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98 公司简称:航天工程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北京航天长征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结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研究与开发、销售管理、生产管理、工程服务、在建工程、资产管理、营运资金管理、财务报告、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沟通、信息系统、内部监督、证券事务、行政事务。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研究与开发、生产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工程服务等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组织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资产总额 | 错报>资产总额的2% |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2% |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
营业收入 | 错报>营业收入的1% | 营业收入的0.5%<错报≤营业收入的1% | 错报≤营业收入的0.5% |
利润总额 | 错报>利润总额的5% | 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 | 错报≤利润总额的3% |
所有者权益 | 错报>所有者权益的1% | 所有者权益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的1% | 错报≤所有者权益的0.5%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企业更正已发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缺陷,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不构成重大错报但应仍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资产总额 | 金额>资产总额的2% | 资产总额的0.5%<金额≤资产总额的2% | 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营业收入 | 金额>营业收入的1% | 营业收入的0.5%<金额≤营业收入的1% | 金额≤营业收入的0.5% |
利润总额 | 金额>利润总额的5% | 利润总额的3%<金额≤利润总额的5% | 金额≤利润总额的3% |
所有者权益 | 金额>所有者权益的1% | 所有者权益的0.5%<金额≤所有者权益的1% | 金额≤所有者权益的0.5% |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缺失; 3.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缺失; 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重要缺陷 | 1.被公开警告或被政府质疑调查; 2.中度影响运营体系; 3.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或当地局部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中等损害; 4.长期影响一位或多位员工或公民的健康; 5.环境污染和破坏在可控范围内,未造成永久的环境影响。 |
一般缺陷 | 1.口头警告; 2.对运营体系造成轻度影响; 3.负面消息在企业内部流传,企业声誉几乎未受损; 4.短暂影响员工或公民的健康; 5.轻微环境污染。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经营中可能存在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通过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监督,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通过内部控制协调机制对其进行纠正和完善,使风险可控,不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有效性监督,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研究与开发、生产管理、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环节的风险应对和业务执行管理措施进行监督与完善。公司通过开展合规检查,排查合规风险,并持续监督各项风险管控措施落地,强化风险管控效果。公司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业务环节均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公司在2022年度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管理,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执行情况监督,加强公司风险的及时、有效应对,进一步夯实以风险为导向的内控监督常态化机制,提升管理效率,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姜从斌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