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2,991.1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存在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中非林业(香港)有限公司、中非林业(香港)有限公司大连办事处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金额为2,991.10万元,其中:2638.22万元形成于公司原持有时代万恒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期间预付款项,352.88万元为长时间未能收回的经营性应收房租款而导致的非经营性占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9.8.1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
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之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措施
2021年12月公司向中非香港公司发出催收函,要求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即期还款;2022年2月公司向该项预付款保证人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出履约提醒函,至今款项尚未收回。同时,公司向各关联方定期催收房租,未得到清偿。公司将继续与相关方积极沟通,争取早日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三、风险提示
公司因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问题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