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4 证券简称:中航电测 公告编号:2022-013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2年3月31日,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现场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下午14:00在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大道166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康学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313,161,4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00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95,068,2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94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23,088,3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0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23,115,9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1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7,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人,代表股份23,088,3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082%。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318,153,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113,1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18,153,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113,1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18,154,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113,5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6%;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18,153,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113,1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8,153,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113,1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18,153,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113,1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8,154,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113,5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6%;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1,016,97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016,97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8,147,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107,1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9%;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卫福元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非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卫福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18,154,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113,5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6%;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8,154,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113,5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6%;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