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双星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与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认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力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事宜,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的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规避PTA及MEG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风险可控,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此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蓝海林 程银春 陈 强

2022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