24,869.34 | 17,441.74 | 1,826.15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1,689,692.69 | 742,383.76 | 2,277,568.43 | 1,060,892.29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446,631.52 | 1,184,154.37 | 1,446,631.52 | 926,878.96 |
应收账款 | 江西洪城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11,711,155.64 | 1,167,602.22 | 13,340,601.27 | 5,406,945.69 |
应收账款 | 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 22,295,971.06 | 20,820,860.40 | 57,264,405.59 | 46,368,396.10 |
应收账款 | 江西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229,200.00 | 229,200.00 | ||
应收账款 | 新余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18,893.80 | 1,883.71 | 17,933.80 | 3,739.01 |
应收账款 | 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 | 553,222.32 | 211,299.73 | 4,505,555.40 | 864,509.43 |
应收账款 | 南昌洪崖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 | 1,216.80 | 3,320,905.85 | 205,896.16 |
应收账款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56,965.52 | 18,565.13 |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71,046.93 | 2,021,023.38 | 9,178,416.70 | 4,781,476.90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 166,882.86 | 44,424.22 |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政公用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561,754.30 | 553,319.12 | 561,754.30 | 460,539.61 |
应收账款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789,958.20 | 121,001.17 | ||
应收账款 | 新余高新蓝天碧水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16,582.00 | 1,736.14 | ||
应收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7,036.55 | 1,501.95 | 4,807.20 | 298.05 |
应收账款 | 江西洪城象湖金熙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18,691.46 | 1,957.00 |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205,000.00 | 21,463.50 | ||
应收账款 | 新余蓝天碧水渝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8,680.00 | 1,262.77 | 9,500.00 | 994.65 |
应收账款 | 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1,826,179.00 | 182,070.05 | ||
应收账款 | 南昌蓝天碧水瑶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81,768.86 | 5,527.57 | ||
应收账款 | 南昌绿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 25,000.00 | 1,690.00 | ||
应收账款 | 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36,442.80 | 2,463.53 | ||
应收账款 |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186,778.84 | 18,621.85 |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政公用城开发有限公司 | 8,537,587.85 | 851,197.51 | ||
预付款项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13,325.00 | |||
预付款项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3,518,805.63 | 10,243,718.20 |
预付款项 | 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 | 70,497.00 | |||
预付款项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179,179.59 | 5,536,840.92 | ||
其他应收款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678,500.89 | 322,523.15 | 342,800.89 | 276,557.89 |
其他应收款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81,889.05 | 20,098.69 | ||
其他应收款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424,090.33 | 33,800.00 | 132,251.39 | 39,890.61 |
其他应收款 | 南昌市自来水广润门物业有限公司 | 325.92 | 133.76 |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1,253.82 | ||
其他应收款 | 温州环联环保有限公司 | 3,080,000.00 | 1,280,972.00 | 3,080,000.00 | 744,744.00 |
其他应收款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500,000.00 | 45,45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1,894,940.00 | |||
合同资产 | 江西洪城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53,739,032.42 | 27,014,627.85 | 40,703,108.22 | 12,573,783.95 |
合同资产 | 南昌航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31,404,849.67 | 3,131,063.51 | ||
合同资产 | 南昌蓝天碧水瑶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6,880,132.95 | 1,831,491.39 | ||
合同资产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867,512.37 | 4,877,358.35 | 2,327,793.29 | 243,719.96 |
合同资产 | 江西长运港务有限公司 | 294,858.84 | 29,397.43 | ||
合同资产 | 江西洪源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154,428,633.92 | 15,396,534.80 | ||
合同资产 | 南昌绿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 146,228,563.38 | 14,578,987.77 | ||
合同资产 | 南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9,370,584.34 | 2,928,247.26 | ||
合同资产 |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333,071.11 | 132,907.19 | ||
合同资产 | 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 7,482,034.53 | 745,958.84 | ||
合同资产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28,777,574.19 | 3,433,762.95 | ||
合同资产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70,245.74 | 226,343.5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187,822.93 | 25,133,115.18 |
应付账款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384,909.98 | 15,807,759.01 |
应付账款 | 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 | 12,750.00 | 94,340.00 |
应付账款 | 南昌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93,961.21 | 556,138.90 |
应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32,855.12 | 2,032,855.12 |
应付账款 |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1,948,384.00 | 9,503,415.00 |
应付账款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379,898.67 |
应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4,459,188.29 | 4,311,240.18 |
应付账款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4,836,586.61 | 4,710,969.37 |
应付账款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95.80 | |
应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16,728,156.82 | 3,963,560.58 |
应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 | 8,892.00 | 81,960.87 |
应付账款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29,059,744.68 | 72,246,560.25 |
应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809,073.46 | 4,850,249.96 |
应付账款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1,834,873.37 | 1,834,873.37 |
应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 | 1,374,816.68 | 686,689.00 |
应付账款 |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472,941.36 | 1,186,779.44 |
应付账款 | 上海连成集团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65,561.72 | 65,561.72 |
应付账款 | 江西赣江水工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 9,925,268.98 | 2,542,037.50 |
应付账款 |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3,375,025.16 | 6,634,361.72 |
应付账款 | 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总公司第三市政工程公司 | 999,375.61 | |
应付账款 | 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3,596,173.87 | 293,576.47 |
应付账款 |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3,806.38 | 3,806.38 |
应付账款 | 江西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85,000.00 | |
应付账款 | 南昌公交洪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24,500.00 | |
应付股利 |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1,492,874.56 | 1,075,004.13 |
应付股利 |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41,748,755.97 |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26,855,258.15 | 26,585,575.48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49,354.54 | 1,259,957.98 |
其他应付款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0,152,704.26 | 9,761,899.95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82,711.80 |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52,399.50 | 108,321.00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11,721.56 | 34,631.00 |
其他应付款 | 无锡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 | 23,1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259,600.00 | 259,60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洪城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16,960,737.00 | 16,960,737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蓝天碧水瑶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261,723.84 | 261,723.84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939,116.64 | 1,938,971.64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省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 | 200,80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省洪城一卡通投资有限公司 | 147,704.33 | 7,964.33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130,000.00 | 16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7,628.83 | 37,136.85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公用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13,411.26 | 13,411.26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164,707.02 | 91,514.70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蓝海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81,796.15 | 81,796.15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 102,136.75 | |
其他应付款 | 威尔泵浦制造有限公司 | 599,999.94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86,470.00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67,215.52 |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80.00 | 19,112.25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7,700.00 | 17,7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64,200.85 | 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40,000.00 | 4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3,637.67 |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4,425.74 |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公用养护管理有限公司 | 96,044.53 |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大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16,974.99 | |
其他应付款 | 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 | 165,431.45 | |
合同负债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407,833.45 | |
合同负债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006,517.23 | 9,537,596.39 |
合同负债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3,867.03 | 99,202.58 |
合同负债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179,350.90 | 671,619.80 |
合同负债 | 南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836,499.51 | 18,165,137.61 |
合同负债 | 南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868,825.21 | 46,642.66 |
合同负债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 1,065,444.58 | 1,504,505.24 |
合同负债 | 江西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2,000.00 | 231,200.00 |
合同负债 | 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632,454.24 | 382,819.55 |
合同负债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94,475.68 | 189,643.68 |
合同负债 | 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 213,761.47 | |
合同负债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 688,003.95 | |
合同负债 | 新余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26,538.99 | |
合同负债 | 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412,141.42 | |
合同负债 | 江西万寿宫文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266,194.16 | |
合同负债 | 南昌蓝天碧水瑶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1,981.29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流通股收盘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赠予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3,776,250.6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2,381,682.18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根据《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员工合计5,885,0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5元/股,行权条件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逐步解除限售,其中1至24个月为限售期,25至36个月且达到业绩指标后解除限售其持有的40%股份,37至48个月且达到业绩指标后解除限售其持有的30%股份,37至48个月且达到业绩指标后解除限售其持有的30%股份。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519,654,956.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519,654,956.0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洪城环境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经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洪城环境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洪国资字[2021]113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31日核发的“证监许可[2022]666号”文《关于核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获准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471,621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61%股权;支付现金368,199,000.00元购买其持有的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39%股权。获准向不超过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6,819.9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已于2022年4月8日办理完毕。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471,62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66元,并于2022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的变更登记。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职工设立企业年金方案,即指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企业年金的实施范围为与本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缴费分为企业缴费和员工个人缴费,企业缴费比例不超过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年金计划建立初期个人缴费比例为企业缴费比例的25%,以后年度可逐步提高,最终与企业缴费相匹配。
本公司企业年金实施范围为社保关系在本部的所有人员,企业缴费比例暂定为5%,个人缴费比例暂定为1.25%。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5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分别为:自来水制售、污水处理、燃气销售、给排水管道及污水环境工程、其他。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自来水板块 | 污水板块 | 能源板块 | 工程板块 | 其他板块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主营业务收入 | 915,674,064.65 | 3,459,086,356.79 | 2,654,985,769.69 | 3,276,762,056.68 | 236,906,207.91 | 2,444,803,915.04 | 8,098,610,540.68 |
二、主营业务成本 | 496,419,929.10 | 2,816,278,632.09 | 2,131,801,796.33 | 2,991,727,240.15 | 202,810,168.03 | 2,475,249,358.67 | 6,163,788,407.03 |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49,241,617.66 | 73,338.65 | 240,366,627.30 | 8,948,329.01 | |||
四、信用减值损失 | -2,376,978.34 | -8,240,033.34 | -998,092.59 | 67,403,311.15 | 947,651.83 | 56,735,858.71 | |
五、资产减值损失 | -3,706,789.27 | -70,607,672.54 | -74,314,461.81 | ||||
六、折旧费和摊销费 | 206,227,862.27 | 388,078,629.02 | 84,925,335.11 | 1,763,377.59 | 684,714.27 | 29,096,680.62 | 652,583,237.64 |
七、利润总额 | 341,842,308.08 | 496,815,564.11 | 803,644,597.58 | 245,290,181.16 | 11,463,190.57 | 701,250,493.28 | 1,197,805,348.22 |
八、所得税费用 | 19,310,800.18 | 71,638,157.23 | 95,996,652.63 | 57,480,407.76 | 1,567,175.99 | -1,932,014.33 | 247,925,208.12 |
九、净利润 | 322,531,507.90 | 425,177,406.88 | 707,647,944.95 | 187,809,773.40 | 9,896,014.58 | 703,182,507.61 | 949,880,140.10 |
十、资产总额 | 8,164,121,842.24 | 10,495,398,049.83 | 2,747,453,954.80 | 3,689,948,958.96 | 550,663,220.59 | 7,945,132,578.16 | 17,702,453,448.26 |
十一、负债总额 | 3,824,128,311.16 | 5,384,683,932.16 | 1,690,128,881.33 | 3,118,176,559.76 | 425,552,496.71 | 3,208,441,415.71 | 11,234,228,765.41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183,712.62 |
1年以内小计 | 6,183,712.62 |
1至2年 | 1,718,537.44 |
2至3年 | 968,107.12 |
3至4年 | 461,195.23 |
4至5年 | 591,698.82 |
5年以上 | 2,940,928.92 |
合计 | 12,864,180.1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26,980.57 | 17.31 | 2,226,980.57 | 100.00 | 2,226,980.57 | 18.77 | 2,226,980.57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26,980.57 | 17.31 | 2,226,980.57 | 100.00 | 2,226,980.57 | 18.77 | 2,226,980.57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637,199.58 | 82.69 | 2,356,423.36 | 22.15 | 8,280,776.22 | 9,636,892.87 | 81.23 | 1,598,936.23 | 16.59 | 8,037,956.64 |
其中: | ||||||||||
应收水费 | 10,637,199.58 | 82.69 | 2,356,423.36 | 22.15 | 8,280,776.22 | 9,636,892.87 | 81.23 | 1,598,936.23 | 16.59 | 8,037,956.64 |
合计 | 12,864,180.15 | 100.00 | 4,583,403.93 | 35.63 | 8,280,776.22 | 11,863,873.44 | 100.00 | 3,825,916.80 | 32.25 | 8,037,956.6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应收水费 | 2,226,980.57 | 2,226,980.57 | 100.00 | 因部分自来水用户属特困企业、户表改造、自来水总表数与分表数的差异、居民拆迁等原因拖欠的自来水款,公司针对该部分自来水用户且账龄在5年以上的客户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合计 | 2,226,980.57 | 2,226,980.57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水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水费 | 10,637,199.58 | 2,356,423.36 | 22.15 |
合计 | 10,637,199.58 | 2,356,423.36 | 22.1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825,916.80 | 757,487.13 | 4,583,403.93 | |||
合计 | 3,825,916.80 | 757,487.13 | 4,583,403.9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江西省绿原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797,562.35 | 6.20 | 159,984.90 |
江西华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87,136.85 | 2.23 | 28,176.41 |
南昌市副食品厂 | 250,260.56 | 1.95 | 250,260.56 |
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湖管理处 | 216,748.55 | 1.68 | 4,833.49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 156,220.80 | 1.21 | 26,042.86 |
合计 | 1,707,929.11 | 13.27 | 469,298.22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04,550,507.37 | 195,234,027.28 |
其他应收款 | 402,579,938.82 | 429,666,260.66 |
合计 | 607,130,446.19 | 624,900,287.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股利 | 99,739,851.64 | 104,942,865.54 |
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股利 | 104,810,655.73 | 90,291,161.74 |
合计 | 204,550,507.37 | 195,234,027.28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02,811,485.31 | 1年以上 | 尚未支付 | 否 |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 1,999,170.42 | 1年以上 | 尚未支付 | 否 |
合计 | 104,810,655.7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6,909,849.71 |
1年以内小计 | 66,909,849.71 |
1至2年 | 300,773,402.11 |
2至3年 | 31,929,716.14 |
3至4年 | 5,166,949.55 |
4至5年 | 265,017.28 |
5年以上 | 548,295.58 |
合计 | 405,593,230.3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25,910.00 | 225,910.00 |
合并范围关联公司往来 | 348,578,274.79 | 374,444,725.82 |
履约及投标保证金、押金 | 3,681,933.51 | 8,998,449.92 |
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 | 43,882,114.82 | 40,761,001.11 |
市财政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 | 7,375,553.81 | 7,380,729.55 |
其他 | 2,049,443.44 | 1,031,996.03 |
合计 | 405,593,230.37 | 432,842,812.4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380,331.98 | 2,796,219.79 | 3,176,551.77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380,331.98 | 2,796,219.79 | 3,176,551.77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0,258.79 | 153,001.43 | 163,260.22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370,073.19 | 2,643,218.36 | 3,013,291.5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76,551.77 | 352,458.55 | 515,718.77 | 3,013,291.55 | ||
合计 | 3,176,551.77 | 352,458.55 | 515,718.77 | 3,013,291.5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款 | 168,643,791.62 | 0-3年 | 41.58 |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往来款 | 84,042,659.33 | 0-2年 | 20.72 | |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往来款 | 25,000,000.00 | 1-3年 | 6.16 | |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款 | 18,270,000.00 | 0-3年 | 4.50 | |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往来款 | 12,148,414.94 | 0-5年 | 3.00 | |
合计 | 308,104,865.89 | 75.96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377,237,706.54 | 4,377,237,706.54 | 3,887,924,806.54 | 3,887,924,806.54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8,440,743.27 | 68,440,743.27 | 73,747,039.28 | 73,747,039.28 | ||
合计 | 4,445,678,449.81 | 4,445,678,449.81 | 3,961,671,845.82 | 3,961,671,845.8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16,147,050.56 | 16,147,050.56 | ||||
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18,880,261.27 | 18,880,261.27 |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78,640,000.00 | 178,640,000.00 | ||||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183,600,000.00 | 183,600,000.00 | ||||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124,009,327.00 | 124,009,327.00 | ||||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36,738,003.00 | 36,738,003.00 | ||||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4,080,000.00 | 4,080,000.00 |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2,418,596,631.35 | 412,421,000.00 | 2,831,017,631.35 | |||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48,863,887.64 | 48,863,887.64 | ||||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58,437,471.53 | 58,437,471.53 | ||||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 29,070,000.00 | 29,070,000.00 | ||||
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3,291,800.00 | 3,291,800.00 |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304,739,426.99 | 304,739,426.99 | ||||
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 12,928,000.00 | 12,928,000.00 | ||||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55,600,000.00 | 10,000,000.00 | 65,600,000.00 | |||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32,670,000.00 | 32,670,000.00 | ||||
江西洪城检测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7,000,000.00 | 10,000,000.00 | |||
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28,377,361.20 | 59,891,900.00 | 188,269,261.20 | |||
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82,255,586.00 | 82,255,586.00 | ||||
合计 | 3,887,924,806.54 | 489,312,900.00 | 4,377,237,706.5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24,017,538.32 | 6,338,396.77 | 6,322,499.39 | 24,033,435.70 | |||||||
小计 | 24,017,538.32 | 6,338,396.77 | 6,322,499.39 | 24,033,435.70 |
二、联营企业 | |||||||||||
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0,432,842.01 | 2,182,264.21 | -4,078,786.98 | 3,100,000.00 | 35,436,319.24 | ||||||
江西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296,658.95 | 354,329.38 | 680,000.00 | 8,970,988.33 | |||||||
小计 | 49,729,500.96 | 2,536,593.59 | -4,078,786.98 | 3,780,000.00 | 44,407,307.57 | ||||||
合计 | 73,747,039.28 | 8,874,990.36 | -4,078,786.98 | 10,102,499.39 | 68,440,743.27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88,418,871.13 | 487,314,138.95 | 813,577,680.01 | 441,441,165.44 |
其他业务 | 12,355,656.79 | 88,709.23 | 21,798,143.12 | 423,602.14 |
合计 | 900,774,527.92 | 487,402,848.18 | 835,375,823.13 | 441,864,767.5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40,366,627.30 | 165,807,783.97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874,990.36 | 11,480,617.0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 |
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49,241,617.66 | 177,288,401.03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639,473.48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798,585.5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657,729.41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41,643.80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314,715.5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75,573.9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407,961.0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900,489.88 | |
合计 | 31,153,643.8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返还 | 12,488,356.63 | 本公司子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每年均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59 | 0.87 | 0.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03 | 0.83 | 0.6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邵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