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已预先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资料进行了审阅,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该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2、《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能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该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3、《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风险评估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财务公司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公司与其之间发生的
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该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4、《关于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了防范风险,公司制定了《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建立风险报告制度,并制定了详细的风险处置程序和措施,可以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该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付磊、谢鲁江、梅慎实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