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8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仕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
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并提交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
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内容: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内容:2021年度,公司管理团队在董事会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带领经营团队,较好的完成2021年度各项工作并提交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915,362.66元,同比增长7.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368,830.48元,同比增长40.7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2,493,210.34元,同比增长
28.19%。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483,743,725.61元,较报告期期初增长5.8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420,861,654.45元,较报告期期初增长4.77%。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总结2021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2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审慎预测2022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拟以2021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412,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96%。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股81,648,00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内容: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实际业务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2021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中的相关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对202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履约保函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赛诺希德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作为质押担保,与建设银行签署《反担保(保证金质押)合同》并设立保证金专户。建设银行同意为赛诺希德出具保函,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2,000万元,保函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保函受益人为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履约保函并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大兴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拟在北京市大兴区设立分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公司大兴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内容: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内容:经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内容: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5)。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