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88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工程或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1,168,811,601.23元(扣除法定盈余公积后)。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0.88元现金股利(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599万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47,167,12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33%;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充分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回报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