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95号)核准,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1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88,048,293股,发行价格为
16.82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48,097.23万元(详见下表),扣除发行费用3,747.39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4,349.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0BJA17105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相关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进度(%) |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云网算力基础设施及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 | 14,035.72 | 7,032.23 | 50.10% | 2021年12月 |
2 | 新型电力系统-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 | 14,300.04 | 0.00 | 0.00% | 2022年12月 |
3 | 云网基础平台软硬件系统建设项目 | 15,049.81 | 8,555.46 | 56.85% | 2021年12月 |
4 | “互联网+”电力营销平台(云开发测试环境)建设项目 | 43,319.74 | 25,872.61 | 59.72% | 2021年12月 |
5 | “互联网+”电力营销平台(客户侧能源交易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17,115.00 | 2,584.69 | 15.10% | 2022年12月 |
6 | 支付现金对价 | 16,224.49 | 16,224.49 | 100.00% | 不适用 |
7 | 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 | 8,052.43 | 7,745.44 | 96.19% | 不适用 |
8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合计 | 148,097.23 | 88,014.91 | 59.43% | 不适用 |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在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论证,公司拟将“云网算力基础设施及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9月;拟将“云网基础平台软硬件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9月;拟将“互联网+电力营销平台(云开发测试环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9月。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云网算力基础设施及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延期主要因新冠疫情防控,供应商排产受限,以及实施地点所在区域举办大型国际活动致项目施工受限导致;“云网基础平台软硬件系统建设项目”延期主要因各地新冠疫情及防控政策要求不同,造成部分异地人员无法进场施工,以及国内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供应紧张,使得供应商供货有不同程度的延迟导致;“互联网+电力营销平台(云开发测试环境)建设项目”延迟主要因新冠疫情影响供应商开工排产,设备配件存在不同程度的供货延迟,整体供货周期延长导致。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均已完成主体的开发建设工作,部分项目已完成阶段性验收并部分投产。公司将继续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时间完成各项目建设及验收等后续工作。
四、公司决策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依据项目建设的客观实际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依据项目建设的客观实际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