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05 公司简称:诺唯赞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说明了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曹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文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凯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00.3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69%。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66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8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30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3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3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诺唯赞 | 指 |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诺唯赞有限、有限公司 | 指 |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
诺唯赞医疗 | 指 | 南京诺唯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康科斯医疗 | 指 | 江苏康科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唯赞商务 | 指 | 北京唯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诺唯赞贸易 | 指 | 诺唯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诺唯赞国际 | 指 | Vazyme International LLC |
液滴逻辑 | 指 | 江苏液滴逻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诺唯赞医疗深圳分公司 | 指 | 南京诺唯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控股股东、诺唯赞投资 | 指 | 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博英维投资 | 指 | 南京博英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唯赞投资 | 指 | 南京唯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诺赞投资 | 指 | 南京诺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诺泰投资 | 指 | 南京诺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国寿成达 | 指 | 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旦恩创投 | 指 | 深圳旦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发信德 | 指 | 珠海广发信德敖东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华泰大健康一号 | 指 | 南京华泰大健康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华泰大健康二号 | 指 | 南京华泰大健康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朗玛永祥 | 指 | 北京朗玛永祥投资管理股份公司 |
文向投资 | 指 | 文向(厦门)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精准投资 | 指 | 深圳市分享精准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夏尔巴一期 | 指 | 珠海夏尔巴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高科小贷 | 指 | 南京高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麦唯投资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麦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众优投资 | 指 | 新余高新区众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道兴投资 | 指 | 南京道兴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 | 指 |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保荐人/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会计师、立信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度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21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科技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蛋白质 | 指 | 蛋白质是以氨基酸为基本单位构成的生物高分子,是构成细胞的基本有机物,是生命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人体内的重要生命活动多由蛋白质完成,例如参与机体防御功能的抗体、催化代谢反应的酶、调节物质代谢和生理活动的某些激素和神经递质;此外,肌肉收缩、血液凝固、物质的运输等生理功能也是由蛋白质来实现的。 |
酶 | 指 | 具有生物催化功能的生物大分子物质,其化学本质是蛋白质及少量RNA,作用包括使生物体内的化学反应在极为温和的条件下也能高效和特异地进行。 |
抗原 | 指 | 即Antigen,是指所有能诱导机体发生免疫应答的物质;即能被T/B淋巴细胞表面的抗原受体(TCR/BCR)特异性识别与结合,活化T/B细胞,使之增殖分化,产生免疫应答产物(致敏淋巴细胞或抗体),并能与相应产物在体内外发生特异性结合的物质。 |
抗体 | 指 | 即Antibody,是一类能与抗原特异性结合的免疫球蛋白,形态呈Y形;它由浆细胞(效应B细胞)分泌,被免疫系统用来鉴别与中和如细菌、病毒等抗原;抗体在医疗实践中应用甚为广泛,在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方面都有一定的作用。 |
中和抗体 | 指 | 中和抗体是B淋巴细胞产生的某些抗体,能够与病原微生物表面的抗原结合,从而阻止该病原微生物黏附靶细胞受体,防止侵入细胞。 |
GMP | 指 |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单克隆抗体 | 指 | 单克隆抗体是由单一B细胞克隆产生的高度均一、仅针对某一特定抗原表位的抗体,通常采用杂交瘤技术来制备。 |
宿主 | 指 | 宿主是指能给病原体提供营养和场所的生物。 |
体外扩增 | 指 | 在机体外部模拟体内的环境,给予一定的营养和刺激因子促使细胞增殖的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克隆技术、基因治疗、基因诊断、突变鉴定、基因定位、加快基因制图和基因测序等领域。 |
高通量筛选 | 指 | 高通量筛选技术High Throughput Screening(HTS),以一种对大量化学和/或生物化合物进行自动测试以寻找特定的生物目标的技术,具有微量、快速、灵敏和准确等特点。 |
高通量测序 | 指 | 高通量测序技术(High-throughput sequencing),能够一次并行对几十万到几百万条DNA分子进行序列测定和读长校准,使得对一个物种的转录组和基因组进行细致全貌的分析成为可能。 |
CRO | 指 | 合同研究组织(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 CRO)是通过合同形式为制药企业、医疗机构、中小医药医疗器械研发企业、甚至各种政府基金等机构在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的科学机构。 |
体外诊断 | 指 | IVD(In Vitro Diagnosis),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使用体外诊断试剂、仪器等对人体样本(血液、体液、组织等)进行检测与校验,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进而对疾病进行预防、诊断、治疗检测、后期观察、健康评价及遗传疾病检测的过程。 |
POCT | 指 | 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指在病人旁边进 |
行的临床检测及床边检测,在采样现场即刻进行分析,省去标本在实验室检验时的复杂处理程序,快速得到检验结果的一类新方法。 | ||
PCR | 指 | 聚合酶链式反应(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PCR),是利用一段DNA为模板,在DNA聚合酶和核苷酸等成份共同参与下,将该段DNA扩增至足够数量,以便进行结构和功能分析;PCR检测对临床上快速诊断细菌性传染病等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
量子点 | 指 | Quantum Dot,是一种半导体荧光纳米材料,具有优良的光谱特征与光化学稳定性;经过表面修饰后,其可以作为荧光探针应用于免疫分析、快速诊断中。 |
免疫荧光技术 | 指 | Immunofluorescence Technique,是一种利用荧光物质标记抗体而进行抗原定位的技术。 |
CRISPR | 指 | Clustered Regularly Interspaced Short Palindromic Repeats,原核生物基因组内的一段重复序列。CRISPR 技术通过一种名叫Cas9的特殊编程的酶发现、切除并取代DNA的特定部分,是一种重要的基因编辑技术。 |
底物 | 指 | 底物为参与生化反应的物质,可为化学元素、分子或化合物,作用可形成产物;一个生化反应的底物往往同时也是另一个化学反应的产物。 |
催化活性 | 指 | 酶催化一定化学反应的能力,又称酶活力。可以用在一定条件下,它所催化的某一化学反应的转化速率来表示,即酶催化的转化速率越快,酶的催化活性就越高;反之,速率越慢,酶的催化活性就越低。 |
聚合酶 | 指 | 又称多聚酶,是专门生物催化合成脱氧核糖核酸(DNA)和核糖核酸(RNA)的一类酶的统称。 |
逆转录酶 | 指 | 又称反转录酶,是以RNA为模板指导三磷酸脱氧核苷酸合成互补DNA(cDNA)的酶。 |
连接酶 | 指 | 又称合成酶,能催化两个分子连接成一个分子或把一个分子的首尾相连接的酶。 |
新冠、新冠肺炎 | 指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2020年在全球范围内爆发的传染病。 |
核酸检测 | 指 | 一种分子生物学检查方法;一般用于检测病原体的核酸;该方法针对病毒的RNA或DNA结构;通过检测血液中是否存在病毒核酸诊断有无病原体感染。 |
动物检疫 | 指 |
对动物进行包括疾病检测在内的筛查,其目的是防止动物传染病的传播,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类健康。
赛默飞 | 指 | 美国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
罗氏 | 指 | 瑞士罗氏制药公司(Roche HoldingAG) |
雅培 | 指 | 美国雅培制药公司(Abbott Laboratoies)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诺唯赞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anjing Vazyme Biotech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Vazym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曹林 |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路红枫科技园C1-2栋东段1-6层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路红枫科技园D2栋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0033 |
公司网址 | www.vazyme.com |
电子信箱 | irm@vazyme.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黄金 | 陈曦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路红枫科技园D2栋 | 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路红枫科技园D2栋 |
电话 | 025-85771179 | 025-85771179 |
传真 | 025-85771171 | 025-85771171 |
电子信箱 | irm@vazyme.com | irm@vazyme.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诺唯赞 | 688105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任家虎、李黎松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 |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王正睿、李皓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11.15-2024.12.31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1,868,627,293.06 | 1,564,454,261.72 | 19.44 | 268,380,113.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78,289,569.04 | 821,725,047.61 | -17.46 | 25,794,825.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43,934,426.67 | 814,126,019.75 | -20.90 | 19,013,455.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6,800,880.69 | 803,552,650.80 | -23.24 | 15,202,384.64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127,289,969.06 | 1,332,360,685.63 | 209.77 | 200,018,648.40 |
总资产 | 4,607,119,884.54 | 1,611,636,455.69 | 185.87 | 324,332,865.8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87 | 2.31 | -19.05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87 | 2.31 | -19.05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77 | 2.29 | -22.71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49 | 97.69 | 减少57.20个百分点 | 14.0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8.44 | 96.78 | 减少58.34个百分点 | 10.3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2.33 | 8.02 | 增加4.31个百分点 | 23.2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营业收入增长情况,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
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7.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0.90%,主要系受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政策实施以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对部分产品出厂价进行适度下调,并且公司加大对研发和经营投入,研发费用和期间费用持续增长所致。
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09.77%、185.87%,主要系报告
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收到募集资金以及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
4、 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19.0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本增加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541,639,956.10 | 283,920,749.12 | 463,069,879.43 | 579,996,708.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6,514,049.65 | 55,343,945.19 | 158,359,143.75 | 128,072,430.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27,937,412.84 | 49,581,498.16 | 151,835,313.93 | 114,580,201.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6,832,436.53 | 71,364,428.53 | -8,923,001.13 | 317,527,016.7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341,264.70 | -1,755,409.01 | -34,708.8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814,777.92 | 7,879,559.46 | 7,585,084.7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7,069.41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1,324,991.69 | 14,939,012.37 | 659,170.37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341,089.79 | -11,571,754.02 | 120,832.2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102,272.75 | 1,892,380.94 | 1,556,078.0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4,355,142.37 | 7,599,027.86 | 6,781,369.85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95,651,317.64 | 1,975,829,335.23 | 1,180,178,017.59 | 31,324,991.69 |
合计 | 795,651,317.64 | 1,975,829,335.23 | 1,180,178,017.59 | 31,324,991.69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公司根据董事会的战略部署,在核心管理层带领下,秉持“立足于专业能力和不懈创新,通过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的企业理念,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挑战与不稳定性,持续探索创新。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围绕生命科学、体外诊断、生物医药三大业务板块开展,实现营业收入18.69亿元,同比增长19.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6.78亿元,同比下降17.46%。
公司常规业务涵盖科研试剂、测序试剂、诊断原料、诊断试剂及仪器、CRO服务等,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7.19亿元,相对2020年度同期增长91%;新冠相关业务(包括诊断原料及终端检测试剂)的销售收入实现人民币11.49亿元,相对2020年度同期下降约3.25%。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在国家与地方防疫政策指导下,公司克服各项业务开展、用工及生产困难,全力支持国家疫情防控,集中研发资源与生产力量快速推出系列抗疫产品与服务,助力国内外抗击新冠疫情。公司自主研发生产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于2020年3月13日取得我国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于2021年2月26日获准延期;公司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于2022年3月11日取得我国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完成增加预期用途、样本类型及修订说明书的变更。2021年度,公司新冠核酸检测试剂原料对外提供约7.2亿人份,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对外提供约2,760万人份,新冠抗体检测试剂对外提供约1,890万人份。公司新冠核酸检测试剂、抗体检测试剂和抗原检测试剂取得了欧盟、东南亚、南美洲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资质与认证。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为国内疫苗研发、生产企业提供临床试验中的疫苗免疫原性评价服务、用于疫苗免疫效果评价的生物试剂及mRNA疫苗生产中使用的原料。抗体药物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与一家生物制药公司签订了中和抗体药物技术许可合同,并完成了技术许可,目前尚在进行临床试验中。
(一)成功登陆科创板,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价55.00元,发行股份4,001万股,募集资金净额210,917.02万元,主要投向研发、生产与销售,其中公司总部及研发新基地项目投入约65,112.50万元,营销网络扩建项目投入35,1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增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及自主创新能力、扩大公司产品与服务的覆盖面,进一步增强营销网络布局、提高市场营销与服务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与综合竞争优势,助力公司快速、高质量发展。
(二)取得的经营成果
1、坚持以研发创新为第一驱动力
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走“从0到1”的自主创新路线,在生命科学和医疗诊断等核心关键领域攻坚多项高端酶、抗原抗体瓶颈技术,打破垄断,是国内少数以自主可控上游技术为基石的研发创新型企业,目前已形成蛋白质定向改造与进化平台、基于单B细胞的高性能抗体发现平台、规模化多系统重组蛋白制备平台、量子点修饰偶联与多指标联检技术平台等四大核心技术平台,均应用于公司自有产品的开发并实现产业化。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扩充研发团队。全年研发费用投入为2.3亿元,同比增加1.05亿元、增长83.4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整体研发人员数量为652名,同比增长56.73%,占员工总数27.39%,研发人员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约54.45%。申请专利62项(含发明专利37项、软件著作权16项),获得专利授权30项(含发明专利10项、软件著作权12项),新承担江
苏省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积极与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疾控中心等科研院所开展课题攻关、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联合研发等“产学研”合作。
公司基础科学研究院完成创新酶筛选与进化项目41个,完成质量与产能提升相关工艺开发项目18个;完成新冠疫苗原料酶项目8个,完成质量与产能提升、GMP符合性改造项目7个;完成抗原开发项目103个,抗体开发项目20个;完成化学开发项目4个;新技术开发项目9个;完成新冠检测高敏抗体升级,并持续跟踪新冠突变体,第一时间制备出N、RBD与S蛋白50余种,用于抗原检测产品的开发。
公司生命科学事业部重点完成多个核心技术攻关,不断突破核心关键技术瓶颈,分别应用于高通量提取试剂开发、高灵敏度检测试剂开发、高通量测序平台技术优化等。2021年,公司生命科学事业部开发新产品128个,在PCR系列、qPCR系列、逆转录系列和克隆系列等品类完成产品升级和性能提升,实现多个定制产品转常规品类。完成了提取、捕获、蛋白、细胞等系列产品的开发与上线,新开拓了动物检疫终端产品线和耗材产品线。
诺唯赞医疗为公司体外诊断事业部业务开展主体平台,报告期内持续布局心脑血管、炎症感染、优生优育、胃功能、自体免疫、肾功能、慢病管理和呼吸道8大产品系列,目前已是国内心肌标志物、感染标志物产品最齐全的企业之一。2021年,诺唯赞医疗新获7张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得95张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备案证书。针对新冠相关产品,诺唯赞医疗完成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的升级迭代以及配套的国内注册申报,取得海外PEI测试与PCBC注册许可等,同时完成新冠甲乙流联检、RBD抗体检测试剂的开发、转产及境外销售资质取得。此外,分别基于量子点、生化、化学发光等技术平台,诺唯赞医疗持续开发幽门螺旋杆菌、尿特种蛋白、老年病和自免肾病等系列新产品。
公司生物医药事业部不断扩充新药研发试剂品类,形成了包括细胞活力检测、报告基因细胞株和免洗ELISA试剂盒等Bio-Assay产品系列。在疫苗研发领域,生物医药事业部开发了针对疫苗免疫效果评价的假病毒和中和抗体检测系列试剂;针对新冠mRNA疫苗开发了用于mRNA体外转录和修饰的核心酶原料产品,并不断进化、筛选突变体酶,以提高合成效率;新增mRNA工艺平台与mRNA质量分析平台,在小规模工艺开发及体系研究方面可快速响应客户,已形成较完整的mRNA原液质量分析方法,可为客户提供研发样品检测服务以及建立方法学服务,可实现在ELISA、ELISpot、ICS、腺病毒中和抗体检测、新冠假病毒中和抗体检测技术平台的交付。
2、三大业务板块布局逐步完善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围绕生命科学、体外诊断、生物医药三大业务板块开展,通过自主可控上游技术开发能力和终端产品生产能力,向下游科学研究、高通量测序、分子诊断、体外诊断、医药及疫苗研发企业和动物养殖企业、动物检疫机构等客户输送在研发及生产环节中所需的试剂、原料、终端产品、整体解决方案服务等,助力我国生物安全、疾病防治和生物医药供应链本地化建设。
(1)生命科学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生命科学业务主要涉及科研试剂、测序试剂、诊断原料试剂三大细分领域,实现销售收入13.39亿元,其中常规业务收入5.33亿元,同比增长66%,新冠业务收入8.06亿元,同比增长21%。基于公司自主开发的蛋白质定向改造与进化系统对高端酶定向进化,针对不同的应用场景与客户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已累计开发出超过800种生物试剂,形成了PCR系列、qPCR系列、分子克隆系列、逆转录系列、基因测序系列等多产品系列,广泛应用于科学研究、高通量测序文库构建、分子诊断和动物检疫等领域,服务超过1,000家科研院所、超过1,400家高通量测序服务企业与分子诊断试剂企业以及大型动物养殖企业、动物检疫机构。
在科研试剂业务层面,随着2021年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全面复学复工,科研试剂业务得到复苏。公司加强了在江苏、上海、广州、北京等重点城市的销售人员数量和销售覆盖密度,同时新扩展了上百个新产品SKU。在测序试剂业务层面,公司在保持现有的遗传生殖和科研服务领
域市场份额的同时,大力拓展病原微生物宏基因组测序和肿瘤高通量测序业务,凭借高效的研发服务和定制化的产品开发能力,迅速进入龙头企业的供应商名录。在诊断原料试剂层面,公司主要为临床分子诊断企业和动物检疫企业提供病毒核酸检测的酶原料,随着国内分子诊断的临床普及、PCR实验室的下沉以及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检测需求的持续增长,该项业务亦实现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生命科学业务领域销售网络建设,目前共有销售人员近600名。通过进一步迭代产品性能、丰富产品多样性、优化客户服务体验等举措,公司科研试剂业务、测序试剂业务和动物检疫业务市场占有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完成多项针对高端酶的专项技术攻关,不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技术成果分别应用于快速检测试剂开发、高通量测序平台技术升级、高通量自动化提取试剂开发等领域。针对新冠核酸检测,公司利用分子进化平台开发了高杂质耐受性的逆转录酶、高亲合力、高行进速度的热启动Taq聚合酶及其封闭抗体,实现了30分钟内完成检测反应的快速解决方案,以研发突破助力新冠疫情防控。
(2)体外诊断业务领域
公司基于在开展生物试剂业务过程中形成的核心技术及关键原料储备,积极向下游应用领域进行业务拓展。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诺唯赞医疗,公司已成功建立了较为丰富的POCT产品线,2021年度实现销售收入4.33亿元,其中常规业务收入0.89亿元,同比增长104%,新冠相关业务收入3.44亿元,同比下降3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体外诊断试剂终端客户覆盖了2,200多家医院、第三方检验中心和体检机构等医疗机构,其中在二级医院聚焦检验科,在三级医院聚焦检验科、急诊科/ICU和心内科,度过了市场导入期开始逐步上量,心脑血管、炎症感染等常规项目稳步增长,胃功能、自免等特色项目开始实现销售。
在产品端,公司不断完善心脑血管、炎症感染、优生优育、胃功能等8大体外诊断产品系列,在心肌标志物、感染标志物系列上已成为我国产品最齐全的企业之一。基于量子点免疫层析技术平台,公司利用量子点修饰偶联与多指标联检技术实现了检测的灵敏、准确、快速、特异等多重指标,显著提高了检测效率和临床使用便捷程度。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诺唯赞医疗已获取105项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备案(其中三类与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78项),十余个新冠检测相关产品在约200个国家地区(未剔除不同产品涉及的相同国家地区)申请海外准入注册,现行有效的海外销售准入约120个,自主研发生产6款仪器,包括量子点全自动免疫荧光分析仪、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等,适配公司生产的POCT试剂。
(3)生物医药业务领域
经过一年多的业务探索期,公司生物医药业务2021年度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已建立了新药/疫苗研发试剂、疫苗临床CRO服务、疫苗原料三大产品线与服务,已建立独立的研发、生产、质控、销售部门等事业部组织架构,拥有GMP级别的发酵纯化车间,形成细胞活力检测、报告基因细胞株、荧光素酶系列、免洗ELISA试剂盒、新冠假病毒/假病毒细胞、疫苗生产核心酶原料等数十个产品,主要客户包括生物医药企业、疫苗企业、科研机构/医院、CRO/CDMO企业等,客户覆盖率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0.9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74%。
为快速响应国家多种技术路线新冠疫苗的战略布局,公司及时组建专业团队,立足于公司技术平台、研发路线、检测与试剂开发经验等优势,开展疫苗评价服务业务。公司以方法学创新研发为源头,已为覆盖我国现有新冠疫苗技术路线的众多疫苗企业提供了疫苗临床试验CRO检测和临床研究服务,积累了涵盖mRNA、DNA、灭活、亚单位、腺病毒载体等技术路线细胞免疫学评价的丰富经验,同时建立了以国际标准物质为基础的体液免疫分析的方法学体系,助力我国新冠疫苗的临床研究。
为进一步解决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关键原料“卡脖子”难题,全力护航我国新冠疫苗的自主研发和生产体系建设,公司针对疫苗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全能核酸酶、在mRNA体外转录和转录后修饰过程中所需的T7核糖核酸聚合酶、牛痘加帽酶、2-氧-甲基转移酶等核心酶原料的设计与开发上进行了技术攻关,目前已完成10余个酶原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并针对工业化生产中的酶残
留问题开发了相应的检测试剂盒,可进一步优化过程质控与工艺放行。
3、进行海外市场布局,积极开拓海外业务
2021年,公司进一步开展海外销售业务,目前海外主要开展新冠相关产品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金额为2.7亿元,相对2020年度同比增长26.97%,占总销售收入的14.49%,在东南亚、欧洲、南美洲等多个国家与地区实现销售。报告期内,经过探索初期的尝试摸索,公司已初步在东南亚市场完成第一个试点国家的渠道建设、客户开展与团队搭建,在中国香港、印尼及美国设立了3家主体,实现研发、技术支持、销售团队派驻与境外当地员工招聘,同时针对海外新冠检测业务建立专职支持团队,对接产品开发、运输等产品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国际业务部共有员工145名,其中28名已外派至海外当地,开展销售和技术支持工作。公司将继续做好针对海外市场优势产品的开发、注册与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大海外业务拓展与渠道建设力度,全面开展生物科研试剂、生物试剂原料与终端试剂等系列产品的推广与销售。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与优化国际业务团队与销售网络建设,在东南亚、欧洲、南美等区域重点布局,采用多样灵活的合作方式深入当地市场。
4、营销体系不断完善,提高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培养研发型销售人才,以研发带动销售”,致力于为客户解决研发问题、深度参与客户研发过程、实现高度定制化的产品设计与整体解决方案,针对不同细分领域与客户类型,进行精细化市场推广、营销体系建设,与客户需求实现深度交互,提高客户粘性;在产品开发、生产中心、研发支持、市场推广、销售中心等部门形成联动互促的整体机制,实现“即时响应,高效执行,快速复制,重点击破”,目前共有销售人员972名,较2020年增加452名人员。
2021年,针对生物试剂相关直销业务,公司在南京、杭州、上海、北京、广州等业务开展成熟、增速较快地区进一步提升销售人员数量、加密销售网络,同时在山东、四川、河南、安徽、湖北等高校资源相对丰富的省市地区加强销售网络建设,填补销售区域空白,有效扩大公司营销体系网络与客户覆盖面。
针对体外诊断试剂业务,公司加强对经销商的筛选,完善经销商管理机制,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技术支持等销售辅助工作,医院终端客户中二级及以上等级医院占比提升显著,覆盖率逐步提升。
在生物医药业务板块,针对药企研发试剂、疫苗评价试剂、抗体筛选与酶原料等新业务领域,公司坚定执行“研发植入,直击痛点”的营销策略,通过“传递实物产品之外的无形价值与科技实力”开拓客户,以建立长期、全面、深入的合作关系为目标,实现贯穿产业链的长效共赢。报告期内,公司生物医药事业部服务客户超过200家,开拓了多个重要新客户,不断提升客户覆盖率和复购率。
在海外业务方面,公司积极开展国际注册与申报,通过优势品类、重点产品打开战略区域市场,设立海外当地子公司,外派专业人员,地缘化开展销售和技术支持工作,以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销售体系。
5、生产项目与质量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共计超过64,000m
的生物试剂生产基地、体外诊断洁净生产车间和GMP级别发酵纯化车间,新投产了高通量测序和分子诊断酶原料标准化独立生产车间,提升产能的同时有利于保障生产区域的独立性和控制污染。公司拥有加强型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2个,屏障环境动物房2个,再次通过了实验动物许可认证。同时公司拟投资13亿元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约20万平方米的生产基地,进一步提高产能,建设符合国际化质量标准的生产车间和物流仓储,为未来业务拓展提供硬件保障。
公司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客户为本”,不断完善生产质量体系建设,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流
程,在增强生产能力、控制成本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更好地匹配客户的原料与产品需求。
6、充实、优化组织架构,提升运营效率
为匹配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已设置由基础科学研究院、生命科学事业部、体外诊断事业部、生物医药事业部组成的组织架构。基础科学研究院负责源头共性技术的研发、输出,以及核心原料的内部供应;各事业部内部均建立了独立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团队,负责各产品线的技术研发、运营生产和市场营销。公司持续引进第三方咨询管理机构,辅助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优化、项目管理、关键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升管理、运营水平,向管理要效益。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补充各层次研发、销售、生产、质量及专业职能部门等各类人才,为公司全面发展输送充足的人才资源;通过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优化、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全年新增员工人数超过1,000名。
7、加强品牌建设与市场推广,提升品牌辨识度
报告内,公司重视品牌建设与市场推广,根据整体战略目标制定了相应的品牌建设规划,积极申报各类奖项与认证,同时建立媒体宣传矩阵,以线上品牌宣传结合线下推广活动的方式,让更多的客户群了解公司的服务与产品,不断提高诺唯赞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公司通过建立品牌VI体系、搭建官方品牌传播矩阵、与传统/新媒体加强互动、参与行业会议与论坛等方式,提升品牌辨识度,积极传播品牌理念,提升大众对于生物、医疗行业的认知,增强“诺唯赞vazyme”的品牌力量。通过与行业专家合作,公司积极参与行业规范的建立与推广。
2021年度,公司参与超过50场次的行业展会、论坛与峰会,覆盖基础科研、动物检疫、基因测序、分子诊断、生物医药等领域,其中海外展会5场,积极开展品牌曝光与产品推广活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围绕酶、抗原、抗体等功能性蛋白及高分子有机材料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的生物科技企业,依托于自主建立的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先后进入了生物试剂、体外诊断业务领域,并可开展抗体药物的研发,是国内少数同时具有自主可控上游技术开发能力和终端产品生产能力的研发创新型企业。
公司始终秉承创新,致力突破,坚持从技术源头开始研发,现拥有一支超过600人的研发团队,由分子生物学、酶学、免疫学、生物信息学、有机化学和材料学等多领域复合型研发人员组成。基于自主可控的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公司可以快速、高效、规模化地进行产品开发,现有200余种基因工程重组酶和1,000余种高性能抗原和单克隆抗体等关键原料,拥有800多个终端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科学研究、高通量测序、体外诊断、医药及疫苗研发和动物检疫等领域。公司生物试剂产品是科研院校、高通量测序服务企业、分子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疫苗企业、制药企业及CRO企业等下游客户在研发及生产环节中所需的原料和产品,部分产品在性能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助力我国生物安全和供应链本地化进程;同时,基于在开展生物试剂业务过程中形成的核心技术及关键原料储备,公司积极向下游应用领域进行业务拓展,已成功建立了较为丰富的POCT产品线。同时为快速响应国家多种技术路线新冠疫苗的战略布局,公司及时组建专业团队,立足于公司技术平台、研发路线、检测与试剂开发经验等优势,开展疫苗评价服务业务,已为覆盖我国现有新冠疫苗技术路线的众多疫苗企业提供了疫苗临床试验CRO检测和临床研究服务。
1、 主要产品及服务
(1) 生物试剂产品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生物试剂的产品管线不断丰富。针对不同的应用场景,公司选择不同的基因工程突变体作为原料开发生物试剂,现已开发出超过800种生物试剂,形成了PCR系列、
qPCR系列、分子克隆系列、逆转录系列、基因测序系列、Bio-assay系列、提取纯化系列、基因编辑系列和细胞/蛋白系列等多个产品系列。
代表产品图片
公司各系列生物试剂产品主要属于分子类试剂,方法学为分子生物学中的相关方法和技术,主要构成为各类酶、抗体和由有机化合物、无机化合物、超纯水组成的缓冲液等,不同生物试剂产品构成的区别主要体现为酶的种类、用量以及缓冲液的配方等。公司主要生物试剂产品系列的主要构成、方法学、用途及应用场景如下:
产品系列 | 用途 | 应用场景 |
PCR系列 | 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是一种可以在短时间内将目的基因片段扩增放大几百万倍的技术,是分子生物学研究和应用最基础、最核心的工具技术之一。公司的PCR系列产品包含完成各类PCR反应所需核心组分,可以用于支持研究人员进行基因相关研究,如目标基因的体外扩增、序列克隆、序列鉴定等;也可以用于基因检测试剂、诊断试剂的研发和生产。 | 科学研究、体外诊断、医药及疫苗研发、动物检疫 |
qPCR系列 | 实时荧光定量PCR(qPCR)是一种通过荧光信号对PCR扩增进程进行实时监测,进而达到目的基因含量测定的技术,是目前最主流的基因含量测定的工具技术。公司的qPCR系列产品包含完成各类qPCR反应所需核心组分,可以用于支持研究人员进行目标基因的含量测定;也可以用于疾病诊断试剂、动物疾病检测试剂、食品安全检测试剂的研发和生产。 | 科学研究、体外诊断、医药及疫苗研发、动物检疫 |
分子克隆系列 | 分子克隆是一种用于分离已知DNA序列,并以in vivo(活体内)方式获得大量复制品的分子生物学技术,也常用来在体外对目的基因进行特定的编辑,如添加启动子、完成基因融合或截短、基因编码序列修改等。该技术是基因工程研究和应用的基础。公司的分子克隆系列工具产品可以用于支持研究人员快速、准确的进行目标基因的克隆和序列编辑。 | 科学研究、医药及疫苗研发 |
逆转录系列 | 逆转录反应(Reverse Transcription Reaction)是一种以RNA为模板合成DNA的过程,需逆转录酶催化才能完成。该反应广泛应用于RNA序列的获取、编辑、检测等领域,是分子生物学研究应用最基础的工具之一。公司的逆转录系列产品包含完成各类逆转录反应所需核心组分,可以用于支持研究人员进行RNA相关研究;也可以用于基因检测试剂、诊断试剂的研发和生产。 | 科学研究、体外诊断、动物检疫 |
基因测序系列 | 高通量测序技术能一次并行对几十万到几百万条DNA分子进行序列测定。公司的基因测序系列产品可以用于支持研究人员进行各测序平台上多种样本的可测序文库的构建;也可以用于基于NGS方法学平台的多种应用领域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如产前诊断、肿瘤检测、病原微生物检测、分子育种等。 | 科学研究、高通量测序、体外诊断、医药及疫苗研发、动物检疫 |
Bio-assay系列 | 生物学活性是确保抗体有效性的重要指标,生物学活性测定主要是在体外建立相应的细胞评价模型,并与活性标准品比较从而进行评价。公司的Bio-assay系列产品包括细胞活力检测、报告基因检测和免洗Elisa试剂等,可用于临床前研究中的高通量抗体筛选和体外药效学评价等。 | 科学研究、医药及疫苗研发 |
提取纯化系列 | 公司的提取纯化系列产品可以用于支持研究人员从体液、组织、细胞等样本中获取高纯度核酸;也可以用于基因检测试剂、诊断试剂的研发和生产。 | 科学研究、体外诊断、动物检疫 |
基因编辑系列 | 基因编辑是一种能对生物体基因组特定基因进行修饰的基因工程技术,在基因研究、基因治疗和遗传改良等方面应用广泛。公司的基因编辑系 | 科学研究 |
列产品可以用于支持研究人员进行导向RNA的体外合成、编辑复合物的体外组装以及编辑产物的筛选鉴定等核心步骤。 | ||
细胞/蛋白系列 | 公司的细胞/蛋白系列产品涵盖凋亡检测、增殖检测、报告基因检测、细胞转染、蛋白提取测定等若干个子系列产品,可用于支持研究人员在体外或细胞内进行目标蛋白相关的表型分析和机理研究。 | 科学研究、医药及疫苗研发 |
体外转录及修饰系列 | 体外转录是在体外以DNA为模板合成RNA的技术。合成的RNA再经过一系列修饰,可成为具有活性的稳定的RNA。该技术和产品是mRNA疫苗研发中的关键核心原料。 | 科学研究、医药及疫苗研发 |
(2) 体外诊断产品
在体外诊断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生产POCT诊断试剂,包括量子点免疫荧光试剂、胶乳增强免疫比浊试剂和胶体金免疫层析试剂等,共有心脑血管、炎症感染、优生优育、胃功能、自体免疫、肾功能、慢病管理和呼吸道8个系列产品及配套质控品。基于体外诊断产品关键原料—酶、抗原、抗体—的自主研发与生产能力,公司可以自主开发稀缺指标检测试剂,如特发性膜性肾病指标(anti-PLA2R)、胃癌早筛指标(G17)等;高亲和力、高特异性的鼠或兔单克隆抗体技术,使得公司具有开发超敏检测指标的能力,在疾病早期即可实现有效检测,如超敏心肌肌钙蛋白I(hs-cTnI)、超敏心肌肌钙蛋白T(hs-cTnT)等;量子点高分子化学材料的应用使得公司能够实现系列多指标联检,可实现一个样本一次性同时检测多个指标,显著提高了检测效率和临床使用便捷程度,如心梗三项(hs-cTnT/CK-MB/MYO)、炎症二项(PCT/IL-6)和胃功能三项(G-17/PGⅠ/PGⅡ)等。
此外,为充分发挥体外诊断试剂的性能,公司子公司诺唯赞医疗在深圳设立了仪器研发分公司,建立了POCT诊断仪器的自主研发团队,并已自主开发了量子点全自动免疫荧光分析仪、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适配公司生产的POCT诊断试剂。公司自主研发的高通量全自动仪器QD-S2000可配套公司全系列量子点免疫荧光试剂使用,能够实现全自动连续批量进样(单次最多可放置50个样本且支持多种规格检测)、恒温孵育(避免环境温度干扰)、穿刺吸样(确保生物安全性)、试剂仓弹夹自动识别和除湿、余量监控等功能,可满足医院临床科室、急诊、ICU和检验科的多样化需求,丰富了POCT的应用场景。
产品系列 | 用途 | 代表产品图片 | |
POCT诊断试剂 | 心脑血管 | 心脑血管疾病预警,辅助诊断心脑血管疾病 | |
炎症感染 | 细菌病毒感染诊断,指导抗生素用药 | ||
优生优育 | 检测卵巢储备功能、维生素D水平 | ||
胃功能 | 检测胃蛋白酶原及胃泌素17指标,评估胃功能状态,用于胃癌的早期检测 |
自体免疫 | 检测特发性膜性肾病 | ||
肾功能 | 实现肾功能的早期诊断和防治 | ||
慢病管理 | 检测糖化血红蛋白 | ||
呼吸道 | 检测新型冠状病毒 | ||
POCT诊断仪器 | 量子点全自动免疫荧光分析仪 | 搭配自产的量子点免疫荧光试剂使用 | |
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 | 搭配自产的胶乳增强免疫比浊试剂使用 |
(3) 技术服务
公司可提供mRNA疫苗临床前/临床试验的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评测服务。公司假病毒系统可用于基于细胞水平的候选中和抗体的高通量筛选及疫苗评价基于假病毒系统的中和活性评测,可为疫苗研发企业检测血清样本中或中和抗体药物的中和活性,提供对照标准品,以及定制开发假病毒。此外,公司可开展基于ELISA的体液免疫评测,基于ELISpot的体液免疫评测以及基于ELISpot和ICS的细胞免疫检测。公司还可提供mRNA疫苗上市后的免疫效果检测服务,满足在实验室进行疫苗大规模接种后免疫效果监测和保护力评估的需求。公司的专业团队立足于公司技术平台、研发路线、检测与试剂开发经验等优势,已为覆盖我国现有新冠疫苗技术路线的多个疫苗企业提供了疫苗临床试验CRO检测和临床研究服务,积累了涵盖mRNA、DNA、灭活、亚单位、腺病毒载体等技术路线细胞免疫学评价的丰富经验,同时建立了以国际标准物质为基础的体液免疫分析的方法学体系。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 研发模式
公司是一家研发驱动型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工作包括上游共性技术与工艺研发和下游产品应用研发两个部分,分别由基础科学研究院和各事业部研发中心负责。
(1)上游共性技术与工艺研发
上游共性技术与工艺研发由公司基础科学研究院负责,以分子生物学、酶学、免疫学、生物信息学、有机化学等多个学科交叉为基础,研究领域涵盖蛋白质定向改造与进化、基于单B细胞的高性能抗体发现、规模化多系统重组蛋白制备等,并形成了相关核心技术平台。
基础科学研究院是公司技术创新的源头和起点,自成立以来已开发出200余种基因工程重组酶和1,000余种高性能抗原和单克隆抗体等关键原料,并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生产效率,为下游应用级产品的开发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持和原料供应。
(2)下游产品应用研发
针对不同的下游产品类型,公司设立三大事业部—生命科学事业部、体外诊断事业部和生物医药事业部,并在各事业部内部设立了研发中心,其职责为依据具体市场需求,结合基础科学研究院提供的核心原料和工艺技术进行产品应用级的研发,具体包括负责公司新产品的设计开发、新技术的调研、论证工作,并对现有产品进行迭代更新,保证公司相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负责制定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实施本部门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了解市场行情和需求,配合市场与销售部门进行市场开拓;配合生产、质量部门,保证在售产品稳定生产和产品的供应与推广等。其中,体外诊断事业部在深圳设立了体外诊断仪器研发中心,从事POCT诊断仪器的研究与开发,并已自主开发了量子点全自动免疫荧光分析仪与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适配于公司生产的POCT诊断试剂。
公司以客户及市场需求为中心进行产品研发,密切关注行业内的技术前沿信息、产品创新方向、市场发展趋势等。此外,对于生物试剂,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销售团队在向科研院校、高通量测序服务企业、分子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制药企业及CRO企业等进行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过程中,通过深入交流能够持续了解上述客户以及市场的最新需求,为后续产品研发提供方向;对于体外诊断产品,公司持续跟进医疗机构的产品使用情况,并根据效果反馈及临床需求进行产品线扩充以及产品性能优化。
2、 采购模式
公司下设采购部,负责公司原辅材料、设施、设备的采购,组织进行供应商评价,对供应商进行管理,采购流程如下:业务部门根据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及使用需求提出申请,并填写采购申请单。采购人员在采购申请单批准后实施采购;采购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采购申请单优先选择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里的供应商制作采购订单,如申请单中的物料不在合格供方名录中即需新建供应商进行采购,后续根据新供应商的供货情况决定是否于年末将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具体采购人员还负责采购订单下达后的交期确认、跟催到货、到货质量问题的沟通以及对账、请付款、发票开具等。
在发生一般供货质量问题时,由采购部负责向供应商书面或口头反馈信息。采购的物料如经常发生质量问题,涉及更换供应商时,则需执行公司内部的供应商审核制度。公司对采购物料的重要程度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并按照公司内部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开发、准入和再评价。属于关键性原材料/器件的供应商按一类供应商进行管理,需提供营业执照、质检报告、质量协议、关键工艺说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文件、生产工艺说明等;其余的物料根据供应商审核制度中的物料分类规则对供应商进行分类,必要时需对有特殊工艺及环境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采购。同时建立供应商管理档案,每年年末进行更新并输出新的合格供应商名录。
3、 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并结合市场需求制定产品的浮动安全库存。公司产品管理部门根据公司销售部门提供的产品市场销售与推广计划提交产品供应需求,生产部门进而根据供需情况、库存情况、安全库存量、生产周期等因素制定生产计划,确保产品的及时供应。
此外,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确保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提升:
(1)关键工序自动化:对主要产线引入自动化生产设备,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减少人工操作偏差和错误率,从而保障产品高质量交付。
(2)人员操作标准化:生产部门对员工的日常行为以及生产操作动作均制定了标准的行为规范以及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评价,标准化的动作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3)生产过程精益化:推进生产和物流部门的5S管理,持续改进时间、空间的浪费,持续降低生产运营成本,持续提高生产人员素养,保障产品的交付质量。
4、 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模式。因生物试剂、体外诊断和技术服务面向的客户类型不同,公司对三种业务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并分别运营。
公司生物试剂和技术服务的用户主要包括科研院校、高通量测序服务企业、分子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制药企业及CRO企业等,公司主要采用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已在全国20多个城市及地区设立直销办事处,通过专业的销售团队直接面向客户,以确保市场开拓的效率和服务的专业性;此外,对于销售团队未覆盖的区域,公司借助经销商进行市场覆盖及客户服务。
公司体外诊断产品的用户主要包括医院、第三方检验中心和体检机构等医疗机构,公司主要采用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下设营销中心对经销商进行选择与管理,在对资质进行审查后,与确定合作关系的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授权产品、授权价格、账期等均需符合公司营销中心关于经销商的管理规定。此外,公司针对部分客户采用POCT诊断试剂与POCT诊断仪器相结合的联动销售模式,在销售POCT诊断试剂过程中,向部分客户免费投放POCT诊断仪器供其使用。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1行业概况
公司业务围绕酶、抗原、抗体等功能性蛋白及高分子有机材料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所在行业为生物制品行业,目前主要产品包括生物试剂及体外诊断产品两类。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公司从事的生物试剂业务和体外诊断产品业务分别属于生物试剂行业与体外诊断试剂行业。
各类生物制品的研发及生产离不开对酶、抗原、抗体等共性的功能性蛋白进行定向改造与进化,功能性蛋白的下游应用领域非常广泛,主要如下:
在生命科学领域中,酶及相关的酶工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酶的定向改造可以制备出具有特异性的序列识别能力以及高效的生物催化活性的工具酶,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对底物分子进行高效定向催化,并具有反应条件温和、生物相容性良好的特征。基于这些特征,工具酶被广泛地应用于核酸、蛋白质和小分子等生物活性分子的生产和分析检测,是该领域的关键原料之一。除酶以外,抗原和抗体的免疫反应是生物科技领域的关键反应,对产品的功能实现和性能具有决定性作用,在抗体药物、体外诊断与基础科研等领域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通过对抗体的筛选,可以得到亲和力更高、特异性更优、抗干扰性更强的抗体,进而用于后续的诊断类产品和抗体药物的研发,应用领域十分广泛。
1.1.1生物试剂行业基本情况
1)生命科学研究与生物科研试剂概况
伴随研究手段及实验技术的进步,生命科学蓬勃发展并逐步从宏观研究进入微观研究。20世纪50年代以来,分子生物学飞速发展,大量生物科研试剂随之出现。近年来,分子生物学逐渐赋能分子诊断、基因测序和新药开发等各个领域,在医疗、制药、农业、工业等多个领域造福人类。
21世纪起全球生命科学领域的发展进入快车道,随着生命科学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品商业化的速度越来越快,全球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资金投入实现稳步增长,从2015年的1,166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1,514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7%。从全球资金投入地域分布情况看,2019年,美国的研究资金约为729亿美元,占全球总研究资金投入的48.2%;欧洲的研究资金投入占全球总研究资金投入的22.1%;我国的研究资金投入占全球总研究资金投入的8.3%。
随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政策的不断推出,科研资金预算不断增大,我国生命科学研究也在不断向前发展,在数量、质量等多个维度上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逐渐缩小,带动了生物试剂的市场规模快速增长。经统计,我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实验室、医药企业等进行基础生命科学研究、药物发现以及药物临床前研究的过程中投入的资金由2015年的434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86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8.8%,远高于全球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资金投入增长速度。
在生命科学研究过程中,生物科研试剂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生命科学研究的投入中,约10%-15%用于生物科研试剂的投入。全球来看,生物科研试剂市场的整体规模在2015年达到
128亿美元,并以8.1%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至2019年的175亿美元,预计于2024年达到246亿美元,2019-2024年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1%。
相比海外,我国生物科研试剂行业发展较晚,但近年来保持着高速增长,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72亿元以17.1%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至2019年的136亿元,增速远高于同期全球生物科研试剂市场,预计于2024年达到260亿元,2019-2024年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8%。2)公司所处的行业细分领域
按生物科研试剂的类别来划分,可以分为分子类、蛋白类和细胞类三大类别,公司生物科研试剂属于分子类。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2019年,我国分子类试剂的市场规模占比为50.9%,是生物科研试剂中最大的类别,蛋白类试剂的市场规模占比为29.4%,细胞类试剂的市场规模占比为19.7%。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公司所处的分子类试剂的市场规模在2015年为39亿元,并以15.8%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至2019年的69亿元,预计于2024年将达到124亿元,2019-2024年期间预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2.3%。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1.1.2体外诊断行业介绍
(1)体外诊断行业概况
体外诊断即IVD(In Vitro Diagnosis),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使用体外诊断试剂、仪器等对人体样本(血液、体液、组织等)进行检测与校验,从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对疾病进行预防、诊断、治疗检测、后期观察、健康评价及遗传疾病检测的过程。根据检测原理或应用场景,体外诊断市场一般可分为以下几个细分领域:血液体液诊断、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分子诊断、微生物诊断和即时诊断(POCT)。典型的体外诊断过程需由体外诊断仪器使用配套的诊断试剂和消耗品来产生测试结果。医院等医疗机构在购买和安装体外诊断仪器后,会对体外诊断试剂产生持续的需求。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全球体外诊断行业的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484亿元美元增长到2019年的602亿元美元。到2024年,全球体外诊断行业的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840亿元美元,2019-2024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9%。除技术的不断改进与应用直接促进了体外诊断行业的发展,全球不断增长的人口基数、慢性病及传染病等发病率的提高以及新兴国家市场的需求也推动着体外诊断行业的持续发展。
我国体外诊断行业的起步较晚,主要经历了市场导入期、成长初期、快速发展期和升级取代期四个阶段,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快速发展。
我国体外诊断行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近40年的发展,逐步建立完整的产业链,并实现技术突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经济水平的提升、人民健康意识日趋增强,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大幅提升,为体外诊断行业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自2005年以来,国家对包括体外诊断在内的生物高新技术颁布了一系列鼓励、支持政策,国内体外诊断企业在技术、产品、设备领域均取得突破。根据统计数据,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366亿元增长到 2019年的864亿元,占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的比例从2015年的11.9%增长到2019年的
13.9%。未来,预计体外诊断市场有望继续保持增长,到2024年,我国体外诊断 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1,957亿元,2019-2024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8%,占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的比例将达到15.9%。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2)公司所处的行业细分领域
1)体外诊断原料行业
体外诊断原料主要指酶、抗原、抗体等体外诊断试剂的关键原料。随着我国体外诊断行业的快速发展,作为产业链上游的体外诊断原料的市场需求相应快速扩大,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33亿增长至2019年的82亿元,2015-2019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5.8%;预计2024年的市场规模将达到200亿元,2019-2024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9.4%。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从市场格局来看,进口产品依然占据体外诊断试剂原料市场的主导地位。2019年,进口产品市场规模为73亿元,占体外诊断试剂原料市场的88%;国产产品市场规模为10亿元,市场规模及占比较小,但发展速度较快,2015-2019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0.6%,高于进口产品的增速。随着国内企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对生物科技产业供应链本地化重视程度的不断加强,预计国产体外诊断试剂原料市场规模将以23.3%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加到2024年的27亿元,逐步实现进口替代。2)POCT(即时诊断)行业
POCT也称为“即时诊断”,是体外诊断行业的主要细分领域之一。随着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免疫学等技术在医学领域的应用,体外诊断技术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POCT能够在快速取得检测结果的同时免去了样本的处理和数据分析等繁琐的步骤,也不必再依赖于专业人员的操作。目前,POCT凭借其使用方便、快速等诸多优点,已成为体外诊断行业内发展最快的细分领域之一。近年来,POCT可用测试的范围、设备的技术可靠性均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POCT依照检测的疾病领域可分为以下几类:
疾病类型 | 主要用途 |
心血管疾病 | 心梗心衰、心肌损伤标志物、血小板功能和凝血机制检测等 |
感染性疾病 | 乙肝五项、流感、梅毒、HIV等的抗原和抗体定性的快速检测等 |
内分泌疾病 | 血糖、糖化血红蛋白与尿微量白蛋白检测等 |
儿科疾病 | C-反应蛋白检测、炎症检测等 |
血液相关疾病 | 血栓与止血、血红蛋白定量和血细胞计数、血液流变分析、血沉等检验等 |
肿瘤 | 甲胎蛋白、癌胚抗原、前列腺特异性抗原等 |
妊娠类 | 尿素、尿酸、尿转铁蛋白、血清肌酐、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黄体生成素、促卵泡激素检测等 |
2015-2019年,我国POCT市场规模从43亿元增长至112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7.0%;预计2024年市场规模将达到290亿元,2019-2024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0.9%,年均复合增长率均高于我国体外诊断行业整体年均复合增长率,属于体外诊断领域中发展较快的细分领域。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POCT进一步展现了其优势所在,在出入境、机场、火车站、基层医疗单位等场景得以广泛应用,操作的简易性节约了医疗资源、提高了检测效率,在疫情防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新冠检测的需求亦推动了POCT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
1.2行业技术水平与特点
1.2.1生物试剂行业
生物试剂广泛应用于包括科学研究、高通量测序、体外诊断、医药及疫苗研发和动物检疫等多个领域,因用途广泛,形成的产品品种繁多。赛默飞、凯杰等行业内领先企业通过并购等方式进行技术和产业整合,快速扩充自身产品线,并通过与其自主生产的仪器协同发展,扩大了市场份额;而行业内中小型企业受制于技术、资源等限制,无法形成广泛的品种覆盖,仅能够根据自身发展特点及技术优势生产经营部分品种,与行业内领先企业存在一定差距。在我国大力发展基础科学研究和下游应用的背景下,生物试剂行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呈现出底层技术快速迭代、产品种类逐渐丰富、应用领域不断拓展的发展特点。整体来看,国内生物试剂行业起步较晚,国产生物试剂企业在企业规模、融资渠道、成立时间等方面存在竞争势,导致国产生物试剂企业在关键原料技术、生产工艺等方面同海外跨国企业存在一定的差距,国内生物试剂在种类丰富度和产品品质上亦与进口产品存在差距。此外,国内部分科研院校由于实验室使用习惯更倾向于使用进口产品。目前,进口产品仍然占据市场主导地位。
1.2.2体外诊断试剂行业
体外诊断行业具有技术水平高、多学科交叉的特点,是典型的研发驱动型行业,也是医学、化学、生物、材料、基因测序等学科的前沿技术应用较为活跃的领域之一。近年来,全球生命科学的飞速进步正成为行业技术发展创新的强劲推动力,如基因芯片技术、特异性同源检测技术等均已应用于体外诊断试剂的最新开发中。
我国体外诊断行业起步较晚。近年来,由于市场需求的高速增长,我国体外诊断行业快速发展,在一些国内临床应用广泛、市场空间广阔的项目上,与国外的技术差距较小:在酶类、脂类、血糖、传染病等检测领域,国内体外诊断试剂已达到国际水平;在肿瘤诊断、靶向药物检测、产前筛查等热门领域和分子诊断、基因测序等热点技术方面,国内企业也已在快速追赶国际水平;但在体外诊断试剂原料方面,国内企业与国外的技术差距仍然较大,进口产品仍占据市场主导地位。
1.3主要行业技术壁垒
生物试剂行业与体外诊断行业均属于知识、技术、人才密集型行业,对行业内企业的产品种类丰富程度、研发效率与创新能力均有较高要求,尤其是高端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行业内的企业既需要具有多学科复合型的研发团队支持产品和技术创新,又需要具备丰富行业经验的管理团队和销售团队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及市场竞争力。
对于生物试剂行业而言,虽然酶的定向改造方法学较为成熟,但在生物试剂的产业化过程中,需要完整的平台化的开发体系,需要酶学、蛋白质科学、生物信息学、缓冲化学等多个学科的专业人才积累和开发经验积累,各生物试剂企业的产品开发能力以及产品性能均存在一定区别。
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同样汇集分子生物学、临床检验学、生物化学、微电子、工业设计与制造、计算机应用等多学科专业技术,具有人才与技术门槛高、研发投入高、产品开发周期长、准入门槛高、前沿核心技术垄断等壁垒。
技术的积累、研发和创新能力的建立、人才的招募与培养是较为长期的过程,行业新进入企业难以在短期内实现足够的技术积累及研发和创新能力的建立,并招募及培养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覆盖研发、管理及销售的人才团队。
生物试剂行业与体外诊断行业的参与者同样需要面对营销渠道建设、品牌知名度、资金投入等行业壁垒,同时体外诊断产品生产企业还面对较高的行业准入壁垒,需完成相关产品注册申请并取得必须的生产经营许可资质。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坚持从“0到1”的自主创新,在生命科学和医疗诊断等核心关键领域攻坚多项高端酶、抗原抗体瓶颈技术,打破垄断,是国内少数以自主可控上游技术为基石的研发创新型企业。公司自主建立的核心技术平台与产业关键技术深度融合,是公司孵化新产品的技术来源,亦是公司保持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基础。目前已形成的四大核心技术平台具体如下:
(1)基于蛋白质定向改造与进化平台,公司已拥有上千种催化活性、半衰期、稳定性、热耐性、抗干扰等性能各异的突变酶库,可用于开发具有多种适用性的生物试剂。
(2)基于单B细胞的高性能抗体发现平台,公司可以实现周期短、通量高、多样性强、不限种属的抗体筛选。
(3)基于规模化多系统重组蛋白制备平台,公司可以实现2-8g/L的蛋白表达量,拥有较高的聚合酶、逆转录酶、连接酶等多种酶原料、单克隆抗体原料和抗原的规模化生产能力。
(4)基于量子点修饰偶联与多指标联检技术平台,公司有效提高了POCT诊断试剂的检测灵敏度与检测效率。
公司近三年累计投入研发费用4.1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2.3亿元,研发费用
较2020年度同期增长约83.47%,研发费用率约12.33%;累计上线新产品数量200多个,涵盖生
命科学、生物医药、体外诊断等业务领域。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652名,占员工总数
27.39%,研发人员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超过50%。
公司致力于推动生物试剂及体外诊断产品的进口替代进程。除自主研发、生产体外诊断产品以外,公司为国内科研院校、高通量测序服务企业、分子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制药企业及CRO企业等提供种类丰富的生物试剂,在我国国产分子类生物试剂市场排名第一,并不断在相关细分领域中赶超进口品牌,助力我国打造本地化的生物科技产业供应链。以分子类科研试剂为例,公司多个产品在特异性、灵敏度等性能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每年CNS等核心期刊文献引用超过50篇。
依托前期针对生命科学底层关键共性平台技术的打造以及在非洲猪瘟和禽流感等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项目经积累,公司持续研发,以“科技力量”支援国内外新冠疫情防控,不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至目前已形成包括新冠核酸检测核心酶与抗体原料、新冠抗体检测试剂盒、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新冠核酸检测试剂盒和新冠疫苗评价试剂等产品与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相关产品已在我国及全球范围内30多个国家和地区取得销售资质。同时,公司立足于自身技术平台与研发优势,以客户需求为圆心,落脚于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及实际应用场景,不断拓展细分业务领域,以生物医药研发试剂与新冠疫苗评价试剂为切入点,针对客户业务痛点、疫苗核心原料进口“卡脖子”等难题进行技术攻关,延伸提供新冠疫苗CRO临床服务与研究、新冠mRNA疫苗相关酶原料等系列服务与产品。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公司利用分子进化平台开发了高杂质耐受性的逆转录酶、高亲合力高行进速度的热启动Taq聚合酶及其封闭抗体,实现30分钟内完成检测反应的快速解决方案。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试剂于2020年3月13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为江苏省首个获批新冠检测试剂盒、全国第四个获批胶体金法新冠抗体检测试剂盒。2022年3月12日,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通过非应急审批通道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在我国目前已获批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产品中,公司产品为少数可同时实现对新冠病毒N蛋白和S蛋白检出的新冠抗原试剂产品,在保证特异性的基础上尽可能提升试剂的阳性检出率,以避免假阳性来带的医疗资源浪费以及漏诊带来的传播风险。
新冠疫情的爆发给社会、经济和企业的影响巨大,公司在克服各项生产经营困难,集中主要研发与生产力量支援抗疫的同时,对生命科学、体外诊断及生物医药领域的常规业务开展不松懈,报告期内常规业务销售收入相对2020年度同期增长约91%。上述良好增速得益于公司持续增加产品品类与服务内容、加强研发投入与销售网络建设、提升管理水平等举措的实施。公司在品牌效应、规模化生产、能效优化、人效提升等方面已形成良性互促效应,可进一步巩固与提升公司在相关细分领域的市场地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伴随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持续爆发,与新冠治疗、预防相关的新产品与技术飞速发展。以疫苗为例,根据统计数据,至2022年1月全球获批上市的新冠疫苗共23种,包括灭活疫苗、腺病毒载体疫苗、重组蛋白疫苗、核酸疫苗等技术路线。
mRNA是连接基因和蛋白质的桥梁,是指导人体合成生命活动所必需蛋白质的指挥官。目前mRNA技术主要应用于预防性疫苗、肿瘤免疫治疗、蛋白质替代疗法以及再生治疗等。mRNA技术具有适应症广泛、研发生产周期短、精准治疗效果好等优势,近年来海外龙头企业已进行重点布局并成功推出相关产品。以新冠疫苗为例,自2021年以来, BioNTech/辉瑞公司、Moderna公司的新冠mRNA疫苗已获得多个国家的紧急审批,我国也有多家疫苗企业新冠mRNA疫苗进入临床阶段。同时,部分常规疫苗品种新型疫苗,包括流感、带状疱疹、狂犬病等,在海内外也已进入mRNA技术路径的早期临床阶段。
“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出,针对潜在的传染病风险,紧跟疫苗技术发展趋势,加快建立核酸疫苗、新佐剂和新递送系统等新型疫苗技术平台,以满足应急研发和生产需求;鼓励疫苗生产企业和关键原辅料、耗材、设备企业加强协作,提高各类产品质量技术水平,针对应急状态下可能出现的峰值需求,提高供应链应急适配能力。伴随我国mRNA疫苗研发进度的推进,在进入商业化生产阶段后,对上游供应链的需求也将大幅提升。
目前,我国已有多家公司积极布局mRNA疫苗原料行业,以降低国内疫苗研发企业对进口原料依赖的风险。上游原料企业通过积极开展与科研院校的合作,重点突破核心用酶原料的性能和质量问题。另一方面,酶原料研发生产企业与质粒生产企业、核酸类原料研发生产企业以及递送系统研发企业通过强强联合,积极整合各自优势资源,打造完整的mRNA原料生态系统。面对国外龙头在递送、修饰、放大生产等方面的技术壁垒和专利,相关领域的上游原料企业也需要匹配疫苗研发企业的实际需求,从mRNA疫苗与药物的工艺与特性出发,向疫苗研发企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针对mRNA疫苗和药物合成过程所需要的酶原料的现状,公司预计聚焦于酶的稳定性、高比活性、高保真度、产物高完整性以及低副产物引入等性能的酶分子改造与定向进化技术是主要的研究和应用。
(2)未来发展趋势
1)进口替代与供应链本地化进程的推进
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各国生产制造业、国际物流等受到较大影响,进一步加剧了生命科学、体外诊断、生物医药等领域研发材料、关键原料、设备仪器、试剂耗材等供应紧张,行业供应链安全与本地化越来越受到国内科研机构及企业的重视,相关行业供应链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命安全和生物安全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也是国之重器,要加强生命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医疗健康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国家鼓励本土生物试剂行业进行技术创新,打造自主可控的生物试剂供应链,进一步推动生物试剂的进口替代进程。同时,得益于国家对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导向,POCT产品的研发和升级将得到进一步支持与发展。2)研究资金投入的增加及下游应用的蓬勃发展
随着生物技术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我国综合国力的大幅提升以及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资金投入迅猛增长,由2015年的434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86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高18.8%。资金投入的增加为生物试剂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支撑。此外,高通量测序、体外诊断、医药及疫苗研发等生命科学的下游应用领域的蓬勃发展,亦有效推动了生物试剂行业的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
3)老龄化趋势促进医药研发、体外诊断产品需求增加
我国目前老龄化进程加快,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达到17,599万人,占总人口的12.57%,较2018年增加了0.63%。相较于青壮年,65岁以上的老人患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肝肾等慢性病、多发病和常见病的患病率更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命科学、生物医药、体外诊断产品市场需求的增加。4)POCT试剂技术多样升级,诊断能力下沉
POCT试剂由于其易于操作、便于储存运输、出结果快速等特点,是临床诊断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门急诊、基层医疗、个人检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新冠疫情影响,基于胶体金技术的新冠抗原POCT检测产品在疫情防控和感染诊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微流控、生化、发光等技术的不断发展,POCT目前囊括的技术种类逐渐增多,包括荧光免疫层析,免疫微流控,分子微流控,POCT生化及POCT发光等。POCT产品也在逐渐向高灵敏度、高准确度方向发展,所能检测的标志物种类也在逐渐增多,未来POCT将可以实现小型化、全方位的检测,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所等即可构建完善的检测实验室,满足诊断能力下沉。此外,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与POCT的结合发展非常迅速,一方面提高了检测的准确度,另一方面可以实现患者的检测数据整合分析,为医生提供更全面、深入的诊断信息。5)分子诊断市场快速发展
精准医学融合了生物信息技术在医学临床实践的应用,是人类生命医学科技发展的前沿方向,近年来在生物医药、临床应用、分子诊断、大数据等领域飞速发展,不断取得技术突破的同时,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伴随国务院《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健康2030”
规划纲要》的印发与实施,分子诊断以其特异性强、灵敏度高、早期诊断性、适应性强等特性,在精准医学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研究,我国分子诊断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31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84亿元,2015-2019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8.5%;预计2024年将达到238亿元,2019-2024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3.2%。
分子诊断作为精准医疗的基础,近年来在传染病、肿瘤检测等方面快速发展。为满足国内新冠疫情的检测需求,全国各地新建了大量的核酸检测实验室,使国内的分子检测基础设施、人才数量极大扩张,促进分子诊断行业跨越式发展,未来传染病的分子检测将在新冠疫情后期快速扩大市场。此外肿瘤早筛、肿瘤诊断等分子诊断的需求目前还处于市场培育阶段,未来将有更多的肿瘤相关分子诊断产品获批。6)底层核心技术重要性日益凸显
我国生命科学、体外诊断、生物医药等领域相对海外起步晚,产业链整体发展不完善,相关技术、产品、设备与欧美发达国家在科技属性、性能、质量等方面仍有明显差距,缺乏核心竞争力。坚持底层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坚定走原始创新的道路,是我国生命科学、体外诊断、生物医药企业长久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秉承创新,致力突破,坚持从0到1的原始创新,在医疗诊断、生物医药核心关键领域攻坚多项高端酶、抗原抗体卡脖子技术,打破国际垄断,是国内少数同时具有自主可控上游技术开发能力的研发创新型企业,目前已形成蛋白质定向改造与进化平台、基于单B细胞的高性能抗
体发现平台、规模化多系统重组蛋白制备平台、量子点修饰偶联与多指标联检技术平台四大核心技术平台,均应用于公司的自产产品并实现产业化。公司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取得,核心技术主要情况如下:
(1)蛋白质定向改造与进化平台
公司的蛋白质定向改造与进化平台是利用基因工程、高通量筛选等技术,根据不同的应用需求,基于蛋白质结构和应用场景的设计、改造和筛选方案,或建立精准的高质量突变体文库,或通过高通量快速筛选方法进行大容量蛋白质文库评测,进而开发出具有目标性能的进化酶。公司通过蛋白质定向改造与进化平台,实现了对多个核心关键酶的定向进化,从蛋白结构源头上着手,提高了特定酶的活性、催化效率、稳定性、特异性和耐受性等主要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该平台形成了由上万种活性、稳定性、抗杂质干扰等性能各异的酶组成的突变酶库,实现了超过200个酶的定制开发,在公司生物试剂类产品与体外诊断类产品的研发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公司的蛋白质定向改造与进化平台主要技术步骤如下图所示:
(2)基于单B细胞的高性能抗体发现平台
相较于多克隆抗体血清,单克隆抗体的特异性和稳定性均较好,可在生物反应器中放大生产,在体外诊断领域与生物医药领域均有广泛应用。单克隆抗体的主流开发技术有杂交瘤技术,噬菌体、酵母展示技术以及单B细胞抗体制备技术,其中单B细胞抗体制备技术较其他方法在时间周期和高通量方面有显著优势,可以在较短时间内(2周左右)获得大量高性能抗体,在一些传染性疾病诊断、治疗性抗体的开发过程中有较大优势。
基于单B细胞的高性能抗体发现平台具备筛选周期短、通量高、多样性强等优势,以小鼠单抗为例,与经典的杂交瘤技术相比,筛选周期可从2-3个月缩短到2周以内,且一只小鼠一次性即可筛到上百株不同的阳性克隆,提高了筛选通量和获得有效抗体的概率。此外,公司基于单B细胞的高性能抗体发现平台具有不限种属的特点,可以直接获得兔单抗、羊驼单抗、天然人源单抗等,节省了人源化过程。基于此平台,公司制取了超过60株亲和力达到pM级的兔单克隆抗体,在开发高灵敏度的体外诊断试剂方面具有较大的应用潜力。
公司的基于单B细胞的高性能抗体发现平台主要技术步骤如下图所示:
(3)规模化多系统重组蛋白制备平台
工业化放大生产基因工程重组蛋白的壁垒远高于实验室级别的表达,需保证在工业化制备的过程中不损失蛋白质原有的活性和纯度。生物试剂产品、体外诊断产品与生物医药产品的开发和生产过程均会运用到基因工程重组蛋白制备技术,且对蛋白的性能、质量、产能、成本等方面均有一定的要求。公司的规模化多系统重组蛋白制备平台覆盖蛋白质的分子设计、改造、重组 表达、高密度发酵、分离纯化、质量控制等产业链各个环节,融合了基因工程重 组蛋白制备的关键上下游技术,如下图所示:
基于该技术平台,公司可实现重组蛋白的快速开发制备,一周内即可获得高纯度、高质量的重组蛋白质。其中抗体原料可实现高通量制备,一天可制备上百株抗体,一个月内可完成工艺的放大和验证,实现工艺转产和规模化量产。基于此重组蛋白制备平台,公司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获得更优质的重组蛋白,为产品开发和生产提供了坚实的核心原料保障。
公司规模化多系统重组蛋白制备平台已成功表达了数千种不同的重组蛋白,已保藏表达宿主40余种、特有质粒百余种,大肠杆菌、酵母、哺乳动物细胞表达系统可实现超过100L的高密度发酵。平台已开发了上百种酶原料的分离纯化工艺,大部分均已实现规模化量产,包括聚合酶、逆转录酶、连接酶等多种分子生物学工具酶,单批次产能达百亿活性单位,蛋白表达量达到2-8g/L。
(4)量子点修饰偶联与多指标联检技术平台
量子点材料相较于传统荧光探针,具有激发光谱宽且连续、发射光谱窄且对称、颜色可调、光化学稳定性高等优点,其作为荧光探针材料具备诸多优势。
公司基于量子点修饰偶联技术在量子点表面包裹有机大分子材料或无机材料,一方面增加了量子点与检测体系的相容性,另一方面,通过表面修饰方式在量子点表面引入一些化学活性基团,将量子点与生物分子通过化学键偶联,实现对生物分子标记的目的。公司基于多指标联检技术将多个检测对象的目标分子分别与不同荧光的量子点偶联,在同一体系下,使用同一波长的激发光激发,通过检测不同波长下的荧光强度,即可同时输出多个检测对象的响应信号,达到多指标联检的目的。基于量子点修饰偶联与多指标联检技术平台,公司已成功开发检测灵敏度达到pg级的系列诊断产品,突破了传统荧光免疫层析技术平台的瓶颈,并实现了基于一个样本、通过一步操作,即可在10分钟以内得到多个检测结果的效果。
诺唯赞联卡
基于量子点修饰偶联与多指标联检技术平台,公司开发了心梗三项(hscTnT/CK-MB/MYO)、炎症二项(PCT/IL-6)和胃功能三项(G-17/PGⅠ/PGⅡ)等系列多指标联检产品,满足了临床对高品质联检产品的需求。联检相较于单卡检测,不仅降低了公司的生产成本,在检测效率方面亦有较大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未发生显著变化。
公司注重“产学研”紧密联动,积极推进科研成果转化。自2017年以来,公司与清华大学深入合作多个课题,目前正合作攻关“脓毒症预防与阻断相关诊断标志物及诊断方法开发与产业化”。报告期内,公司与复旦大学共建技术创新中心合作,目前正在合作“高通量测序建库试剂质量标准和质量体系建立”。公司为建立先进的免疫原性评测方法,目前联合了江苏省疾控等科研院所,对主要的疫苗类型进行特异性抗体分析与发现,并根据筛选出来的特异性抗体建立符合临床免疫评价的快速高通量检测方法学及相应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承担了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公司“新冠应急项目技术攻关团队”获评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0 | 高通量基因测序建库试剂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基础科学研究院完成创新酶筛选与进化项目41个,完成质量与产能提升相关工艺开发项目18个;完成新冠疫苗原料酶项目8个,完成质量/产能提升/GMP符合性改造项目7个;完成抗原开发项目103个,抗体开发项目20个;完成化学开发项目4个;新技术开发项目9个;完成新冠检测高敏抗体升级,并持续跟踪新冠突变体,第一时间制备出N/RBD/S蛋白50余种,用于抗原检测产品的开发。
公司生命科学事业部重点完成多个核心技术攻关,不断突破核心关键技术瓶颈。2021年,公司生命科学事业部开发新产品128个,在PCR系列、qPCR系列、逆转录系列和克隆系列等品类完成产品升级和性能提升,实现多个定制产品转常规品类。完成了提取、捕获、蛋白、细胞等
系列产品的开发与上线,新开拓了动物检疫终端产品线和耗材产品线。公司体外诊断事业部在心脑血管、炎症感染、优生优育、胃功能、自体免疫、肾功能、慢病管理和呼吸道等方面加大布局,已是国内心肌标志物、感染标志物产品最齐全的企业之一。2021年,诺唯赞医疗新获7张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得95张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备案证书。此外分别基于量子点、生化、化学发光等技术平台,开发幽门螺旋杆菌、尿特种蛋白、老年病和自免肾病等系列新产品。公司生物医药事业部不断扩充新药研发试剂品类,形成了包括细胞活力检测、报告基因细胞株和免洗ELISA试剂盒等Bio-assay产品系列。在疫苗研发领域,开发了针对疫苗免疫效果评价的假病毒和中和抗体检测系列试剂,开发了用于mRNA疫苗的体外转录和修饰产品,并不断进化、筛选突变体酶,提高合成效率。新增mRNA工艺平台与mRNA质量分析平台,在小规模工艺开发及体系研究方面可快速响应客户,已形成较完整的mRNA原液质量分析方法,可为客户提供研发样品检测服务以及建立方法学服务,可实现在ELISA、ELISpot、ICS、腺病毒中和抗体检测、新冠假病毒中和抗体检测技术平台的交付。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信息如下: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7 | 10 | 80 | 33 |
实用新型专利 | 9 | 7 | 31 | 23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1 | 2 | 2 |
软件著作权 | 16 | 12 | 31 | 27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62 | 30 | 144 | 85 |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子公司诺唯赞医疗共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与备案凭证105项(报告期内新增13项),其中三类与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78项,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7项;公司产品取得境外准入162项,覆盖38个国家及地区,对应产品主要为新冠检测试剂盒,包括新冠抗体检测试剂盒、新冠核酸检测试剂盒、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新冠中和抗体检测试剂盒等。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认证信息列表如下:
项目 | 新增数(项) | 累计数量(项) |
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一类 | 6 | 21 |
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二类 | 7 | 73 |
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三类 | 0 | 1 |
CE认证 | 14 | 27 |
FDA注册 * | 1 | 1 |
合计 | 28 | 123 |
*:为公司全能核酸酶产品UniversalBenzoNuclease取得美国FDA DMF II类备案,备案号:036580
至本报告披露日,全资子公司诺唯赞医疗取得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与备案凭证如下:
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 |||
序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首次获证日期 |
1 |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M/IgG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 苏械注准20203400239 | 2020年3月13日 |
2 |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 苏械注准20223400346 | 2022年3月11日 |
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 |||
序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首次获证日期 |
1 | 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检测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 | 苏械注准20172400407 | 2017年3月27日 |
2 | 肌红蛋白检测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 | 苏械注准20172400408 | 2017年3月27日 |
3 | 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检测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 | 苏械注准20172400409 | 2017年3月27日 |
4 | 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层析法) | 苏械注准20172401962 | 2017年10月17日 |
5 | N末端脑钠肽前体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层析法) | 苏械注准20172401963 | 2017年10月17日 |
6 | 脂蛋白相关磷脂酶A2检测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 | 苏械注准20172401964 | 2017年10月17日 |
7 | 肌红蛋白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层析法) | 苏械注准20172401965 | 2017年10月17日 |
8 | 血清淀粉样蛋白A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172401966 | 2017年10月17日 |
9 | 脂蛋白磷脂酶A2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172401967 | 2017年10月17日 |
10 | 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层析法) | 苏械注准20172401968 | 2017年10月17日 |
11 | 全量程C反应蛋白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172401969 | 2017年10月17日 |
12 | 心肌肌钙蛋白I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层析法) | 苏械注准20172401970 | 2017年10月17日 |
13 | 肌酸激酶同工酶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层析法) | 苏械注准20172401971 | 2017年10月17日 |
14 | 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172401588 | 2017年8月22日 |
15 | 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肌红蛋白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172401589 | 2017年8月22日 |
16 | 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校准品 | 苏械注准20172401590 | 2017年8月22日 |
17 | 肌红蛋白校准品 | 苏械注准20172401591 | 2017年8月22日 |
18 | 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校准品 | 苏械注准20172401592 | 2017年8月22日 |
19 | 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 | 苏械注准20182400636 | 2018年3月26日 |
20 | 降钙素原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182400705 | 2018年3月26日 |
21 | 脂蛋白相关磷脂酶A2校准品 | 苏械注准20182400740 | 2018年4月10日 |
22 | 脂蛋白相关磷脂酶A2 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182400741 | 2018年4月10日 |
23 | 抗缪勒氏管激素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182400783 | 2018年4月10日 |
24 | 全量程C反应蛋白检测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 | 苏械注准20182400882 | 2018年5月10日 |
25 | 血清淀粉样蛋白A检测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 | 苏械注准20182400883 | 2018年5月10日 |
26 | 血清淀粉样蛋白A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182401143 | 2018年7月10日 |
27 | D-二聚体校准品 | 苏械注准20182401144 | 2018年7月10日 |
28 | D-二聚体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182401145 | 2018年7月10日 |
29 | D-二聚体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182401264 | 2018年8月20日 |
30 | 糖化血红蛋白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182401296 | 2018年9月10日 |
31 | 高敏心肌肌钙蛋白 I 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182401297 | 2018年9月10日 |
32 | 胃蛋白酶原I检测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 | 苏械注准20182401361 | 2018年9月18日 |
33 | 胃蛋白酶原II检测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 | 苏械注准20182401362 | 2018年9月18日 |
34 | 髓过氧化物酶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182401629 | 2018年12月7日 |
35 | 高敏心肌肌钙蛋白T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182401627 | 2018年12月7日 |
36 | B型脑钠肽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182401628 | 2018年12月7日 |
37 | 抗磷脂酶A2受体抗体IgG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192400239 | 2019年3月14日 |
38 | 降钙素原检测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 | 苏械注准20192400255 | 2019年3月21日 |
39 | 白介素6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192400279 | 2019年3月29日 |
40 | 25-羟基维生素D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192400377 | 2019年4月30日 |
41 | 人S100蛋白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192400610 | 2019年6月11日 |
42 | 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 | 苏械注准20192220721 | 2019年7月1日 |
43 | 糖化血红蛋白检测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 | 苏械注准20192400861 | 2019年7月29日 |
44 | 超敏C反应蛋白检测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 | 苏械注准20192400901 | 2019年8月12日 |
45 | 血清淀粉样蛋白A、C反应蛋白联合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192401024 | 2019年9月2日 |
46 | 肌酸激酶同工酶、心肌肌钙蛋白I、肌红蛋白联合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192401025 | 2019年9月2日 |
47 | D-二聚体、心肌肌钙蛋白I联合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192401156 | 2019年9月30日 |
48 | N末端脑钠肽前体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192401151 | 2019年9月30日 |
49 | 脂蛋白磷脂酶A2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192401152 | 2019年9月30日 |
50 | 心肌肌钙蛋白I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192401153 | 2019年9月30日 |
51 | 血清淀粉样蛋白A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192401154 | 2019年9月30日 |
52 | 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192401155 | 2019年9月30日 |
53 | 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192401157 | 2019年9月30日 |
54 | 肌酸激酶同工酶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192401158 | 2019年9月30日 |
55 | 降钙素原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192401159 | 2019年9月30日 |
56 | 抗缪勒氏管激素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192401160 | 2019年9月30日 |
57 | C-反应蛋白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192401161 | 2019年9月30日 |
58 | 肌红蛋白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192401162 | 2019年9月30日 |
59 | 胃蛋白酶原I、胃蛋白酶原II联合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192401224 | 2019年10月17日 |
60 | 全自动量子点荧光免疫分析仪 | 苏械注准20192221272 | 2019年10月31日 |
61 | 胃泌素17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192401428 | 2019年12月4日 |
62 | 量子点荧光免疫分析仪 | 苏械注准20192221429 | 2019年12月4日 |
63 | 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 | 苏械注准20202220893 | 2020年7月23日 |
64 | 降钙素原、白介素6联合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202400923 | 2020年8月5日 |
65 | 胃蛋白酶原I、胃蛋白酶原II、胃泌素17联合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202400925 | 2020年8月5日 |
66 | 高敏心肌肌钙蛋白T、肌红蛋白、肌酸激酶同工酶联合检测试剂盒(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 苏械注准20202400924 | 2020年8月5日 |
67 | 胃蛋白酶原 I胃蛋白酶原 II胃泌素 17 复合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212401235 | 2021年8月23日 |
68 | 肌酸激酶同工酶心肌肌钙蛋白 I肌红蛋白复合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212401236 | 2021年8月23日 |
69 | 血清淀粉样蛋白AC反应蛋白复合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212401266 | 2021年8月23日 |
70 | D-二聚体_心肌肌钙蛋白I复合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212401294 | 2021年9月3日 |
71 | 降钙素原白介素 6 复合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212401296 | 2021年9月6日 |
72 | 抗磷脂酶 A2 受体抗体 IgG 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212401308 | 2021年9月10日 |
73 | 人S100蛋白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212401307 | 2021年9月10日 |
74 | B型脑钠肽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222400707 | 2022年2月11日 |
75 | 高敏心肌肌钙蛋白T质控品 | 苏械注准20222400728 | 2022年2月15日 |
76 | 量子点荧光免疫分析仪 | 苏械注准20222220941 | 2022年3月28日 |
医疗器械备案证书 | |||
序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首次获证日期 |
1 | 核酸纯化试剂 | 苏宁械备20170017号 | 2017年11月4日 |
2 | 核酸提取纯化试剂 | 苏宁械备20170028号 | 2017年6月26日 |
3 | 试剂卡孵育器 | 苏宁械备20180065号 | 2018年11月19日 |
4 | 样本稀释液 | 苏宁械备20190039号 | 2019年5月26日 |
5 | 样本稀释液 | 苏宁械备20190065号 | 2019年7月29日 |
6 | 样本稀释液 | 苏宁械备20190139号 | 2019年12月4日 |
7 | 糖化血红蛋白溶血剂 | 苏宁械备20190142号 | 2019年12月9日 |
8 | 样本稀释液 | 苏宁械备20200013号 | 2020年1月23日 |
9 | 核酸提取纯化试剂盒 | 苏宁械备20200015号 | 2020年2月10日 |
10 | 核酸提取纯化试剂盒 | 苏宁械备20200016号 | 2020年2月10日 |
11 | 样本保存液 | 苏宁械备20200027号 | 2020年2月18日 |
12 | 一次性使用采样器 | 苏宁械备20200090号 | 2020年5月29日 |
13 | 样本稀释液 | 苏宁械备20200155号 | 2020年8月31日 |
14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苏宁械备20200231号 | 2020年12月28日 |
15 | 核酸提取纯化试剂盒 | 苏宁械备20200224号 | 2020年12月28日 |
16 | 核酸提取纯化试剂盒 | 苏宁械备20210049号 | 2021年5月14日 |
17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苏宁械备20210071号 | 2021年6月21日 |
18 | 核酸提取纯化试剂盒 | 苏宁械备20210072号 | 2021年6月21日 |
19 | 样本稀释液 | 苏宁械备20210094号 | 2021年8月3日 |
20 | 样本释放剂 | 苏宁械备20210129号 | 2021年9月24日 |
21 | 样本保存液 | 苏宁械备20210167号 | 2021年11月23日 |
22 | 样本保存液 | 苏宁械备20220034号 | 2022年2月11日 |
23 | 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 | 苏宁械备20220052号 | 2022年3月24日 |
24 | 核酸提取纯化试剂盒 | 苏宁械备20220053号 | 2022年3月24日 |
25 | 核酸提取纯化试剂盒 | 苏宁械备20220054号 | 2022年3月24日 |
26 | 核酸提取纯化试剂盒 | 苏宁械备20220055号 | 2022年3月24日 |
27 | 核酸提取纯化试剂盒 | 苏宁械备20220056号 | 2022年3月25日 |
至报告期末,全资子公司诺唯赞医疗取得的CE认证信息如下:
序号 | 产品英文名称 | 产品中文名称 | 取得时间 | 证书编号 |
1 | 2019-nCoV IgG/IgM Detection Kit(Colloidal Gold-Based) |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M/IgG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 2020年6月 | ZASWIADCZENIE NR 50 /2021 |
2 | 2019 Novel Coronavirus (2019-nCoV) Triplex RT-qPCR Detection Kit |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三重荧光RT-qPCR法) | 2020年6月 | ZASWIADCZENIE NR 50 /2021 |
3 | FastPure Viral DNA/RNA Mini Kit | 核酸提取纯化试剂盒 | 2020年6月 | ZASWIADCZENIE NR 50 /2021 |
4 | Virus DNA/RNA Extraction Kit | 核酸提取纯化试剂盒 | 2020年6月 | ZASWIADCZENIE NR 50 /2021 |
5 | Nucleic Acid Extraction Kit | 核酸提取试剂盒 | 2020年6月 | BE/CA01/1-17092-00013-IVD |
6 | Virus Sample Stabilizar | 样本保存液 | 2020年6月 | ZASWIADCZENIE NR 50 /2021 |
7 | Automatic nucleic acids extraction instrument | 核酸提取仪 | 2020年12月 | BE/CA01/1-17092-00003-IVD |
8 | DNA/RNA Extraction kit | DNA/RNA提取试剂盒 | 2020年12月 | BE/CA01/1-17092-00002-IVD |
9 | SARS-CoV-2 and Influenza A/B Virus Antigen Combined Detection Kit (Colloidal Gold-Based) |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与甲/乙流抗原联合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 2020年12月 | BE/CA01/1-17092-00006-IVD |
10 |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 (SARS-CoV-2) Antigen Detection Kit (Colloidal Gold-Based) |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 2020年12月 | BE/CA01/1-17092-00001-IVD |
11 | Novel Coronavirus(SARS-CoV-2) and Influenza A/B Virus RT- qPCR Detection Kit |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与甲/乙流联合检测试剂盒(RT-qPCR法) | 2020年12月 | BE/CA01/1-17092-00007-IVD |
12 | Anti-SARS-CoV- 2 |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 | 2020年12月 | BE/CA01/1-17092- |
Neutralizing Antibody TR- FRET Kit | 毒2(SARS-COV-2)中和抗体检测试剂盒(TR- FRET法) | 00005-IVD | ||
13 | Anti-SARS-CoV-2 Neutralizing Antibody ELISA Kit |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中和抗体检测试剂盒(ELISA法) | 2020年12月 | BE/CA01/1-17092-00004-IVD |
14 | SARS-CoV-2 RBD Protein IgG Detection Kit (Colloidal Gold-Based) |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RBD IgG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 2021年2月 | BE/CA01/1-17092-00010-IVD |
15 | SARS-CoV-2 Neutralizing Antibody Detection Kit (Colloidal Gold-Based) |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中和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 2021年2月 | BE/CA01/1-17092-00009-IVD |
16 | SARS-CoV-2 Nucleoprotein IgG Detection kit(Colloidal Gold-Based) |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N蛋白IgG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 2021年2月 | BE/CA01/1-17092-00011-IVD |
17 | Anti-SARS-CoV-2 RBD IgG ELISA Kit |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RBD IgG抗体检测试剂盒(ELISA法) | 2021年2月 | BE/CA01/1-17092-00012-IVD |
18 | 2019 Novel Coronavirus (2019-nCoV) Triplex RT-qPCR Detection Kit |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三重荧光RT-qPCR法) | 2021年2月 | BE/CA01/1-17092-00008-IVD |
19 | 2019-Novel Coronavirus (2019-nCoV) Quadruple RT-qPCR Detection Kit |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四重荧光RT-qPCR法) | 2021年3月 | BE/CA01/1-17092-00021-IVD |
20 | SARS-CoV-2 Neutralizing Antibody Detection Kit (Quantum Dot Fluorescence Immunoassay) |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中和抗体检测试剂盒(量子点免疫荧光法) | 2021年4月 | BE/CA01/1-17092-00016-IVD |
21 | FluoArt Real-Time PCR Systems |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 2021年4月 | BE/CA01/1-17092-00014-IVD |
22 | Quantum Dot Fluorescence Immune Analyzer | 量子点荧光免疫分析仪 | 2021年4月 | BE/CA01/1-17092-00015-IVD |
23 | Automatic Fluorescence Immunoassay Analyzer | 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 | 2021年6月 | BE/CA01/1-17092-00019-IVD |
24 | Semi-Quantitative Anti-SARS-CoV-2 S Protein IgG Antibody Kit | 半定量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S蛋白IgG检测试剂盒 | 2021年6月 | BE/CA01/1-17092-00018-IVD |
25 | Anti-SARS-CoV-2 S Protein IgG ELISA Kit |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S蛋白IgG检测试剂盒(ELISA法) | 2021年6月 | BE/CA01/1-17092-00017-IVD |
26 | Real-Time Quantitative Thermal Cycler |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 2021年7月 | 00100791 |
27 |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 (SARS-CoV-2) Antigen |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 2021年10月 | BE/CA01/1-17092-00022-IVD |
Detection Kit(Colloidal Gold-Based)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3,032.15 | 12,553.34 | 83.47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0.00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合计 | 23,032.15 | 12,553.34 | 83.4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33 | 8.02 | 增加4.3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0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为2.30亿元,较2020年度同比增长83.47%,公司始终重视研发工作,不断新增SKU数量和类别,强化底层核心技术的研发实力,公司整体研发人员由2020年416名增加至652名,人员数量增长57%。同时随着研发立项项目数量的增加,研发投入随之加大,使得研发费用增长较高。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 金额 | 累计投入 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实时荧光定量PCR高灵敏度酶原料开发 | 1,870.00 | 2,113.82 | 2,776.25 | 已成功开发10款新产品,获取3项发明专利 | 提高产品兼容性和灵敏度 | 国内先进 | 基于分子诊断基础的应用领域,包括:科学研究、医疗诊断、司法鉴定等 |
2 | 用于宏基因组测序和肿瘤测序的酶和建库产品开发 | 3,100.00 | 3,388.73 | 4,483.36 | 已成功开发20款新产品,获取10项发明专利 | 提高产品品控能力 | 国内先进 | 广泛应用于基于肿瘤早筛、肿瘤伴随诊断的肿瘤精准诊断领域 |
3 | 病原微生物快速检测方案开发 | 1,935.00 | 1,916.86 | 2,499.97 | 已成功开发5款新产品,获取2项发明专利 | 提交产品检测灵敏度、缩短检测时间 | 国内先进 | 广泛应用于由病原微生物导致的传染、感染疾病的发现、鉴定及检测领域 |
4 | 甲基化修饰DNA测序相关酶的开发 | 5,000.00 | 2,371.25 | 3,182.58 | 项目完成验证生产 | 开发工艺并实现量产 | 国内先进 | 主要应用于高通量建库试剂盒开发 |
5 | 多色量子点标记物的开发 | 2,000.00 | 807.52 | 1,137.12 | 目前已完成了聚合物纳微球制备工艺的开发和一定规模的量产,已初步应用于量子点免疫荧光系列产品中 | 完成红、黄、绿三种量子点标记物的开发,并实现一定规模的量产 | 国内先进 | 主要应用于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和研发 |
6 | 高亲和力胃泌素17检测抗体开发 | 700.00 | 389.61 | 607.15 | 项目已完成 | 完成了高亲和力抗体配对的开发,并成功制备成体外诊断试剂盒,并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 行业前列 | 应用于G17抗原检测试剂盒开发,用于临床疾病的诊断 |
7 | 基于单细胞筛选技术的单克隆抗体制备技术开发 | 1,700.00 | 644.65 | 1,644.94 | 项目已完成 | 完成人鼠兔3个物种的单B细胞分选方案的建立,并在多个项目顺利走通 | 行业前列 | 该技术是目前抗体主流技术,在抗体发现上有着高效、快速,全人源化等独特优势 |
8 | 高亲和力新型冠状病毒突变体检测抗体开发 | 3,000.00 | 1,145.22 | 1,145.22 | 已筛选得到高性能抗体,并用于新冠抗原产品的研发,并《医疗器械注册证》 | 筛选到可检测所有突变株的高敏抗体配对 | 行业前列 | 主要应用于新冠抗原试剂盒开发 |
9 | 荧光素酶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 | 800.00 | 230.78 | 686.40 | 已完成产品研发并上线 | 荧光素酶产品系列齐全,技术平台工艺持续改进和研究 | 国内先进 | 广泛应用于药企、CRO公司 |
10 | 免洗Elisa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 | 1,000.00 | 189.97 | 440.57 | 已上线80余产品 | 产品性能达到国外一流厂家标准 | 国内先进 | 广泛应用于药企、CRO公司 |
11 | 新冠中和抗体检测试剂 | 150.00 | 137.20 | 137.20 | 已完成产品研发并上线 | 产品达到疫苗评价产品第一 | 国内先进 | 广泛应用于疫苗企业 |
盒研发 | 梯队标准 | |||||||
12 | 新冠RBD IgG抗体检测试剂盒研发 | 250.00 | 224.57 | 224.57 | 已完成产品研发并上线 | 产品达到疫苗评价产品第一梯队标准 | 国内先进 | 广泛应用于疫苗企业 |
13 | 单B细胞抗体发现解决方案研发 | 1,700.00 | 840.43 | 840.43 | 已完成开发并转让 | 继续开发新的抗体,完成候选抗体的转让 | 国内先进 | 广泛应用于抗体类企业、科研机构 |
14 | 免疫检测试剂盒开发 | 3,113.00 | 334.74 | 664.70 | 已开展多个产品线研发,并上线100余种品。 | 实现200多个产品研发并上线 | 国内先进 | 广泛应用于药企、CRO公司、疫苗企业 |
15 | 假病毒产品应用开发 | 750.00 | 233.77 | 233.77 | 已完成新冠假病毒产品线研发 | 搭建产品多样化,服务个性化的技术平台 | 国内先进 | 广泛应用于疫苗企业 |
16 | 疫苗原料产品应用开发 | 5,815.00 | 558.95 | 558.95 | 已完成mRNA原液合成工艺开发和分析方法建立 | 相关技术平台开发和优化 | 国内先进 | 用于mRNA疫苗和药物开发 |
17 | 胶乳比浊诊断试剂 | 2,268.00 | 340.85 | 1,443.88 | 已取得11项试剂注册证并上市,其它试剂在研中 | 获证上市 | 满足临床 需求 | 广泛应用于国内外专业实验室(包括门诊、急诊、临床科室、第三方实验室、基层医疗机构等) |
18 | POCT诊断试剂的研发 | 10,998.00 | 3,843.29 | 7,388.28 | 已取得31项试剂注册证并上市,其它项目在研中,其中6个项目已经进入注册阶段 | 获证上市 | 满足临床 需求 | 主要用于POCT(包括门诊、急诊、临床科室、第三方实验室、体检中心等)诊断 |
19 |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试剂的研发 | 2,724.00 | 189.87 | 189.87 | 已有数十个产品通过立项,在研中 | 获证上市 | 满足临床 需求 | 广泛应用于国内外专业实验室(包括门诊、急诊、临床科室、第三方实验室、基层医疗机构等) |
20 | 微流控平台技术研究 | 500.00 | 58.31 | 58.31 | 完成介电润湿平台免疫检测验证 | 完成介电润湿平台和液滴微流控平台免疫检测验证 | 满足临床 需求 | 应用于集成化免疫诊断 |
21 | 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带试管架) | 200.00 | 852.53 | 2,880.54 | 已完成4项质量改进,目前正在改进2项 | 年度故障率控制,一次装机合格率高 | 满足临床 需求 | 广泛用于各级医疗机构 |
22 | 量子点荧光免疫分析仪 | 375.00 | 659.85 | 659.85 | 已通过注册检,等待注册证下发,开发完成,已经转产 | 已通过注册检,等待注册证下发,开发完成,已经转产 | 满足临床 需求 | 广泛应用于各级医疗机构 |
23 | 96通道核酸提取仪 | 132.00 | 346.00 | 346.00 | 已结项,完成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 适用于样本通量切换,兼容大小体积等多种应用场景的仪器 | 提取灵敏度 | 广泛应用于新冠,动检等场景 |
24 |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开发 | 450.00 | 146.67 | 146.67 | 设备中温控模块验证,完成50%; | 1.0版本,技术验证完成50% | 满足临床 需求 | 可以实现快速检测新冠病毒 |
25 | 移液工作站 | 582.00 | 236.80 | 236.80 | 已完成详细设计开发设计、验证;已申请实用 | 完成详细设计开发2.0版本装配、调试 | 满足临床 需求 | 广泛应用于:科研服务、肿瘤基因检测、病原检测企业,以及疾控中心、科研院所 |
新型专利1项 | 的专业实验室 | |||||||
26 | 高速特定蛋白分析仪 | 800.00 | 383.94 | 383.94 | 完成产品的注册检及体考;完成产品的详细设计开发并进入中试阶段; | 完成注册检并进入中试阶段 | 满足临床 需求 | 广泛用于各级医疗机构 |
27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3,024.00 | 445.97 | 445.97 | 完成化学发光原理样机的开发及性能验证;已开发原理样机 | 完成注册检并进入中试阶段 | 满足临床 需求 | 建立的一种用于检测微量抗原、抗体、激素、酶等的新型免疫学分析方法 |
合计 | 54,936.00 | 23,032.15 | 35,443.29 |
情况说明
为适应市场、客户需求,持续提升产品性能,公司对报告期内各在研项目预计总投资进行了追加扩大。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652 | 41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7.39 | 33.9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1,285.43 | 5,817.81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7.31 | 13.99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4 |
硕士研究生 | 331 |
本科 | 247 |
专科 | 40 |
高中及以下 | 1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50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4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4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0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业务延展性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基于酶、抗原、抗体等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及自身高效的研发体系能够快速、高效、规模化的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已成功推出了包含PCR系列、qPCR系列、分子克隆系列、逆转录系列等多个系列的生物试剂以及包含心脑血管、炎症感染、优生优育、胃功能等8个系列的POCT诊断试剂,并形成了覆盖科研院校、高通量测序服务企业、分子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制药企业、CRO企业、医院等医疗机构等多种客户群体的客户组合。同时针对非洲猪瘟、新冠疫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公司可快速响应,以新冠疫情为例:疫情爆发后公司紧急研发,快速响应抗疫号召,至目前已形成原抗体原料、终端检测试剂盒、新冠疫苗评价试剂与临床CRO服务、新冠mRNA疫苗核心酶原料及相关整体解决方案等产品与服务。
公司的关键共性技术平台的建立以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酶学、生物化学等多个学科交叉为基础。由于下游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客户及市场需求进行技术和产品开发,可选择的研发方向较为丰富,并且对于不同细分领域的研发能够互相促进、迭代。
公司基于自身的业务延展性优势,已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组合,拥有800多个终端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科学研究、高通量测序、体外诊断、医药及疫苗研发和动物检疫等领域。对于同一系列的生物试剂产品,根据具体性能特点、应用场景区分、配套的缓冲液不同、适用平台差异、具体方法学差异及性能指标差异等,可在具体用途、性能特点、适用场景与反应体系等方面全面匹配客户实际应用需求。针对POCT诊断试剂,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根据适用的疾病领域、方法学形成了62种产品,各种产品单独申请中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国际医疗器械准入证书,其中42种产品已取得中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书、7种产品已取得国际医疗器械准入证书。
2、研发投入与技术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研发为核心的经营理念,依托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不断地更新迭代现有产品并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近三年研发费用分别为6,229.66万元、12,553.34万元和23,032.1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21%、8.02%和12.34%。在专利方面,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共拥有85项专利,其中33项为发明专利。同时,公司目前拥有20,000平方米左右的研发基地,并正在建设新的研发基地,为研发提供充足的硬件支持。在技术储备方面,公司拥有分子生物学、酶学、免疫学、生物信息学、有机化学和材料学等多学科技术,建立了蛋白质定向改造与进化平台、基于单B细胞的高性能抗体发现平台、规模化多系统重组蛋白制备平台、量子点修饰偶联与多指标联检技术平台等共性技术平台,多技术平台组合形成了多个生物试剂产品系列、POCT诊断试剂产品系列,并可拓展提供疫苗临床CRO服务、抗体筛选、工艺技术优化等延伸服务,可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需求。依靠丰富的技术平台、高效的研发效率和充足的研发人员储备,2017年至2020年公司每年推出的新产品均超过50种,2021年度公司推出新产品约200种,推动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通过不断进行产品的改进和迭代,公司已实现在多个细分领域接近或达到进口产品的技术水平,逐步推进进口替代。
3、专业团队与人才优势
公司的稳定增长与持续创新离不开专业技术人才,自创立至今公司初始核心技术团队较为稳定,在积累丰富研发创新与管理经验的同时,内部培养众多新生技术骨干,满足公司持续性底层技术原始创新与细分领域延展的需求;与在人才储备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一支超过600人的研发团队,其中50%以上的研发人员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占员工人数27.39%,具备分
子生物学、酶学、免疫学、生物信息学、有机化学和材料学等符交叉学科背景;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扩充研发团队、建立海外平台、优化薪酬福利与考核激励政策等方式,进一步获得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人才与资源,充实人才储备。
4、客户群资源优势
自2012年成立之初,公司立足于生物试剂领域,首先推出PCR、qPCR系列、分子克隆系列等分子类生物科研试剂,陆续服务国内1,000多所高校与科研机构,超过万余客户。公司始终将客户需求放在首位,通过多年与跨学科、跨物种、跨应用领域、从基础科学研究至前瞻性技术探索的大量科研客户合作,坚持以“直销+研发支持+销售支持”的业务模式深度参与客户研发与产品使用过程,不断收集客户需求与使用反馈,完善产品性能与服务,在提升客户粘性的同时,捕捉行业趋势、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在公司成立早期,凭借大量科研客户的产品孵化与样本验证经验,根据公司研发与技术优势、市场需要,公司适时向工业客户及新的业务领域拓展,在分子诊断原料、基因测序试剂、体外诊断终端试剂等细分领域与客户积累大量产品商业化、工艺优化、研发支持、产能放大等宝贵经验,使得公司能够在非洲猪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点快速响应,为客户提供原料、终端试剂、临床CRO服务、抗体筛选等服务与整体解决方案,不断巩固加深客户关系,建立长期、多元、深度交互的客户关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客户群体包括1,000多家高校与科研院所、700多家分子诊断企业、700多家基因测序服务企业以及200多家生物医药与疫苗研发、生产企业,丰富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体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与研发创新提供长足的驱动力。
5、自主可控的核心原料研发和生产优势
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蛋白质定向改造与进化平台与基于单B细胞的高性能抗体发现平台实现了公司生物试剂产品与体外诊断产品核心原料的自主研发与生产。公司自主开发的200余种基因工程重组酶和1,000余种高性能抗原和单克隆抗体等关键原料,是公司重要的竞争优势。
在生物试剂原料方面,公司基于对超过200种酶及对应的上万种基因工程突变体的应用,在酶的催化活性、半衰期、稳定性、耐热性和抗干扰等性能上获得提升,利用上述自主研发和生产的高性能酶作为核心原料,开发了多个系列的生物试剂产品,部分产品性能赶超进口品牌。报告期内,除生产逆转录系列、提取纯化系列、细胞/蛋白系列生物试剂产品所使用的关键原材料涉及对外采购取得以外,公司生产其他各系列生物试剂产品所使用的关键原材料均为自产。
在POCT诊断试剂原料方面,公司依托自主掌握的高性能抗体发现能力,形成了1,000余种高性能抗原、抗体等关键原料的技术储备,并且可以开发关键原料供应有限的稀缺检测指标,以及在创新性和实用性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如特发性膜性肾病指标(anti-PLA2R)、胃癌早筛指标(G17)等;高亲和力、高特异性的鼠或兔单克隆抗体原料,使得公司开发出了多项超敏检测指标,在疾病早期即可实现检测,如超敏心肌肌钙蛋白I(hs-cTnI)、超敏心肌肌钙蛋白T(hs-cTnT)等。
关键原料的自产有利于公司在面对市场需求时可迅速开发相关原料及对应产品,把握市场机遇,亦有利于保障公司的供应链安全,不对供应商形成依赖。在新冠疫情爆发后,公司实现了PCR系列、qPCR系列生物试剂的大规模生产,为国内分子诊断试剂生产企业提供大量新冠核酸检测试剂盒的关键原料。
6、多种蛋白质表达系统及规模化生产优势
在蛋白质制备领域,工业化放大生产的壁垒远高于实验室级别的表达,需保证在工业化制备的过程中不损失蛋白质原有的活性和纯度。公司已建成覆盖蛋白质的分子设计、改造、重组表达、高密度发酵、分离纯化、质量控制等各个环节的完整产线,并拥有大肠杆菌、酵母、昆虫和哺乳动物细胞等多种蛋白质表达系统,用于酶、抗原及抗体的重组表达制备,目前已保藏表达宿主40余种、特有质粒百余种,以应对各类产品的制备需求,形成了规模化、多系统的重组蛋白制
备平台。经过多年对技术的不断探索,公司实现了聚合酶、逆转录酶、连接酶等上百种分子生物学酶原料的规模化量产。同时,利用昆虫、哺乳动物表达系统,公司开发了上百种体外诊断用抗原、抗体原料。基于对载体和工程细胞株的改造,公司单位生产效率获得提升,单位生产成本下降。同时,充足的产能储备保障了公司可快速应对各类突发需求,为公司业务拓展建立坚实的基础。
7、营销体系优势
公司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针对生物试剂与体外诊断产品采用不同的营销策略,形成了系统化的营销体系,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国主要地区的营销服务网络。针对生物试剂,公司在国内20多个重点城市及地区设置直销网点,自主开展营销工作,并为客户提供服务。公司生物试剂业务依托于上述直销网点,销售团队能够现场解决产品适配性等问题,了解客户及市场的最新需求,有利于积累广泛、稳定的客户群体,并不断提升客户黏性。针对体外诊断产品,公司的产品已在全国超过30个省市地区的2,200多家医疗机构形成销售,并积极向海外拓展。报告期内,公司新冠检测试剂盒远销欧洲、美洲、非洲、亚洲等多个国家及地区,在国际市场形成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并初步建立了海外营销网络。后续,公司将持续推进国际化战略,继续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方针和全球化理念,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开拓工作,加速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市场准入,将更多国产优质产品输送到全球。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产品研发的风险
生物试剂行业和体外诊断行业均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在后续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因研发技术路线出现偏差、研发成本投入过高、研发进程缓慢而导致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若不能持续及时研发出满足不同市场需求的生物试剂产品、体外诊断产品以及其他相关产品,公司可能会错失市场机会,进而对公司的经营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2、 技术迭代的风险
自设立以来,公司逐步从生物试剂领域进入到体外诊断、疫苗临床CRO服务、疫苗原料等下游细分领域。生物试剂产品研发的关键技术为蛋白质定向改造与进化技术,POCT类产品的研发则依赖免疫量子点层析、免疫胶体金层析、免疫荧光层析、微流控芯片等方法学的突破。若公司对行业未来技术发展趋势预计出现偏差或同行业公司在上述关键技术或方法学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和技术面临被替代的风险。
3、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拥有稳定、高素质的研发团队是公司持续创新和研发的重要基础。随着我国生物试剂领域与体外诊断领域的快速发展,行业内的人才竞争日益激烈,若公司不能为核心技术人员提供良好的
激励机制、科研环境、发展空间,则可能导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 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在长期研发和生产实践中,公司形成了包括蛋白质定向改造与进化平台、基于单B细胞的高性能抗体发现平台、规模化多系统重组蛋白制备平台、量子点修饰偶联与多指标联检技术平台的核心技术体系。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对相关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进行管理,公司的核心技术存在泄露和被他人窃取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伴随我国生物试剂与体外诊断领域的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众多国内外企业加入竞争,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的统计数据,2020年,在我国分子类生物试剂市场中,公司占有约4.0%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五,国际先进企业赛默飞、凯杰、宝生物、BioRad合计占据超过40%的市场份额,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与国际先进企业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在技术水平方面,国际先进企业成立时间较早,已积累了数十年的行业经验,通过长时间的研发投入与技术积累,在技术水平与产品线丰富程度上具备竞争优势,形成了优质的品牌形象。公司相对成立时间较短,且企业规模较小、融资渠道单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远低于赛默飞、宝生物等国际领先企业,在技术水平与产品线丰富程度上仍有较大差距。如果公司未来不能保持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或竞争对手采取降价、收购等形式抢占市场,或跨国巨头集中资源进入公司优势的细分领域等,将会对公司的市场份额、产品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2、经销商管理的风险
公司对于生物试剂的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对于POCT诊断试剂主要采用经销模式进行销售。自2020年起,随着来自POCT诊断试剂的销售收入显著上升,公司来自经销模式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相应上升。如经销商出现自身经营不善、违法违规等行为,或其营销推广能力与公司发展目标不匹配、无法较好地理解公司经营理念,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的销量出现下降、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等不利情形,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市场推广、销售体系稳定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后续经营中,公司在通过加强培训与技术支持、市场推广活动等方式支持经销商业的同时,也需要不断提高经销商管理能力,完善经销商管理体系。
3、原材料采购的风险
最近三个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日常经营所需原辅料、耗材、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50%-60%区间内,相关原料市场供应相对充足、价格相对稳定。但受新冠疫情波动等不可控因素影响,若主要供应商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供货质量、周期等无法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在短期内可能面临部分原材料短缺或成本大幅上涨的情况,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4、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生物试剂及体外诊断产品,生物试剂的客户群体主要为科研院校、高通量测序服务企业、分子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制药企业及CRO企业等等,体外诊断产品的终端客户群体主要为医院等医疗机构。公司计划通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方式继续加大对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力度,虽然已制定较为详细的实施方案,但仍存在市场推广效果不佳、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5、人力资源相关风险
公司所处的生命科学与体外诊断试剂行业为知识、人才密集型行业,人才是公司保持持续创新、业务开展和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数为2,380人,较上
一报告期增长94.44%,报告期内发生的职工薪酬相应快速上升。伴随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对研发、管理及营销人才的持续补充,短期内公司职工人数将持续增加,员工薪资水平以及福利支出将可能持续提高。如未来公司不能科学有效地控制人员成本以匹配公司的业务增长,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所处行业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行业内企业对于高端人才资源竞争激烈,如何持续培养、引进和保留研发、管理、技术、销售等领域的高素质人才,对公司短期与长期的经营发展均至关重要,公司面临较高的人才流失与人才竞争风险。
6、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战略与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与经营业绩增长迅速,报告期内科创登陆市场后,公司资产规模与营业收入进一步扩大与提升,公司整体战略把控、管理体系与业务程序的科学化水平要求将更加科学、高效、合规,经营管理层如不能适应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战略制定、管理能力、风险识别与解决等新挑战,将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潜战略与管理风险,对公司的整体市场竞争力产生消极影响。
7、安全生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新建厂区生产车间陆续投入使用,同时多个在建生产基地子项目在执行中。随着公司生产性场所与产线的扩充、生产人员的增加,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包括人员、场地、生物、质量安全等)将面临新的挑战,或有设备故障、操作不当、保管不当、恶劣气候事件等造成意外安全事故,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与稳定性。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新冠疫情相关不确定性,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相关的原料、终端试剂盒等产品与服务带来的销售收入在公司总体收入构成中占比较高,2020年与2021年报告期内分别占比75.83%和
61.69%。根据目前全球疫情防控各国政策与形势,新冠疫情的持续存在不确定性。随着新冠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以及行业内其他企业陆续推出类似产品或疫苗等其他相关产品,公司生产的新冠检测试剂盒以及相关生物试剂的销量将会有所下降、利润空间将会有所减小,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如同时因疫情因素、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公司常规业务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未能保持较高增长,未来公司可能面临业绩大幅下降的风险。
2、 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为81.22%,处于较高水平。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产品市场表现、市场竞争程度、技术更新换代及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若未来上述影响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毛利率将会面临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 研发费用与期间费用大幅增长导致经营业绩增速放缓的风险
公司坚持以研发为核心,重视营销团队与渠道建设。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针对技术与产品研发、人员规模、市场覆盖率、市场拓展及宣传等方面投入持续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较上一报告期大幅提升,增长率均超过70%。上述资金投入带来的业绩提升效应将在公司未来持续经营中逐步显现,短期内大规模投入将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增速与营业收入增速不匹配,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带来不利影响。
4、 存货减值风险
公司的存货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构成,本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24,218.89万元,较期初增加10,981.85万元。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并结合市场需求制定产品的浮动安全库存。因海内外新冠疫情反复波动,公司储备了较多用于生产
新冠检测试剂盒的原材料,并生产了较多新冠检测试剂盒。报告期内随着新冠疫情逐渐好转,公司部分与新冠疫情产品相关的存货已出现减值迹象,公司2021年1-12月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912.54万元,截至报告期期末,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912.54万元,主要系由于新冠检测试剂盒及相关原材料接近有效期而发生减值所致。若未来疫情发展形势与公司预计差异较大,或因与新冠疫情相关的新的检测、预防、治疗等方法的推出使公司的相关存货因无法满足市场需求而无法产生预期效益,将可能导致公司与新冠产品相关的存货发生减值。同时随着公司生产规模扩大,若公司未来不能合理控制存货水平、优化存货管理能力、不断提升销售规模,将存在存货滞销进而跌价的风险。上述因素存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
5、 税收政策优惠和政府补助的风险
公司分别于2015年、2018年及2021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的子公司诺唯赞医疗分别于2018年、2021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均为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诺唯赞医疗可以适用15%企业所得税税率。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未来无法被继续认定为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会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530.13万元,占公司当期净利润的
2.26%,如未来公司不能满足补助政策的要求或相关补助政策发生变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6、 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2,231.9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7.96%,较期初增加9,608.4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发生坏账风险较小,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公司已按稳健性原则对应收账款合理计提了坏账准备,但随着营业收入规模的不断增长,如未来主要经营状况、行业结算方式、客户类型构成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发生预期与坏账等风险。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政策变动的风险
伴随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两票制”、带量采购等重大行业政策与措施陆续出台执行,公司体外诊断试剂业务所在医疗器械行业在审批、注册、制造、包装、许可及销售等各个环节监管要求逐步提升,若公司不能顺应医疗改革方向,及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可能会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公司生物试剂原料面对的分子诊断、基因测序服务企业客户,研发试剂与服务面对的生物医药与疫苗企业客户,以及POCT试剂面对的医院、体检机构等客户,均受国家及地方药品监管、卫生部门等多级、多部门监管,涉及的行业政策法规规范性强。如公司下游客户受行业政策变化影响大,无法及时有效地调整研发与生产模式适应新的监管环境,将导致其采购需求减少,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成果。
在我国新冠检测试剂盒的集中采购政策方面,2020年6月1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颁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检测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新冠检测试剂盒普遍开展公开挂网采购、鼓励开展集中采购。公司可能面临相关新冠检测产品未能中标导致市场占有率下降、中标价格下降超出预期等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占有率较低的风险
我国生物试剂与体外诊断领域起步晚,相关产业链长期以海外先进企业参与为主。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分析,2020年,在我国分子类生物试剂市场中,国际先进企业赛默飞、凯杰、宝生物、BioRad合计占据超过40%的市场份额,公司排名第五占有约4.0%的市场份额;国内企
业总体市场占有率约在30%左右,与国际先进企业总体70%的市场占有率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在全球市场中,国内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与参与程度相对更低。虽然目前国家政策与相关市场参与者逐步重视在生物安全、产业链本地化、关键“卡脖子”问题解决,相关产品与技术的进口替代进程加快,如公司无法在上述业务领域保持创新突破,提升品牌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将会对公司长期经营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业务相关收入占比为14.49%,相对上一报告期提升0.84个百分点,海外业务体系搭建是公司近三年重要战略事项之一。目前全球范围内新冠疫情有所反复,趋势仍不明确,加之全球经济形势面临下行压力、逆全球化、贸易摩擦频繁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境内外业务开展,尤其国际化业务进程将产生不利影响。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862.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828.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46%。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60,711.99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185.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12,729.00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209.7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868,627,293.06 | 1,564,454,261.72 | 19.44 |
营业成本 | 350,847,707.48 | 133,632,482.13 | 162.55 |
销售费用 | 319,466,829.60 | 187,726,015.94 | 70.18 |
管理费用 | 179,830,464.89 | 91,778,875.85 | 95.94 |
财务费用 | 3,106,510.15 | 4,426,475.97 | -29.82 |
研发费用 | 230,321,525.49 | 125,533,433.26 | 83.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6,800,880.69 | 803,552,650.80 | -23.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8,087,042.75 | -933,031,006.37 | 53.0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9,771,499.83 | 261,202,017.85 | 692.4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下游业务领域终端需求增长及公司新增产品与服务的销售转化实现。此外随着国内疫情整体得到控制,公司常规业务主要客户群体的业务开展在报告期内得以复苏带来需求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增加带来相应的销售成本和服务成本的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为开拓市场,进一步提升市场覆盖率大幅增加销售人员数量,整体销售人员增加至972人,人员数量增长87%,并提高了销售人员薪酬水平,同时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提高宣传费投入,使得销售费用增长较高。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张迅速,管理人员增加至232人,人员数量增长161%,同时提高了管理人员整体薪酬水平,以及增加了办公费用,使得管理费用增长较高。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存款增加带来相应利息收入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不断新增SKU数量和类别,研发人员增加至652名,人员数量增长57%。同时随着研发立项项目数量的增加,研发投入随之加大,使得研发费用增长较高。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购买商品支出及职工薪酬支出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增加及对外投资款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收到募集资金款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6,485.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62%,主要系公司产品与服务销售增加、相关下游细分领域的终端需求增长及公司新增产品与服务的销售转化实现;公司发生主营业务成本34,791.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4.21%,主要系随销售规模扩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均大幅增加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81.34%,较上年同期下降
10.21%,主要系公司相关产品受下游竞争加剧和集采政策影响,产品价格有所降低所致。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425,967,980.62 | 129,745,493.96 | 90.90 | 43.14 | 191.65 | 减少4.63个百分点 |
医药制造业 | 438,882,104.39 | 218,171,498.25 | 50.29 | -22.01 | 150.20 | 减少34.2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生物试剂 | 1,374,065,170.67 | 112,861,028.87 | 91.79 | 37.93 | 153.70 | 减少3.75个百分点 |
诊断试剂 | 429,441,309.85 | 209,412,350.00 | 51.24 | -23.34 | 147.24 | 减少33.64个百分点 |
诊断仪器 | 9,440,794.54 | 8,759,148.25 | 7.22 | 267.05 | 250.39 | 增加4.41个百分点 |
技术服务 | 51,902,809.95 | 16,884,465.09 | 67.4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减(%) | 减(%) | (%) | ||||
境内 | 1,594,722,292.17 | 215,019,042.89 | 86.52 | 18.46 | 80.07 | 减少4.61个百分点 |
境外 | 270,127,792.84 | 132,897,949.32 | 50.80 | 26.97 | 982.56 | 减少43.4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1,417,016,926.75 | 131,185,897.69 | 90.74 | 34.83 | 150.10 | 减少4.27个百分点 |
经销 | 447,833,158.26 | 216,731,094.52 | 51.60 | -11.85 | 173.55 | 减少32.8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1) 主营业务分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包含公司生命科学业务和生物医药业务,医药制造业包含公司体外诊断业务,具体变化原因见分产品分析。2) 主营业务分产品
在生物试剂业务层面,随着2021年下游客户的全面复学复工,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公司加强了在重点城市的销售人员数量和销售覆盖密度,同时新扩展了产品SKU数量和种类,大力拓展宏基因组测序、动物检疫等新业务的上量。同时公司是国内主要的新冠核酸检测试剂原料供应商之一,市场份额稳定,因此生物试剂业务同比增长37.93%。诊断试剂业务层面,公司继续丰富产品品类,度过了市场导入期开始逐步上量,常规项目稳步增长,特色项目开始实现销售。另一方面由于新冠抗体检测试剂盒国内不再大规模使用,报告期内销售下降较大,因此诊断试剂业务同比下降23.34%。在技术服务业务层面,该项业务起步于2020年,鉴于当期业务规模较小,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本报告期内技术服务业务规模化开展,提供新的增长来源。3) 主营业务分地区
公司以内销为主,境内实现稳步增长。境外销售产品主要是新冠检测类试剂盒,基于境外疫情变化和行业竞争因素,新冠检测类试剂盒境外销售量扩大,销售单价下降,综合来看境外销售额同比上升,但毛利率下降。4)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
公司生物试剂以直销为主,实现稳步增长。诊断试剂和诊断仪器以经销为主,报告期内,公司新冠检测类试剂盒销售单价下降,导致经销收入和毛利率均同比下降。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生物试剂 | 万rxns | 169,496.14 | 124,426.83 | 61,130.62 | 95.06 | 76.00 | 263.82 |
诊断试剂 | 万人份 | 8,234.56 | 6,099.51 | 1,063.01 | 51.18 | 77.89 | 184.79 |
诊断仪器 | 台 | 2,039 | 381 | 387 | 43.49 | 381.03 | 122.41 |
技术服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产销存数量均同比大幅增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直接材料 | 42,599,325.33 | 37.74 | 20,671,215.43 | 46.47 | 106.08 | |
直接人工 | 20,382,468.37 | 18.06 | 6,936,347.08 | 15.59 | 193.85 | ||
制造费用 | 49,879,235.17 | 44.20 | 16,877,614.30 | 37.94 | 195.53 | ||
医药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145,430,713.97 | 66.66 | 51,370,009.21 | 58.91 | 183.10 | |
直接人工 | 15,068,182.29 | 6.91 | 8,001,764.97 | 9.18 | 88.31 | ||
制造费用 | 57,672,602.00 | 26.43 | 27,826,729.28 | 31.91 | 107.26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生物试剂 | 直接材料 | 42,599,325.33 | 37.74 | 20,671,215.43 | 46.47 | 106.08 | |
直接人工 | 20,382,468.37 | 18.06 | 6,936,347.08 | 15.59 | 193.85 | ||
制造费用 | 49,879,235.17 | 44.20 | 16,877,614.30 | 37.94 | 195.53 | ||
诊断试剂 | 直接材料 | 137,604,855.19 | 65.71 | 49,356,809.87 | 58.28 | 178.80 | |
直接人工 | 14,554,158.33 | 6.95 | 7,753,318.77 | 9.15 | 87.72 | ||
制造费用 | 57,253,336.49 | 27.34 | 27,588,555.06 | 32.57 | 107.53 | ||
诊断仪器 | 直接材料 | 7,825,858.78 | 89.34 | 2,013,199.34 | 80.53 | 288.73 | |
直接人工 | 514,023.96 | 5.87 | 248,446.20 | 9.94 | 106.9 | ||
制造费用 | 419,265.51 | 4.79 | 238,174.22 | 9.53 | 76.03 | ||
技术服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扩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均同比大幅增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3月,诺唯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1年4月,Vazyme International LLC成立,为诺唯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1年10月,PT Vazyme Biotech Indonesia成立,为诺唯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年底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2,656.1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8.8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51,487.45 | 27.55 | 否 |
2 | 客户二 | 7,828.54 | 4.19 | 否 |
3 | 客户三 | 5,239.62 | 2.80 | 否 |
4 | 客户四 | 4,549.22 | 2.43 | 否 |
5 | 客户五 | 3,551.30 | 1.90 | 否 |
合计 | / | 72,656.13 | 38.88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依赖单一客户或少数客户的情形。与2020年相比,前5大客户除了客户一和客户二外,其他3大客户都发生了变动,变动原因:2021年公司境外业务和境内部分省份业务增长较快,客户三、客户四和客户五成为本期新增的前5大客户。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7,773.5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7.0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一 | 2,508.86 | 5.49 | 否 |
2 | 供应商二 | 1,769.13 | 3.87 | 否 |
3 | 供应商三 | 1,213.62 | 2.66 | 否 |
4 | 供应商四 | 1,184.23 | 2.59 | 否 |
5 | 供应商五 | 1,097.67 | 2.40 | 否 |
合计 | / | 7,773.51 | 17.01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依赖单一供应商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与2020年相比,只有供应商一为本期新增的前5大供应商,变动原因:2021年,随着公司业务发展,部分主材和耗材需求量增加,客户一成为本期新增的前5大供应商。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477,779,597.50 | 32.08 | 221,601,763.06 | 13.75 | 566.86 | 主要系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75,829,335.23 | 42.89 | 795,651,317.64 | 49.37 | 148.33 | 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收益率,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增加 |
应收账款 | 322,319,587.08 | 7.00 | 226,235,572.61 | 14.04 | 42.47 | 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上升导致商业信用的正常增加 |
预付款项 | 21,216,323.12 | 0.46 | 12,115,875.15 | 0.75 | 75.11 | 主要系公司采购规模扩大,预付供应商款项增加 |
存货 | 242,188,912.54 | 5.26 | 132,370,370.47 | 8.21 | 82.96 | 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合理增加备货应对市场需求 |
其他流动资产 | 9,478,225.53 | 0.21 | 5,501,747.97 | 0.34 | 72.28 | 主要系公司采购规模扩大,待抵扣进项税增加 |
长期股权投资 | 18,482,714.57 | 0.40 | 0 | 0 | 不适用 | 主要系公司参股液滴逻辑 |
固定资产 | 200,637,384.58 | 4.35 | 91,685,421.71 | 5.69 | 118.83 | 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购买仪器设备及办公设备等资产 |
在建工程 | 36,810,484.10 | 2.28 | -100.00 | 主要系公司装修工程完工结转至长期待摊费用 | ||
使用权资产 | 108,347,163.48 | 2.35 | 不适用 | 主要系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6,650,065.48 | 0.36 | 7,421,767.92 | 0.46 | 124.34 | 主要系公司经销规模扩大,加大系统软件投入 |
长期待摊费用 | 144,995,426.80 | 3.15 | 62,717,353.73 | 3.89 | 131.1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装修工程完工结转至长期待摊费用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870,017.84 | 0.54 | 9,087,624.41 | 0.56 | 173.67 | 主要系公司信用减值准备增加以及子公 |
司可抵扣亏损增加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2,249,163.81 | 0.92 | 8,216,422.73 | 0.51 | 414.20 | 主要系预付工程款和设备款增加 |
应付账款 | 118,755,938.48 | 2.58 | 58,580,639.41 | 3.63 | 103.6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来商业信用的正常增长 |
合同负债 | 95,032,924.89 | 2.06 | 85,419,136.22 | 5.30 | 11.25 | 主要系公司收入规模上升导致合同负债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95,832,289.57 | 2.08 | 44,164,246.09 | 2.74 | 116.99 |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人员数量增加和提高人员薪酬标准 |
应交税费 | 37,781,094.98 | 0.82 | 45,635,610.30 | 2.83 | -21.56 | 公司利润总额下降到时应交企业所得税下降 |
其他应付款 | 7,682,747.20 | 0.17 | 3,477,617.87 | 0.22 | 120.92 |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尚未支付的员工差旅费用增加以及经销商保证金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248,334.53 | 0.68 | 0 | 0 | 不适用 | 主要系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一年内的租赁负债重分类 |
租赁负债 | 59,933,843.16 | 1.30 | 0 | 0 | 不适用 | 主要系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租赁负债 |
预计负债 | 15,524,048.61 | 0.34 | 24,593,998.30 | 1.53 | -36.88 | 公司近两年销售退回率下降,导致预计销售退回下降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74,400.28 | 0.02 | 97,697.64 | 0.01 | 795.01 | 主要系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82,604,937.8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79%。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诺唯赞医疗出资50万港元于中国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诺唯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Vazyme (HongKong)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Limited)。2021年4月,诺唯赞贸易出资1万美元于美国设立Vazyme International LLC(诺唯赞国际)。2021年10月,诺唯赞贸易出资1,010,000万印尼盾参投设立PT Vazyme Biotech Indonesia,诺唯赞贸易持有PT Vazyme Biotech Indonesia 99%股权。上述主体的设立将提升公司针对境外客户的响应效率与服务水平,有利于公司海外业务的后续开展。2021年4月,公司出资2,000万元认缴江苏液滴逻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22.22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后持有液滴逻辑16.67%股权。液滴逻辑基于电浸润技术致力于数字微流控芯片系统的研发与生产,可广泛应用于分子诊断、免疫诊断、高通量基因测序和单细胞测序等领域,可搭配公司的试剂进行销售,目前该微流控芯片系统尚处于研发过程中,尚未开展销售。2022年1月,公司分别出资2,500万元、2,500万元、1500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南京诺唯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诺唯赞动物保健有限公司及南京诺唯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开展生物科技上游领域新型材料与耗材、兽医诊断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疫苗临床前及临床生物样本检测服务业务。2022年4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京诺唯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拟进行日化、食品、保健品和医美等领域的合成生物学原料研发、生产、销售业务,以及提供生物技术解决方案等相关综合服务。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余额为1,975,829,335.23元,系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
诺唯赞医疗 | 诊断试剂和诊断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 | 8,000.00 | 100.00 | 105,930.35 | 21,650.69 | 47,629.33 | 2,043.83 |
康科斯医疗 | 生物试剂和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0,000.00 | 100.00 | 1,715.71 | 1,503.90 | 4,481.77 | -657.99 |
唯赞商务 | 市场推广、承办展览展示及会议服务 | 300.00 | 100.00 | 163.11 | -894.22 | 262.04 | -1,170.25 |
诺唯赞贸易 | 生物试剂、诊断试剂及诊断仪器的销售 | 50万港元 | 100.00 | 8,260.45 | -355.32 | 6,993.51 | -364.87 |
诺唯赞国际 | 生物试剂、诊断试剂及诊断仪器的销售 | 1万美金 | 100.00 | 0 | 0 | 0 | 0 |
PT Vazyme Biotech Indonesia | 生物试剂、诊断试剂及诊断仪器的销售 | 1,010,000万印尼盾 | 99.00 | 0.04 | 0 | 0 | 0 |
液滴逻辑 | 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及销售 | 1,333.33 | 16.67 | 2,212.36 | 2,122.92 | 14.22 | -1,117.52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我国生物试剂行业发展趋势
(1)国产份额不断扩大
随着国产生物试剂的种类逐步丰富、品质逐步提高,且国产生物试剂在价格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我国科研院校、高通量测序服务企业、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制药企业及CRO企业等对国产生物试剂的接受度逐渐提高,国产生物试剂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另一方面,进口生物试剂受复杂国际形势影响出现了价格提升、供货紧张等现象,使得生物试剂的本土化供应链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一些优质品牌的生物试剂市场份额逐步扩大,进一步推动生物试剂的进口替代进程。
(2)试剂品种和应用场景不断增加
随着包括高通量测序、CRISPR技术在内的生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生物试剂的品种不断增加,应用场景随之增加,从科研机构、医药企业等的生命科学研究逐渐开始应用到高通量测序、动物检疫、体外诊断等新兴领域。
(3)试剂质量不断提高
由于我国生物试剂行业起步较晚,国内生物试剂与进口产品仍然存在一定差距。近年来,在我国对于基础科学研究和下游应用发展的大力支持下,国产生物试剂企业在技术水平方面有所提高,国产生物试剂与进口产品的差距逐步缩小。
2、我国体外诊断行业发展趋势
(1)原料关键技术逐步得到重视
我国体外诊断试剂关键原料主要依赖进口,近年来,国内企业逐步重视原料关键技术的研发。2020年初,全球新冠疫情爆发,体外诊断试剂市场需求的大幅增加带动上游关键原料的市场需求亦相应大幅增加,国外供应商出现了价格上涨或供货紧张的现象,使得国内企业进一步认识到研发体外诊断试剂关键原料的重要性。
(2)国内企业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
作为全球范围内的新兴市场,我国体外诊断行业的市场规模快速增加,罗氏、雅培等海外体外诊断试剂巨头加速了在我国的市场布局,在高端市场的竞争中占据优势。国内企业依靠产品价格相对较低、销售渠道相对较成熟,主要在中低端市场占据优势。未来,随着技术水平的提升,国产产品的市场份额有望逐步提升。
(3)产业集中度提高
我国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具有行业企业数量多、市场集中度低的特征,大多数体外诊断试剂行业企业规模较小,且产品同质化严重。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我国体外诊断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有望得到提升,将有利于减少低水平竞争成本、提高行业整体的技术水平及行业内企业个体实力。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成立至今,公司坚持从“0到1”的原始创新与底层通用技术研究,始终围绕功能性蛋白进行技术研发和应用级产品开发,致力于将更多国产优质生物试剂和体外诊断产品供应至科研院校、基因测序服务企业、分子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制药企业、CRO企业及疫苗企业、医院等终端用户。公司将秉承“用科技改善人类健康生活”的企业使命,坚守“精英团队,专业服务”的宗旨,专注于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不断拓展核心技术的应用领域,为客户提供更为卓越的产品与服务,助力我国打造本地化的生物科技产业供应链。同时,公司将推进国际化战略,继续布局和拓展海外业务,为全球生物科技产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公司当前阶段的业务重心仍以生物试剂、体外诊断试剂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同时在动物检疫、基因测序、生物医药研发与疫苗评价试剂、疫苗临床CRO服务、抗体筛选、疫苗酶原料等市场需求明确、增速快、技术门槛高、进口占比大的下游细分领域不断开拓,持续拓展公司核心技术平台的下游应用领域,提升公司整体业务市场份额与空间,不断进入市场空间更大、高景气赛道。公司将坚持以科学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不断提升公司在生命科学、体外诊断、生物医药领域产业链中各环节的核心竞争力。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战略计划与目标,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需要,2022年公司拟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持续构建高效研发体系,创新突破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夯实研发基础,重视高端人才的招聘和培养。2022年,公司仍将注重研发团队的充实与提升,持续完善现有的从预研至立项至试验至产业转化的高效研发体系,制定核心技术中长期建设规划,在产品开发上聚焦高附加值、市场规模较大、技术壁垒较高、进口品牌为主的领域,为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输送源动力。2022年,公司预计研发人员数量将超过
1,000名,重点拓展动物检疫、基因测序、医药研发试剂、体外诊断稀缺高值指标等品类,推出新产品超过200个,同时在实验室耗材、科研仪器、工业酶制剂等细分领域进行产品开发与储备,保证产品成体系成规模迅速有序推向市场。
2、完善工艺设计,增产提效
未来,公司继续坚持“质量第一,客户为本”,将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不断升级完善生产质量体系,在增强生产能力、降低成本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以更好的匹配下游客户更高层次的原料与产品需求。2022年,公司将继续升级现有产品的性能,新建污染品种专业生产车间、化学放大生产车间、疫苗原料GMP标准专用车间等,保障相关产品的生产并满足客户现场审计要求。上述车间与产线的建设与投产,将有助于公司产能提升,进一步整合公司生产性资源、控制生产成本,巩固公司在全产业链的价值创造与输送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生产线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将进一步深化从原料采购至终端生产的全流程管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与管理方式,高效节能,合理管控,主动深挖成本控制空间。
3、加强营销建设,强化市场开拓
公司将继续坚持“培养研发型销售人才,以研发带动销售”,致力于为客户解决研发问题、深度参与客户研发过程、实现高度定制化的产品设计与整体解决方案,提高客户粘性。公司将针对科研院所与机构、工业生产型客户、研发服务型客户、医院、动物养殖企业等不同客户类型,进行细分市场精细化市场推广、营销体系建设,与客户需求实现深度交互,不断强化对终端客户的掌控能力,提高对渠道客户的管理水平;同时做好内部协同,在产品开发、生产中心、研发支持、市场推广、销售中心等部门形成联动互促的整体机制,实现“即时响应,高效执行,快速复制,重点击破”。
2022年,针对生物试剂相关直销业务,公司在进一步充实江苏、浙江、上海、北京、广东等业务开展成熟、增速较快地区销售网络的同时,在山东、河南、四川、湖北等高校资源相对丰富的省市地区增派销售人员,有效扩大公司营销体系网络与客户覆盖面。针对体外诊断试剂业务,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经销商的筛选,完善经销商管理机制,同时做好产品研发、市场推广、技术支持等销售辅助工作。在生物医药研发试剂、疫苗评价试剂、抗体筛选与酶原料等新业务领域,公司将继续深入执行“研发植入,直击痛点”的销售策略,通过“传递实物产品之外的无形价值与科技实力”开拓客户,并建立长期、全面的合作关系,实现贯穿产业链的长效共赢。在海外业务方面,公司将持续积极开展国际注册与申报,通过优势品类、重点产品打开战略区域市场,以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销售体系。
4、海外业务,厚积薄发
2020年起,公司逐步开展海外销售业务,生物试剂与新冠检测试剂的境外销售占比逐年提升。经过探索初期的尝试摸索,目前公司在渠道建设、客户开展、团队搭建等方面已初步积累一定经验,同时也愈加意识到境外业务的开展对公司业务长期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虽然我国生命科学、体外诊断行业相对海外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在核心关键技术、高端原料、专用仪器设备等方面与海外先进企业仍有较大差距,但经过近20年发展,在一些细分领域“中国制造”的科技含量与产品性能已可与海外先进企业产品比肩。在市场空间更为广阔的全球市场中,凭借超大产业链规模、超大市场规模、低成本高效率等“中国特色”优势,中国科技企业具备直面竞争的能力。
2022年,公司将继续做好针对海外市场优势产品的开发、注册与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大海外业务拓展与渠道建设力度,全面开展生物科研试剂、生物试剂原料、新冠检测试剂原料与终端试剂等系列产品的推广与销售。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与优化国际业务团队与销售网络建设,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陆续成立海外子公司,在东南亚、欧洲、南美等重点布局区域设立营销与技术支持团队,提高员工本地化水平,采用多样灵活的合作方式深入当地市场。
5、完善组织架构,高效合规
2022年,在公司治理层面,公司将持续落地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公司治理与决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充实各事业部职能与业务部门人员配备,重点提升科学管理水平与经营管理效率,以实现组织架构与业务发展的协同发展。
6、以人为本,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022年,公司将持续引入各层次、多学科领域研发技术人才,为公司技术先进性、产品研发、技术支持输送新鲜血;同时公司也将重点引入管理、销售、生产、注册、质量、海外渠道等人才,提升公司整体管理经营水平,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公司将持续完善招聘管理、薪酬福利体系、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培训体系、企业文化建设等,充分激发与调动员工创造力与积极性。公司将持续以建立核心价值观与企业文化统一、专业技能突出、持续学习、重科学管理、自我驱动型的高效、正能量人才团队为目标,构建复合型高素质人才梯队,实现公司的人才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7、产业链上下游联动
公司业务在生命科学、生物医药等领域产业链中参与环节较多,覆盖从上游原料至终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同时客户类型多样、涉及研发与技术领域广。公司长期关注产业链上下游具备高增长潜力、市场前景广阔、科技属性高、企业文化高自主驱动性的客户与合作伙伴,未来公司不排除通过股权收购、共同投资等方式,实现公司规模、技术体系、产线布局的扩张与延伸,实现产业链延长的同时,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高速发展。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要求的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及专项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规范良好,科学决策。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5次监事会、1次股东大会,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
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4/16 | - | - | 通过: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 听取: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曹林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2 | 2020-05-01 | 2023-05-01 | 21,388,971 | 21,388,971 | 0 | - | 138 | 否 |
胡小梅 | 董事、副总经理 | 女 | 54 | 2020-05-01 | 2023-05-01 | 0 | 0 | 0 | - | 137 | 否 |
张力军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8 | 2020-05-01 | 2023-05-01 | 2,777,503 | 2,777,503 | 0 | - | 137 | 否 |
唐波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1 | 2020-05-01 | 2023-05-01 | 1,015,079 | 1,015,079 | 0 | - | 124 | 否 |
张蕾娣 | 董事 | 女 | 42 | 2020-05-01 | 2023-05-01 | 0 | 0 | 0 | - | 0 | 是 |
陈淼 | 董事 | 男 | 41 | 2020-05-01 | 2023-05-01 | 0 | 0 | 0 | - | 0 | 是 |
蔡江南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2020-05-01 | 2023-05-01 | 0 | 0 | 0 | - | 8 | 否 |
夏宽云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0-05-01 | 2023-05-01 | 0 | 0 | 0 | - | 8 | 否 |
董伟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20-09-01 | 2023-09-01 | 0 | 0 | 0 | - | 8 | 否 |
张国洋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2 | 2020-05-01 | 2023-05-01 | 0 | 0 | 0 | - | 92 | 否 |
冯速 | 监事 | 男 | 38 | 2020-05-01 | 2023-05-01 | 0 | 0 | 0 | - | 113 | 否 |
黄鹃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35 | 2020-05-01 | 2023-05-01 | 0 | 0 | 0 | - | 37 | 否 |
徐晓昱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7 | 2020-05-01 | 2023-05-01 | 4,234,006 | 4,234,006 | 0 | - | 127 | 否 |
毕文新 | 财务总监 | 男 | 45 | 2020-05-01 | 2023-05-01 | 0 | 0 | 0 | - | 100 | 否 |
黄金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1 | 2020-05-01 | 2023-05-01 | 0 | 0 | 0 | - | 80 | 否 |
聂俊伟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5 | 2020-05-01 | 2023-05-01 | 0 | 0 | 0 | - | 122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29,415,559 | 29,415,559 | 0 | / | 1,231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曹林 | 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博士,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高级EMBA,荣获国家科技部“创新创业人才推进计划”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江苏省领军型新生代企业家、江苏省科技企业家等荣誉。2008年2月至2019年6月,历任南京农业大学生物工程系讲师、副教授;2012年3月至2020年3月,任诺唯赞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任诺唯赞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胡小梅 | 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澳门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7月至2008年8月,任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董事、院长助理;2008年8月至2010年6月,任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任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任南京丰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7月至2020年3月,任诺唯赞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任诺唯赞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张力军 | 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生物学博士。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任南京铂优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主管;2012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诺唯赞有限研发总监;2016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诺唯赞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任诺唯赞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唐波 | 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博士。2009年6月至2012年1月,任南京大学博士后、江苏靶标生物医药研究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2年1月至2016年3月,任诺唯赞有限副总经理、研发总监;2016年3月至2020年4月任诺唯赞医疗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诺唯赞医疗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任诺唯赞有限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张蕾娣 | 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硕士。2003年7月至2010年2月,历任罗兰贝格管理咨询公司咨询顾问、高级咨询顾问、项目经理;2011年3月至2011年9月,任罗兰贝格管理咨询公司兼职顾问;2011年10月至2016年9月,任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投资部高级投资总监;2016年10月至2020年6月,历任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管委会委员;2020年6月至今,历任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任诺唯赞有限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陈淼 | 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托莱多大学免疫学博士。2010年4月至2013年7月任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岗;2013年7月至2016年3月任华泰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岗;2016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南京华泰瑞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岗;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岗;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任南京华泰瑞兴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岗;2018年7月至今任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岗;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任诺唯赞有限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蔡江南 | 1957年6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美国布兰戴斯大学卫生政策博士。1985年1月至1987年5月,任复旦大学经济学助教;1987年6月至1990年12月,任华东理工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及讲师;1996年9月至1999年9月,任美国凯罗药品经济咨询公司高级研究员;1999年4月至2012年4月,任美国麻省卫生福利部高级研究员;2006年9月至2010年1月,任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系系主任;2012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中心主任;2020年1月至今,任上海创奇健康发展研究院执行理事长; |
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
夏宽云 | 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希腊长期居留权,复旦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EMBA。1993年8月至2001年2月,任宁波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2001年2月至2005年4月,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2005年4月至2005年8月,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研部副教授;2005年4月至今,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005年8月至2008年4月,任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6年4月,任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3456.SH)董事、财务总监;2016年4月至今,任上海树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董伟 | 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博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基因递送材料专业访问学者、哈佛大学分子探针专业访问学者。1985年7月至1987年8月,任华东工学院化学系科研管理秘书;1987年9月至1998年8月,历任南京理工大学化学系助教、讲师;1999年9月至今,历任南京理工大学化学系副教授、教授;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张国洋 | 198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农业大学生物工程学学士。2012年7月至2020年5月,历任诺唯赞有限销售部销售代表、北京办事处经理、市场拓展部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监;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部总监。 |
冯速 | 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硕士。2002年9月至2006年6月,就读于河北师范大学生物技术专业,取得学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09年3月,就读于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取得硕士学位;2009年3月至2012年9月,任江苏靶标生物医药研究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2年9月至2017年5月,任美药星(南京)制药有限公司生物药部门负责人;2017年5月至2020年5月,任诺唯赞有限基础科学研究院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任发行人基础科学研究院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发行人基础科学研究院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黄鹃 | 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免疫学硕士。2010年7月至2012年5月,任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技术支持;2012年6月至2013年1月,任南京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2015年5月至2020年5月,历任诺唯赞有限市场部产品经理、NGS服务部总监、流程IT部部门经理;2020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流程IT部部门经理、生命科学事业部副总监。 |
徐晓昱 | 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硕士。2009年6月至2012年3月,任南京铂优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2年3月至2020年5月,任诺唯赞有限监事、基础科学研究院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毕文新 | 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2000年7月至2004年11月,任南京金宁磁业有限公司财务科长;2004年12月至2016年8月,任南京金宁三环富士电气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年9月至2020年5月,任诺唯赞有限财务总监;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
黄金 | 199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工业工程硕士。2015年7月至2016年9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场外业务部项目经理;2016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20年1月至2020年5月,任诺唯赞有限董事会秘书;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聂俊伟 | 198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遗传学博士。2004年9月至2008年6月就读于河南大学生物技术专业,取得学士学位;2008年9月至2014年4月就读于南京大学遗传学专业(硕博连读),取得博士学位;2014年5月至2020年5月任诺唯赞有限生命科学事业部副总经理、研发总监;2020年5月至今任发行人生命科学事业部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曹林 | 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12月 | - |
徐晓昱 | 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12月 | - |
陈淼 | 南京道兴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年12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曹林 | 南京诺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12月 | - |
张蕾娣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3月 | - |
张蕾娣 | 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8月 | - |
张蕾娣 |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9月 | - |
张蕾娣 | 上海联影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5月 | - |
张蕾娣 | 中保信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6月 | - |
张蕾娣 | 上海联影智慧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5月 | - |
张蕾娣 | 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0年6月 | - |
张蕾娣 | 国寿成达(上海)健康医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6月 | - |
陈淼 | 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岗 | 2018年7月 | - |
陈淼 | 南京道安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2月 | - |
陈淼 | 南京道合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5月 | - |
陈淼 | 北京创腾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5月 | - |
陈淼 | 南京华泰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月 | - |
陈淼 | 南京华泰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7月 | - |
陈淼 | 南京德邦金属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2月 | - |
陈淼 | 南京海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5月 | - |
陈淼 | 弈柯莱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4月 | - |
陈淼 |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6月 | - |
陈淼 | 博纳西亚(合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9月 | - |
陈淼 | 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4月 | - |
陈淼 | 安达生物药物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月 | - |
蔡江南 | 华润杰思爱医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月 | - |
蔡江南 | 上海创奇健康发展研究院 | 执行理事长 | 2020年1月 | - |
蔡江南 |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3月 | - |
蔡江南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1月 | - |
蔡江南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6月 | - |
蔡江南 | 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8月 | - |
夏宽云 | 上海树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4月 | - |
夏宽云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5月 | - |
夏宽云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1月 | - |
夏宽云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硕士研究生导师 | 2005年4月 | - |
夏宽云 | 上海会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1月 | - |
夏宽云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8月 | - |
夏宽云 |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月 | - |
董伟 | 南京理工大学 | 教授 | 1999年9月 | - |
董伟 | 南京唯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8月 | - |
董伟 | 南京慧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6年3月 | - |
黄金 | 江苏液滴逻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4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与公司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盈利情况、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成效等多方面挂钩,发放额度最终根据考评结果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津贴均已全额发放。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109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761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3/23 |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
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18-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6/30 | 审议通过:《关于成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专项资管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战略配售方案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9/22 | 审议通过《对公司财务报告予以确认并批准报出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11/8 | 审议通过《对公司财务报告予以确认并批准报出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12/2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12/29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曹林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1 |
张力军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1 |
唐波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1 |
胡小梅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1 |
张蕾娣 | 否 | 6 | 1 | 5 | 0 | 0 | 否 | 1 |
陈淼 | 否 | 6 | 1 | 5 | 0 | 0 | 否 | 1 |
蔡江南 | 是 | 6 | 1 | 5 | 0 | 0 | 否 | 1 |
夏宽云 | 是 | 6 | 1 | 5 | 0 | 0 | 否 | 1 |
董伟 | 是 | 6 | 1 | 5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夏宽云(召集人)、蔡江南、胡小梅 |
提名委员会 | 董伟(召集人)、夏宽云、唐波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蔡江南(召集人)、董伟、张力军 |
战略委员会 | 曹林(召集人)、张蕾娣、陈淼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3/1 | 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管理交易执行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根据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2020年度审计报告初稿,讨论重点关注事项;财务部汇报年度担保行为核查结果报告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 |
2021/3/12 | 审议《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18-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 |
2021/9/20 | 听取、讨论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重点事项 | 确认、通过公司最新报告期的财务报告 | - |
2021/11/5 | 听取、讨论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重点事项 | 确认、通过公司最新报告期的财务报告 | - |
(3).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3/12 |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 |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 - |
度薪酬的议案》 | |||
2021/6/28 | 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上市发行战略配售的议案》 |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1/12/29 | 听取公司人力资源部关于公司薪酬与考核体系改革方案的汇报;2021年度工作总结与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 薪酬与考核体系需重点考量公司近阶段人才结构特点与业务发展需求;本着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对本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业绩考评;继续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 | - |
(4).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6/30 | 审议《关于成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专项资管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战略配售方案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1/12/1 |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 - | ||
2021/12/29 |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 - |
(5).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6/28 | 2021年半年度工作总结、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 本着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半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认为不存在需要更换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 |
2021/12/29 | 2021年度工作总结与2022年度工作计划、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 本着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认为不存在需要更换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继续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按时出席会议,定期评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以及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聘任标准和程序。 | -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76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14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38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493 |
销售人员 | 972 |
技术人员 | 652 |
财务人员 | 31 |
行政人员 | 232 |
合计 | 2,38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40 |
硕士研究生 | 768 |
本科 | 1,025 |
大专 | 350 |
中专及以下 | 197 |
合计 | 2,380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薪酬考核评价体系,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福利管理制度》、《薪酬等级表》等内部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薪酬调查工作,参照周边地区、同行企业的薪酬水平、公司经营业绩水平、员工素质分档等,本着公平、科学、合理、市场化的原则调整优化了公司薪酬定位与策略,制订公司员工薪酬制度,并及时提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致力于为全体员工提供培训与发展的机会,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不断开展各项培训活动,包括企业文化、战略目标、公司流程规范、产品知识、专业知识、上市公司合规、反舞弊培训等。公司根据岗位和部门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员工培训计划,提升员工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丰富员工的知识结构和管理经验,促进员工自身的持续发展和成长,不断激发员工业务潜能,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人才基础。公司培训坚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化,培训内容按照员工发展周期进行。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845,629.54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47,268,477.05 |
注: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单位为小时,劳务外包支付的薪酬总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应当执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
(3)中期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现金利润分配: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并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每年度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应当含有现金分配方式,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5)股票利润分配:公司在实施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同时,可以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6)如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决定的,应就其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7)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广泛征求独立董事、监事、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主要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在履行上述现金分红之余,公司董事会可提出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交由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可以提交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供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可以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2)董事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3)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66,904,151.75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1.00万股,以此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120,003,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7.69%。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系:公司当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保持核心竞争力及市场份额,公司在研发、运营和项目建设上需保持较高的持续投入。公司充分考虑了目前经营现状、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决定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研发投入、营销网络建设、生产建设、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和项目资本支出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薪酬由基本薪酬、季度绩效薪酬、福利收入等构成。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外部市场薪酬水平及高级管理人员过往绩效表现,拟定当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批,同时季度依据公司经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结果,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季度绩效薪酬,并提交董事会确认。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均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履行审议程序。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各项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公司的内部控制涵盖了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内部监督等重要业务领域和关键环节等。公司持续强化内控执行,严格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等内控体系管控要求,规范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在授权、审批、执行、报告等方面的权责。公司加大内控监督评价力度,以规范流程、消除盲区、有效运行为重点,对内控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自评,通过内部审计强化监督,并高度重视内控缺陷整改工作,确保持续提升内控体系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针对销售收款流程、采购付款流程、财务管理流程、生产管理流程等高风险领域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健全、合理,内部控制执行基本有效,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发展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疏漏,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子公司信息如下:
名称 | 成立日期 | 主营业务及其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 | 股东情况 |
南京诺唯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16/2/23 | 医疗试剂、诊断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公司主营业务基本独立 |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江苏康科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18/2/9 | 拟从事生物试剂、诊断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尚未实际开展,目前为公司销售平台 |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北京唯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2020/9/18 | 市场调查,提供展览展示、会议服务等,为公司提供销售市场咨询及推广服务 |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诺唯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21/3/16 | 生物试剂、医疗试剂和仪器的销售,公司出口业务销售平台 | 诺唯赞医疗持有其100%股权 |
Vazyme International LLC | 2021/4/8 | 生物试剂、医疗试剂和仪器的销售,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 诺唯赞贸易持有其100%股权 |
PT VAZYME BIOTECH INDONESIA | 2021/10/23 | 实验室设备、制药设备和人用医疗设备大型贸易,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 诺唯赞贸易持有其99%股权 |
公司已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在经营管理、人事和薪酬管理、财务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审计和监督、特别审批事项等多方面,对子公司进行管理控制,确保各子公司规范运作、依法经营、有序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科技成就健康生活”的使命,积极践行绿色发展,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建立了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监督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工作制度,并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建了规范的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制定了《公司章程》及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完善。上述机构和人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在股东权益保护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开展投资者沟通活动、维护投资者关系,并按照公司分红政策和要求制定分红方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环境保护方面,公司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管理工作原则,搭建环境管理架构,并且明确各方环境管理职责,全面开展环境管理工作。公司持续开展绿色科技研究,从生产减排等方面落实绿色基建。在客户服务方面,公司坚持“客户为先、团队合作”的企业价值观,一方面,公司从深入洞察、掌握客户的需求入手,快速提供最适合客户的产品和服务,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以客户的需求作为公司发展的原动力;一方面,通过集销售人员、销售支持人员、研发人员共同参与的综合服务团队,以团队合作的方式对客户在使用公司产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快速响应,予以高效解决。
未来,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企业ESG实践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ESG风险管理、信息收集、分级管理,将ESG理念融入公司企业文化及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中,主动履行
社会责任,为企业、行业可持续发展、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二、 环境信息情况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的情形。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循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举措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使用率,规范废弃物排放。
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公司已建立相关环保及污染物管理方面的内部制度,将废弃物管理程序、水污染控制程序、大气污染控制程序等纳入公司的标准操作程序。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对于自身无处理能力的污染物已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理。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和水,均由公司经营所在地的相关部门统一供应。公司经营所在地能源供应稳定,不存在因公司业务需求导致能源供应紧张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能源耗用情况和采购价格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 数量 | 平均单价 | 金额 |
电力(万千瓦时、元/千瓦时、万元) | 561.30 | 0.73 | 408.33 |
水(万吨、元/吨、万元) | / | / | / |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废水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实验室用水、实验室清洗及动物房冲洗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等。实验过程首次冲洗设备及纯化仪清洗的废液委托拥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实验室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集中收集后接入管道,经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污水处理厂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动物房冲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员工生活用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统一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
(2)废气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溶剂配置等过程产生的溶剂挥发废气以及动物房产生的废气。公司收集废气后通过活性炭吸附法进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规要求进行排放。
(3)固体废弃物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和实验过程中的废弃包装物、废培养基、废一次性耗材以及员工办公及生活产生的固体垃圾。公司对于固体废弃物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国家法规要求执行,分类后放置指定堆放点,并委托拥有相应资质的固体废弃物处理企业进行处置。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区的环保法律法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物体废弃物和噪声等。公司建立了《环境控制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规定》、《环境污染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等环保管理制度并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视清洁生产与环境保护,不断完善环保管理制度体系。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建立《环境控制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规定》、《环境污染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等环保管理制度,并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对于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公司根据制度规范集中处理,及时交由有经营许可证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公司倡导低碳节能的办公方式,减少污染物产生,坚持执行垃圾分类政策,回收利用办公资源,在日常办公室中实现节能降耗,减少碳排放。报告期内,诺唯赞于2021年9月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3.08 | 见下文“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33.00 | 见下文“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
救助人数(人) | /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从事公益慈善活动。2021年1月,公司向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资20万元以支持清华大学临床学院的建设与发展;2021年8月,公司向湖北民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资10万元建立“诺唯赞生物科技奖教(学)金”以支持教学和学科建设;2021年11月,公司向天津市赵以成医学科学基金会捐资3万元以支持医学公益事业发展;2021年11月,公司向INA RESPOND Reference Laboratory/Laboratorium Infeski RSD Kabupaten Tangerang捐赠价值3.08万元的试剂以支持其科研活动。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股东及债权人权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依法规范运作,历次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确保股东充分行使参与权和表决权;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股东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坚持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通过现场调研、投资者互动平台、电话、电子邮箱等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疑问,维护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切实保障员工健康与安全,并向员工提供合理的薪酬福利。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员工职业规划方面通过多样化的培训培养路径,建立人才梯队培养项目,使员工得到切实的提高与发展,给员工提供良好的事业发展平台。公司注重员工尤其是管理层社会责任意识的增强和管理能力的提升,使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64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2.69%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4,156.16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10.39% |
注:1、以上员工持股均为通过诺泰投资、博英维投资、唯赞投资三个员工持股平台(剔除非公司员工持有部分)以及通过公司首发上市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战略配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诺唯赞家园1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上述员工持股人数/数量不含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公司股票的人数/数量。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与供应商、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充分保护了客户与供应商的合法利益。公司建立了供应商评价及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供应商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控采购及物料质量水平,同时保持与供应商的及时、有效沟通,严格执行协议及制度相关规定,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客户视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坚持诚信经营、互惠互利的原则,切实保证产品交付,努力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效、有竞争力、面向现在及未来的综合解决方案,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供应商及客户的合作中,均贯彻执行反贿赂、反腐败的合规理念,对涉及贿赂、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并对员工、管理层、董事进行定期合规培训,以争取公司与客户、公司与供应商的可持续健康合作中,实现双赢。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ISO9001与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公司设立了专门从事质量控制的质量中心,并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的管理,实施全方位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党支部成立于2016年,2019年升格为党总支,2021年成立中国共产党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隶属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党委下设5个党支部,拥有正式党员290人。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团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及学习党史教育为契机,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积极推动政治理论学习、组织队伍建设。积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升党员政治素质。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0 | /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0 |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详见www.vazyme.com/touzi.html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及《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进行信息披露;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公司认真对待投资者的来信、来电、来邮、来访和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解答投资者的疑问,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的了解与信任,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及《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进行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的实现,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提供重要支撑。公司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机构调研等方式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持续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与资本市场保持准确、及时的信息交互传导。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致力于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在注重对自身创新成果保护的同时也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公司知识产权部门通过与研发及业务部门协同合作,不断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保护创新的同时注意规避风险,为维护企业良好的创新环境提供专业支持。
公司重视对信息安全的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等级保护通用标准-三级标准,进行企业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立了一套“可信、可控、可管”信息安全风险防护体系,基本实现了主动防御、动态防御非法入侵事件,同时具备网络安全分析能力,能够预防未知网络安全威胁。公司大力开展商业秘密保密建设,从用户端到服务器,建立了一套可预防、可拦截、可溯源的数据防泄漏系统,并通过企业内部网络存储系统,强化员工对文件的访问控制和传输安全。公司流程IT部根
据国家等级保护通用标准-三级标准制定了一套符合公司信息化发展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化、流程化、高效化保障业务系统的连续性。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曹林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曹林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首发前股份。本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对核心技术人员转让公司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 2020年9月29日,自2021年11月15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锁定期满后,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8、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股份限售 | 段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段颖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锁定期满后,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020年9月29日,2021年11月15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徐晓昱、张力军、唐波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徐晓昱、张力军、唐波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 2020年9月29日,2021年11月15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首发前股份。本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对核心技术人员转让公司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5、锁定期满后,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8、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公司所有。 | |||||||
股份限售 | 曹生标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曹生标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锁定期满后,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 | 2020年9月29日,2021年11月15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公司所有。 | |||||||
股份限售 | 诺唯赞投资 | 公司控股股东诺唯赞投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业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锁定期满后,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020年9月29日,2021年11月15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唯赞投资 、 博英维投资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东唯赞投资、博英维投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业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锁定期满后,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 2020年9月29日,2021年11月15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公司所有。 | |||||||
股份限售 | 其他21名公司股东 | 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外,其他公司股东国寿成达、杨奇、旦恩创投、诺泰投资、广发信德、华泰大健康一号、杨可婧、贾支俊、朗玛永祥、周朋、文向投资、精准投资、夏尔巴一期、高科小贷、郑少玲、麦唯投资、王保全、华泰大健康二号、郭明、众优投资、道兴投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满后,承诺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3、在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承诺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公司所有。 | 2020年9月29日,2021年11月15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胡小梅、陈淼、毕文新、黄金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 2020年9月29日,2021年11月15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锁定期满后,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5、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7、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公司所有。 | |||||||
股份限售 | 张国洋、黄鹃 | 公司持股监事张国洋、黄鹃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锁定期满后,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6、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公司所有。 | 2020年9月29日,2021年11月15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冯速 | 公司持股监事、核心技术人员冯速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 | 2020年9月29日,2021年11月15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首发股份。本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对核心技术人员转让公司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4、锁定期满后,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5、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7、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公司所有。 | |||||||
股份限售 | 聂俊伟 | 公司持股核心技术人员聂俊伟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公司首发前股份。本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对核心技术人员转让公司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3、锁定期满后,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6、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公司所有。 | 2020年9月29日,2021年11月15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 | 曹林、段 | 实际控制人曹林及段颖、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徐晓昱、张力军、唐波及曹生标、控股股东诺 | 2020年9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他 | 颖、徐晓昱、张力军、唐波、曹生标、诺唯赞投资、唯赞投资、博英维投资、国寿成达、杨奇、杨可婧 | 唯赞投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唯赞投资及博英维投资、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寿成达、杨奇及其女儿杨可婧就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减持意向声明并承诺: 1、承诺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承诺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每十二个月内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限制,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承诺人在减持前将提前将承诺人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履行公告义务(如需)。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若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期限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中国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承诺人违反承诺减持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4、在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月29日,持股锁定期满2年内 | ||||
其他 | 诺唯赞 | 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回购公司股票或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一)启动和停止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 自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2、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或实施前,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则再次启动稳 | 2020年9月24日,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 |||||||
其他 | 诺唯赞 | 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履行稳定本公司股票股价的义务。若本公司未能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则本公司同意遵守该预案规定的未能履行增持义务的约束措施。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20年9月29日,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诺唯赞投资 | 公司控股股东诺唯赞投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履行本企业应承担的稳定公司股票股价的义务。若本企业未能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上述义务,则本企业同意遵守该预案规定的未能履行增持义务的约束措施。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控股股东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20年9月29日,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曹林、胡小梅、张力军、唐波、张蕾娣、陈淼、徐晓昱、毕文新、黄金 | 公司非独立董事曹林、胡小梅、张力军、唐波、张蕾娣、陈淼、高级管理人员徐晓昱、毕文新、黄金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人承诺将按照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履行本人应承担的稳定公司股票股价的义务。若本人未能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则本人同意遵守该预案规定的未能履行增持义务的约束措施。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20年9月29日,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诺唯赞 | 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 | 2020年9月29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
其他 | 诺唯赞投资、曹林、段颖 | 公司控股股东诺唯赞投资、实际控制人曹林、段颖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0年9月29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诺唯赞 | 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并加大流程优化和降本增效力度,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品牌知名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公司整体竞争实力。本次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回报股东。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上市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本次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 | 2020年9月29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水平。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承诺将积极采取上述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诺唯赞投资 | 公司控股股东诺唯赞投资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任何情形下,本企业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0年9月29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曹林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曹林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020年9月29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对本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5、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6、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8、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9、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其他 | 段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段颖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0年9月29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力军、唐波、陈淼、张蕾娣、胡小梅、蔡江南、董伟、夏宽云、徐晓昱、毕文新、黄金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2020年9月29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分红 | 诺唯赞 | 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其决策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应当执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 3、中期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现金利润分配: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并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每年度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应当含有现金分配方式,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5、股票利润分配:公司在实施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同时,可以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 2020年9月29日,公司上市后三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可以提交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供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可以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2、董事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3、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 |||||||
其他 | 诺唯赞 | 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如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5、若公司在其他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其他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6、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采取如上序号1、2、3所述之措施。 | 2020年9月29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诺唯赞投资、曹林、段颖 | 公司控股股东诺唯赞投资、实际控制人曹林、段颖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承诺人如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0年9月29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如违反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进行减持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承诺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在履行承诺之前,承诺人不得转让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票; 6、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承诺人依法赔偿公司或投资者的损失; 7、若承诺人在其他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其他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 |||||||
其他 | 国寿成达、杨奇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寿成达、杨奇及其女儿杨可婧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承诺人如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如违反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进行减持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承诺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在履行承诺之前,承诺人不得转让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票; 6、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承诺人依法赔偿公司或投资者的损失; 7、若承诺人在其他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其他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 2020年9月29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本人如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如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进行减持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在履行承诺之前,本人不得转让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票; 6、本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公司或投资者的损失; 7、若本人在其他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其他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 2020年9月29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 | 诺唯赞 | 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 2020年9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他 | 1.本公司现有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2.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 月29日,长期 | |||||
其他 | 诺唯赞 | 公司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符合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董事会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后的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三个月内提出股份回购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回购义务触发时点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孰高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在此期间,公司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爽相应进行调整。 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2020年9月29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诺唯赞投资、曹林、段颖 | 公司控股股东诺唯赞投资、实际控制人曹林、段颖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符合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督促公司在上述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后的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三个月内提出股份回购预案;且承诺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 | 2020年9月29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如有)。公司已发行未上市的,购回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购回价格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购回义务触发时点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孰高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在此期间,公司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承诺人承诺暂停转让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承诺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本人已阅读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编制的招股说明书、律师工作报告等相关申报文件,本人确认本次上市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符合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 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监管机构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2020年9月29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诺唯赞投资、曹林、段颖、唯赞投资、博英维投资、国寿成达、杨奇、杨可婧、公司董事、监 | 公司控股股东诺唯赞投资实际控制人曹林、段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东唯赞投资、博英维投资、持股5%以上股东国寿成达、杨奇及其女儿杨可婧、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存在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后,承诺方、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承诺方、承诺方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3)如果公司及子公司因存在于承诺方、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及经济组织的资金往来行为而遭受任何损失的,由承诺方承担赔偿责任; | 2020年9月29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事、高级管理人员 | (4)自2017年1月1日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承诺方、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提供担保的情形。 | ||||||
解决关联交易 | 诺唯赞投资、曹林、段颖、唯赞投资、博英维投资、张力军、唐波、徐晓昱、曹生标、国寿成达、杨奇、杨可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控股股东诺唯赞投资、实际控制人曹林、段颖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东唯赞投资、博英维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张力军、唐波、徐晓昱、曹生标、持股5%以上股东国寿成达、杨奇及其女儿杨可婧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承诺人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涉及承诺人的公司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承诺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承诺人将严格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人承诺不利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谋求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亦不会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的行为。 | 2020年9月29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诺唯赞投资、曹林、段颖、唯赞投资、博英维投资、张力军、唐波、徐晓昱、曹生标、国寿成达、杨 | 公司控股股东诺唯赞投资、实际控制人曹林、段颖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东唯赞投资、博英维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张力军、唐波、徐晓昱、曹生标、持股5%以上股东国寿成达、杨奇及其女儿杨可婧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未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承诺方或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开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若承诺方或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投资任何可能会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积极采取下列措施的一项或多项以避免同业竞争的发生:1)停止经营存在竞争的业务;2)将存在竞争的业务纳入公司的经营体系;3)将存在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经营; | 2020年9月29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奇、杨可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3、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损失; 4、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即构成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 ||||||
其他 | 曹林、段颖 | 针对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林、段颖承诺: 如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公司或其子公司为员工补缴公司上市前相关社会保险和/或住房公积金费用,或者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因公司上市前社会保险和/或住房公积金未合法合规缴纳而需承担任何行政处罚或损失,本人将及时、全额补偿公司及其子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以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 2020年9月29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曹林、段颖 | 针对公司房屋租赁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林、段颖承诺: 如因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的房屋未取得有效权属证明、未完成租赁涉及的审批或备案程序、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等原因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本人将全额赔偿或补偿公司及其子公司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 2020年9月29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0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年 |
名称 | 报酬 | |
保荐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发 | 2,200,550,000.00 | 2,109,170,220.59 | 1,202,125,000.00 | 1,202,125,000.00 | 15,745,733.43 | 1.31 | 15,745,733.43 | 1.31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
公司总部及研发新基地项目 | 否 | 首发 | 651,125,000.00 | 651,125,000.00 | 12,284,233.43 | 1.89 | 2024年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 否 | 首发 | 351,000,000.00 | 351,000,000.00 | 3,461,500.00 | 0.99 | 2024年8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首发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截止2021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3,200.4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于2021年12月1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64号《关于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3,200.4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将置换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入一般账户。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报告期内,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购买日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0 | 2021年12月18日 | 2022年1月19日 | 1.60或3.05或3.45 |
浦发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000.00 | 2021年12月17日 | 2022年1月17日 | 1.40或3.10或3.30 |
南京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00.00 | 2021年12月22日 | 2022年1月24日 | 1.65或3.05或3.35 |
南京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1年12月17日 | 2022年1月19日 | 1.65或3.05或3.35 |
招商银行南京珠江路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1年12月17日 | 2022年1月17日 | 1.56或3.00或3.20 |
招商银行南京珠江路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1年12月23日 | 2022年1月24日 | 1.56或3.00或3.20 |
招商银行南京珠江路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1年12月23日 | 2022年1月24日 | 1.56或3.00或3.20 |
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000.00 | 2021年12月18日 | 2022年1月19日 | 1.60或3.05或3.45 |
合计 | 1,370,000,000.00 |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60,000,000 | 100 | 6,958,566 | 0 | 0 | -593,900 | 6,364,666 | 366,364,666 | 91.59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32,561,108 | 9.04 | 911,300 | 0 | 0 | 0 | 911,300 | 33,472,408 | 8.37 |
3、其他内资持股 | 327,438,892 | 90.96 | 6,045,415 | 0 | 0 | -593,900 | 5,451,515 | 332,890,407 | 83.22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49,573,425 | 69.33 | 6,045,415 | 0 | 0 | -593,900 | 5,451,515 | 255,024,940 | 63.75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77,865,467 | 21.63 | 0 | 0 | 0 | 0 | 0 | 77,865,467 | 19.47 |
4、外资持股 | 0 | 0 | 1,851 | 0 | 0 | 0 | 1,851 | 1,851 | 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1,851 | 0 | 0 | 0 | 1,851 | 1,851 | 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 | 33,051,434 | 0 | 0 | 593,900 | 33,645,334 | 33,645,334 | 8.41 |
1、人民币普通股 | 0 | 0 | 33,051,434 | 0 | 0 | 593,900 | 33,645,334 | 33,645,334 | 8.41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股份总数 | 360,000,000 | 100 | 40,010,000 | 0 | 0 | 0 | 40,010,000 | 400,010,000 | 100 |
注:有限售流通股报告期内减少593,900股主要系: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时获得公司配售股票1,200,30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出借股份289,000股;华泰诺唯赞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得公司配售股票3,618,272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出借股份304,900股。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本次上市前公司总股本为36,000万股,本次发行4,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0,001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21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公开发行新股,股本由36,000.00万股增加至40,001.00万股,上述股本变动对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如按照股本变动前总股本36,000.00万股计算,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分别为1.88元、
5.61元;按照股本变动后总股本40,001.00万股计算,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分别为1.87元、10.32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诺唯赞投资 | 0 | 0 | 161,907,305 | 161,907,305 | 首发限售 | 2024/11/15 |
国寿成达 | 0 | 0 | 30,957,960 | 30,957,960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杨奇 | 0 | 0 | 21,803,890 | 21,803,890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曹林 | 0 | 0 | 21,388,971 | 21,388,971 | 首发限售 | 2024/11/15 |
旦恩创投 | 0 | 0 | 16,978,883 | 16,978,883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诺泰投资 | 0 | 0 | 16,031,476 | 16,031,476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博英维投资 | 0 | 0 | 14,428,328 | 14,428,328 | 首发限售 | 2024/11/15 |
唯赞投资 | 0 | 0 | 12,758,750 | 12,758,750 | 首发限售 | 2024/11/15 |
广发信德 | 0 | 0 | 10,173,073 | 10,173,073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段颖 | 0 | 0 | 7,773,247 | 7,773,247 | 首发限售 | 2024/11/15 |
华泰大健康一号 | 0 | 0 | 6,306,774 | 6,306,774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曹生标 | 0 | 0 | 5,864,899 | 5,864,899 | 首发限售 | 2024/11/15 |
杨可婧 | 0 | 0 | 4,676,919 | 4,676,919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徐晓昱 | 0 | 0 | 4,234,006 | 4,234,006 | 首发限售 | 2024/11/15 |
贾支俊 | 0 | 0 | 2,980,970 | 2,980,970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张力军 | 0 | 0 | 2,777,503 | 2,777,503 | 首发限售 | 2024/11/15 |
朗玛永祥 | 0 | 0 | 2,736,021 | 2,736,021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周朋 | 0 | 0 | 2,724,922 | 2,724,922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文向投资 | 0 | 0 | 2,618,181 | 2,618,181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精准投资 | 0 | 0 | 2,137,508 | 2,137,508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夏尔巴一期 | 0 | 0 | 1,701,813 | 1,701,813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高科小贷(“CS”) | 0 | 0 | 1,603,148 | 1,603,148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郑少玲 | 0 | 0 | 1,590,312 | 1,590,312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麦唯投资 | 0 | 0 | 1,054,509 | 1,054,509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唐波 | 0 | 0 | 1,015,079 | 1,015,079 | 首发限售 | 2024/11/15 |
王保全 | 0 | 0 | 772,926 | 772,926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华泰大健康二号 | 0 | 0 | 432,130 | 432,130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郭明 | 0 | 0 | 261,823 | 261,823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众优投资 | 0 | 0 | 207,595 | 207,595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道兴投资 | 0 | 0 | 101,079 | 101,079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华泰创新 | 0 | 0 | 1,200,300 | 911,300 | 首发限售 | 2023/11/15 |
诺唯赞家园1号 | 0 | 0 | 3,618,272 | 3,313,372 | 首发限售 | 2022/11/15 |
部分网下配售对象 | 0 | 0 | 2,139,994 | 2,139,994 | 首发限售 | 2022/5/15 |
合计 | 0 | 0 | 366,958,566 | 366,364,666 | / | / |
注:华泰创新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配股份为1,200,3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24个月,报告期末该限售股中289,000股出借;诺唯赞家园1号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配股份为3,618,272股,限售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报告期末该限售股中304,900股出借。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1/11/3 | 55.00 | 40,010,000 | 2021/11/15 | 40,010,000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5.00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0,001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21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完成发行上市。该次股票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总数为360,000,000股,发行上市完成后股份总数增至400,010,000股。
报告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161,163.65万元,负债总额为27,927.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7.33%;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60,711.99万元,负债总额47.982.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0.41%。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03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55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161,907,305 | 40.48 | 161,907,30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30,957,960 | 7.74 | 30,957,96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杨奇 | 0 | 21,803,890 | 5.45 | 21,803,890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曹林 | 0 | 21,388,971 | 5.35 | 21,388,971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深圳旦恩先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旦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6,978,883 | 4.24 | 16,978,883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南京诺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6,031,476 | 4.01 | 16,031,476 | 0 | 质押 | 16,031,476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南京博英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4,428,328 | 3.61 | 14,428,328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南京唯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2,758,750 | 3.19 | 12,758,75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珠海广发信德敖东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10,173,073 | 2.54 | 10,173,073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段颖 | 0 | 7,773,247 | 1.94 | 7,773,24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行业严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13,63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13,63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沪港深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88,215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8,21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07,8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7,89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61,7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1,75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精准医疗灵活配置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12,7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2,730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一组合 | 1,009,9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9,91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成长回报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21,118 | 人民币普通股 | 821,11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祥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675,027 | 人民币普通股 | 675,02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0,074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74 |
前海开源基金-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前海开源国华人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511,412 | 人民币普通股 | 511,412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前十名股东中曹林、段颖系夫妻关系,诺唯赞投资系曹林控制的企业,博英维投资、唯赞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诺唯赞投资;2、公司未知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61,907,305 | 2024/11/15 | 0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0,957,960 | 2022/11/15 | 0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3 | 杨奇 | 21,803,890 | 2022/11/15 | 0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4 | 曹林 | 21,388,971 | 2024/11/15 | 0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5 | 深圳旦恩先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旦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978,883 | 2022/11/15 | 0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6 | 南京诺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031,476 | 2022/11/15 | 0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7 | 南京博英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428,328 | 2024/11/15 | 0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8 | 南京唯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758,750 | 2024/11/15 | 0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9 | 珠海广发信德敖东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173,073 | 2022/11/15 | 0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0 | 段颖 | 7,773,247 | 2024/11/15 | 0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前十名股东中曹林、段颖系夫妻关系,诺唯赞投资系曹林控制的企业,博英维投资、唯赞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诺唯赞投资。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华泰诺唯赞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618,272 | 2022/11/15 | 3,618,272 | 3,618,272 |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子公司 | 1,200,300 | 2023/11/15 | 1,200,300 | 1,200,300 |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曹林 |
成立日期 | 2015/12/3 |
主要经营业务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曹林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段颖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总裁办助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038号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1).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唯赞)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诺唯赞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诺唯赞,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3).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境内销售收入确认 | |
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情及收入的分析请参阅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8.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及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公司2021度境内销售主营业务收入为159,472.23万元,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收入确认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较为重大,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公司境内销售主营业务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境内销售主营业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境内销售主营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或服务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和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公司境内销售主营业务收入以及毛利率情况执行分析,判断本期是否出现重大或异常波动的情况; 4、对本期记录的境内销售主营业务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出库单、货运回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
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货运回单等凭证,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结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函证本期营业收入。 | |
(二)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 |
请参阅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之“10.金融工具”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应收账款”。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33,993.56万元,坏账准备1,761.60万元,账面价值较高。若应收账款无法按期收回或不能收回而发生坏账时,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为此我们确认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作为财务报表的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对公司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 3、分析计算资产负债表日坏账准备金额与应收账款余额之间的比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和实际发生数,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通过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
(4). 其他信息
诺唯赞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诺唯赞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5).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诺唯赞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诺唯赞的财务报告过程。
(6).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诺唯赞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诺唯赞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诺唯赞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任家虎(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黎松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477,779,597.50 | 221,601,763.0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975,829,335.23 | 795,651,317.6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322,319,587.08 | 226,235,572.6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21,216,323.12 | 12,115,875.1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075,966.98 | 2,220,734.1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42,188,912.54 | 132,370,370.4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9,478,225.53 | 5,501,747.97 |
流动资产合计 | 4,050,887,947.98 | 1,395,697,381.0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8,482,714.5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00,637,384.58 | 91,685,421.71 |
在建工程 | 七、22 | 36,810,484.1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08,347,163.48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6,650,065.48 | 7,421,767.92 |
开发支出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44,995,426.80 | 62,717,353.7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24,870,017.84 | 9,087,624.4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42,249,163.81 | 8,216,422.7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56,231,936.56 | 215,939,074.60 | |
资产总计 | 4,607,119,884.54 | 1,611,636,455.6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150,773.0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18,755,938.48 | 58,580,639.4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95,032,924.89 | 85,419,136.2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95,832,289.57 | 44,164,246.09 |
应交税费 | 七、40 | 37,781,094.98 | 45,635,610.3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7,682,747.20 | 3,477,617.8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1,248,334.53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928,439.94 | 799,165.33 |
流动负债合计 | 387,261,769.59 | 239,227,188.2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59,933,843.1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5,524,048.61 | 24,593,998.30 |
递延收益 | 七、51 | 16,235,853.92 | 15,356,885.8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874,400.28 | 97,697.6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2,568,145.97 | 40,048,581.78 | |
负债合计 | 479,829,915.56 | 279,275,770.0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00,010,000.00 | 36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421,930,751.77 | 345,301,037.3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18,544,905.75 | 52,442,329.1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186,804,311.54 | 574,617,319.1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127,289,969.06 | 1,332,360,685.63 | |
少数股东权益 | -0.0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127,289,968.98 | 1,332,360,685.6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607,119,884.54 | 1,611,636,455.69 |
公司负责人: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文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凯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41,296,972.70 | 204,767,877.6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25,637,444.82 | 700,641,126.0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290,646,656.10 | 218,134,873.2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1,060,279.71 | 6,976,673.4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645,551,839.75 | 1,815,692.6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25,723,302.93 | 68,427,718.4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535,905.47 | ||
其他流动资产 | 735,960.38 | 600,251.61 | |
流动资产合计 | 3,843,188,361.86 | 1,201,364,213.0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355,331.99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33,756,432.45 | 110,3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19,940,553.30 | 36,887,370.75 | |
在建工程 | 17,431,500.0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4,857,068.76 | ||
无形资产 | 15,287,377.46 | 6,505,292.2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9,598,065.97 | 38,731,444.1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455,421.36 | 6,474,161.0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443,119.82 | 7,814,039.2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26,693,371.11 | 224,143,807.42 | |
资产总计 | 4,369,881,732.97 | 1,425,508,020.4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50,773.0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74,768,605.13 | 37,739,981.4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6,889,370.60 | 60,776,849.42 | |
应付职工薪酬 | 68,593,248.07 | 30,852,948.06 | |
应交税费 | 31,259,648.06 | 36,379,417.57 | |
其他应付款 | 1,718,828.02 | 1,441,379.0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146,479.8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0,067.53 | 166,003.18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5,556,247.27 | 168,507,351.7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9,986,850.47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2,124,340.44 | 15,870,833.21 | |
递延收益 | 15,202,503.63 | 14,198,677.4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71,981.89 | 96,168.9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8,185,676.43 | 30,165,679.51 | |
负债合计 | 363,741,923.70 | 198,673,031.2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0,010,000.00 | 36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20,680,751.77 | 342,411,698.1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18,544,905.75 | 52,442,329.10 | |
未分配利润 | 1,066,904,151.75 | 471,980,961.9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006,139,809.27 | 1,226,834,989.2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369,881,732.97 | 1,425,508,020.48 |
公司负责人: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文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凯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868,627,293.06 | 1,564,454,261.72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868,627,293.06 | 1,564,454,261.7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90,620,011.43 | 554,156,015.5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50,847,707.48 | 133,632,482.1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7,046,973.82 | 11,058,732.40 |
销售费用 | 七、63 | 319,466,829.60 | 187,726,015.94 |
管理费用 | 七、64 | 179,830,464.89 | 91,778,875.85 |
研发费用 | 七、65 | 230,321,525.49 | 125,533,433.26 |
财务费用 | 七、66 | 3,106,510.15 | 4,426,475.97 |
其中:利息费用 | 3,863,546.49 | 1,027,443.55 | |
利息收入 | 3,170,477.44 | 658,253.70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5,301,277.92 | 7,978,652.5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3,978,371.03 | 12,428,270.0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517,285.4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5,829,335.23 | 2,510,742.3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2,863,500.86 | -10,823,242.1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9,125,391.51 | -49,331,420.5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0,874.17 | -45,470.1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71,138,247.61 | 973,015,778.24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29,952.53 | 135,710.8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6,923,181.19 | 13,892,998.8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64,445,018.95 | 959,258,490.2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86,155,449.99 | 137,533,442.6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8,289,568.96 | 821,725,047.6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8,289,568.96 | 821,725,047.6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8,289,569.04 | 821,725,047.6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0.0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
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78,289,568.96 | 821,725,047.6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78,289,569.04 | 821,725,047.6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0.0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87 | 2.3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87 | 2.3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文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凯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461,597,745.82 | 1,012,897,677.66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62,086,706.75 | 54,983,279.69 |
税金及附加 | 6,324,381.47 | 4,493,081.61 | |
销售费用 | 205,470,031.12 | 101,983,197.51 | |
管理费用 | 148,223,417.28 | 62,270,066.57 | |
研发费用 | 155,280,821.73 | 75,388,307.30 | |
财务费用 | 1,607,915.98 | 1,944,611.25 | |
其中:利息费用 | 3,332,067.17 | 1,027,443.55 | |
利息收入 | 2,419,714.19 | 402,877.82 | |
加:其他收益 | 12,013,097.77 | 4,720,237.7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23,061,411.49 | 10,128,661.2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517,285.4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637,444.82 | 2,500,550.6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4,347,575.57 | -2,383,385.8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822,188.70 | -9,131,244.0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207.00 | -4,604.8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52,189,868.30 | 717,665,348.60 | |
加:营业外收入 | 219,821.79 | 44,158.02 | |
减:营业外支出 | 428,230.17 | 2,680,015.7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51,981,459.92 | 715,029,490.89 | |
减:所得税费用 | 90,955,693.45 | 101,143,027.8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1,025,766.47 | 613,886,463.0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1,025,766.47 | 613,886,463.0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61,025,766.47 | 613,886,463.0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文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38,245,930.37 | 1,570,970,436.0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3,213,390.79 | 24,370,607.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61,459,321.16 | 1,595,341,044.0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96,327,227.88 | 235,319,500.2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74,691,862.72 | 179,813,608.1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5,667,940.79 | 152,169,645.4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97,971,409.08 | 224,485,639.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44,658,440.47 | 791,788,393.2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6,800,880.69 | 803,552,650.8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307,283,500.00 | 3,198,02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6,146,974.10 | 14,287,694.7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26,187.53 | 173,8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36,156,661.63 | 3,212,481,494.7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61,960,204.38 | 152,542,501.1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502,283,500.00 | 3,992,97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64,243,704.38 | 4,145,512,501.1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8,087,042.75 | -933,031,006.3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28,970,850.00 | 300,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9,51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28,970,850.00 | 329,51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9,556,014.47 | 64,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45,130.70 | 1,451,982.1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5,198,205.00 | 2,856,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199,350.17 | 68,307,982.1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9,771,499.83 | 261,202,017.8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317,503.33 | -3,895,079.6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56,167,834.44 | 127,828,582.6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1,601,763.06 | 93,773,180.4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77,769,597.5 | 221,601,763.06 |
公司负责人: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文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凯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42,396,660.20 | 944,079,606.6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175,837.51 | 129,762,611.0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59,572,497.71 | 1,073,842,217.7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4,364,586.58 | 75,108,600.8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61,311,209.19 | 111,904,945.4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6,233,337.59 | 119,349,022.3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8,597,731.22 | 122,337,669.3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80,506,864.58 | 428,700,237.9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9,065,633.13 | 645,141,979.7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94,283,500.00 | 2,682,95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5,219,822.95 | 11,988,085.8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98,054.41 | 3,8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20,101,377.36 | 2,694,941,885.8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2,529,545.77 | 78,566,932.9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633,954,350.00 | 3,403,2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36,483,895.77 | 3,481,766,932.9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6,382,518.41 | -786,825,047.0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28,970,850.00 | 300,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9,51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28,970,850.00 | 329,51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434,213.45 | 64,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846,340.23 | 1,451,982.1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198,205.00 | 2,856,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478,758.68 | 68,307,982.1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74,492,091.32 | 261,202,017.8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56,111.01 | -1,284,826.1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36,519,095.03 | 118,234,124.4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4,767,877.67 | 86,533,753.2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41,286,972.70 | 204,767,877.67 |
公司负责人: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文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凯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0,000,000.00 | 345,301,037.38 | 52,442,329.10 | 574,617,319.15 | 1,332,360,685.63 | 1,332,360,685.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0,000,000.00 | 345,301,037.38 | 52,442,329.10 | 574,617,319.15 | 1,332,360,685.63 | 1,332,360,685.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010,000.00 | 2,076,629,714.39 | 66,102,576.65 | 612,186,992.39 | 2,794,929,283.43 | -0.08 | 2,794,929,283.35 | ||||||||
(一)综合收益总 | 678,289,569.04 | 678,289,569.04 | -0.08 | 678,289,568.96 |
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010,000.00 | 2,076,629,714.39 | 2,116,639,714.39 | 2,116,639,714.3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010,000.00 | 2,069,160,220.59 | 2,109,170,220.59 | 2,109,170,220.5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469,493.80 | 7,469,493.80 | 7,469,493.8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6,102,576.65 | -66,102,576.6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6,102,576.65 | -66,102,576.6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 |
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010,000.00 | 2,421,930,751.77 | 118,544,905.75 | 1,186,804,311.54 | 4,127,289,969.06 | -0.08 | 4,127,289,968.98 |
项目 | 2020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161,386.00 | 192,763,586.09 | 7,580,693.00 | -15,487,016.69 | 200,018,648.40 | 200,018,648.4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161,386.00 | 192,763,586.09 | 7,580,693.00 | -15,487,016.69 | 200,018,648.40 | 200,018,648.4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4,838,614.00 | 152,537,451.29 | 44,861,636.10 | 590,104,335.84 | 1,132,342,037.23 | 1,132,342,037.2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21,725,047.61 | 821,725,047.61 | 821,725,047.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97,968.00 | 309,819,021.62 | 310,616,989.62 | 310,616,989.62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97,968.00 | 299,202,032.0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616,989.62 | 10,616,989.62 | 10,616,989.6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2,442,329.10 | -52,442,329.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2,442,329.10 | -52,442,329.1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44,040,646.00 | -157,281,570.33 | -7,580,693.00 | -179,178,382.67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 |
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344,040,646.00 | -157,281,570.33 | -7,580,693.00 | -179,178,382.67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345,301,037.38 | 52,442,329.10 | 574,617,319.15 | 1,332,360,685.63 | 1,332,360,685.63 |
公司负责人: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文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凯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 其他综 | 专项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 |
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存股 | 合收益 | 储备 | 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0,000,000.00 | 342,411,698.18 | 52,442,329.10 | 471,980,961.93 | 1,226,834,989.2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0,000,000.00 | 342,411,698.18 | 52,442,329.10 | 471,980,961.93 | 1,226,834,989.2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010,000.00 | 2,078,269,053.59 | 66,102,576.65 | 594,923,189.82 | 2,779,304,820.0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61,025,766.47 | 661,025,766.4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010,000.00 | 2,078,269,053.59 | 2,118,279,053.5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010,000.00 | 2,069,160,220.59 | 2,109,170,220.5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108,833.00 | 9,108,833.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6,102,576.65 | -66,102,576.6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6,102,576.65 | -66,102,576.6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010,000.00 | 2,420,680,751.77 | 118,544,905.75 | 1,066,904,151.75 | 4,006,139,809.27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161,386.00 | 190,508,625.56 | 7,580,693.00 | 89,715,210.66 | 302,965,915.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161,386.00 | 190,508,625.56 | 7,580,693.00 | 89,715,210.66 | 302,965,915.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4,838,614.00 | 151,903,072.62 | 44,861,636.10 | 382,265,751.27 | 923,869,073.9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13,886,463.04 | 613,886,463.0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97,968.00 | 309,184,642.95 | 309,982,610.9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97,968.00 | 299,202,032.00 | 300,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982,610.95 | 9,982,610.9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2,442,329.10 | -52,442,329.10 |
1.提取盈余公积 | 52,442,329.10 | -52,442,329.1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44,040,646.00 | -157,281,570.33 | -7,580,693.00 | -179,178,382.67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344,040,646.00 | -157,281,570.33 | -7,580,693.00 | -179,178,382.67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342,411,698.18 | 52,442,329.10 | 471,980,961.93 | 1,226,834,989.21 |
公司负责人: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文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凯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系于2020年5月,由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唯赞有限”)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章程,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36,000.00万元。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01.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1.00万元。本次出资变更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1月1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9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0,001.00万元,每股面值1元,股份总数40,001万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589435065R,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路红枫科技园,法定代表人:曹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林、段颖。公司经营范围:生物试剂、酶制试剂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生化试剂及耗材、机电设备、电子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酶、抗原、抗体等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生物试剂、POCT诊断试剂和仪器,以及技术服务。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节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节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怀疑。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8.收入”。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1-12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a)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b)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c)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d)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即采用业务发生月初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即采用业务发生月初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e)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f)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a)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b)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 | ||
账龄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账龄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账龄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含2年) | 10 |
2-3年(含3年) | 30 |
3-4年(含4年) | 50 |
4-5年(含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a)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b)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之“(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仪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5 | 9.50-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 | 9.50-19.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0-5 | 19.00-33.33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0-5 | 19.00-33.33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2.租赁”。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a)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b)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
专利权 | ||||
非专利技术 | ||||
软件及管理系统 | 2-5年 | 直线法 | 0 | 预计受益期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②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a)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d)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
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租入办公室及厂房的装修费在不超过租期的预计受益期内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2.租赁”。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
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
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计入损益;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
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②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将未确认融资费用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融资租入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对于发生的租金减免,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整长期应付款,或者按照减让前折现率折现计入当期损益并调整未确认融资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长期应付款。 ②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租赁内含利率将未实现融资收益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长期应收款,或者按照减让前折现率折现计入当期损益并调整未实现融资收益;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自2021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所有租赁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以及?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①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②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
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④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⑤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本公司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②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
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③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
?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 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 新租赁准则)。 | 财政部相关规定 | 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
多项简化处理:
1)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5.预计负债”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
4.75%、4.90%)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50,838,400.82 |
按2021年1月1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 | 44,226,328.22 |
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负债 | 34,325,752.06 |
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下的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900,576.16 |
上述折现的现值与租赁负债之间的差额 |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 | 第一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 | 使用权资产 | 45,992,632.42 | 32,999,096.27 |
租赁负债 | 34,325,752.06 | 26,254,181.25 | ||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900,576.16 | 5,616,756.96 | ||
预付款项 | -1,766,304.20 | -1,128,158.06 |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a)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第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
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b)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第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执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1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④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解释第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1,601,763.06 | 221,601,763.06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95,651,317.64 | 795,651,317.6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26,235,572.61 | 226,235,572.6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2,115,875.15 | 10,349,570.95 | -1,766,304.2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220,734.19 | 2,220,734.1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32,370,370.47 | 132,370,370.4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501,747.97 | 5,501,747.9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95,697,381.09 | 1,393,931,076.89 | -1,766,304.2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1,685,421.71 | 91,685,421.71 | |
在建工程 | 36,810,484.10 | 36,810,484.1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5,992,632.42 | 45,992,632.42 | |
无形资产 | 7,421,767.92 | 7,421,767.9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2,717,353.73 | 62,717,353.7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087,624.41 | 9,087,624.4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216,422.73 | 8,216,422.7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5,939,074.60 | 261,931,707.02 | 45,992,632.42 |
资产总计 | 1,611,636,455.69 | 1,655,862,783.91 | 44,226,328.2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50,773.06 | 1,150,773.0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8,580,639.41 | 58,580,639.4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5,419,136.22 | 85,419,136.2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4,164,246.09 | 44,164,246.09 | |
应交税费 | 45,635,610.30 | 45,635,610.30 | |
其他应付款 | 3,477,617.87 | 3,477,617.8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900,576.16 | 9,900,576.16 | |
其他流动负债 | 799,165.33 | 799,165.33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9,227,188.28 | 249,127,764.44 | 9,900,576.1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4,325,752.06 | 34,325,752.0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4,593,998.30 | 24,593,998.30 | |
递延收益 | 15,356,885.84 | 15,356,885.8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7,697.64 | 97,697.6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0,048,581.78 | 74,374,333.84 | 34,325,752.06 |
负债合计 | 279,275,770.06 | 323,502,098.28 | 44,226,328.2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60,000,000.00 | 36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45,301,037.38 | 345,301,037.3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2,442,329.10 | 52,442,329.1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74,617,319.15 | 574,617,319.1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32,360,685.63 | 1,332,360,685.63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32,360,685.63 | 1,332,360,685.6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11,636,455.69 | 1,655,862,783.91 | 44,226,328.22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采用2021年1月1日增量借款利率折现后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和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根据预付租金调整使用权资产和预付款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4,767,877.67 | 204,767,877.6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00,641,126.03 | 700,641,126.0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18,134,873.24 | 218,134,873.2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976,673.45 | 5,848,515.39 | -1,128,158.06 |
其他应收款 | 1,815,692.60 | 1,815,692.6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68,427,718.46 | 68,427,718.4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00,251.61 | 600,251.6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01,364,213.06 | 1,200,236,055.00 | -1,128,158.06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0,300,000.00 | 110,3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6,887,370.75 | 36,887,370.75 | |
在建工程 | 17,431,500.00 | 17,431,500.0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2,999,096.27 | 32,999,096.27 | |
无形资产 | 6,505,292.26 | 6,505,292.2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8,731,444.12 | 38,731,444.1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474,161.04 | 6,474,161.0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814,039.25 | 7,814,039.2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4,143,807.42 | 257,142,903.69 | 32,999,096.27 |
资产总计 | 1,425,508,020.48 | 1,457,378,958.69 | 31,870,938.2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50,773.06 | 1,150,773.0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7,739,981.43 | 37,739,981.4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60,776,849.42 | 60,776,849.42 | |
应付职工薪酬 | 30,852,948.06 | 30,852,948.06 | |
应交税费 | 36,379,417.57 | 36,379,417.57 | |
其他应付款 | 1,441,379.04 | 1,441,379.0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616,756.96 | 5,616,756.9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6,003.18 | 166,003.1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8,507,351.76 | 174,124,108.72 | 5,616,756.96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6,254,181.25 | 26,254,181.2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5,870,833.21 | 15,870,833.21 | |
递延收益 | 14,198,677.40 | 14,198,677.4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6,168.90 | 96,168.9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0,165,679.51 | 56,419,860.76 | 26,254,181.25 |
负债合计 | 198,673,031.27 | 230,543,969.48 | 31,870,938.2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60,000,000.00 | 36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42,411,698.18 | 342,411,698.1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2,442,329.10 | 52,442,329.10 | |
未分配利润 | 471,980,961.93 | 471,980,961.9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26,834,989.21 | 1,226,834,989.2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25,508,020.48 | 1,457,378,958.69 | 31,870,938.21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采用2021年1月1日增量借款利率折现后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和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根据预付租金调整使用权资产和预付款项。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6%、13%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16.50%、22%、25%、29.70% |
(1)本公司销售生物制品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本公司提供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
(3)子公司北京唯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1-3月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4月开始为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
(4)本公司直接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子公司南京诺唯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直接出口的货物缴纳增值税按照“免、抵、退”的有关规定执行。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南京诺唯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江苏康科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北京唯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25% |
诺唯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6.50% |
Vazyme International LLC | 29.70% |
PT Vazyme Biotech Indonesia | 22%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税[2009]9号、国税函[2009]90号和财税[2014]57号的相关规定,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
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本公司销售生物制品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本公司销售其他产品及提供服务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本公司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2021年11月3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32001496,根据税法规定自2021年度至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3)子公司南京诺唯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2021年11月30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32005857,根据税法规定自2021年度至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4)子公司诺唯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根据中国香港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税前利润不超过港币200万元的部分适用所得税税率为8.25%,超过港币200万元的部分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6.50%。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4,472.40 | 48,935.29 |
银行存款 | 1,477,612,326.22 | 221,521,390.12 |
其他货币资金 | 142,798.88 | 31,437.65 |
合计 | 1,477,779,597.50 | 221,601,763.0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3,791,830.60 |
其他说明
(1)2021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余额中10,000.00元为网上银行平台使用保证金,使用受限,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从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中扣除;
(2)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公司支付宝账户余额。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975,829,335.23 | 795,651,317.64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 | 1,975,829,335.23 | 795,651,317.64 |
合计 | 1,975,829,335.23 | 795,651,317.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332,843,917.35 |
1至2年 | 5,980,841.09 |
2至3年 | 898,556.85 |
3至4年 | 212,237.67 |
合计 | 339,935,552.9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9,935,552.96 | 100.00 | 17,615,965.88 | 5.18 | 322,319,587.08 | 238,780,136.74 | 100.00 | 12,544,564.13 | 5.25 | 226,235,572.61 |
其中: |
账龄风险特征组合 | 339,935,552.96 | 100.00 | 17,615,965.88 | 5.18 | 322,319,587.08 | 238,780,136.74 | 100.00 | 12,544,564.13 | 5.25 | 226,235,572.61 |
合计 | 339,935,552.96 | 100.00 | 17,615,965.88 | 322,319,587.08 | 238,780,136.74 | 100.00 | 12,544,564.13 | 226,235,572.6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风险特征组合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32,843,917.35 | 16,642,195.86 | 5.00 |
1至2年(含2年) | 5,980,841.09 | 598,084.12 | 10.00 |
2至3年(含3年) | 898,556.85 | 269,567.06 | 30.00 |
3至4年(含4年) | 212,237.67 | 106,118.84 | 50.00 |
合计 | 339,935,552.96 | 17,615,965.8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12,544,564.13 | 12,076,417.40 | 7,005,015.65 | 17,615,965.88 | ||
合计 | 12,544,564.13 | 12,076,417.40 | 7,005,015.65 | 17,615,965.8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5,840,441.52 | 13.49% | 2,292,022.08 |
第二名 | 27,875,976.45 | 8.20% | 1,393,798.82 |
第三名 | 14,695,101.94 | 4.32% | 734,755.10 |
第四名 | 13,124,433.28 | 3.86% | 656,221.66 |
第五名 | 10,152,400.00 | 2.99% | 507,620.00 |
合计 | 111,688,353.19 | 32.86% | 5,584,417.66 |
其他说明无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1,204,423.12 | 99.94 | 11,960,375.15 | 98.72 |
1至2年 | 11,900.00 | 0.06 | 155,500.00 | 1.28 |
合计 | 21,216,323.12 | 100.00 | 12,115,875.15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3,851,710.00 | 18.15% |
第二名 | 2,219,244.44 | 10.46% |
第三名 | 2,029,166.24 | 9.56% |
第四名 | 1,979,897.70 | 9.33% |
第五名 | 688,200.00 | 3.24% |
合计 | 10,768,218.38 | 50.75%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075,966.98 | 2,220,734.19 |
合计 | 2,075,966.98 | 2,220,734.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1,793,258.22 |
1至2年 | 267,400.00 |
2至3年 | 160,016.67 |
3至4年 | 17,400.00 |
4至5年 | 55,000.00 |
5年以上 | 20,000.00 |
合计 | 2,313,074.89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或保证金 | 2,313,074.89 | 2,682,610.93 |
合计 | 2,313,074.89 | 2,682,610.93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461,876.74 | 461,876.74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24,768.83 | -224,768.8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37,107.91 | 237,107.9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461,876.74 | -224,768.83 | 237,107.91 | |||
合计 | 461,876.74 | -224,768.83 | 237,107.9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或保证金 | 750,000.00 | 1年以内 | 32.42 | 37,500.00 |
第二名 | 押金或保证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21.62 | 25,000.00 |
第三名 | 押金或保证金 | 113,239.92 | 1年以内 | 4.90 | 5,662.00 |
第四名 | 押金或保证金 | 100,000.00 | 1-2年 | 4.32 | 10,000.00 |
第五名 | 押金或保证金 | 53,715.10 | 1年以内 | 2.32 | 2,685.76 |
合计 | / | 1,516,955.02 | / | 65.58 | 80,847.76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目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133,765,087.49 | 13,779,938.90 | 119,985,148.59 | 83,467,165.01 | 3,153,962.17 | 80,313,202.84 |
在产品 | 10,429,824.92 | 10,429,824.92 | 9,892,577.47 | 9,892,577.47 | ||
库存商品 | 121,588,076.13 | 9,814,137.10 | 111,773,939.03 | 47,313,535.31 | 5,148,945.15 | 42,164,590.16 |
合计 | 265,782,988.54 | 23,594,076.00 | 242,188,912.54 | 140,673,277.79 | 8,302,907.32 | 132,370,370.4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153,962.17 | 14,403,994.26 | 3,778,017.53 | 13,779,938.90 | ||
库存商品 | 5,148,945.15 | 24,721,397.25 | 20,056,205.30 | 9,814,137.10 | ||
合计 | 8,302,907.32 | 39,125,391.51 | 23,834,222.83 | 23,594,076.00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退货成本 | 2,591,594.35 | 2,352,009.00 |
待抵扣进项税 | 6,886,631.18 | 3,149,738.97 |
合计 | 9,478,225.53 | 5,501,747.97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江苏液滴逻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1,517,285.43 | 18,482,714.57 | ||||||||
小计 | 20,000,000.00 | -1,517,285.43 | 18,482,714.57 | ||||||||
合计 | 20,000,000.00 | -1,517,285.43 | 18,482,714.57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00,637,384.58 | 91,685,421.71 |
合计 | 200,637,384.58 | 91,685,421.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仪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0,643,294.58 | 1,784,598.79 | 7,887,646.60 | 8,717,974.82 | 119,033,514.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6,320,398.80 | 2,349,559.87 | 11,558,266.28 | 11,816,771.85 | 142,044,996.80 |
(1)购置 | 113,730,133.32 | 2,349,559.87 | 8,453,266.28 | 11,816,771.85 | 136,349,731.32 |
(2)在建工程转入 | 2,590,265.48 | 3,105,000.00 | 5,695,265.48 | ||
(3)企业合并 |
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719,198.30 | 1,044,642.72 | 8,672.57 | 10,772,513.59 | |
(1)处置或报废 | 9,719,198.30 | 1,044,642.72 | 8,672.57 | 10,772,513.59 | |
4.期末余额 | 207,244,495.08 | 4,134,158.66 | 18,401,270.16 | 20,526,074.10 | 250,305,998.0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9,102,943.15 | 516,152.40 | 5,064,616.65 | 2,664,380.88 | 27,348,093.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848,653.38 | 391,091.34 | 2,250,155.56 | 2,405,493.79 | 27,895,394.07 |
(1)计提 | 22,848,653.38 | 391,091.34 | 2,250,155.56 | 2,405,493.79 | 27,895,394.07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06,269.54 | 867,780.33 | 823.86 | 5,574,873.73 | |
(1)处置或报废 | 4,706,269.54 | 867,780.33 | 823.86 | 5,574,873.73 | |
4.期末余额 | 37,245,326.99 | 907,243.74 | 6,446,991.88 | 5,069,050.81 | 49,668,613.4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9,999,168.09 | 3,226,914.92 | 11,954,278.28 | 15,457,023.29 | 200,637,384.58 |
2.期初账面价值 | 81,540,351.43 | 1,268,446.39 | 2,823,029.95 | 6,053,593.94 | 91,685,421.71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6,810,484.10 |
合计 | 36,810,484.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装修工程 | 33,705,484.10 | 33,705,484.10 | ||||
协同集成云平台系统 | 3,105,000.00 | 3,105,000.00 | ||||
合计 | 36,810,484.10 | 36,810,484.1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装修工程 | 33,705,484.10 | 79,080,390.88 | 2,590,265.48 | 110,195,609.50 | 自筹 | |||||||
协同集成云平台系统 | 3,105,000.00 | 3,105,000.00 | 自筹 | |||||||||
合计 | 36,810,484.10 | 79,080,390.88 | 5,695,265.48 | 110,195,609.50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5,992,632.42 | 45,992,632.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86,460,821.53 | 86,460,821.53 |
—新增租赁 | 86,460,821.53 | 86,460,821.5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1,714.68 | 171,714.68 |
—转出至固定资产 | ||
—处置 | 171,714.68 | 171,714.68 |
4.期末余额 | 132,281,739.27 | 132,281,739.2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993,512.58 | 23,993,512.58 |
(1)计提 | 23,993,512.58 | 23,993,512.58 |
3.本期减少金额 | 58,936.79 | 58,936.79 |
(1)处置 | 58,936.79 | 58,936.79 |
4.期末余额 | 23,934,575.79 | 23,934,575.79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8,347,163.48 | 108,347,163.48 |
2.期初账面价值 | 45,992,632.42 | 45,992,632.42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275,613.55 | 9,275,613.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588,999.74 | 12,588,999.74 |
(1)购置 | 12,588,999.74 | 12,588,999.7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1,864,613.29 | 21,864,613.2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853,845.63 | 1,853,845.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60,702.18 | 3,360,702.18 |
(1)计提 | 3,360,702.18 | 3,360,702.1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5,214,547.81 | 5,214,547.8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650,065.48 | 16,650,065.48 |
2.期初账面价值 | 7,421,767.92 | 7,421,767.9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房屋装修 | 62,717,353.73 | 110,195,609.50 | 27,917,536.43 | 144,995,426.80 | |
合计 | 62,717,353.73 | 110,195,609.50 | 27,917,536.43 | 144,995,426.80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2,609,002.08 | 6,419,710.77 | 21,459,348.19 | 3,219,215.9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1,112,433.12 | 3,472,681.81 | 1,560,607.94 | 234,091.19 |
可抵扣亏损 | 48,053,718.91 | 7,208,057.84 | 282,373.94 | 70,593.49 |
递延收益 | 16,020,600.59 | 2,403,090.09 | 15,074,232.51 | 2,261,134.88 |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 2,935,122.42 | 443,818.72 | ||
预提费用 | 20,110,000.00 | 3,016,500.00 | ||
预计销售退回 | 12,707,724.06 | 1,906,158.61 | 22,017,259.10 | 3,302,588.87 |
合计 | 163,548,601.18 | 24,870,017.84 | 60,393,821.68 | 9,087,624.4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5,829,335.23 | 874,400.28 | 651,317.63 | 97,697.64 |
合计 | 5,829,335.23 | 874,400.28 | 651,317.63 | 97,697.64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7,073,937.35 | 2,266,515.14 |
合计 | 7,073,937.35 | 2,266,515.1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390,346.66 | 390,346.66 | |
2025年 | 1,876,168.48 | 1,876,168.48 | |
2026年 | 4,807,422.21 | ||
合计 | 7,073,937.35 | 2,266,515.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退货成本 | 224,730.20 | 224,730.20 | 224,730.20 | 224,730.20 |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 33,704,085.61 | 33,704,085.61 | 5,141,692.53 | 5,141,692.53 | ||
支付购房款保证金 | 3,000,000.00 | 300,000.00 | 2,700,000.00 | 3,000,000.00 | 150,000.00 | 2,850,000.00 |
租房押金 | 6,482,200.29 | 861,852.29 | 5,620,348.00 | |||
合计 | 43,411,016.10 | 1,161,852.29 | 42,249,163.81 | 8,366,422.73 | 150,000.00 | 8,216,422.73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150,000.00 | |
应计利息 | 773.06 | |
合计 | 1,150,773.0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17,740,872.65 | 58,354,229.20 |
1-2年(含2年) | 880,945.22 | 51,902.60 |
2-3年(含3年) | 150.00 | 50,000.00 |
3年以上 | 133,970.61 | 124,507.61 |
合计 | 118,755,938.48 | 58,580,639.4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95,032,924.89 | 85,419,136.22 |
合计 | 95,032,924.89 | 85,419,136.22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4,164,246.09 | 408,558,794.78 | 356,890,751.30 | 95,832,289.5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3,075,567.06 | 23,075,567.06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44,164,246.09 | 431,634,361.84 | 379,966,318.36 | 95,832,289.5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3,067,775.89 | 360,097,482.01 | 310,276,470.33 | 92,888,787.57 |
二、职工福利费 | 15,606,693.68 | 15,606,693.68 | ||
三、社会保险费 | 13,305,839.14 | 13,305,839.14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916,536.94 | 11,916,536.94 | ||
工伤保险费 | 486,135.20 | 486,135.20 | ||
生育保险费 | 903,167.00 | 903,167.00 | ||
四、住房公积金 | 1,096,470.20 | 12,168,700.90 | 10,321,669.10 | 2,943,502.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380,079.05 | 7,380,079.05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44,164,246.09 | 408,558,794.78 | 356,890,751.30 | 95,832,289.5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2,386,198.91 | 22,386,198.91 | ||
2、失业保险费 | 689,368.15 | 689,368.15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3,075,567.06 | 23,075,567.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841,888.63 | 5,647,016.67 |
企业所得税 | 20,024,669.78 | 31,567,359.60 |
个人所得税 | 8,885,132.32 | 3,610,676.6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96,860.14 | 2,703,720.43 |
印花税 | 586,169.17 | 175,460.61 |
教育费附加 | 1,113,087.47 | 1,158,884.7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733,287.47 | 772,491.55 |
合计 | 37,781,094.98 | 45,635,610.30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7,682,747.20 | 3,477,617.87 |
合计 | 7,682,747.20 | 3,477,617.8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272,773.30 | 3,078,727.87 |
1至2年(含2年) | 53,513.90 | 263,890.00 |
2至3年(含3年) | 231,460.00 | 115,000.00 |
3至4年(含4年) | 105,000.00 | 20,000.00 |
4至5年(含5年) | 20,000.00 | |
合计 | 7,682,747.20 | 3,477,617.8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1,248,334.53 | 9,900,576.16 |
合计 | 31,248,334.53 | 9,900,576.16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销项税 | 928,439.94 | 799,165.33 |
合计 | 928,439.94 | 799,165.3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66,256,733.95 | 38,916,945.34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6,322,890.79 | -4,591,193.28 |
合计 | 59,933,843.16 | 34,325,752.06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应付退货款 | 24,593,998.30 | 15,524,048.61 | 预计销售退回 |
合计 | 24,593,998.30 | 15,524,048.61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退换货条款及历史经验数据,合理预计退货率,估算退货金额,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并确认预计负债;并根据当期平均销售毛利率预估退货成本,冲减当期营业成本,并确认其他流动资产-应收退货成本。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5,356,885.84 | 7,391,000.00 | 6,512,031.92 | 16,235,853.92 | 收到政府补助 |
合计 | 15,356,885.84 | 7,391,000.00 | 6,512,031.92 | 16,235,853.92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282,653.33 | 67,400.00 | 215,253.33 | 与资产相关 | |||
南京市科技局2019年度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 8,000,000.00 | 94,689.55 | 7,905,310.45 | 与资产相关 | |||
南京市科技局2019 | 1,000,000.00 | 2,000,000.00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年度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 |||||||
“顶尖专家集聚计划(B类)”人才项目资金 | 1,500,000.00 | 26,116.92 | 1,473,883.08 | 与资产相关 | |||
“顶尖专家集聚计划(B类)”人才项目资金 | 1,000,000.00 | 1,500,000.00 | 2,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市级科技专项资金(新型冠状病毒传染应急防治) | 731,734.01 | 153,713.61 | 578,020.40 | 与资产相关 | |||
南京市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措施专项项目奖补 | 1,684,290.06 | 259,279.53 | 1,425,010.53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度南京市企业专家工作室资助资金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项目 | 348,000.00 | 42,974.16 | 305,025.84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市中小企业专项资金 | 1,158,208.44 | 271,230.87 | 886,977.57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 | 243,000.00 | 96,627.28 | 146,372.72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专项资金 | 2,500,000.00 | 2,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60,000,000.00 | 40,010,000.00 | 40,010,000.00 | 400,01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37,285,361.85 | 2,069,160,220.59 | 2,406,445,582.44 | |
其他资本公积 | 8,015,675.53 | 7,469,493.80 | 15,485,169.33 | |
合计 | 345,301,037.38 | 2,076,629,714.39 | 2,421,930,751.7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出资溢价2,069,160,220.59元为本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形成的股本溢价
(2)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7,469,493.80元为股份授予对象尚在服务期,确认相应股份支付费用而形成的资本公积。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2,442,329.10 | 66,102,576.65 | 118,544,905.75 | |
合计 | 52,442,329.10 | 66,102,576.65 | 118,544,905.7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盈余公积本期增加66,102,576.65元,为本公司按照本期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74,617,319.15 | -15,487,016.6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74,617,319.15 | -15,487,016.6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78,289,569.04 | 821,725,047.6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6,102,576.65 | 52,442,329.10 |
净资产折股 | 179,178,382.67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86,804,311.54 | 574,617,319.1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64,850,085.01 | 347,916,992.21 | 1,559,000,535.70 | 131,683,680.27 |
其他业务 | 3,777,208.05 | 2,930,715.27 | 5,453,726.02 | 1,948,801.86 |
合计 | 1,868,627,293.06 | 350,847,707.48 | 1,564,454,261.72 | 133,632,482.1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796,797.39 | 6,108,745.53 |
教育费附加 | 1,628,257.36 | 2,618,181.2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085,504.91 | 1,745,355.84 |
印花税 | 536,414.16 | 586,449.77 |
合计 | 7,046,973.82 | 11,058,732.40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1,652,086.72 | 93,612,088.76 |
市场拓展及宣传费 | 70,556,465.57 | 49,974,145.57 |
运输费 | 12,174,501.35 | |
差旅费 | 20,051,975.65 | 11,260,165.57 |
业务招待费 | 8,651,923.59 | 5,958,986.15 |
其他 | 28,554,378.07 | 14,746,128.54 |
合计 | 319,466,829.60 | 187,726,015.94 |
其他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自2021年起将运输费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7,137,284.27 | 24,239,651.22 |
办公费 | 14,865,922.75 | 3,660,363.14 |
咨询服务费 | 34,245,849.90 | 25,472,524.27 |
中介及代理服务费 | 13,843,652.00 | 8,191,457.13 |
房租及水电费 | 10,019,990.65 | 6,865,464.34 |
折旧及摊销 | 16,918,104.90 | 7,047,538.13 |
股份支付 | 7,469,493.80 | 10,616,989.62 |
其他 | 15,330,166.62 | 5,684,888.00 |
合计 | 179,830,464.89 | 91,778,875.85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1,615,867.97 | 58,178,057.29 |
直接投入 | 82,001,808.53 | 47,757,245.87 |
折旧费用 | 9,867,927.74 | 4,627,153.34 |
其他费用 | 26,835,921.25 | 14,970,976.76 |
合计 | 230,321,525.49 | 125,533,433.2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3,863,546.49 | 1,027,443.55 |
其中: | ||
减:利息收入 | -3,170,477.44 | -658,253.70 |
汇兑损益 | 2,317,503.33 | 3,895,079.66 |
其他 | 95,937.77 | 162,206.46 |
合计 | 3,106,510.15 | 4,426,475.97 |
其他说明:利息费用本期金额3,863,546.49元,含财政贴息冲减财务费用513,500.00元。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5,301,277.92 | 7,503,057.46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475,595.06 | |
合计 | 15,301,277.92 | 7,978,652.52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17,285.4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5,495,656.46 | 12,428,270.07 |
合计 | 23,978,371.03 | 12,428,270.07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29,335.23 | 2,510,742.30 |
合计 | 5,829,335.23 | 2,510,742.30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076,417.40 | 10,463,064.6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24,768.83 | 360,177.52 |
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应收款) | 1,011,852.29 | |
合计 | 12,863,500.86 | 10,823,242.19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9,125,391.51 | 49,331,420.53 |
合计 | 39,125,391.51 | 49,331,420.53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0,874.17 | -45,470.10 |
合计 | 10,874.17 | -45,470.10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229,952.53 | 135,710.83 | 229,952.53 |
合计 | 229,952.53 | 135,710.83 | 229,952.5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352,138.87 | 1,709,938.91 | 2,352,138.8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352,138.87 | 1,709,938.91 | 2,352,138.87 |
对外捐赠 | 360,748.05 | 4,678,514.91 | 360,748.05 |
赔偿支出 | 4,153,745.33 | 7,490,145.00 | 4,153,745.33 |
其他 | 56,548.94 | 14,400.00 | 56,548.94 |
合计 | 6,923,181.19 | 13,892,998.82 | 6,923,181.19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1,161,140.78 | 118,697,103.9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5,005,690.79 | 18,836,338.71 |
合计 | 86,155,449.99 | 137,533,442.6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64,445,018.9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4,666,752.8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177,783.8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336,692.3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0,593.4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807,423.9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34,548,228.82 |
所得税费用 | 86,155,449.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 3,170,477.44 | 658,253.70 |
营业外收入 | 220,169.66 | 135,710.83 |
政府补助 | 16,693,746.00 | 11,887,867.61 |
日常经营往来及代收代付款 | 3,128,997.69 | 11,688,775.80 |
合计 | 23,213,390.79 | 24,370,607.9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支出 | 288,242,642.04 | 204,417,716.76 |
营业外支出 | 4,571,042.32 | 7,917,269.23 |
日常经营往来及代收代付款 | 5,157,724.72 | 12,150,653.42 |
合计 | 297,971,409.08 | 224,485,639.4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IPO费用 | 15,198,205.00 | 2,856,000.00 |
合计 | 15,198,205.00 | 2,856,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78,289,568.96 | 821,725,047.6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9,125,391.51 | 49,331,420.53 |
信用减值损失 | 12,863,500.86 | 10,823,242.1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7,895,394.07 | 12,520,967.7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4,020,991.40 | |
无形资产摊销 | 3,360,702.18 | 1,206,208.8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7,917,536.43 | 9,711,497.4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874.17 | 45,470.1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52,138.87 | 1,709,938.9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829,335.23 | -2,510,742.3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694,549.82 | 5,299,025.2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978,371.03 | -12,428,270.0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782,393.43 | 18,738,641.0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76,702.64 | 97,697.6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8,943,933.58 | -128,204,653.5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3,201,326.07 | -164,363,672.1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3,781,143.66 | 169,233,841.94 |
其他 | 7,469,493.80 | 10,616,989.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6,800,880.69 | 803,552,650.8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477,769,597.50 | 221,601,763.0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21,601,763.06 | 93,773,180.4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56,167,834.44 | 127,828,582.6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477,769,597.50 | 221,601,763.06 |
其中:库存现金 | 24,472.40 | 48,935.2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477,612,326.22 | 221,521,390.1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42,798.88 | 31,437.65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77,769,597.50 | 221,601,763.0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000.00 | 网上银行平台使用保证金 |
合计 | 10,0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93,313,820.11 |
其中:美元 | 10,609,534.77 | 6.3757 | 67,643,210.84 |
欧元 | 3,555,633.79 | 7.2197 | 25,670,609.27 |
应收账款 | - | - | 68,051,062.82 |
其中:美元 | 4,613,998.48 | 6.3757 | 29,417,470.09 |
欧元 | 5,351,135.47 | 7.2197 | 38,633,592.73 |
应付账款 | 61,401.24 | ||
其中:美元 | 9,630.51 | 6.3757 | 61,401.24 |
其他应付款 | 2,802,120.15 | ||
其中:美元 | 439,500.00 | 6.3757 | 2,802,120.15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中国香港独资设立“诺唯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港元,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525,000.00 | 递延收益 | 67,400.00 |
南京市科技局2019年度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 8,000,000.00 | 递延收益 | 94,689.55 |
“顶尖专家集聚计划(B类)”人才项目资金 | 1,500,000.00 | 递延收益 | 26,116.92 |
南京市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措施专项项目奖补 | 1,817,000.00 | 递延收益 | 259,279.53 |
市级科技专项资金(新型冠状病毒传染应急防治) | 750,000.00 | 递延收益 | 153,713.61 |
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项目 | 348,000.00 | 递延收益 | 42,974.16 |
2020年市中小企业专项资金 | 1,226,000.00 | 递延收益 | 271,230.87 |
2020年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 | 243,000.00 | 递延收益 | 96,627.28 |
2020年全年产能提升达标奖励 | 60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0 |
2021年春节期间连续生产补贴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企业连续生产员工就地过年职培补贴 | 223,000.00 | 其他收益 | 223,000.00 |
2020年度南京市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通过资助 | 12,800.00 | 其他收益 | 12,800.00 |
2021年度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区级补助 | 6,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 |
2021年度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津贴区级补助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2020年度南京经开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 4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 |
2020年度南京经开区知识产权示范奖励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一季度稳产补贴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2021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奖金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经开区2016、2017财政扶持资金 | 3,090,000.00 | 其他收益 | 3,090,000.00 |
经开区2021年知识产权高质量培育计划项目资金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培训补贴 | 167,500.00 | 其他收益 | 167,500.00 |
见习补贴 | 63,024.00 | 其他收益 | 63,024.00 |
南京市科技局2019年度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 3,0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0 |
“顶尖专家集聚计划(B类)”人才项目资金 | 2,500,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00 |
2021年南京市企业研发投入递增奖励 | 60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0 |
2020年第二批市工信局专项资金 | 2,100,000.00 | 其他收益 | 2,100,000.00 |
经开区2021年春节期间连续生产补贴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开发区2019年度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奖励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021年商务发展资金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稳岗项目制培训补贴 | 157,900.00 | 其他收益 | 157,900.00 |
小微企业奖励 | 215,500.00 | 其他收益 | 49,022.00 |
贷款贴息 | 890,002.00 | 其他收益 | 513,5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期增加合并单位3家,原因为子公司诺唯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新设成立,子公司Vazyme International LLC于2021年4月新设成立,子公司PT Vazyme Biotech Indonesia于2021年10月新设成立。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诺唯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生物医药 | 100.00 | 新设 | |
江苏康科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泰州 | 泰州 | 生物医药 | 100.00 | 新设 | |
北京唯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生物医药 | 100.00 | 新设 | |
诺唯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贸易 | 100.00 | 新设 | |
Vazyme International LLC | 美国 | 美国 | 贸易 | 100.00 | 新设 | |
PT Vazyme Biotech Indonesia | 印度尼西亚 | 印度尼西亚 | 贸易 | 99.00 | 新设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液滴逻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生物医药 | 16.67%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
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个月以内 | 1-6个月 | 6个月-1年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11,875.59 | 11,875.59 | |||||
应付职工薪酬 | 9,583.23 | 9,583.23 | |||||
其他应付款 | 586.57 | 38.51 | 57.77 | 85.43 | 768.2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7.13 | 419.49 | 2,388.21 | 3,124.83 | |||
租赁负债 | 5,760.05 | 233.33 | 5,993.38 | ||||
合计 | 22,362.52 | 458.00 | 2,445.97 | 5,845.49 | 233.33 | 31,345.31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1个月以内 | 1-6个月 | 6个月-1年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15.08 | 115.08 | ||||
应付账款 | 5,858.06 | 5,858.06 | ||||
应付职工薪酬 | 4,416.42 | 4,416.42 | ||||
其他应付款 | 206.01 | 16.18 | 31.61 | 93.96 | 347.76 | |
合计 | 10,480.49 | 16.18 | 146.69 | 93.96 | 10,737.32 |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
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于2021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0元(2020年12月31日:0.79万元)。管理层认为10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欧元 | 合计 | 美元 | 欧元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6,764.32 | 2,567.06 | 9,331.38 | 1,138.26 | 1,138.26 | |
应收账款 | 2,941.75 | 3,863.36 | 6,805.11 | 534.82 | 534.82 | |
应付账款 | 6.14 | 6.14 | ||||
其他应付款 | 280.21 | 280.21 |
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0%,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1,340.44 万元(2020年12月31日:142.21万元)。管理层认为10%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
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不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75,829,335.23 | 1,975,829,335.23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975,829,335.23 | 1,975,829,335.23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975,829,335.23 | 1,975,829,335.23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重要参数 | |
定性信息 | 定量信息 | |||
银行理财产品 | 1,975,829,335.23 | 收益法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南京 | 投资管理 | 1,027.48 | 40.48 | 40.4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曹林、段颖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节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江苏液滴逻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徐晓昱 | 副总经理 |
张力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1]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杨奇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
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张蕾娣担任董事的企业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张蕾娣担任董事的企业 |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陈淼担任董事的企业 |
南京吉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2] | 独立董事华子春持股61.46%的企业 |
其他说明注1:杨奇曾担任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于2020年6月离任,本公司视同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止为公司关联方;注2:华子春于2020年5月至2020年8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视同南京吉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2019年5月至2021年8月为公司关联方。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91,086.00 |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93,818.00 | 128,9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1] | 出售商品 | 2,264,878.67 | 1,029,698.56 |
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注2] | 出售商品 | 5,456,056.66 | 3,534,543.38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9,314.55 | |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32.04 | |
江苏液滴逻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6,707.80 | |
南京吉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3] | 出售商品 | 1,074.7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交易金额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销售商品金额;注2: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含其子公司浙江安诺优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诺优达(义乌)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和北京安诺优达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交易金额;注3:南京吉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交易金额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销售商品金额。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借款金额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曹林、徐晓昱、张力军 | 5,000,000.00 | 30,000,000.00 | 2020年2月21日 | 2021年2月20日 | 是 |
曹林、徐晓昱、张力军 | 3,360,000.00 | 2020年3月6日 | 2021年3月5日 | 是 | |
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曹林 | 10,000,000.00 | 2020年2月25日 | 2021年2月24日 | 是 | |
南京诺唯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曹林 | 10,000,000.00 | 2020年2月28日 | 2021年2月27日 | 是 | |
曹林、段颖 | 1,150,000.00 | 30,000,000.00 | 2020年9月11日 | 2021年9月9日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747,130.59 | 11,058,353.91 |
(7).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951,600.00 | 47,580.00 | ||
应收账款 | 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注] | 888,844.00 | 44,442.20 | 1,015,893.00 | 50,794.65 |
应收账款 | 江苏液滴逻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720.00 | 72.00 | 720.00 | 36.00 |
注:应收账款金额含其子公司浙江安诺优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诺优达(义乌)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和北京安诺优达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6,150.00 | 128,900.00 |
应付账款 | 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注] | 59,033.00 |
注:应付账款金额含其子公司浙江安诺优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诺优达(义乌)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和北京安诺优达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近期交易价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照实际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68,940,955.51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7,469,493.80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20,003,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20,003,000.0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南京诺唯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诺唯赞动物保健有限公司、南京诺唯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人民币 2,500.00 万元、人民币 2,500.00 万元、人民币 1,500.00 万元。截至本报告日南京唯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诺唯赞动物保健有限公司实收资本为 0 元,南京诺唯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南京诺唯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截至本报告日实收资本为 0 元。
(2)公司于2022年3月1日与江苏液滴逻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苏阳、张研签订收购框架协议,本公司拟收购苏阳、张研等持有江苏液滴逻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74.76%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江苏液滴逻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91.43%的股权,本公司于2022年3月向股权转让方支付收购保证金额1,000.00万元,截止本财务报告日,前述股权收购尚未完成。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301,637,872.91 |
1至2年 | 3,894,657.25 |
2至3年 | 684,809.25 |
3至4年 | 212,237.67 |
合计 | 306,429,577.0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6,429,577.08 | 100.00 | 15,782,920.98 | 5.15 | 290,646,656.10 | 230,219,959.55 | 100.00 | 12,085,086.31 | 5.25 | 218,134,873.24 |
其中: |
账龄风险特征组合 | 306,429,577.08 | 100.00 | 15,782,920.98 | 5.15 | 290,646,656.10 | 230,219,959.55 | 100.00 | 12,085,086.31 | 5.25 | 218,134,873.24 |
合计 | 306,429,577.08 | 100.00 | 15,782,920.98 | 290,646,656.10 | 230,219,959.55 | 100.00 | 12,085,086.31 | 218,134,873.2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01,637,872.91 | 15,081,893.63 | 5.00 |
1至2年(含2年) | 3,894,657.25 | 389,465.73 | 10.00 |
2至3年(含3年) | 684,809.25 | 205,442.78 | 30.00 |
3至4年(含4年) | 212,237.67 | 106,118.84 | 50.00 |
合计 | 306,429,577.08 | 15,782,920.9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12,085,086.31 | 9,871,115.09 | 6,173,280.42 | 15,782,920.98 | ||
合计 | 12,085,086.31 | 9,871,115.09 | 6,173,280.42 | 15,782,920.9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173,280.4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5,840,441.52 | 14.96% | 2,292,022.08 |
第二名 | 39,862,400.14 | 13.01% | 1,994,861.58 |
第三名 | 14,695,101.94 | 4.80% | 734,755.10 |
第四名 | 10,152,400.00 | 3.31% | 507,620.00 |
第五名 | 7,019,624.00 | 2.29% | 350,981.20 |
合计 | 117,569,967.60 | 38.37% | 5,880,239.96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45,551,839.75 | 1,815,692.60 |
合计 | 645,551,839.75 | 1,815,692.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679,169,199.74 |
1至2年 | 235,700.00 |
2至3年 | 156,100.00 |
3至4年 | 17,400.00 |
4至5年 | 55,000.00 |
5年以上 | 20,000.00 |
合计 | 679,653,399.7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677,519,492.40 | 200,224.00 |
押金或保证金 | 2,133,907.34 | 1,852,180.84 |
合计 | 679,653,399.74 | 2,052,404.8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36,712.24 | 236,712.24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3,864,847.75 | 33,864,847.7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34,101,559.99 | 34,101,559.9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236,712.24 | 33,864,847.75 | 34,101,559.99 | |||
合计 | 236,712.24 | 33,864,847.75 | 34,101,559.9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673,652,052.22 | 1年以内 | 99.12 | 33,682,602.61 |
第二名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3,867,440.18 | 1年以内 | 0.57 | 193,372.01 |
第三名 | 押金 | 750,000.00 | 1年以内 | 0.11 | 37,500.00 |
第四名 | 押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0.07 | 25,000.00 |
第五名 | 押金 | 113,239.92 | 1年以内 | 0.02 | 5,662.00 |
合计 | 678,882,732.32 | 99.89 | 33,944,136.62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15,273,717.88 | 115,273,717.88 | 110,300,000.00 | 110,3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8,482,714.57 | 18,482,714.57 | ||||
合计 | 133,756,432.45 | 133,756,432.45 | 110,300,000.00 | 110,3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 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南京诺唯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273,717.88 | 82,273,717.88 | |||
江苏康科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北京唯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 | 2,700,000.00 | 3,000,000.00 | |||
合计 | 110,300,000.00 | 4,973,717.88 | 115,273,717.88 |
注:本期增加2,273,717.88元为将本公司股权授予子公司员工,而进行股权激励所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江苏液滴逻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1,517,285.43 | 18,482,714.57 | ||||||||
小计 | 20,000,000 | -1,517,285.43 | 18,482,714.57 | ||||||||
合计 | 20,000,000 | -1,517,285.43 | 18,482,714.57 |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56,691,784.23 | 158,213,415.94 | 1,007,290,577.12 | 53,325,271.03 |
其他业务 | 4,905,961.59 | 3,873,290.81 | 5,607,100.54 | 1,658,008.66 |
合计 | 1,461,597,745.82 | 162,086,706.75 | 1,012,897,677.66 | 54,983,279.6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17,285.4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4,578,696.92 | 10,128,661.20 |
合计 | 23,061,411.49 | 10,128,661.2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341,264.7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 15,814,777.92 |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1,324,991.6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341,089.7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102,272.7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34,355,142.3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0.49 | 1.87 | 1.8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8.44 | 1.77 | 1.7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曹林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