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全面、认真的审查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审阅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对以往年度众华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众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众华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众华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续聘众华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委员:叶建芳、许敏、孙林、裴振东、柯磊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