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编号:2022-040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学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1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拟减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现公司根据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拟进一步明确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股份”)的认购金额,其他条款不变。
监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因此,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学家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调整前: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秀强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25.02%,即按照本次发行前珠海港股份持有秀强股份的股份比例进行同比例认购,最终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根据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确定。……。”
调整后: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秀强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金额不低于8,340.87万元(含本数),认购金额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上限的25.02%(含本数),即不超过23,118.48万元(含本数),最终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根据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确定。”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学家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因进一步明确了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的认购金额,公司同步修订形成了《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学家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拟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鉴于珠海港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珠海港股份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2日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因本次修订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的认购金额,公司形成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修订稿)》。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修订稿)》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学家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拟作为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之一,并于2021年11月11日与公司签署《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为进一步明确珠海港股份的认购金额,公司与珠海港股份于2022年4月20日签署《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宜,与珠海港股份签订《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江苏秀强慧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子公司江苏秀强慧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强慧商”)的实际运作情况,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同意公司清算并注销子公司秀强慧商。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江苏秀强慧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