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合理预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栋才崔 源张 坚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