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1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11月29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2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4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内容 |
特别提示 | 特别提示 | 更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更新控股股东认购相关表述。 |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更新控股股东认购相关表述。 |
四、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 更新控股股东认购相关表述。 | |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更新控股股东认购相关表述。 | |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更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 |
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九、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内容摘要 | 补充更新《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摘要 |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