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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化工:600328_2021年_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公司代码:600328 公司简称:中盐化工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2021年收

购100%股权的标的单位,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 年第 1 期,总第 1 期)的相关豁免规定:“公司在报告年度发生并购

交易的,可豁免本年度对被并购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本报告未将其纳入本次内

部控制评价范围。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的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风险评估、子公司控制、销售控制、采购业务、关联交易、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资金活动、业务外包、工程项目、资产管理、担保业务、合同管理、信息沟通、信息披露等业务流程。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财务管理、投资管理、担保业务、工程项目、安全环保、质量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本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总第1期)的相关豁免规定:“公司在报告年度发生并购交易的,可豁免本年度对

被并购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未将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配套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内部控制流程手册》、相关制度、指引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指标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金额超过营业收入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错报的金额超过营业收入的 2%但小于 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错报的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指标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错报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实质性漏洞/重大缺陷的判断标准:①识别出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②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进行重报以反映对错报的更正。③审计师发现的,最初未被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重要缺陷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要缺陷的判断标准:①沟通后的实质性漏洞/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纠正。②控制环境无效。③公司内部审计职能和风险评估职能无效。④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⑤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无效。
一般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资产指标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
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1%;总额的 0.5%≤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1%;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0.5%;
行政处罚指标已经正式对外披露并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受到国家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受到自治区(含自治区)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实质性漏洞/重大缺陷的判断标准:①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②犯国家法律法规。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着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发现8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①氯碱厂已按公司《授权委托书》修订氯碱厂《管理事项核权表》;②盐碱分公司已修订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程序等;③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已对动力车间输煤皮带除铁器更新、水汽车间中段气清洗气总管技改等项目投资经济效益进行分析评估;④制钠一车间达元庆已再次报名参加阿拉善盟特种作业培训并取证,并更新完善制钠二车间特种作业人员台账;⑤污水处理公司已建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清单;⑥热电厂已完善 2020 年度更新项目的竣工资料;⑦高分子材料公司已建立危险废物废机油转移台账;⑧技术质量部已建立危险废物处理台账,如硝酸银、氯化银、丙酮废液等。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1)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文件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021 年内控评价共发现一般缺陷(8)项。①树脂厂包装机表面防护防腐维修项目评标人员与监督人员为同一人,与职责不相容要求不符;②热电厂未建立废料回收和循环利用相关制度;③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业务中未明确单一来源采购审批流程;④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对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价;⑤盐碱分公司储运车间废油产生台账废物代码以及名称未按要求进行填写;⑥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未组织开展对公司级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⑦电石厂项目技术方案、施工方案评审表中评审结论未签字;⑧污水处理厂防雷防静电装置整改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期

早于评标报告签订日期。

(2)下一年度的改进方向:公司 2022 年内控评价工作将重点关注公司投资、资金、融资、招投标、购销领域等管理流程。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周杰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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