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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辰股份: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含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丁含春)本人作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1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7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就关键问题在评议和核查后,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2021年2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4月15日,本人对《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公司2021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1、公司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审查,进行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司增补董事的提名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五、现场调研及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利用现场参会的时间,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布局。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多渠道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畅通交流,实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同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严肃的督促与考察;针对涉及到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与公司董事及高管进行全面商议与评估,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持续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确保公司对全体股东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做到真实、准确、

完整、公平、及时。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2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董事会秘书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特此报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页无正文,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丁含春:

2022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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