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 2287 号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于 2011 年 5 月 13 日签署的《上海
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报告(以下简称“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
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
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
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在我们的鉴证工作范围内,我们实施了解、
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
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
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臵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参考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连向阳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翠平
2011 年 10 月 27 日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1 年 5 月 18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1]734
号文 《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批复》,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00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
足,计人民币 23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
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34,472,434.00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95,527,566.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1 年 6 月 2 日到位,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
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 107 号验资报告。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于 2011 年 5 月 13 日签署的《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将
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我的钢联网综合平台升级”项目和“Mysteel 大宗商品研究
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根据《招股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
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臵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
项计人民币 9,361,527.16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金预先投入金额
“我的钢联网综合平台
1 70,050,000.00 4,043,316.78
升级”项目
“Mysteel 大宗商品研
2 49,640,000.00 5,318,210.38
究院”项目
合计 —— 119,690,000.00 9,361,527.16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