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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工程:航天工程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2-010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工程”)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3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0,39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9,220,588.62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1,175,411.38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月21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15】00003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63,740,475.06元,其中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141,875.59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8,576,260.93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存款利息等)。

截至报告日,公司募投项目全部完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划转至普通账户,并于2022年3月14日注销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11090720521011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以及《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在北京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存款利息等)如下表所示:

序号开户银行专户帐号余额(元)存储方式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11014724869009已销户/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11090720521011138,576,260.93活期存款
合计38,576,260.9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5]000300号),截至2015年1月26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43898.12万元。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3898.1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5年2月1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航天工程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鉴证,出具了《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上证函〔2021〕1632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航天工程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航天工程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981,175,411.3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141,875.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63,740,475.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航天煤气化装备产业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205,707,300.00-205,707,300.00-187,718,279.80-17,989,020.2091.262017年2月77,091,813.51
兰州航天煤化工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75,180,000.00-175,180,000.00-175,600,541.54420,541.54100.242014年12月31日--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40,694,000.00-40,694,000.00-41,152,974.05458,974.05101.13---
日处理煤量2500吨级航天粉煤气化炉技术研制项目-30,250,000.00-30,250,000.007,141,875.5930,845,779.70595,779.70101.97---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528,514,700.00-528,514,700.00-528,422,899.97-91,800.0399.98---
合计980,346,000.00-980,346,000.007,141,875.59963,740,475.06-16,605,524.9498.3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15年1月26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43898.12万元。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3898.1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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