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同意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预案
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预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预案。
五、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内控体系较为健全、完善,在公司实际执行过程中能够有效实施,提高公司防范风险能力。报告编制程序规范、依据充分、结论客观,同意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徐伟建、孙群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