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增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严格履行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徐伟建、孙群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