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之江生物: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在2021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于永生先生、独立董事李学尧先生和董事长邵俊斌先生组成,并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于永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

(一)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共5项议案。

(二)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共2项议案。

(四)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1年主要工作内容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4月20日

(本页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学尧:

2022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