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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化工:中盐化工关于资产减值核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减值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制度等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进行核销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核销资产减值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积压无效存货及报废固定资产进行核销。本次核销涉及资产金额共计25,785.57万元,其中应收款项2,533.77万元,存货1,103.14万元,固定资产22,148.66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核销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核销项目名称原值折旧计提减值净额
应收款项2,533.77/2,533.770.00
存货1,103.14/1,103.140.00
固定资产22,148.6616,760.175,388.490.00
合计25,785.5716,760.179,025.400.00

(一)公司对确认无法收回的呆坏账予以核销,核销金额为

2,533.77万元,其中单项超100万元的应收款项为应收宁夏瑞利祥化工实业有限公司1,668.02万元,系2007年子公司与宁夏瑞利祥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往来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公司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宁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公司破产,分配的普通债权192.70万元,核销剩余应收款项1,475.32万元;单项不超100万元的应收款项为1,058.45万元,核销坏账的主要原因是:账龄过长,债务人无法联系或债务人已吊销、注销的应收款项,坏账核销后公司对上述的应收款项仍将保留继续追索权利。

(二)公司由于设备升级改型及工艺优化调整等原因,相关库存备品备件已经与生产装置系统不配套,不能继续使用,予以核销,核销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103.14万元。公司对上述存货进行专项管理台账,定期盘点,做到账销案存并且管理标准不降低,并积极对实物进行处置。

(三)公司历年来因工艺改造升级、技术更新换代原因拆除、报废了部分房屋构筑物与机器设备,经公司技术委员会鉴定,已无法继续使用,符合报废资产条件,核销固定资产原值22,148.66万元,折旧16,760.17万元,资产减值准备5,388.49万元。上述资产核销后,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专项管理台账,定期盘点,做到账销案存并且管理标准不降低,并积极对实物进行处置。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9,025.40万元,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核销资产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资产减值核销的审批程序

《关于资产减值核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本次资产减值核销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制度等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进行核销处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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