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38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4月1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计,现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1)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1)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0)。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22年的工作进行了战略性布局和展望。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22年的工作进行了战略性布局和展望。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总经理向董事会就2021年公司的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汇报。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汇报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2-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汇报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2-042)。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根据公司的经营需求及未来发展需要,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谢峰、郭东、李专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需求及未来发展需要,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对2021年度财务工作以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2022年度经营与业务计划,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2022年度经营与业务计划,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公司已聘请其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符合公司财务审计需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谢峰、郭东、李专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公司会计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谢峰、郭东、李专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会计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谢峰、郭东、李专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需要,拟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应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需要,拟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应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及相关安排,公司就 2021 年度开展专项行动中的自查及自我规范情况进行专项自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2-04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董事会提请于 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会提请于 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