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公告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楚天科技”)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健全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通过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规划制定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以不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和不损害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持续经营能力为前提,制定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三、股东回报规划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如外部经营环境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可以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调整股东回报规划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将根据未来三年每年实际的盈利状况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采取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对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的判断,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期,公司未来三年将继续扩大产品的生产规模、加大技术研发、产业并购等方面的资本投入力度,董事会认为未来三年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2023-2025年度,公司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现金分红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本项所称“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若公司快速发展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将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年度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五、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
特此公告。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