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煌钢构”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富煌钢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的自查情况
富煌钢构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经自查,富煌钢构不存在违背内部控制规则的事项,并根据核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富煌钢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交流,查阅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结合现场检查,审阅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其2021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王兴禹 胡永舜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