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86,975,990.42 | 73,638,029.88 | 18.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41,235.81 | 2,471,485.86 | -33.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85,043.41 | 1,561,002.39 | -81.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758,825.27 | 27,844,791.61 | -127.8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4% | 0.37% | -0.1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781,459,639.96 | 783,716,793.57 | -0.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678,152,215.60 | 676,510,979.79 | 0.24%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2,732.0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14,051.79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676,508.63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17,100.04 | |
合计 | 1,356,192.40 | -- |
注:1、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税前金额列示。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损失类应以负数填写。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应收款融资比期初减少66.60%,主要原因系采购原材料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导致减少;
2、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298.21%,主要原因系预付采购材料款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减少71.34%,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参股公司宝鼎小额贷款红利款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61.97%,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宝鼎重工收到增值税退税所致;
5、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61.50%,主要原因系本期发放上年年末计提的年终奖金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91.64%,主要原因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导致的附加税增加;
2、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7.9%,主要原因系本期受疫情影响导致少数设备暂停时间长,相应折旧费转入增加;同时由于支付重组中介费用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250.07%,主要原因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15.47%,主要原因系参股公司宝鼎小额贷款收益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45.71%,主要原因系原材料、能耗价格上涨导致的营业成本上升及管理费用的增加;
6、报告期内,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33.59%,主要原因系原材料、能耗价格上涨导致的营业成本上升及管理费用的增加。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增加138.35%,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宝鼎重工收到退税所致;
2、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86.56%,主要原因系本期订单量增加导致的原材料采购量增加;
3、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减少65.13%,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增值税减少所致;
4、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27.86%,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销售款减少,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系收到参股公司宝鼎小额贷款红利款所致;
6、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22.85%,主要原因系收回银行理财投资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19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7.90% | 116,062,100 | ||||||
朱丽霞 | 境内自然人 | 24.12% | 73,875,000 | 55,406,250 |
朱宝松 | 境内自然人 | 8.48% | 25,976,056 | 19,482,042 | |||||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1.46% | 4,479,709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27% | 3,888,302 | ||||||
赵宏钊 | 境内自然人 | 0.84% | 2,572,400 | ||||||
赵连未 | 境内自然人 | 0.48% | 1,480,443 | ||||||
钱玉英 | 境内自然人 | 0.42% | 1,275,014 | ||||||
吴旭凌 | 境内自然人 | 0.22% | 663,300 | ||||||
朱有芹 | 境内自然人 | 0.20% | 599,6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 116,062,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062,100 | ||||||
朱丽霞 | 18,468,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68,750 | ||||||
朱宝松 | 6,494,014 | 人民币普通股 | 6,494,014 | ||||||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 4,479,709 | 人民币普通股 | 4,479,709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88,302 | 人民币普通股 | 3,888,302 | ||||||
赵宏钊 | 2,57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72,400 | ||||||
赵连未 | 1,480,443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0,443 | ||||||
钱玉英 | 1,275,01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5,014 | ||||||
吴旭凌 | 66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3,300 | ||||||
朱有芹 | 599,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9,6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朱宝松、朱丽霞为父女,钱玉英系朱宝松的配偶、朱丽霞的母亲。除上述股东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朱有芹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72,000股外,还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527,6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99,600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10月19日,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向武汉海事法院起诉公
司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常州市中海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三名被告,请求判令三名被告向原告赔付因“虎锋轮”号尾轴断裂事故而支付的保险赔款19,636,288.17元(按2018年10月19日外汇牌价1美元=6.938元人民币计算)以及检测检验费、翻译费、差旅费计人民币337,718.71元,立案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案号(2018)鄂72民初1742号。2020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武汉海事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1)被告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保险赔款损失人民币14,982,221.90元及利息(自2017年12月1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期至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2)被告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人民币55,009.60元;3)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对被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第三人劳氏船级社(中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4)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1,644.00元,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承担31,162.00 元,被告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连带承担110,482.0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 元由被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承担。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依法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湖北省高院立案后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5月13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2021年6月29日通过互联网进行了第二次开庭,2022年1月14日进行第三次开庭。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2、2021年3月上旬,公司收到宁波海事法院(2021)浙72民初346号传票:TIGER BULK NO.7 LIMITED(泰格散装7号有限公司)以海事海商纠纷为由,将公司、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常州市中海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三被告诉至法院,第三人为劳氏船级社(中国)有限公司,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虎锋轮”停运期间的租金、燃油及员工工资等损失1,532,863美元,按起诉状具状之日2021年1月4日美元兑人民币6.5321的利率,折合人民币10,012,814.4元;2)判令被告赔付原告自事故发生之日2016年10月31日起至被告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以10,012,814.4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本案诉讼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证据保全费、差旅费等由被告承担。宁波海事法院于2021年2月7日受理并立案。
2021年5月17日,应原告请求,宁波海事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21)浙72民初346号,做出中止诉讼的裁定。本案将待湖北高院(2021)鄂民终256号案件二审判决后再进行。
3、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多项议案;2022年3月15日,公司召开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等多项议案。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向包括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集团”)、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电子”)等在内的13个交易对方收购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或“标的公司”)
63.87%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并拟向控股股东招金集团全资子公司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有色”)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22年4月12日,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2〕第4号)进行了回复,并对重组报告书(草案)等披露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重组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多项议案。目前本次重组正在按计划推进中,公司及中介机构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申请文件,并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2,002,196.08 | 115,434,390.5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5,000,000.00 | 85,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00,388,127.30 | 80,283,992.77 |
应收款项融资 | 4,026,797.50 | 12,056,060.78 |
预付款项 | 4,536,360.59 | 1,139,182.3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614,851.74 | 5,634,950.6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43,589,559.17 | 132,413,133.8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081,724.23 | 21,251,852.74 |
流动资产合计 | 459,239,616.61 | 453,213,563.6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3,313,936.13 | 101,984,271.4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80,756,892.63 | 190,318,963.39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0,707,167.03 | 30,922,280.1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442,027.56 | 7,277,715.0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2,220,023.35 | 330,503,229.97 |
资产总计 | 781,459,639.96 | 783,716,793.5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2,611,872.55 | 42,801,571.8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5,362,916.70 | 23,959,672.0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738,024.06 | 9,710,234.21 |
应交税费 | 3,354,121.89 | 3,257,879.61 |
其他应付款 | 4,239,231.77 | 3,325,609.8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720,391.90 | 3,338,703.32 |
流动负债合计 | 83,026,558.87 | 86,393,670.8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5,019,737.83 | 14,902,637.79 |
递延收益 | 5,261,127.66 | 5,909,505.1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280,865.49 | 20,812,142.94 |
负债合计 | 103,307,424.36 | 107,205,813.7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06,232,338.00 | 306,232,33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08,743,574.98 | 408,743,574.9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6,290,062.99 | 26,290,062.9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63,113,760.37 | -64,754,996.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78,152,215.60 | 676,510,979.79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78,152,215.60 | 676,510,979.7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81,459,639.96 | 783,716,793.57 |
法定代表人:朱宝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建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颜沈瑛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86,975,990.42 | 73,638,029.88 |
其中:营业收入 | 86,975,990.42 | 73,638,029.8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7,438,376.82 | 72,746,620.58 |
其中:营业成本 | 76,560,289.59 | 63,908,805.5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25,364.95 | 221,956.11 |
销售费用 | 744,594.70 | 966,992.27 |
管理费用 | 7,115,576.77 | 5,159,833.72 |
研发费用 | 2,761,776.06 | 2,376,266.29 |
财务费用 | -169,225.25 | 112,766.66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314,988.14 | 80,678.44 |
加:其他收益 | 648,377.49 | 661,760.4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06,173.34 | 931,055.2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46,547.44 | 330,880.2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2,732.02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28,349.01 | 2,815,105.26 |
加:营业外收入 | 65,674.30 | 12,58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117,100.04 | 237,281.6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76,923.27 | 2,590,403.61 |
减:所得税费用 | -164,312.54 | 118,917.7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41,235.81 | 2,471,485.86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41,235.81 | 2,471,485.86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41,235.81 | 2,471,485.86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641,235.81 | 2,471,485.8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41,235.81 | 2,471,485.8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1 | 0.0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1 | 0.0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朱宝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建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颜沈瑛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7,771,679.10 | 64,941,193.46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429,414.03 | 5,214,816.2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0,071.80 | 106,641.1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581,164.93 | 70,262,650.8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411,500.34 | 15,847,380.18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947,478.69 | 14,773,045.2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36,267.40 | 8,993,784.7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44,743.77 | 2,803,649.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339,990.20 | 42,417,859.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58,825.27 | 27,844,791.6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5,676,508.63 | 60,473,424.66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25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0,911.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127,419.63 | 60,473,424.6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42,973.00 | 101,600.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5,000,000.00 | 80,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642,973.00 | 80,101,6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84,446.63 | -19,628,175.3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7,815.80 | -37,637.0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32,194.44 | 8,178,979.2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5,434,390.52 | 29,751,305.7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2,002,196.08 | 37,930,285.01 |
注: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