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新智)
作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担任的专业委员会会议,并列席股东大会1次,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1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细则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21年度不存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意见情况
时间 | 届次 | 发表意见事项 | 发表意见类型 |
2021-2-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1. 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2-10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1. 独立董事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 独立董事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3-5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3-15 | 第四届董事会第 | 1.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同意 |
四十二次会议 | 的独立意见 | ||
2021-4-26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 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5-31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清算注销PPP项目公司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8-23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 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10-22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 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度,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审核薪酬计划和方案,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二期解锁和预留部分授予股份第一期解锁事宜结合本次股权激励考核管理办法,对实施过程进行全面审核,并给予专业指导意见。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会议,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并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及专业特长对审议事项发表意见。
四、对公司检查情况
2021年度,报告期内,本人多次主动到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多次视频及电话会议,积极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多方面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充分了解行业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
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2.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在对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保证2021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4.本人持续学习监管部门实时更新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时了解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与监管要求,并积极与其他独立董事交流,努力提升综合履职能力,以便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2021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对于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maxinzhi@163.com
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2021年11月10日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本人将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马新智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