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严格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积极推动各项业务发展。现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1年,面对大宗原材料及部分能源价格大幅上涨、人民币持续升值等客观不利因素,公司董事会紧紧围绕年度经营计划,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了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4,951.63万元,同比增长14.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56.11万元,同比下降
12.6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4,031.20万元,同比增长
44.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2,581.57万元,同比增长87.48%。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历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和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
2021年1月30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 |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 |
2021年4月19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7 |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10 |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1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
12 |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 ||
13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 | ||
14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15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
16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17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8 |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9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19.01 | 《关于提名王咸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19.02 | 《关于提名姚海霞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19.03 | 《关于提名王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19.04 | 《关于提名张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19.05 | 《关于提名梁中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19.06 | 《关于提名丁晓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2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20.01 | 《关于提名陈海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20.02 | 《关于提名武进锋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20.03 | 《关于提名俞书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21 | 《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1年4月26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 |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1年5 | 第二届董事会 | 1 | 《关于豁免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
月12日 | 第一次会议 | 2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
3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4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
2021年8月24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 |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4 | 《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 ||
5 | 《关于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 ||
6 | 《关于制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7 | 《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
2021年9月22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
2021年10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 |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1年12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及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
2021年5月12日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1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8 |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9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
10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1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11.01 | 《关于提名王咸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2 | 《关于提名姚海霞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3 | 《关于提名王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4 | 《关于提名张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5 | 《关于提名梁中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6 | 《关于提名丁晓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01 | 《关于提名陈海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02 | 《关于提名武进锋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03 | 《关于提名俞书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3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13.01 | 《关于提名郑英杰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13.02 | 《关于提名欧崇华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各位委员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行使职权,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等。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4次会议,重点是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决算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审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
计报告编制进行沟通和交流,并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行使职权,勤勉履行工作职责。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了3次会议,重点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过程中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并发表意见。
3、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影响公司发展的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积极探讨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为公司制定科学的战略规划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了1次会议,重点是就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南通恒坤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薪酬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和绩效考核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共计召开了1次会议,重点是监督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情况,拟订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方案。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经营决策的科学性。
三、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公司股东大
会各项决议和年度经营目标组织领导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开拓进取,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努力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
(一)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着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强化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改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推动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渠道的多元化,促进投资者和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认同和了解。
(三)主动开展合规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主动作为,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培训工作,通过常态化、系统化学习证监会、交易所规章、规范化文件,提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规范意识,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通过合规守法、勤勉尽责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