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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1

公告编号:2022-044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一、更正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 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等规定,公司对相关年度报表进行重新梳理,对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

不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出现有层级的风险。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 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等规定,公司对相关年度报表进行重新梳理,对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业绩承诺、超额分配利润等事项,不影响相关年度股票风险警示状态,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详见同日公告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2]003888号)。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客观、合理,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不断加强对公司治理、财务规范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与完善。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六、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客观、合理,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不断加强对公司治理、财务规范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与完善。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更正及追溯调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更正及追溯调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致的,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上述事项按照追溯调整法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进行更正。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为应收票据重分类列示更正,因此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利润表项目、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项目

项目2020年12月31日和2020年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应收票据8,439,477.6925,057,601.8933,497,079.58296.91%
应收款项融资4,250,504.694,250,504.69100.00%
资产总计613,559,364.7829,308,106.58642,867,471.364.78%
其他流动负债192,950.2129,308,106.5829,501,056.7915189.47%
负债合计186,965,333.5229,308,106.58216,273,440.1015.68%
未分配利润167,088,812.64-167,088,812.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22,271,427.42-422,271,427.42-
少数股东权益4,322,603.84-4,322,603.84-
所有者权益合计426,594,031.26-426,594,031.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11.03%-11.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9.77%-9.77%-
营业收入240,394,127.54-240,394,127.54-
净利润45,363,404.65-45,363,404.6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44,128,321.22-44,128,321.2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后)39,116,246.33-39,116,246.33-
少数股东损益1,235,083.43-1,235,083.43-
项目2019年12月31日和2019年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应收票据7,189,928.037,594,105.1914,784,033.22105.62%
应收款项融资957,835.63957,835.63100.00%
资产总计528,360,121.928,551,940.82536,912,062.741.62%
其他流动负债8,551,940.828,551,940.82100.00%
负债合计147,445,938.568,551,940.82155,997,879.385.80%
未分配利润127,331,522.57-127,331,522.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78,149,885.82-378,149,885.82-
少数股东权益2,764,297.54-2,764,297.54-
所有者权益合计380,914,183.36-380,914,183.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17.15%-17.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16.44%-16.44%-
营业收入229,349,463.54-229,349,463.54-
净利润50,225,122.26-50,225,122.2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48,102,003.95-48,102,003.9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后)46,112,555.07-46,112,555.07-
少数股东损益2,123,118.31-2,123,118.31-

八、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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