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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为原告

? 涉案的金额:本金人民币230,000,000元

? 公司作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资管计划合同约定履行管理人职责,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资管计划投资人承担。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西南证券双喜聚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该资管计划)管理人,于2021年3月代表该资管计划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被告杨立军就新研股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承担违约责任,偿还本金人民币230,000,000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诉讼费、诉讼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2021年3月16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渝01民初164号),决定立案受理(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二、涉诉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1)渝01民初164号),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判决被告杨立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公司偿还融资本金约2.25亿元及

相关利息、违约金、律师费(以下简称给付义务);被告韩华对被告杨立军在本判决所负的给付义务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有权在被告杨立军未履行本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范围内,对被告杨立军持有的2516086股新研股份(证券代码300159)、被告韩华持有的1500000股新研股份(证券代码300159)、被告黄云辉持有的3190000股新研股份(证券代码300159)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被告什邡星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告陈红在各自担保物价值范围内,对被告杨立军在本判决中所负的给付义务之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三、涉诉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作为该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资管计划合同约定履行管理人职责,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资管计划投资人承担,公司自有资金涉案部分(约4,600万元)按照资管计划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违约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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