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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与鑫陆建设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关联方福建鑫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陆建设”)为公司部分仓储物流及商业地产项目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服务。上述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相关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基于公司仓储物流及商业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2022年度预计委托关联方鑫陆建设为公司部分仓储物流及商业地产项目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鑫陆建设实际控制人林大旺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施文义先生之亲属,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认定鑫陆建设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与鑫陆建设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与鑫陆建设签署的建设工程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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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 与鑫陆建设实际签约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上述预计范围内与鑫陆建设实际签署的建设工程合同金额为88,624.13万元(其中:仓储物流业务签署的合同金额为57,153.12万元;商业地产业务签署的合同金额为31,471.01万元),相关合作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部分特殊或零星工程在符合公司相关制度前提下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确定,相关定价公允合理,实际执行的签约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2.与鑫陆建设实际发生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2021年度发生额 | 2020年度发生额 |
建筑工程 施工服务 | 福建鑫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4,026.55 | 8,587.64 |
注: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该表中“年度”为自然年度,按相关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含以往年度与鑫陆建设签署的建设工程合同,但工程延续至报告期的情况)核算的发生额。本表数据已经审计。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现结合相关项目建设需求对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与鑫陆建设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2年度预计金额 |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福建鑫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0 |
注:上表中“2022年度预计金额”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年度大会召开之日公司预计与鑫陆建设的合同签约金额,最高不超过90,000万元,实际签约情况取决于项目招投标等结果,如项目最终结算金额超出签约金额,超出部分计入结算年度的实际签约金额。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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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与鑫陆建设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施文义先生及施霞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董事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相关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交易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为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亦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福建鑫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05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邱瑞明
住 所:福清市龙田镇龙一路5段51-1
成立日期:2005年8月2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鑫陆建设总资产为69,018.00万元,净资产为4,897.92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35,937.00万元,净利润为635.2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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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情况:福建培旭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份,林大旺先生持有福建培旭投资有限公司50%股份。
(二)与上市公司关系说明
鑫陆建设实际控制人林大旺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施文义先生之亲属,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认定鑫陆建设为公司关联方。鑫陆建设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系。
福建鑫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间超15年,是一家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经营范围涵盖建筑施工、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已连续多年位居福建省市场行业排名前列,福建省建筑业企业综合排名前列,并先后荣获省市各项荣誉二十余项。截止目前,在建项目已遍及福建、广西、江苏、浙江、河南、山东等十余个省市。鑫陆建设具备相应资质且经营情况正常,同时2021年度公司与鑫陆建设签约并已开工项目能够按照工程计划进度开展施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整洁有序,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施工组织能力符合公司相关项目建设需求,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2022年度公司拟以招投标定价或公司同期同类业务价格等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额度内,委托关联方鑫陆建设为公司提供建设施工服务。
四、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合作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资源优势,保障项目施工进度,控制项目投资成本。具体合作时,双方将以市场价格为交易定价基础,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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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外,上述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不具有排他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