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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五网: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盛宇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1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本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按时出席或以通讯方式参与董事会会议,并列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列席了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本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会议的议案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主要有:

2021年4月21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2020年报及相关事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5月17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6月18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股权激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7月6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8月20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公司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有关公告。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大事项。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1年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董事补选、股权激励计划,高管考核体系完善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经营状况,以及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积极参加证监局组织的各项培训,认真学习了本年度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自觉提升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并多次来公司调查并参与公司投资、考核等专项讨论会议,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除续聘审计机构外,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特此报告,请审议。

独立董事:盛宇华2022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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