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80股票简称:华业3编号:临2022-028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资本”)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公告》(编号:临2021-131),相关案件情况详见上述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21)京74民初1248号《民事裁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信托”)
被告一: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
被告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二、《民事裁定书》相关内容
原告外贸信托与被告华业资本、国泰君安、大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法院于2021年11月5日立案。国泰君安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因当事人之间约定有仲裁条款,故不应由人民法院管辖。法院查明事实后认为,国泰君安的主管异议成立。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外贸信托的起诉。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北京金融法院发来的(2021)京74民初1248号《民事裁定书》。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