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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梨: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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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JIANG KORLA PEAR CO.,LTD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疆·库尔勒市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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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9日 14:00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主 持 人:周恩鸿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到会来宾并报告到会股东人数、委托投票情况、代表股份。

三、主持人宣布议案表决办法(经过逐项讨论后再表决)。

四、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分别推荐股东为计票人;1名监事、1名律师为监票人,经与会股东举手表决通过。

五、宣读议案:

1、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六、参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讨论和提问。

七、参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八、监票人监票;会议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并询问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是否对统计结果持有异议。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出席会议董事签字。

十二、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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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1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6日。2021年7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879),正式受理公司提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2021年8月4日,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1年8月19日,因我公司聘请的非公开发行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决定中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2021年9月26日,在满足提交恢复审查的条件后,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2021年9月30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按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和解释并向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在审核中。

鉴于公司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进行,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5月6日)。除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有效期外,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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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议案二: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1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6日。

2021年7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879),正式受理公司提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2021年8月4日,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1年8月19日,因我公司聘请的非公开发行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决定中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2021年9月26日,在满足提交恢复审查的条件后,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2021年9月30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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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按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和解释并向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在审核中。鉴于公司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进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5月6日)。除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有效期外,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该事项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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