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即2021年10月11日至2022年4月11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8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外,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上述8名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交易期间 | 合计买入(股) | 合计卖出(股) |
1 | 贾远超 | 核心骨干员工 | 2021年10月25日-2022年03月23日 | 4,100 | 4,100 |
2 | 谢圣斌 | 核心骨干员工 | 2021年11月15日-2022年03月31日 | 3,800 | 2,200 |
3 | 王赞 | 核心骨干员工 | 2021年11月04日-2021年12月31日 | 300 | 500 |
4 | 张祥堂 | 核心骨干员工 | 2022年03月29日 | 100 | 0 |
5 | 孙健 | 核心骨干员工 | 2022年03月08日 | 300 | 0 |
6 | 李光辉 | 核心骨干员工 | 2021年10月12日-2022年04月06日 | 15,800 | 14,700 |
7 | 张清新 | 核心骨干员工 | 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07日 | 300 | 200 |
8 | 高尚 | 核心骨干员工 | 2022年03月22日-2022年03月23日 | 100 | 100 |
根据上述8名激励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公司自查,上述核查对象未曾参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筹划、论证、决策工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曾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内幕知情人获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完全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管理,并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业务单号:114000035398)。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