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13 公司简称:镇洋发展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王时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丹丹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7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50,444,8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内容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7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四)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年报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行有效之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汇海合伙 | 指 | 宁波汇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海江合伙 | 指 | 宁波海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投集团 | 指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海江投资 | 指 |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德联科技 | 指 | 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恒河材料 | 指 | 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众利化工 | 指 | 宁波市镇海众利化工有限公司 |
浙铁大风 | 指 | 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烧碱 | 指 | 氢氧化钠,基本化工原料之一,主要应用于化工、轻工、纺织、医药、石油、造纸、冶金等行业 |
离子膜烧碱技术(项目) | 指 | 使用离子交换膜进行氯化钠盐水电解生产烧碱的方法 |
原盐 | 指 | 经初步晒制或熬制的盐 |
蜡油 | 指 | 液体石蜡,也可称为正构烷烃的液体形式,是一种无色透明、无味、无臭的粘稠液体。液体石蜡可分为轻质液体石蜡和重质液体石蜡,其中正构烷烃(C10-C13)含量95%以上的为轻质液体石蜡,正构烷烃(C14-C17)含量95%以上的为重质液体石蜡 |
甘油 | 指 | 丙三醇,无色、无臭、味甜,外观呈澄明黏稠液态的一种有机物,用作制造硝化甘油、醇酸树脂和环氧树脂,在医学方面,用以制取各种制剂、溶剂、吸湿剂、防冻剂和甜味剂,配剂外用软膏或栓剂等 |
甘油法 | 指 | 利用工业甘油、工业用烧碱或石灰乳和气体氯化氢生产环氧氯丙烷的过程 |
丙酮 | 指 | 二甲基酮,作为合成烯酮、醋酐、碘仿、聚异戊二烯橡胶、甲基丙烯酸甲酯、氯仿、环氧树脂等物质的重要原料 |
MIBK、甲基异丁基酮 | 指 | C6H12O,常用作溶剂、无机盐分离剂、选矿剂、粘合剂、橡胶胶水、蒙布漆和有机合成原料等 |
ECH | 指 | 环氧氯丙烷(C3H5ClO),是一种有中等毒性、易挥发、性质不稳定的油状液体,其在有机化工合成和精细化工应用中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
PVC、聚氯乙烯 | 指 | 聚氯乙烯树脂,我国规模最大的有机氯产品之一,主要应用于制作硬质管材、硬质型材、片材和薄膜等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镇洋发展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Oceanking Development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O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时良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时良(代行) | 韩德功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
电话 | 0574-86502981 | 0574-86502981 |
传真 | 0574-86503393 | 0574-86503393 |
电子信箱 | zqh@nbocc.com | zqh@nbocc.com |
注: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2022-009),因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3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自2022年4月8日起由公司董事长王时良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未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204 |
公司网址 | https://www.nbocc.com/ |
电子信箱 | zqh@nbocc.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镇洋发展 | 603213 | 不适用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 B 座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尹志彬、张文娟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李嘉俊、许超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11月1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周旭东、张鼎科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11月1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2,043,261,081.03 | 1,152,264,583.48 | 77.33 | 1,136,700,746.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96,443,874.44 | 129,685,240.59 | 282.81 | 127,143,641.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40,774,213.13 | 113,387,034.59 | 288.73 | 116,900,609.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562,147.29 | 63,619,849.30 | 103.65 | 93,681,105.48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84,688,688.13 | 790,482,818.30 | 100.47 | 683,709,057.71 |
总资产 | 2,084,573,092.06 | 1,140,133,480.25 | 82.84 | 863,077,351.2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2 | 0.35 | 277.14 | 0.4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2 | 0.35 | 277.14 | 0.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8 | 0.31 | 280.65 | 0.4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26 | 17.50 | 增加30.76个百分点 | 27.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85 | 15.30 | 增加27.55个百分点 | 24.8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受疫情冲击,经济形式不容乐观的情况下,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保持平稳运行,受行业自身发展及下游需求旺盛等多重因素影响,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较上年同期上涨明显。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40,322,330.61 | 461,481,131.95 | 493,593,499.30 | 747,864,119.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6,546,769.31 | 108,466,033.79 | 90,371,388.12 | 241,059,683.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8,548,360.10 | 98,594,028.10 | 91,132,652.99 | 202,499,171.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56,971.49 | 45,438,377.73 | 13,926,809.92 | 83,553,931.1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142,360.26 | 25,662,248.68 | 446,959.5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490,971.67 | 8,468,570.00 | 3,775,397.5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3,40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309,714.82 | -2,214,745.45 | 9,528,400.3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0,506.38 | 77,609.5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1,808,815.65 | 7,995,122.42 | 3,369,345.5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13,277.83 | 7,700,354.38 | 161,779.54 | |
合计 | 55,669,661.31 | 16,298,206.00 | 10,243,032.43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222,993,686.45 | 607,460,628.97 | 384,466,942.52 | — |
合计 | 222,993,686.45 | 607,460,628.97 | 384,466,942.52 | —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对于公司来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一方面公司经营业绩实现爆发式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4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亿元,分别同比分别增长77.33%、
282.81%;另一方面公司成功实现上市目标,于2021年11月11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2021年,公司主动对标一流、争先创优,常态化疫情防控精准有效,募投项目稳步推进,经营效益再创新高,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回顾全年工作成效,主要亮点工作体现在以下方面:
1、凤凰涅槃,成功实现A股上市目标
2021年,在证监会受理审核期间,公司精心组织各部门、各中介机构对证监会审核关注的问题快速研究、落实,按照审核要求高质量做好各项材料的更新、回复工作。最终,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委会议审核,于2021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公司的成功上市,不仅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进一步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开启了资本与产业双轮驱动发展模式,也为公司创建一流企业的宏伟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
2、攻坚克难,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ECH项目当年投产当年实现盈利。作为公司“十三五”期间最大的投资新建项目,ECH项目开工以来,相继受到疫情、雨季等因素影响。项目团队克服种种不利因素,ECH装置最终于8月底建成投产并基本保持连续稳定运行,于年末完成达标达产性能考核,实现当年投产盈利。ECH项目的建成投产使公司产业由氯碱基础化工向有机化工和新材料化工等领域逐步延伸,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二是全力以赴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作为公司IPO募投项目,在2020年完成项目立项、能评、环评、政府备案等环节。2021年,公司继续全力推进项目落地建设,分别完成包括安全评价、稳评在内的所有政府手续报批。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部分长周期设备的订货,完成EPC总包合同签订,于2022年1月20日举行项目开工仪式。
3、动态优化产品、客户结构,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2021年,公司进一步利用所处国家级化工园区的区位优势和物流优势,主动贴近市场一线,充分发挥园区管道直供特点,巩固增强重点客户粘性,准确把握氯碱市场新变化,加强经销商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库存管理水平,动态优化调整产品结构与客户结构,着力解决物流瓶颈问题,进一步扩大产品辐射半径。同时,公司利用新媒体等渠道创新产品推广方式,全力打开环保型氯蜡市场,目前公司环保型氯蜡产品已得到塑胶跑道、橡塑保温等高端市场的高度认可,成为行业知名品牌,差异化竞争优势明显。
4、争创一流,首获“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称号
近年来,公司坚持走绿色化、循环化发展道路,将绿色低碳融入公司高质量发展。通过实施成本领先战略,对标一流,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2021
年10月,凭借出色的烧碱产品综合能耗管控能力,公司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授予“2020年度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烧碱)”荣誉称号,并于2022年1月份获得国家工信部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
5、高效推进,如期完成年度技改技措项目
2021年,公司继续通过技术革新实施一批技改技措项目,推动提质增效不断落地见效,坚持以装置对标找差距、以工艺查定找原因、以技术改造脱瓶颈,紧密结合现有装置瞄准国内标杆企业开展工艺优化、节能降耗、安全环保、产能挖潜改造,依靠技术手段、技术措施、技术进步深化挖潜、升级、降本、增效,有效保障和促进了装置效能、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自动化水平的持续提升,尤其是氯化石蜡提质增效项目,对ECH装置达标达产起到了关键作用。
6、改革赋能,不断释放内生动力
为进一步突出职能部门主体责任,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实现组织机构扁平化,公司于2021年11月实施第二步组织机构改革。同时,公司持续深化人事改革和薪酬改革,进一步改进各级人员收入分配方式;明确中层人员年度目标任务,激励干部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对标、狠抓落实、全面提升。通过人才引进、组织选拔及公开竞聘的方式,新提任多名80后年轻干部担任部门主管以上职务。进一步拓宽招聘渠道,引进PVC项目技术骨干。
7、快速应对,掌握疫情防控主动权
面对复杂多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坚持按照“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级防疫责任,在抓牢抓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协调做好生产经营工作。面对2021年12月宁波市镇海区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所在区域实施临时封闭管理的紧急情况,公司快速应对、果断决策,一方面第一时间部署落实物资保供和销售保畅任务,另一方面组织各系统有序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尽可能将疫情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在宁波市镇海区疫情期间,作为防疫物资重点保供企业,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紧生产次氯酸钠消毒液等防疫紧缺物资,保障市场供应,践行国企使命担当。
8、党建引领,着力打造国企党建新高地
2021年,公司党委坚持“党建强、企业强”理念,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总抓手,有序开展“党建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持续深化“清廉镇洋”建设。认真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通过领导带头学、支部创新学、党员全员学的“三学”联动,让广大党员干部员工思想全面接受洗礼。组织开展“七个百”等形式多样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及“三为”实践活动,以深学促实干。建立领导班子项目领办和公示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和广大员工的监督作用。聚焦问题和短板,扎实有效开展内部专项审计及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专项督查,扎实构建 “大监督”体系。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细分行业为氯碱行业,主要产品包括烧碱、液氯、氯化石蜡、次氯酸钠、ECH等氯碱类产品,甲基异丁基酮等MIBK类产品以及高纯氢气等其他产品。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去产能政策的陆续出台、实施,氯碱行业的整体供需情况得到很大改善,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已形成一批规模化、大型化的氯碱生产企业,行业发展总体上更加健康。2021年,世界烧碱行业产能小幅增长,总产能为10,001万吨,总产量8,100万吨左右,开工率81%左右,新增产能主要分布在中国、印度、东南亚和欧洲等国家和地区。(数据源于《中国烧碱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2021年,我国烧碱企业总产能4,507.50万吨,较前一年产能增长37.50万吨,全国烧碱装置开工负荷达到86%左右,较上年提高5%。2021年国内疫情防控常态化,烧碱企业生产基本正常,除局部地区受疫情影响灵活调整开工和能耗“双控”引起部分地区短时负荷降低外,其他时间装置开工负荷较高。2021年,国内烧碱市场呈现两个阶段波动。其中,上半年国内烧碱市场保持在供需平衡状态,价格波动较小。下半年国内烧碱市场受多重因素影响,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下游氧化铝行业受能耗“双控”影响相对较小,企业生产基本正常,同时“双碳”政策下新能源汽车领域发展迅猛,烧碱作为新能源汽车电池生产过程中的原料之一,受行业高景气度带动迎来明显增量需求,这些都对烧碱价格在高位波动形成了支撑。(数据源于《中国烧碱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氯化石蜡、次氯酸钠等作为氯碱产业链的下游产品,受氯碱产品价格上行及下游需求旺盛等因素的影响,2021年产品价格同样呈现震荡上行态势,较往年出现明显上涨;甲基异丁基酮等MIBK类产品由于下游橡胶防老剂等应用领域需求强劲,2021年产品价格在2020年基础上整体呈现出高位震荡情形;ECH作为氯碱产业链的进一步延伸,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和精细化工产品,主要用于生产环氧树脂、固化剂、溶剂、医药中间体、表面活性剂等领域,下游应用广泛,受上游价格传导机制的影响,加之下游需求相对旺盛,2021年产品价格亦呈现波动上行态势。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氯碱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现有烧碱产能35万吨/年、氯化石蜡产能7万吨/年、次氯酸钠产能20万吨/年、MIBK产能2万吨/年、ECH产能4万吨/年、氢气产能
0.88万吨/年。
2021年,公司利用氯化石蜡副产氯化氢投资建设的4万吨/年ECH项目主装置已投产,产品已顺利进入市场,并取得良好收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实施的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已于2021年4月完成技术许可协议的签订,于12月完成首席金融合作机构及项目建设总承包商的招标工作,于2022年1月20日举行项目开工仪式,目前正按计划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物流便捷,区位优势明显
公司所在地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级化学工业专业园区,2021年排名中国化工园区前三强。公司作为园区内唯一的烧碱、液氯供应企业,可直接管输销售至园区下游客户,园区内产业链的集聚有助于公司产品更加便捷的面向销售市场,同时园区下游企业的产品附加值较高且运营稳定,对公司的产品需求持续增长,给公司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此外,园区紧靠宁波镇海液体化工码头,物流条件便捷,配套基础建设完善,海运、公路运输条件十分优越,区位优势明显,不仅有助于公司销售网络的稳固延伸,而且相较同行业企业具有供应稳定性及运输成本优势。
2、注重精细化管理,绿色低碳创新发展
公司注重精细化管理,牢固树立“一切成本皆可控”理念,大力推进实施成本领先战略,以对标管理作为重要抓手,从各方面开展全方位对标,2021年公司烧碱综合能耗继续居国内领先水平。
公司一直以来重视能效提升和绿色低碳发展,致力成为行业能效领先者,目前已建立有效的能源管理体系并在取得认证后持续高效运行,实现生产过程中能源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智能化,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授予“2020年度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烧碱)”荣誉称号,并于2022年1月份被国家工信部正式评选为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同时,公司重视各类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绿色化,在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牵头下,公司主持起草的《氯碱工业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氯化石蜡》团体标准已公布实施。
3、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公司重视生产工艺的改进和先进技术的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经过多年研发积淀,现已拥有一支完整的研发团队以及较强的研发能力。目前公司设有宁波市企业专家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工作站、新材料工程(技术)中心。公司一直重视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已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先后被评为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公司在氯碱工艺技术革新、节能减排技术、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主要产品多采用先进技术或生产工艺,并已实现了多项研究成果的工业化应用。氯化石蜡采用自主研发并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氯化连续工艺技术,生产过程采用DCS系统控制,装置副产氯化氢可作为甘油法环氧氯丙烷项目的原料,该项目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推广的石化绿色工艺。自主研发的新型84消毒液、涉水级次氯酸钠已列入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到行业标准的制定中,近年参与制定的3项产品行业标准均已公布实施。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4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96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82.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1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88.73%;实现每股收益为1.32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77.14%。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043,261,081.03 | 1,152,264,583.48 | 77.33 |
营业成本 | 1,375,528,426.19 | 953,113,839.46 | 44.32 |
税金及附加 | 15,166,876.57 | 5,062,849.91 | 199.57 |
销售费用 | 8,705,469.97 | 5,019,388.79 | 73.44 |
管理费用 | 35,805,400.74 | 29,967,794.61 | 19.48 |
财务费用 | 102,682.77 | -2,193,590.58 | 104.68 |
研发费用 | 21,134,682.08 | 11,255,088.15 | 87.78 |
其他收益 | 12,541,478.05 | 8,546,179.57 | 46.75 |
投资收益 | -930,270.38 |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1,909,090.59 | -44,072.08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1,284,261.91 | -858,203.70 | 不适用 |
营业外收入 | 438,603.60 | 239,580.30 | 83.07 |
营业外支出 | 17,748,318.42 | 2,454,325.75 | 623.14 |
所得税费用 | 99,840,614.32 | 43,651,420.61 | 128.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562,147.29 | 63,619,849.30 | 103.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479,091.34 | -60,428,584.9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1,373,531.48 | 53,867,573.5 | 329.52 |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着销量增加带来的产品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包装费和人工成本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人工成本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借款利息增加和利息收入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加大研发投入所致;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取得赔款及罚没收入增加所致;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因新建PVC项目用地需求导致部分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所致;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对应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额增加,对应的货款回笼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项目投入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收到募集资金增加和银行借款减少所致;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增值税增加对应的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票据贴现贴息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3亿,同比增加77.33%;营业成本13.76亿,同比增加44.32%。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化工行业 | 2,041,879,033.85 | 1,375,082,265.78 | 32.66 | 79.68 | 46.57 | 增加15.21个百分点 | |||
合计 | 2,041,879,033.85 | 1,375,082,265.78 | 32.66 | 79.68 | 46.57 | 增加15.21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氯碱类产品 | 1,615,875,274.77 | 1,056,770,930.25 | 34.60 | 78.77 | 44.80 | 增加15.34个百分点 | |||
MIBK类产品 | 309,773,281.00 | 200,242,024.30 | 35.36 | 126.43 | 72.22 | 增加20.35个百分点 | |||
其他产品 | 116,230,478.08 | 118,069,311.23 | -1.58 | 21.44 | 28.17 | 减少5.33个百分点 | |||
合计 | 2,041,879,033.85 | 1,375,082,265.78 | 32.66 | 79.68 | 46.57 | 增加15.21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中国地区 | 2,041,879,033.85 | 1,375,082,265.78 | 32.66 | 79.68 | 46.57 | 增加15.21个百分点 | |||
合计 | 2,041,879,033.85 | 1,375,082,265.78 | 32.66 | 79.68 | 46.57 | 增加15.21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直销 | 1,169,761,418.86 | 833,856,038.86 | 28.72 | 81.30 | 47.23 | 增加16.50个百分点 | |||
经销 | 872,117,614.99 | 541,226,226.92 | 37.94 | 77.55 | 45.57 | 增加13.64个百分点 | |||
合计 | 2,041,879,033.85 | 1,375,082,265.78 | 32.66 | 79.68 | 46.57 | 增加15.2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所处行业景气度较高,产品销售价格、销售量同比出现明显上涨,主营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增加79.68%,主营业务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比增加46.57%。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烧碱 | 万吨 | 35.90 | 33.64 | 0.41 | 18.68 | 17.95 | -10.87 |
液氯 | 万吨 | 33.37 | 22.69 | 0.03 | 18.88 | 15.41 | 200 |
氯化石蜡 | 万吨 | 6.7 | 6.66 | 0.07 | 20.94 | 19.78 | 250 |
MIBK | 万吨 | 1.97 | 1.95 | 0.05 | 82.41 | 78.90 | 66.67 |
ECH | 万吨 | 1.10 | 0.99 | 0.11 | - | - | - |
注:烧碱、液氯作为下游次氯酸钠产品、氯化石蜡等产品的原材料之一,公司会结合市场行情走势及客户订单情况决定上述产品的排产和销售计划;在满足上述自用的前提下,公司将剩余烧碱、液氯对外出售。
产销量情况说明一方面公司于2021年1月换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产品的产能较上年同比明显增长;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装置保持稳定运行。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
化工 | 直接材料 | 1,138,798,630.73 | 82.82 | 749,760,686.42 | 79.92 | 51.89 | 不适用 | |||||||
化工 | 人工费用 | 36,126,464.11 | 2.63 | 30,767,893.96 | 3.28 | 17.42 | 不适用 | |||||||
化工 | 制造费用 | 200,157,170.93 | 14.56 | 157,654,856.40 | 16.80 | 26.96 | 不适用 | |||||||
化工 | 合计 | 1,375,082,265.78 | 100.00 | 938,183,436.79 | 100.00 | 46.57 | 不适用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
氯碱类产品 | 直接材料 | 860,349,258.25 | 81.41 | 566,974,979.19 | 77.69 | 51.74 | 不适用 | |||||||
氯碱类产品 | 人工费用 | 30,484,034.94 | 2.88 | 26,355,969.89 | 3.61 | 15.66 | 不适用 | |||||||
氯碱类产品 | 制造费用 | 165,937,637.05 | 15.7 | 136,461,537.77 | 18.70 | 21.60 | 不适用 | |||||||
氯碱类产 | 合计 | 1,056,770,930.25 | 100.00 | 729,792,486.85 | 100.00 | 44.80 | 不适用 |
品 | |||||||
MIBK类产品 | 直接材料 | 160,697,909.55 | 80.25 | 90,952,615.39 | 78.22 | 76.68 | 不适用 |
MIBK类产品 | 人工费用 | 5,642,429.17 | 2.82 | 4,411,924.08 | 3.79 | 27.89 | 不适用 |
MIBK类产品 | 制造费用 | 33,901,685.58 | 16.93 | 20,907,597.17 | 17.98 | 62.15 | 不适用 |
MIBK类产品 | 合计 | 200,242,024.30 | 100.00 | 116,272,136.63 | 100.00 | 72.22 | 不适用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浙铁创新已于2021年4月28日清算注销,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之“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1,127.8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5.0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7,760.2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8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253,368,729.89 | 12.40 |
2 | 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7,602,284.75 | 3.80 |
3 | 浙江舜联贸易有限公司 | 73,819,547.71 | 3.61 |
4 | 浙江联环科技有限公司 | 54,470,842.03 | 2.67 |
5 | 浙江金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2,016,974.11 | 2.55 |
合计 | 511,278,378.49 | 25.02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88,216.9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8.1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 489,163,199.28 | 32.24 |
2 | 台化兴业(宁波)有限公司 | 114,565,992.98 | 7.55 |
3 | 南京双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00,638,647.81 | 6.63 |
4 | FRIENDS IMPEX | 93,834,189.74 | 6.18 |
5 |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 | 83,966,992.44 | 5.53 |
合计 | 882,169,022.25 | 58.14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与上年同期增减(%) |
销售费用 | 8,705,469.97 | 5,019,388.79 | 73.44 |
管理费用 | 35,805,400.74 | 29,967,794.61 | 19.48 |
财务费用 | 102,682.77 | -2,193,590.58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1,134,682.08 | 11,255,088.15 | 87.78 |
费用变动原因分析:
1、销售费用同比增加73.44%,主要系包装费和人工成本增加;
2、管理费用同比增加19.48%,主要系人工成本增加;
3、财务费用同比增加104.68%,借款利息增加和利息收入减少;
4、研发费用同比增加87.78%,主要系加大研发投入。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1,134,682.08 |
研发投入合计 | 21,134,682.0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03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5.5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4 |
本科 | 21 |
专科 | 1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8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0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 129,562,147.29 | 63,619,849.30 | 103.65% |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 -112,479,091.34 | -60,428,584.9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 231,373,531.48 | 53,867,573.50 | 329.5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8,456,587.43 | 57,058,837.88 | 335.44% |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销售额增加,对应的货款回笼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系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收到募集资金增加和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72,704,105.97 | 22.68 | 224,243,706.58 | 19.67 | 110.8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收到募集资金 |
应收票据 | 65,911,245.67 | 3.16 | - | - | - | 本期开展票据池融资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607,460,628.97 | 29.14 | 222,993,686.45 | 19.56 | 172.41 | 销售额增加,销售货款回笼增加 |
存货 | 130,873,992.69 | 6.28 | 49,986,127.08 | 4.38 | 161.82 | 库存原料及产品价格上涨以及新产品库存量增加 |
固定资产 | 515,815,330.47 | 24.74 | 357,458,735.08 | 31.35 | 44.30 | 报告期内新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 |
短期借款 | 50,062,638.90 | 2.40 | 107,095,509.72 | 9.39 | -53.25 | 募集资金到账,本期资金充足,银行借款额减少 |
应付票据 | 66,582,709.12 | 3.19 | - | - | - | 增加票据池融资 |
应付账款 | 189,633,042.91 | 9.10 | 138,366,535.78 | 12.14 | 37.05 | 应付工程款、原材料采购款增加 |
应交税费 | 83,191,586.19 | 3.99 | 27,179,909.45 | 2.38 | 206.09 | 销量增加,应交增 |
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 | ||||||
资本公积 | 543,589,846.55 | 26.08 | 251,222,371.16 | 22.03 | 116.38 | 溢价发行新股 |
盈余公积 | 68,946,558.07 | 3.31 | 18,437,120.40 | 1.62 | 273.96 | 本期利润增加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255,630.58 | 住房基金提留款 |
应收票据 | 65,911,245.67 | 质押的应收票据 |
合计 | 67,166,876.25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与研究》等文件的陆续发布,以高质量发展为原则,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以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不断提升产业化层次,推动从能耗高、污染重的大宗原材料等基础产业演进到能耗低、排放少、技术含量高的高端战略性产业为导向的一系列政策调整,对整个石油和化工行业的创新发展、结构升级、清洁生产、管理方式都提出了变革性要求,我国氯碱行业发展将迎来提质增效的重要窗口期,区域产业集群化、园区化将成为“十四五”期间化工行业做强做优做精的重要举措之一。
公司地处国家级化学工业专业园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对行业新的变化与挑战,将进一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耕氯碱主业,打造绿色发展优势,在拓展上下游循环经济、延伸产业链上继续做深做精,持续提升绿色化、精细化、系统化运营能力。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行业基本情况
氯碱类产品所属行业基本情况:2021年底,我国烧碱生产企业158家,总产能为4,507.50万吨/年,产能主要分布在山东、内蒙古、江苏、新疆、浙江和河南六省份;我国聚氯乙烯生产企业71家,总产能为2,712.50万吨/年,产能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新疆、山东、陕西、山西和天津六省市。2021年国内疫情防控常态化,烧碱企业生产基本正常,整体上装置开工负荷较足。受电价和原盐价格上调、下游氧化铝市场上涨等因素影响,全年国内烧碱市场整体呈现高位大幅波动态势。未来,东部地区氯碱产业将依托区域位置及产业链优势,探索出与化工新材料、氟化工、精细化工和农药等行业结合的综合发展模式。(数据源于《中国烧碱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ECH类产品所属行业基本情况:2021年末,国内ECH生产企业25家,总产能137万吨,全年产量约104万吨。ECH产能主要分布在山东、江苏、河北、湖南、福建、江西等地区,湖北、河北、山东以及浙江地区仍有部分新装置在建,国内ECH产能分布将更加广泛,产能提升仍有空间。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大,环境友好型的甘油法ECH生产工艺得以快速发展,今后产能也将逐步增多。随着工艺的不断改进与优化,高端ECH产品已覆盖涂料、电子电气、复合材料及胶粘剂等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船舶、通讯、汽车、消费电子、航空航天等多个终端市场,应用场景更加广泛。(数据源于卓创资讯网)
?公司行业地位
目前,公司拥有烧碱产能35万吨/年、氯化石蜡产能7万吨/年、次氯酸钠产能20万吨/年、MIBK产能2万吨/年、ECH产能4万吨/年、氢气产能0.88万吨/年,是江浙地区主要的氯碱产品供应商之一。公司充分利用现有区位优势和物流成本优势,氯碱产品具备较强的竞争能力,在同行业公司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氯化石蜡产品采用国内技术先进的光氯化连续生产工艺,具有产品质量稳定、色泽好等特点,环保型氯化石蜡品牌效应显著。同时,为进一步打造有竞争力的氯碱产业链,实现从无机化工为主向无机化工和有机化工新材料并重的产业格局转型,公司目前正按计划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
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品销售范围涵盖全国大部分地区,下游应用行业众多且较为分散,在经营上除使用直销方式外,公司会选择各区域内资金实力较强、经营状况良好的经销商进行合作,作为直销模式的有益补充。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氯碱产品 | 氯碱行业 | 原盐 | 印染、化纤、有机化工、无机化工 | 原料价格波动及市场供求 |
MIBK产品 | 有机化学产品制造业子行业 | 氢气、丙酮、催化剂 | 环保型溶剂、橡胶胶水、有机合成中间体 | 原料价格波动及市场供求 |
ECH产品 | 有机化学产品制造业子行业 | 甘油、氯化氢 | 生产环氧树脂、氯醇橡胶、阻燃剂等 | 原料价格波动及市场供求 |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规范、尽职、创新、进取”的核心价值理念,一直专注于氯碱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拥有研发人员26人,占员工总数5.56%,设有宁波市企业专家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工作站;新材料工程(技术)中心被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经信委、宁波市发改委、宁波市财政局联合授予的“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公司一直重视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已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先后被评为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公司依托持续的技术研发和技术进步,积极参与到行业标准的制定中来。2021年参与起草的《氯化石蜡中短链氯化石蜡产品检测方法》(T/CCASC 3001-2020)、《锂电池正极材料用氢氧化钠》(T/ZZB 2408—2021)团体标准发布实施。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烧碱
公司采用离子交换膜法生产烧碱,具体技术为零极距离子膜烧碱电解槽技术,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MIBK类产品
公司采用丙酮一步法生产 MIBK,该工艺具有工艺流程短、设备台数少、投资小、主要原料丙酮的消耗定额较低、催化剂寿命长等特点,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ECH类产品
公司采用甘油法工艺生产环氧氯丙烷,该工艺具有流程短、副产物少、废物处理成本低、操作条件安全等特点,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烧碱 | 35万吨/年 | 102.57 | — | ||
液氯 | 30.68万吨/年 | 109.94 | — | ||
氯化石蜡 | 7万吨/年 | 95.71 | — | ||
MIBK | 2万吨/年 | 98.5 | — | ||
ECH | 4万吨/年 | 25.75 | — | ||
PVC | 30万吨/年 | 7,979.36 | 2023年 |
注:1、在建产能已投资额指截止本报告期末已累计投资金额。2、公司新建的年产4万吨ECH装置于2021年8月正式投入生产,因投产时间原因导致2021年度产能利用率低。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新建的年产4万吨ECH装置已于2021年8月正式投入生产。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新建的年产4万吨ECH装置已投入生产。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工业盐 | 订单采购+安全库存 | 电汇,承兑 | 52.19 | 57.27万吨 | 56.40万吨 |
蜡油 | 订单采购+安全库存 | 电汇,承兑 | 14.16 | 3.34万吨 | 3.22万吨 |
丙酮 | 订单采购+安全库存 | 电汇 | -7.39 | 2.58万吨 | 2.56万吨 |
甘油 | 订单采购+安全库存 | 电汇 | — | 1.24万吨 | 1.11万吨 |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较大。
(2). 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电 | 长约采购 | 电汇 | 3.05 | 90925.03万KWH | 90925.03万KWH |
报告期内,主要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较大。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产品销售情况
(1).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化工行业 | 2,041,879,033.85 | 1,375,082,265.78 | 32.66 | 79.68 | 46.57 | 增加15.21个百分点 |
合计 | 2,041,879,033.85 | 1,375,082,265.78 | 32.66 | 79.68 | 46.57 | 增加15.21个百分点 |
(2).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1,169,761,418.86 | 81.30 |
经销 | 872,117,614.99 | 77.55 |
合计 | 2,041,879,033.85 | 79.68 |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浙铁创新已于2021年4月28日清算注销。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新建的年产4万吨ECH项目已于2021年8月正式投产,装置目前运行良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已于2021年4月完成技术许可协议的签订,于2021年12月完成首席金融合作机构及总承包商的招标工作,于2022年1月召开项目开工启动仪式。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直接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宁波市镇海众利化工有限公司 | 浙江 | 宁波 | 化工原料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4,720,000.00 | 4,068,928.11 | 3,958,511.30 | 465,355.38 |
台州市高翔化工有限公司 | 浙江 | 台州 | 化工原料销售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5,000,000.00 | 15,315,069.56 | 13,659,738.72 | 1,548,489.39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区域发展将更加合理
“十三五”期间,国内氯碱行业发展迅速,烧碱和聚氯乙烯产能、产量继续稳居世界首位,2021 年底,我国烧碱生产企业158家,总产能为4,507.50万吨/年,产能主要分布在山东、内蒙古、江苏、新疆、浙江和河南六省份;我国聚氯乙烯生产企业71家,总产能为2,712.50万吨/年,产能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新疆、山东、陕西、山西和天津六省市。东部地区氯碱产业将依托区域位置及产业链优势,探索出与化工新材料、氟化工、精细化工和农药等行业结合的综合发展模式,其中浙江省发展规划中要求做强宁波石化产业基地,充分发挥宁波基地的地域条件、港口资源、产业基础等优势,科学规划和布局镇海、北仑、大榭三大区块重大石化项目和下游延伸产业链;西部地区则依托资源优势建设大型化、一体化“煤电盐化”项目;中部地区依托自身区位特点,发展氯碱化工,并重点发展精细耗氯产品,形成了多个具有特色的氯碱精细产业园。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不同成长路径和发展特点的氯碱产业带已经形成。(数据源于《中国烧碱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2、加强自主创新,提高产品综合利用
氯碱行业要通过加大自主研发创新等方面的投入,顺应《中国制造2025》与“工业 4.0”的智能制造与绿色化工发展趋势,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氯碱生产方面,进一步提升氯碱生产的自动化率,不断提升管控水平和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装备,降低烧碱和聚氯乙烯综合能耗;在产品开发方面,不断开发高附加值耗碱、耗氯产品,加强聚氯乙烯新品种和专用料研发,拓展聚氯乙烯应用领域,加强与下游加工企业合作,建立系列化、专业化、针对化的聚氯乙烯专用料牌号,促
进我国聚氯乙烯树脂由通用型向专用型跨越;在综合利用方面,进一步结合下游应用,增加含氯产品开发生产,实现氯碱平衡。同时,提高氢资源的有效利用,推进氢气在新能源领域的应用,提高氯碱企业在副产氢气方面的综合利用水平。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秉承“规范、尽职、创新、进取”的核心价值理念,坚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积极融入宁波万亿级绿色石化现代产业集群,抓住2021年成功上市的机遇,坚持高质量发展,实施资本与产业双轮驱动,持续专注基础化工和化工新材料,延伸产业链,做强做优做大“氯碱-石化”产业,提升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把公司建设成为我省临港重要的绿色低碳石化国资运营平台。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以安全标准化为引领,推进安全生产有序化
一是依法落细落实一岗双责。对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岗位“三管三必须”的责任和权利清单。二是形成安全标准化一级达标行动方案,提高公司本质安全水平。三是抓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事前追责”。落实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切实把防线前移到风险管控这个环节。四是以安全数字化平台赋能,提升安全监管能力。通过人员定位、智能风险管控、特殊作业监管等数字化管理功能,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安全根基。五是深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凝炼企业先进安全文化,提升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2、以经营效益为目标,积极推进发展优质化
进一步开拓市场,调整和完善区域客户结构,强化市场主导力,优化客户布局,提高产品盈利能力,不断提升产品的高端市场占有率,打造行业绿色品牌。同时,扎实做好生产精细化管理,优化管理机制设计,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开展一批重大节能技改创新项目,不断优化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3、以深化改革为重点,统筹推进人力资源管理。
一是进一步深化薪酬改革,提高薪酬与岗位责任的匹配性。二是搭建并不断拓宽人才发展通道,发挥各类专业人才特长,鼓励员工立足本职、多元发展。加大专业技术人才、重点院校毕业生的引进力度。三是积极培育优秀的企业文化,以形式多样的载体丰富公司文化内涵。
4、以改革创新为亮点,积极推进高质量发展。
一是激发更有活力的科技创新动能。营造争先创新、敢于冒尖碰硬的良好科研氛围,突出领军人物在科技创新工作中的引领性、带动性,不断优化研发项目运行机制。二是构建更多高能级的创新平台。加强与科研院所、重点院校的创新合作。三是推进更深层次宽领域的数字化改革,加深扩大公司数字化的应用领域,发挥数字化在规范管理、简化流程、风险管控、优化生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四是寻求更强劲的创新发展。继续实施强链补链,推进产业链有效延伸发展和新项目有序落地。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氯碱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石油化工、轻工、纺织、印染、新能源汽车、电子电气等领域,与宏观经济水平密切相关。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出现周期性波动,而公司未能及时对行业需求进行合理预期并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导致业务增速放缓,产品市场需求下滑,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2、主要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原盐、蜡油、甘油、丙酮等。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受宏观经济周期、产业政策调整、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波动,从而导
致公司营业成本相应发生变化。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发生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合理安排采购来降低价格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或及时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部分产品为危险化学品,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性质,操作不当会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形象。面对行业的固有风险,公司通过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选择先进的工艺设备和控制系统等措施提高安全性。虽然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但由于行业固有的危险性,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他偶发因素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一旦发生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环保风险
公司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涉及一定的“三废”排放。虽然公司在报告期内环保设备运行良好,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且能够遵守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未因环保问题受到处罚,但未来仍可能存在因环保设施故障、污染物外泄等问题引发环保事故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司治理文件等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依法诚信经营。公司已经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经理层为执行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各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有效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1、报告期内,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共组织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9次、监事会会议2次,会议程序规范合法,会议决策公平公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分别在企业战略规划、审计管理、人事任免、经营管理、薪酬考核、风险管理等方面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能,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深入了解企业,积极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重大决策,勤勉尽职地履行相关职责,对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同时提出了许多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4、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制度的实施与执行,并建立日常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对关键业务流程及时进行检查评价。
5、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地披露相关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有平等机会获取公司信息;公司加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宁波证监局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报告公司的有关事项;同时公司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接待投资者来访、接听股东电话等形式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法行使权利,承担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业务、机构、财务和人员方面做到了“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由公司独立作出和实施。
1、业务方面: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独立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拥有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研发在内的完整的业务和产业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运营的能力,不存在需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2、人员方面:公司人员、劳动、人事及工资关系完全独立。公司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已建立完善的劳资管理、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等方面的制度和薪酬体系,并与员工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的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全独立。
3、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商标等,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严格分开,产权界定清晰,不存在以承包、委托 经营、租赁或其他类似方式,依赖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4、机构方面: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完整的组织结构,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职权,运作正常有序。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具有决策和经营管理的独立性。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间不存在混合经营的情形。
5、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独立的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并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和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独立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独立纳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月12日 | 公司上市前召开 | / |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与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2017年1月1日-2020年9月30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4月14日 | 公司上市前召开 | / | 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财务预 |
算报告》《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0月9日 | 公司上市前召开 | / |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2018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时良 | 董事长 | 男 | 58 | 2019年11月11日 | 2022年11月10日 | 0 | 0 | / | 不适用 | 102.37 | 否 |
周强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2 | 2019年11月11日 | 2022年11月10日 | 0 | 0 | / | 不适用 | 102.37 | 否 |
魏健 | 董事 | 男 | 41 | 2022年4月15日 | 2022年11月10日 | 0 | 0 | / | 不适用 | 0 | 是 |
邬优红 | 董事、副总经理 | 女 | 54 | 2019年11月11日 | 2022年11月10日 | 0 | 0 | / | 不适用 | 85.12 | 否 |
刘心 | 董事 | 女 | 40 | 2019年11月11日 | 2022年11月10日 | 0 | 0 | / | 不适用 | 0 | 是 |
谢滨 | 职工董事 | 男 | 54 | 2019年11月11日 | 2022年11月10日 | 0 | 0 | / | 不适用 | 46.16 | 否 |
郑立新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19年11月11日 | 2022年11月10日 | 0 | 0 | / | 不适用 | 8.00 | 否 |
吴建依 | 独立董事 | 女 | 56 | 2020年12月16日 | 2022年11月10日 | 0 | 0 | / | 不适用 | 8.00 | 否 |
包永忠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20年6月29日 | 2022年11月10日 | 0 | 0 | / | 不适用 | 8.00 | 否 |
张露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5 | 2019年11月11日 | 2022年11月10日 | 0 | 0 | / | 不适用 | 0 | 是 |
胡真 | 监事 | 男 | 51 | 2019年11月11日 | 2022年11月10日 | 0 | 0 | / | 不适用 | 0 | 是 |
李爱春 | 职工监事 | 女 | 51 | 2019年11 | 2022年11 | 0 | 0 | / | 不适用 | 18.74 | 否 |
月11日 | 月10日 | ||||||||||
石艳春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19年11月11日 | 2022年11月10日 | 0 | 0 | / | 不适用 | 89.59 | 否 |
沈曙光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19年11月11日 | 2022年11月10日 | 0 | 0 | / | 不适用 | 85.12 | 否 |
张远 | 董事会秘书(已离任) | 男 | 34 | 2019年11月11日 | 2022年1月6日 | 0 | 0 | / | 不适用 | 57.07 | 否 |
副总经理 | 2021年7月23日 | 2022年11月10日 | |||||||||
财务负责人 | 2020年7月30日 | 2022年11月10日 | |||||||||
谢洪波 | 董事(已离任) | 男 | 46 | 2019年11月11日 | 2022年3月29日 | 0 | 0 | / | 不适用 | 0 | 是 |
合计 | / | / | / | / | / | 0 | 0 | / | 610.54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王时良 | 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巨化集团电化厂生产调度室副主任,浙江善高化学有限公司生产部主管、计财部经理,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计财部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党委书记。现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
周强 | 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变更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厂厂长、研发中心主任、副总经理,浙铁大风总经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
魏健 | 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担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建设部主管;2017年6月至2020年9月任职于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历任建设指挥部工程处处长、副指挥;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担任浙江交投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临建高速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2021年9月至今担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投资管理二部副总经理、招标办副主任。2022年4月起,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邬优红 |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善高化学有限公司分析技术员、分析室专管、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工会副主席、党委副书记。现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
刘心 | 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凤阳县支行结算会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滁州市分行营 |
业部结算会计、计划财务会计。现任宁波市镇海区城市更新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谢滨 |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衢州化学工业公司电化厂科研室 PVC 见习、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浙江善高化学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工程师,众利化工工程师、厂长助理,宁波化工二厂(浙江善高化学有限公司兼并)总经理助理兼发展部经理,浙江善高化学有限公司新区开发部工程师,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部副经理、发展部副经理、项目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宁波镇洋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工程部经理、副总工程师。 |
郑立新 | 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宁波四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主任会计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分所所长、合伙人。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分所负责人,兼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吴建依 |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慈溪市司法局科员,江北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宁波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包永忠 |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大学教师,浙江浙铁创新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学教授,兼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张露 | 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内刊编辑,青年时报社记者、编辑、副主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管理员、主管、主任助理。现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兼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胡真 |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曾任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杭州家和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李爱春 |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浙江善高化学有限公司分析室员工、会计,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监事。现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员工,兼任职工监事。 |
石艳春 |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善高化学有限公司业务员、营销物流部经理助理、副经理、 经理,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
沈曙光 |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宁波无线电九厂技术员,浙江善高化学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副总经理,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子公司众利化工执行董事。 |
张远 | 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会计、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办公室主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现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党委委员,子公司众利化工总经理。 |
谢洪波(已离任) | 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技术员、技术主管、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浙江通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浙西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经理助理,高速公路管理部主管,杭金衢高速公路拓宽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助理(挂职),浙江省交通集团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副处长(挂职),交投集团产业投资二部副总经理、招投标办公室副 |
主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已于2022年3月离任)。现任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权/股份。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胡真通过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11%的股份,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通过汇海合伙、海江合伙持有公司股份。其中,汇海合伙持有公司4.28%股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汇海合伙出资情况如下:王时良565.00万元(15.06%)、石艳春395.50万元(10.55%)、张远180.00万元(4.80%)、谢滨180.00万元(4.80%);海江合伙持有公司4.28%股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海江合伙出资情况如下:周强452.00万元(12.05%)、邬优红395.50万元(10.55%)、沈曙光320.00万元(8.53%)。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心 |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1 | — |
张露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 2009-11 | — |
胡真 | 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06-01 | — |
魏健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产业投资管理二部副总经理、招标办副主任 | 2021-09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时良 | 中国氯碱工业协会 | 理事 | 2016-01 | — |
王时良 | 宁波市石化行业协会 | 副会长 | 2015-01 | — |
张远 | 宁波市镇海众利化工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09 | 2024-09 |
刘心 | 宁波市镇海区城市更新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投资部副经理 | 2022-03 | — |
刘心 | 宁波沿海公共管廊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6 | — |
刘心 | 宁波镇海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03 | — |
刘心 | 宁波市镇海明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6 | — |
刘心 | 宁波市镇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06 | — |
刘心 | 宁波市镇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0 | — |
刘心 | 宁波明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0 | — |
刘心 | 宁波智能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1 | — |
刘心 | 宁波磁性材料应用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9 | — |
刘心 | 宁波化工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07 | — |
刘心 | 宁波碧海供水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03 | — |
刘心 | 宁波市镇海区危化品运输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03 | — |
刘心 | 宁波瑞福特气体储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03 | — |
刘心 | 宁波镇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11 | — |
郑立新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分所 | 所长、合伙人 | 2014-02 | 2021-02 |
郑立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分所 | 负责人 | 2021-09 | — |
郑立新 | 宁波铭恒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06 | — |
郑立新 | 宁波瑞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08 | — |
郑立新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04 | 2022-04 |
吴建依 |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11 | 2023-11 |
吴建依 | 宁波恒达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05 | — |
吴建依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5 | — |
吴建依 | 宁波大学 | 教授 | 2016-01 | — |
包永忠 |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 技术顾问 | 2017-01 | — |
包永忠 | 浙江大学 | 教授 | 2006-06 | — |
张露 |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8-05 | — |
张露 | 浙江交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01 | — |
胡真 | 河南德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02 | — |
胡真 | 杭州德联净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3-12 | — |
胡真 | 浙江热家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5-05 | — |
胡真 | 杭州德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3-12 | — |
胡真 | 陕西德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04 | — |
胡真 | 北京智慧德联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04 | — |
胡真 | 山西德联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05 | — |
胡真 | 杭州智源自动化技术有 限公司 | 监事 | 2005-09 | — |
胡真 | 杭州热家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05 | — |
胡真 | 杭州德联清源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12 | — |
沈曙光 | 宁波市消防协会 | 技术顾问 | 2016-06 | — |
沈曙光 | 宁波工程学院 | 兼职教授 | 2012-04 | — |
沈曙光 | 宁波市镇海众利化工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09 | 2024-09 |
谢洪波(已离任) |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1-10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同行业标准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依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人员履职情况综合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已支付完毕。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021年度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总额为610.54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张远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
张远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因工作调整辞任 |
谢洪波 | 董事 | 离任 | 因工作调整辞职 |
魏健 | 董事 | 选举 | 增补董事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年3月25日 | 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0年度总经理安全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年7月1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申请借款、信用证等业务的议案》《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借款、信用证等业务的议案》《关于向中国工 |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申请借款、信用证等业务的议案》《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流动性支持类业务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年7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远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年9月24日 | 《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2018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年10月12日 | 《关于确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年11月5日 | 《2021年三季度财务简报》《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年11月26日 | 《关于优化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年12月14日 | 《关于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年12月31日 | 《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王时良 | 否 | 9 | 9 | 1 | 0 | 0 | 否 | 3 |
周强 | 否 | 9 | 9 | 1 | 0 | 0 | 否 | 3 |
谢洪波 | 否 | 9 | 9 | 8 | 0 | 0 | 否 | 3 |
邬优红 | 否 | 9 | 9 | 1 | 0 | 0 | 否 | 3 |
刘心 | 否 | 9 | 9 | 8 | 0 | 0 | 否 | 3 |
谢滨 | 否 | 9 | 9 | 1 | 0 | 0 | 否 | 3 |
郑立新 | 是 | 9 | 9 | 8 | 0 | 0 | 否 | 3 |
吴建依 | 是 | 9 | 9 | 8 | 0 | 0 | 否 | 3 |
包永忠 | 是 | 9 | 9 | 8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郑立新、吴建依、周强 |
提名委员会 | 吴建依、郑立新、谢洪波(离任)、魏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包永忠、郑立新、邬优红 |
战略委员会 | 王时良、周强、吴建依 |
风险管理委员会 | 周强、邬优红、谢滨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3月25日 | 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 / | / |
2021年6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 / |
2021年9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2018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 / | / |
2021年12月30日 | 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2021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明确了下一步审计工作安排 | / | /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7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远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 | /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3月15日 | 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 |
2021年12月31日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 / | / |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12月14日 | 《关于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 / | / |
(6).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1月14日 |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2020年度风险管理报告报出的议案》 | / | / |
2021年3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2021年度风险管理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批准2021年第一季度风险管理报告报出的议案》 | / | / |
2021年6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2021年第二季度风险管理报告报出的议案》 | / | / |
2021年9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2021年第三季度风险管理报告报出的议案》 | / | / |
(7).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5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6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49 |
销售人员 | 19 |
技术人员 | 26 |
财务人员 | 15 |
行政人员 | 59 |
合计 | 46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2 |
本科 | 108 |
专科 | 186 |
高中及以下 | 162 |
合计 | 468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制定薪酬管理体系,公司追求薪酬系统的简明化和科学化,在设计和管理薪酬系统的过程中遵从合法原则、公平公正原则、竞争原则、激励原则和简明原则。同时建立了一个完善的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绩效,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为员工加薪、晋职、奖惩提供依据。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已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认真贯彻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及思路,为“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以内、外培相结合的方式,激发员工主动学习、勤于思考的积极性,强化责任意识,培养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业绩过硬、作风过硬的人才队伍。
2、加快专业技术人员培养,提升专业技术水平,鼓励走出去学进来,吸收行业、学术方面的新技术新理论,在工作实践中化技术成果为生产成效。
3、加强车间班组管理骨干培养,在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引领员工、管理水平等方面磨砺成长,从上到下、层层推进,持续提升车间班组自主管理能力,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引领、辐射、提升作用。
4、继续办好 “内部讲堂”,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内部培训教育,塑造一支技能娴熟,精益求精,安全可靠的新型职工队伍。
5、以“一带一,手把手”的“师带徒”方式,有针对性地对新入职员工、调岗员工进行培养,快速提升业务能力。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无劳务外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劳务派遣情况,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为食堂、保洁等辅助性岗位,报告期内劳务派遣人数为10人,支付的劳务派遣报酬总额为
91.77万元。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所处的竞争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盈利能力、股东回报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各项因素,经过充分论证后制定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分红的比例、依据、条件、实施程序、调整事项等内容,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分红政策未发生变化。
2021年4月14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69,5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9,865,480.00 元(含税)。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制定、管理和考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有效性,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价优化的管理闭环。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修订完善或新制订包括决策管理、经营及考核管理、合规管理、财务资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部审计管理等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从管理层面至业务层面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长效的内控监督机制。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对下属子公司的规范运作、投资、信息披露、财务资金及担保管理、人事、生产运营等事项进行管理或监督。为提高公司下属子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定期对下属子公司“三会”召开、会议材料归档、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通过委派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对子公司的管理;同时要求控股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明确规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跟踪子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安全环保等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与公司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一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为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保情况说明如下: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水污染物 | ||||||||||
排放口数量 | 2 | |||||||||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 物名称 | 排放浓度 (mg/L ) | 监测 方式 | 监测 时间 | 排放总量(吨) | 核定的全厂排放总量(吨)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浓度限值(mg/L) | 是否 超标 |
酸碱废水排放口 | 经度:121°37′17.47″ 纬度:30°2′59.46″ | 纳管 | PH | 7.37 | 自动 | 2021年1月-12月 | / | 6-9(无纲量) |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一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 COD:60 mg/L (宁波市地方环保要求COD:50 mg/L);PH:6~9 ;氨氮:15mg/L;总氮:20mg/L;总磷:1mg/L。 | 否 |
COD | 15.04 | 自动 | 3.261 | COD:33.49t/a (综合废水排放口21.75t/a,酸碱废水排放口11.74t/a); 氨氮4.52t/a; 总氮7.25t/a。 | 否 | |||||
氨氮 | 0.24 | 自动 | 0.038 | 否 | ||||||
总氮 | 8.8 | 自动 | 0.607 | 否 | ||||||
总磷 | 0.105 | 自动 | 0.011 | 否 | ||||||
污水量 | / | 自动 | 214724 | 269,800 | 否 | |||||
综合废水排放口 | 经度:121° 37′15.46″ 纬度:30°3′ 0.61″ | 纳管 | PH | / | 自动 | / | 6-9(无纲量) | 否 | ||
COD | 396.6 | 自动 | 34.25 | 181.30(排污水处理厂) |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工业污水进网标准》 Ph:6~9 COD:1000 mg/L 氨氮:60 总氮:80 | 否 | ||||
/ | 6.14(以污水处理厂80.68mg/L排环境计) | 合计废水排放量为45.11万t/a(其中综合废水排放口18.13万吨/年,酸碱废水排放口26.98万吨/年) | ||||||||
氨氮 | / | / | 0.154(以污水处理厂2.0204mg/L排环境计) | 否 | ||||||
总氮 | / | / | 1.70(以污水处理厂22.359mg/L |
排环境计) | |||||||
污水量 | / | 自动 | 76,049.6 | 181,300 | 否 |
备注1:纳管企业排放总量是以排放口排放浓度来计算。核定的排放总量是指经环保部门许可的排放量。备注2: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指标(排环境量):合计废水排放量为45.11万t/a(其中综合废水排放口18.13万吨/年,酸碱废水排放口26.98万吨/年),COD 33.49t/a(综合废水排放口21.75t/a,酸碱废水排放口11.74t/a)、氨氮4.52t/a、总氮7.25t/a。
大气污染物 | ||||||||||
排放口数量 | 10 | |||||||||
排放口编号或 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 物名称 | 排放浓度 (mg/m3) | 监测 时间 | 监测 方式 | 排放总量(吨) | 核定的排放总 量(吨)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浓度限值(mg/m3) | 是否 超标 |
气液焚烧炉尾气排放口 | 经度:121° 37′11.68″ 纬度:30°3′ 0.25″ | 排环境 | 氮氧化物 | 91.29 | 2021.7~2021.12 | 自动 | 0.643 | NOX:14.56 颗粒物:3.85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氮氧化物:300mg/m3 烟尘:30mg/m3 二氧化硫:100mg/m3 | 否 |
烟尘 | 7.05 | 自动 | 0.026 | 否 | ||||||
二氧化硫 | 0 | 自动 | / | 否 | ||||||
一期废氯气处理系统排气筒 | 经度:121° 37′15.35″ 纬度:30°2′ 52.08″ | 排环境 | 氯气 | 0.199 | 2021.1~2021.12 | 自动 | / |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氯气:5mg/m3 氯化氢:20mg/m3 | 否 | |
氯化氢 | 1.575 | 手动 | / | |||||||
二期废氯气处理系统排气筒 | 经度:121° 37′16.68″ 纬度:30°2′ 51.22″ | 排环境 | 氯气 | 0.10 | 2021.1~2021.12 | 自动 | / | 否 | ||
合成盐酸尾气排气筒1 | 经度:121° 37′13.98″ 纬度:30°2′ 50.96″ | 排环境 | 氯气 | 0.20 | 2021.1~2021.12 | 手动 | / | 否 | ||
氯化氢 | 0.548 | 自动 | ||||||||
合成盐酸尾气排气筒2 | 经度:121° 37′16.28″ 纬度:30°2′ 50.06″ | 排环境 | 氯气 | 0.20 | 2021.1~2021.12 | 手动 | / | 否 | ||
氯化氢 | 7.86 | |||||||||
盐酸储罐呼吸废气排气筒 | 经度:121° 37′18.88″ 纬度:30°2′ 43.40″ | 排环境 | 氯化氢 | 1.81 | 2021.1~2021.12 | 手动 | / | 否 | ||
深冷+直接燃烧排气筒 | 经度:121° 37′15.53″ 纬度:30°2′ 58.60″ | 排环境 | 氮氧化物 | 7.57 | 2021.1~2021.12 | 手动 | 0.013 | 2019年浙江省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氮氧化物:50mg/m3 | 否 | |
氢气锅炉尾气 | 经度:121° 37′15.20″ 纬度:30°2′ 58.34″ | 排环境 | 氮氧化物 | 未生产 | / | 手动 | / | 否 | ||
石灰料仓尾气 | 经度:121° 37′25.07″ 纬度:30°2′ 47.62″ | 排环境 | 颗粒物 | 13.00 | 2021.7~2021.12 | 手动 | 0.047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颗粒物:120mg/m3 |
干燥结片尾气 | 经度:121° 37′21.97″ 纬度:30°2′ 53.56″ | 排环境 | 颗粒物 | 未生产 | / | 手动 | / |
备注: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指标:氮氧化物14.56t/a,颗粒物3.85t/a。
固体废物 | ||||
废物名称 | 是否危险废物 | 处理处置方式 | 处理处置数量(吨) | 处置去向 |
废离子交换树脂 | 是 | 委托处置 | 2.70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废包装桶 | 是 | 委托处置 | 0.04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废试剂瓶 | 是 | 委托处置 | 0.05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危险废弃包装物 | 是 | 委托处置 | 0.75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废胶液 | 是 | 委托处置 | 0.40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废苯乙烯 | 是 | 委托处置 | 2.18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ECH滤渣 | 是 | 委托处置 | 196.34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ECH废液 | 是 | 自行处置 | 200.00 | 气液焚烧炉焚烧(自备) |
盐泥 | 否 | 委托处置 | 5,648.78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设施类别 | 防治污染设施名称 | 投运时间 | 处理能力 | 运行情况 |
水污染物 | 酸碱废水处理系统 | 2005年6月 | 1200t/d | 正常 |
综合污水预处理系统 | 2005年6月 | 50t/d | 正常 | |
2020年12月(新项目技改) | 600t/d | 正常 | ||
废水在线监控设施 | 2005年6月 | PH/COD | 正常 | |
2018年6月 | 氨氮、总磷、总氮 | 正常 | ||
大气污染物 | 气液焚烧炉 | 2021年7月 | 250kg/h | 正常 |
气液焚烧炉尾气在线监测 | 2021年7月 | 氮氧化物、烟尘、二氧化硫 | 正常 | |
一期废氯气处理系统 | 2005年6月 | 1610Nm?/h | 正常 | |
二期废氯气处理系统 | 2013年6月 | 1610Nm?/h | 正常 | |
合成盐酸尾气排气筒1 | 2005年6月 | 500Nm?/h | 正常 | |
合成盐酸尾气排气筒2 | 2013年6月 | 500Nm?/h | 正常 | |
氯气氯化氢在线监测仪 | 2005年6月 | / | 正常 | |
盐酸储罐呼吸废气系统 | 2005年6月 | 7420Nm?/h | 正常 | |
深冷+直接燃烧 | 2014年 | 工艺废气:80Nm?/h | 正常 | |
氢气锅炉 | 2009年 | 3300Nm?/h | 正常 | |
石灰料仓尾气处理系统 | 2021年1月 | 2000Nm?/h | 正常 | |
干燥结片尾气处理系统 | 2021年1月 | 27000Nm?/h | 正常 | |
固体废物 | 危废库房 | 2005年6月 | 100㎡ | 正常 |
一般固废仓库 | 2005年6月 | 100㎡ | 正常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环评批文号 | 验收文号 |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备案部门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 备案时间 | 2020年12月10日 |
主要内容 | 为了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环境污染事故能力,对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过程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泄漏及非正常排放和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性事故进行实时监控与预警,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在事故发生后,能够按照预案要求紧急疏散人员,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助,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展影响到周围环境,将事故损失和社会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保障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当地环境和下游水资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20 年12月10日,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主要内容包括:一 总则;二 基本情况;三 环境风险辨识;四 应急能力建设;五 组织机构和职责;六 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七 应急响应;八 信息公开;九 后期处置;十 保护措施;十一 预案管理;十二 附件。 |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内 | 2021年度,公司根据国家排污许可证要求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正常开展环境自行监测,监测方案和 |
1 | 新建1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 |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 甬环建[2005]38号 | 甬环验[2007]57号 |
2 | 新建3.5万吨/年氯化石蜡项目 |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 甬环建[2005]102号 | |
3 | 6万吨/年高浓度碱项目 |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 甬环建表[2007]11号 | 甬环验[2009]41号 |
4 | 1.5万吨/年MIBK项目 |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 甬环建[2007]36号 | 甬环验[2009]42号 |
5 | 氢气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 镇海区环境保护局 | 镇环许[2009]60号 | 镇环验[2009]70号 |
6 | 有机罐区改造项目 |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 甬环建表[2009]67号 | 与MIBK项目同时通过验收 |
7 | 扩建3.5万吨/年氯化石蜡-52项目 |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 甬环建[2010]38号 | 镇洋化工[2019]30号 |
8 | 年产8万吨离子膜烧碱技改项目暨浙江善高搬迁改造 |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 甬环建[2012]30号 | 甬环验[2014]59号 |
9 | 年输送21.7万吨20%液碱技改项目 | 镇海区环境保护局 | 镇环许[2013]187号 | 镇环验[2014]74号 |
10 | 氯碱装置错峰填谷节能增效技改项目 | 镇海区环境保护局 | 镇环许[2015]73号 | 镇洋化工[2019]14号 |
11 | 氢气精制技改项目 | 镇海区环境保护局 | 镇环许[2016]86号 | 镇环验[2017]20号 |
12 | 安全环保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 镇海区环境保护局 | 镇环许[2018]25号 | 镇洋化工[2019]63号 |
13 | 年产15万吨二氯乙烷4万吨环氧氯丙烷及配套一体化项目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 甬环建[2019]4号 | 年产15万吨二氯乙烷4万吨环氧氯丙烷及配套一体化项目第一阶段已自主验收,第二阶段正在验收中(其中年产15万吨二氯乙烷不再建设) |
14 | 次氯酸钠装置提质增效技改项目 | 镇海区环保局 | 镇环许[2019]149号 | 镇洋发展[2020]168号 |
15 | 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 甬环建[2020]19号 | 尚未建设 |
容 | 监测结果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http://223.4.64.201:8080/hb/login)的相关版块,可供查询。 |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 1、公司建立有GB/T 24001-2016/ 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 2、公司已投保2021.7-2022.7年度环境污染责任险; 3、公司已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体系; 4、公司已通过2019年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5、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及核查工作开始于 2018 年,核查年度自 2016 年起。 |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盐酸炉节能改造项目于2020年7月开始动工建设,于2021年2月完成。该项目对石墨盐酸炉进行节能改造,采用ZFL10-120t全石墨副产蒸汽盐酸炉取代普通盐酸炉。2021年8月,具备节能审查资质的宁波弘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公司盐酸炉节能改造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经审核,本项目实施后实际节能量为685吨标煤,与预期节能量750吨标煤相差不大。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交投集团 | 1、自镇洋发展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镇洋发展回购该部分股份;2、镇洋发展上市后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镇洋发展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本公司对上述承诺事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镇洋发展股份,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镇洋发展所有。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海江投资 | 1、自镇洋发展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镇洋发展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对上述承诺事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镇洋发展股份,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镇洋发展所有。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德联科技 | 1、自镇洋发展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镇洋发展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对上述承诺事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镇洋发展股份,违规减持股票所得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或违规转让所得归镇洋发展所有。 | |||||||
股份限售 | 恒河材料 | 1、自镇洋发展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镇洋发展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对上述承诺事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镇洋发展股份,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镇洋发展所有。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汇海合伙 | 1、自镇洋发展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镇洋发展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对上述承诺事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镇洋发展股份,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镇洋发展所有。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海江合伙 | 1、自镇洋发展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镇洋发展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对上述承诺事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镇洋发展股份,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镇洋发展所有。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王时良、周强、邬优红、谢滨、石艳春、张远、沈曙光 | 1、自镇洋发展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镇洋发展回购该部分股份;2、镇洋发展上市后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的镇洋发展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调离、退休而免除上述履行义务。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镇洋发展股份或在任职期间违规转让镇洋发展股份的,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镇洋发展所有。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胡真 | 1、自镇洋发展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镇洋发展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免除上述履行义务。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镇洋发展股份或在任职期间违规转让镇洋发展股份的,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镇洋发展所有。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交投集团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在公司公告之日起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公司股票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金额累计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公司实施具体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内或者重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期内,若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3个月内股价稳定方案终止(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条件未能实现,或出现股价稳定措施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情况,则重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交投集团将继续增持股份,除非启动条件是在交投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集团履行增持计划后3个月内再次发生的。同时公司控股股东交投集团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公司控股股东交投集团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或应当公告之日起3 个月届满后扣减对公司控股股东交投集团的现金分红,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取得的现金分红,该等扣减金额归公司所有;如因其未履行上述股份增持义务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交投集团将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 | |||||||
其他 | 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或分红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在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公司股票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自累计增持金额不少于该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实际领取薪酬(税后)和直接或间接获取现金分红(如有)总额的20%,增持公司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公司股票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公司实施具体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内或者重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期内,若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3个月内股价稳定方案终止(公司股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条件未能实现,或出现股价稳定措施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情况,则重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增持股份,除非启动条件是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增持计划后3个月内再次发生的。同时,公司董事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对于未来新聘的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或直接或间接获取现金分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或应当公告之日起3个月届满后扣减相关当事人每月薪酬的20%并扣减现金分红(如有),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取得薪酬(税后)和现金分红(如有)总额的20%,该等扣减金额归公司所有;如因其未履行上述股份增持义务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该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为避免歧义,此处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期,是指该等人士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作出的承诺中载明的股份锁定期限。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交投集团 | 1、本公司持有的镇洋发展股份的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公司根据自身财务状况拟减持镇洋发展股份,减持数额上限为届时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公司能够转让的全部股份;2、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镇洋发展股份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3、本公司在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镇洋发展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4、若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具体减持情况。若本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5、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 |||||||
股份限售 | 海江投资 | 1、本公司持有的镇洋发展股份的限售期届满之日起,若本公司根据自身财务状况拟减持镇洋发展股份,减持数额上限为届时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公司能够减持的全部股份;2、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镇洋发展股份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3、若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具体减持情况。若本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德联科技、汇海合伙、海江合伙 | 1、本公司持有的镇洋发展股份的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公司根据自身财务状况拟减持镇洋发展股份,减持数额上限为届时法律法规规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定的本公司能够减持的全部股份;2、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镇洋发展股份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 |||||||
股份限售 | 王时良、周强、邬优红、谢滨、石艳春、张远、沈曙光 | 1、在本人所持镇洋发展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不违背本人就股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本人所持镇洋发展股份数量的25%;2、本人减持所持有的镇洋发展股份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3、本人在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镇洋发展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4、若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具体减持情况;若本人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交投集团 |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交投集团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交投集团将购回上市后减持的原限售股份。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交投集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交投集团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违反上述承诺,交投集团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和停止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同时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停止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如有),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承诺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公司将在有权部门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后及时进行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有权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份包括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 |||||||
其他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保荐机构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保荐机构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 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没有过错的除外。国浩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因本所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本评估机构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评估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其他 |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本评估机构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评估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除此之外,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权利、科学决策和有效行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将通过制定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3、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将有效提高公司的生产、运营综合盈利能力,实现公司业务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公司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4、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相应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已对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事项进行了审议,强化对投资者的收益回报,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承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尽最大努力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未能履行填补回报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致歉。 | |||||||
其他 | 交投集团 | 本公司不会越权干预镇洋发展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镇洋发展之利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镇洋发展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管人员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镇洋发展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
其他 | 交投集团、海江投资、德联科技、恒河材料、海江合伙、汇海合伙、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 1、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恒河材料以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未履行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公司应在未履行作出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2、公司若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则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为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3、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恒河材料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恒河材料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享有的公司利润分配作为履约担保,公司有权扣留应向其支付的分红,直至其履行承诺;4、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恒河材料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5、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不得将其作为股权激励对象,或调整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视情节轻重,公司可以对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扣减绩效薪酬、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6、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以及享有的公司利润分配作为公开承诺的履约担保,公司有权扣留应向其支付的薪酬、津贴及分红,直至其履行承诺;7、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恒河材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如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公司发生利润分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收盘价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在公司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时: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回购公司股票的义务和责任;2、本公司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各项责任和义务;3、本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4、如本公司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36个月内 | ||||||
解决同业竞争 | 交投集团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活动;2、在本公司作为镇洋发展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采取有效措施,不对任何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3、如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其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如确实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镇洋发展的竞争:(1)停止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或委托给镇洋发展继续经营;(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如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与镇洋发展的业务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镇洋发展,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镇洋发展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镇洋发展。 5、本公司将不会利用对镇洋发展的控股地位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以上承诺和保证在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在上述期间内,本公司将对未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作出赔偿。 | |||||||
解决同业竞争 | 海江投资、德联科技、海江合伙、汇海合伙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直接及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活动;2、在本企业作为镇洋发展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对任何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3、如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其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如确实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镇洋发展的竞争:(1)停止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或委托给镇洋发展继续经营;(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与镇洋发展的业务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镇洋发展,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镇洋发展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镇洋发展。 5、本企业将不会利用对镇洋发展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以上承诺和保证在本企业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在上述期间内,本企业将对未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作出赔偿。 | |||||||
解决关联交易 | 交投集团 |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镇洋发展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镇洋发展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镇洋发展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2、本公司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之地位,占用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镇洋发展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或控股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镇洋发展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海江投资、德联科技、海江合伙、汇海合伙 | 1、本企业将充分尊重镇洋发展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镇洋发展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镇洋发展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2、本企业承诺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之地位,占用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镇洋发展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持股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镇洋发展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解决关联交易 | 恒河材料 | 1、本企业将充分尊重镇洋发展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镇洋发展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镇洋发展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2、本企业承诺不利用关联方股东之地位,占用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镇洋发展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镇洋发展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持股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镇洋发展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一)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二)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三)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三十)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6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5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未发现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交投集团 | 控股股东 | 购买商品 | 采购软件、服务 | 按照公允性原则确定 | 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257,095.58 | / | 转账方式 | / | 不适用 |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业保险 | 按照公允性原则确定 | 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1,528,748.43 | / | 转账方式 | / | 不适用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接受劳务 | 采购保荐承销服务 | 按照公允性原则确定 | 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17,358,490.57 | / | 转账方式 | / | 不适用 |
宁波碧海供水 | 股东 | 购买 | 采购 | 按照公 | 参考市场 | 6,921,903.99 | / | 转账方式 | / | 不适用 |
有限公司 | 的子公司 | 商品 | 工业水等 | 允性原则确定 | 价格协商确定 | |||||
杭州德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工程设备 | 按照公允性原则确定 | 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1,215,336.28 | / | 转账方式 | / | 不适用 |
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销售烧碱氢气 | 按照公允性原则确定 | 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77,602,284.75 | / | 转账方式 | /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104,883,859.60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上述关联交易已分别经公司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69,540,000 | 100 | 369,540,000 | 84.9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93,521,188 | 79.43 | 293,521,188 | 67.51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6,018,812 | 20.57 | 76,018,812 | 17.48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76,018,812 | 20.57 | 76,018,812 | 17.48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5,260,000 | +65,260,000 | 65,260,000 | 15.0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5,260,000 | +65,260,000 | 65,260,000 | 15.0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369,540,000 | 100 | +65,260,000 | +65,260,000 | 434,800,000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76号)核准,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26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3,480万股。2021年11月11日,公司股票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新股6,526万股,总股本由36,954万股增加至43,480万股。上述股本变动致使公司 2021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被摊薄,具体金额详见“第二节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1-11-1 | 5.99 | 65,260,000 | 2021-11-11 | 65,260,000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76号)核准,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26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3,480万股。2021年11月11日,公司股票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新股6,526万股,总股本由36,954万股增加至43,480万股。股东结构变动情况详见本节“一、股份变动情况”之“(一)股份变动情况表”。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的“(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1,82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3,27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241,819,955 | 55.62 | 241,819,955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 | 51,701,233 | 11.89 | 51,701,233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 | 22,219,701 | 5.11 | 22,219,701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宁波汇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8,595,253 | 4.28 | 18,595,253 | 无 | 0 | 其他 | |
宁波海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8,590,079 | 4.28 | 18,590,079 | 无 | 0 | 其他 | |
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 | 16,613,779 | 3.82 | 16,613,779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2 | 1,034,938 | 1,034,938 | 0.24 | 0 | 无 | 0 | 其他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49,850 | 949,850 | 0.22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何学忠 | 340,178 | 340,178 | 0.0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北京源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源晖量化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33,537 | 333,537 | 0.08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2 | 1,034,9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4,938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49,850 | 人民币普通股 | 949,850 | |||||
何学忠 | 340,178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178 | |||||
北京源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源晖量化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33,537 | 人民币普通股 | 333,537 | |||||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331,173 | 人民币普通股 | 331,173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10(R) | 318,999 | 人民币普通股 | 318,999 | |||||
UBS AG | 219,369 | 人民币普通股 | 219,369 | |||||
罗健 | 19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4,000 |
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九坤私享3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79,997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997 |
蔡雪芬 | 162,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2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41,819,955 | 2024-11-11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2 |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1,701,233 | 2022-11-11 | 0 | 首发限售12个月 |
3 | 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219,701 | 2022-11-11 | 0 | 首发限售12个月 |
4 | 宁波汇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595,253 | 2024-11-11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5 | 宁波海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590,079 | 2024-11-11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6 | 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613,779 | 2022-11-11 | 0 | 首发限售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俞志宏 |
成立日期 | 2001年12月29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 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务,交 |
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车辆清洗,车辆救援服务,建筑材料、花木、文化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报告期末,持有港交所上市公司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沪杭甬00576)66.99%的股份;持有上交所上市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600704)17.17%股份;通过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601878)54.79%的股份;持有深交所上市公司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商中拓000906)46.22%股份;持有深交所上市公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交科002061)57.15%的股份。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俞志宏 |
成立日期 | 2001年12月29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 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 |
危险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车辆清洗,车辆救援服务,建筑材料、花木、文化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报告期末,持有港交所上市公司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沪杭甬00576)66.99%的股份;持有上交所上市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600704)17.17%股份;通过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601878)54.79%的股份;持有深交所上市公司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商中拓000906)46.22%股份;持有深交所上市公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交科002061)57.15%的股份。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付薏蒙 | 1999年1月18日 | 91330211713309446N | 57,000 | 项目投资、资产经营、对外投资、房地产开发、文化产业开发、旅游服务、工业水生产供应(仅限于控股有经营资格的子公司);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土地开发整理;政府授权范围内土地收购、开发;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电工器材、机电设备、金属材料、日用品、针纺织品的批发、零售;危险化学品票据贸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石化产品的销售;货物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情况说明 | 无 |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洋发展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镇洋发展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镇洋发展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8)、七(61)、十六(6)。
镇洋发展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烧碱等化工原料产品的销售。2021年度镇洋发展公司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204,326.11万元。
鉴于各类产品不同的配送方式,分别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和确认形式:
(1)客户自提的配送方式下,由客户前往公司厂区提货,产品装车过磅后,经客户或客户委托的运输公司在公司的发货单上签字时确认收入;
(2)公司直接配送的方式下,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约定将产品发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取得客户签收的单据时确认收入;
(3)通过管道输送的配送方式下,产品直接通过管道流入下游企业,月末根据双方认可的流量表数据以及双方约定的价格计算销售金额并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镇洋发展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镇洋发展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对于主要产品销售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发货单、签收单、流量确认单(以管道运输的产品)、销售发票等;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2021年度销售额;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固定资产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五(23)、五(30)及七(21)
镇洋发展公司固定资产金额较大,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所示固定资产金额51,581.53万元。管理层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由于固定资产减值测试过程复杂,且涉及管理层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减值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固定资产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获取公司固定资产减值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其设计和执行情况,分析并评价其有效性;
(2)了解固定资产使用状况以及资产处置方案,检查管理层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判断的相关文件,分析并评价管理层的重大判断是否合理;
(3)了解管理层所采用的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分析并评价其合理性;
(4)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固定资产减值相关的过程表进行复核,分析并评价其合理性;
(5)检查与固定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镇洋发展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镇洋发展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镇洋发展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镇洋发展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镇洋发展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镇洋发展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尹志彬(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文娟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一) | 472,704,105.97 | 224,243,706.5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四) | 65,911,245.67 | |
应收账款 | (五) | 55,345,877.72 | 31,652,635.97 |
应收款项融资 | (六) | 607,460,628.97 | 222,993,686.45 |
预付款项 | (七) | 6,551,037.02 | 3,453,412.4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八) | 6,665,618.98 | 2,184,776.6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九) | 130,873,992.69 | 49,986,127.0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62,543.6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45,512,507.02 | 535,876,888.7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二十) | 1,469,854.56 | 1,529,378.16 |
固定资产 | (二十一) | 515,815,330.47 | 357,458,735.08 |
在建工程 | (二十二) | 157,894,419.44 | 215,107,540.6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二十六) | 26,100,139.41 | 20,055,246.2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二十九) | 29,736,158.05 | 7,378,405.3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三十) | 7,470,793.01 | 1,245,863.2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三十一) | 573,890.10 | 1,481,422.7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39,060,585.04 | 604,256,591.48 | |
资产总计 | 2,084,573,092.06 | 1,140,133,480.2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三十二) | 50,062,638.90 | 107,095,509.7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三十五) | 66,582,709.12 | |
应付账款 | (三十六) | 189,633,042.91 | 138,366,535.7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三十八) | 29,726,961.83 | 14,828,468.6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三十九) | 23,911,903.24 | 27,958,795.39 |
应交税费 | (四十) | 83,191,586.19 | 27,179,909.45 |
其他应付款 | (四十一) | 4,900,349.34 | 4,240,869.2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四十四) | 3,864,505.04 | 1,931,256.90 |
流动负债合计 | 451,873,696.57 | 321,601,345.1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四十八) | 1,249,481.15 | 1,249,481.1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五十一) | 10,604,231.66 | 2,282,103.3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三十) | 30,693,099.06 | 12,503,312.2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546,811.87 | 16,034,896.68 | |
负债合计 | 494,420,508.44 | 337,636,241.8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五十三) | 434,800,000.00 | 369,54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五十五) | 543,589,846.55 | 251,222,371.1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五十八) | 1,561,929.77 | 1,561,929.77 |
盈余公积 | (五十九) | 68,952,806.06 | 18,437,120.4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六十) | 535,784,105.75 | 149,721,396.9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84,688,688.13 | 790,482,818.30 | |
少数股东权益 | 5,463,895.49 | 12,014,420.1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 1,590,152,583.62 | 802,497,238.42 |
益)合计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84,573,092.06 | 1,140,133,480.25 |
公司负责人:王时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67,544,352.43 | 193,084,020.3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5,911,245.67 | ||
应收账款 | (一) | 51,465,999.81 | 27,267,134.54 |
应收款项融资 | 601,456,787.87 | 217,787,008.67 | |
预付款项 | 6,510,719.72 | 3,349,511.55 | |
其他应收款 | (二) | 6,432,649.39 | 2,203,858.4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29,988,262.30 | 49,743,578.2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62,543.6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29,310,017.19 | 494,797,655.5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三) | 7,432,200.93 | 10,789,228.6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15,794,113.58 | 357,447,327.83 | |
在建工程 | 157,894,419.44 | 215,107,540.6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6,100,139.41 | 20,055,246.2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736,158.05 | 7,378,405.3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197,155.26 | 1,174,859.5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73,890.10 | 545,423.6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44,728,076.77 | 612,498,031.84 | |
资产总计 | 2,074,038,093.96 | 1,107,295,687.3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62,638.90 | 107,095,509.7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6,582,709.12 | ||
应付账款 | 189,008,262.04 | 137,512,856.1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9,508,764.00 | 14,269,294.99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911,903.24 | 27,952,626.59 | |
应交税费 | 83,008,976.87 | 20,581,938.40 | |
其他应付款 | 6,745,709.34 | 6,086,229.2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836,139.32 | 1,855,008.35 | |
流动负债合计 | 452,665,102.83 | 315,353,463.4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249,481.15 | 1,249,481.15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0,604,231.66 | 2,282,103.3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693,099.06 | 12,503,312.2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546,811.87 | 16,034,896.68 | |
负债合计 | 495,211,914.70 | 331,388,360.1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34,800,000.00 | 369,54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43,589,846.55 | 251,222,371.1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8,952,806.06 | 18,437,120.40 | |
未分配利润 | 531,483,526.65 | 136,707,835.6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78,826,179.26 | 775,907,327.2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74,038,093.96 | 1,107,295,687.36 |
公司负责人:王时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043,261,081.03 | 1,152,264,583.48 | |
其中:营业收入 | (六十一) | 2,043,261,081.03 | 1,152,264,583.4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56,443,538.32 | 1,002,225,370.34 | |
其中:营业成本 | (六十一) | 1,375,528,426.19 | 953,113,839.4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六十二) | 15,166,876.57 | 5,062,849.91 |
销售费用 | (六十三) | 8,705,469.97 | 5,019,388.79 |
管理费用 | (六十四) | 35,805,400.74 | 29,967,794.61 |
研发费用 | (六十五) | 21,134,682.08 | 11,255,088.15 |
财务费用 | (六十六) | 102,682.77 | -2,193,590.58 |
其中:利息费用 | 2,021,513.90 | 1,404,129.50 | |
利息收入 | 1,924,505.48 | 3,326,596.22 | |
加:其他收益 | (六十七) | 12,541,478.05 | 8,546,179.5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六十八) | -930,270.3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十一) | -1,909,090.59 | -44,072.0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十二) | -1,284,261.91 | -858,203.7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十三) | 19,142,360.26 | 25,662,248.6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14,377,758.14 | 183,345,365.61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十四) | 438,603.60 | 239,580.3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十五) | 17,748,318.42 | 2,454,325.7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97,068,043.32 | 181,130,620.1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十六) | 99,840,614.32 | 43,651,420.6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7,227,429.00 | 137,479,199.5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7,227,429.00 | 137,479,199.5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6,443,874.44 | 129,685,240.5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3,554.56 | 7,793,958.9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97,227,429.00 | 137,479,199.5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96,443,874.44 | 129,685,240.5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83,554.56 | 7,793,958.9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2 | 0.35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2 | 0.3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王时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四) | 2,029,730,202.57 | 1,140,333,350.63 |
减:营业成本 | (四) | 1,365,901,644.79 | 945,153,548.15 |
税金及附加 | 14,997,453.50 | 4,948,788.48 | |
销售费用 | 8,705,469.97 | 4,961,630.79 | |
管理费用 | 30,992,407.30 | 26,854,393.10 | |
研发费用 | 21,134,682.08 | 11,255,088.15 | |
财务费用 | 290,503.60 | -2,471,225.70 | |
其中:利息费用 | 2,021,513.90 | 1,339,383.36 | |
利息收入 | 1,720,595.46 | 3,326,596.22 | |
加:其他收益 | 12,512,906.65 | 8,520,679.5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 | 9,239,531.92 | 3,532,281.2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22,715.65 | 1,508,203.3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14,948.99 | -940,130.3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575,971.1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22,398,786.39 | 162,252,161.49 | |
加:营业外收入 | 438,603.60 | 236,361.8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7,748,318.42 | 2,435,518.9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05,089,071.57 | 160,053,004.38 | |
减:所得税费用 | 99,932,214.95 | 37,020,292.5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5,156,856.62 | 123,032,711.8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5,156,856.62 | 123,032,711.8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05,156,856.62 | 123,032,711.8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王时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16,776,582.63 | 1,054,616,014.9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759,307.17 | 1,566,125.0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十八) | 24,088,438.72 | 12,474,422.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50,624,328.52 | 1,068,656,562.2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20,335,266.38 | 857,821,999.7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2,227,637.54 | 91,775,223.1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8,769,233.42 | 42,452,012.9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十八) | 29,730,043.89 | 12,987,477.0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21,062,181.23 | 1,005,036,712.9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562,147.29 | 63,619,849.3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3,310,794.94 | 32,169,964.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十八) | 3,646,350.9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957,145.84 | 32,169,964.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5,789,886.28 | 92,598,548.9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十八) | 3,646,350.9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9,436,237.18 | 92,598,548.9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479,091.34 | -60,428,584.9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73,548,909.43 | 5,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 5,000,000.00 |
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107,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3,548,909.43 | 112,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7,000,000.00 | 3,1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8,250,528.19 | 26,574,953.9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6,330,663.47 | 2,354,854.1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十八) | 16,924,849.76 | 28,407,472.5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2,175,377.95 | 58,132,426.5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1,373,531.48 | 53,867,573.5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8,456,587.43 | 57,058,837.8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2,991,887.96 | 165,933,050.0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1,448,475.39 | 222,991,887.96 |
公司负责人:王时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05,362,549.21 | 1,044,110,790.6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759,307.17 | 1,566,125.0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750,067.70 | 13,878,362.7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38,871,924.08 | 1,059,555,278.3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17,721,803.68 | 856,496,511.5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0,211,414.82 | 89,915,986.2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1,415,659.97 | 41,328,193.1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880,687.98 | 5,816,307.1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00,229,566.45 | 993,556,998.1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642,357.63 | 65,998,280.2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495,995.21 | 3,532,281.2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9,353,096.1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4,030,834.7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46,350.90 | 6,928,476.3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526,277.00 | 10,460,757.6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5,773,374.30 | 92,027,528.0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46,350.9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9,419,725.20 | 92,027,528.0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893,448.20 | -81,566,770.4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73,548,909.43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107,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3,548,909.43 | 107,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7,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1,919,864.72 | 24,155,353.6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921,434.0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4,841,298.76 | 24,155,353.6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707,610.67 | 82,844,646.3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4,456,520.10 | 67,276,156.2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1,832,201.75 | 124,556,045.5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6,288,721.85 | 191,832,201.75 |
公司负责人:王时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9,540,000.00 | 251,222,371.16 | 1,561,929.77 | 18,437,120.40 | 149,721,396.97 | 790,482,818.30 | 12,014,420.12 | 802,497,238.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9,540,000.00 | 251,222,371.16 | 1,561,929.77 | 18,437,120.40 | 149,721,396.97 | 790,482,818.30 | 12,014,420.12 | 802,497,238.4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65,260,000.00 | 292,367,475.39 | 50,515,685.66 | 386,062,708.78 | 794,205,869.83 | -6,550,524.63 | 787,655,345.20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96,443,874.44 | 496,443,874.44 | 783,554.56 | 497,227,429.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5,260,000.00 | 292,367,475.39 | 357,627,475.39 | -1,003,415.72 | 356,624,059.6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5,260,000.00 | 292,367,475.39 | 357,627,475.39 | 357,627,475.3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003,415.72 | -1,003,415.72 | |||||||||||||
(三)利润分配 | 50,515,685.66 | -110,381,165.66 | -59,865,480.00 | -6,330,663.47 | -66,196,143.4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0,515,685.66 | -50,515,685.6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9,865,480.00 | -59,865,480.00 | -6,330,663.47 | -66,196,143.47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 |
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6,980,666.76 | 6,980,666.76 | 6,980,666.76 | ||||||||||||
2.本期使用 | 6,980,666.76 | 6,980,666.76 | 6,980,666.7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34,800,000.00 | 543,589,846.55 | 1,561,929.77 | 68,952,806.06 | 535,784,105.75 | 1,584,688,688.13 | 5,463,895.49 | 1,590,152,583.62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9,540,000.00 | 251,222,371.16 | 1,561,929.77 | 6,133,849.21 | 55,250,907.57 | 683,709,057.71 | 1,575,315.35 | 685,284,373.0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9,540,000.00 | 251,222,371.16 | 1,561,929.77 | 6,133,849.21 | 55,250,907.57 | 683,709,057.71 | 1,575,315.35 | 685,284,373.06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303,271.19 | 94,470,489.40 | 106,773,760.59 | 10,439,104.77 | 117,212,865.3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9,685,240.59 | 129,685,240.59 | 7,793,958.96 | 137,479,199.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2,303,271.19 | -35,214,751.19 | -22,911,480.00 | -2,354,854.19 | -25,266,334.1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303,271.19 | -12,303,271.1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911,480.00 | -22,911,480.00 | -2,354,854.19 | -25,266,334.1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 |
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7,019,796.26 | 6,133,849.21 | 7,019,796.26 | 30,929.84 | 7,050,726.10 | ||||||||||
2.本期使用 | 7,019,796.26 | 6,133,849.21 | 7,019,796.26 | 30,929.84 | 7,050,726.1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9,540,000.00 | 251,222,371.16 | 1,561,929.77 | 18,437,120.40 | 149,721,396.97 | 790,482,818.30 | 12,014,420.12 | 802,497,238.42 |
公司负责人:王时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9,540,000.00 | 251,222,371.16 | 18,437,120.40 | 136,707,835.69 | 775,907,327.25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9,540,000.00 | 251,222,371.16 | 18,437,120.40 | 136,707,835.69 | 775,907,327.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260,000.00 | 292,367,475.39 | 50,515,685.66 | 394,775,690.96 | 802,918,852.0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5,156,856.62 | 505,156,856.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5,260,000.00 | 292,367,475.39 | 357,627,475.3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5,260,000.00 | 292,367,475.39 | 357,627,475.3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0,515,685.66 | -110,381,165.66 | -59,865,48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0,515,685.66 | -50,515,685.6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9,865,480.00 | -59,865,48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6,980,666.76 | 6,980,666.76 | |||||||||
2.本期使用 | 6,980,666.76 | 6,980,666.7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34,800,000.00 | 543,589,846.55 | 68,952,806.06 | 531,483,526.65 | 1,578,826,179.26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9,540,000.00 | 251,222,371.16 | 6,133,849.21 | 48,889,875.02 | 675,786,095.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9,540,000.00 | 251,222,371.16 | 6,133,849.21 | 48,889,875.02 | 675,786,095.3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303,271.19 | 87,817,960.67 | 100,121,231.8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3,032,711.86 | 123,032,711.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 |
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2,303,271.19 | -35,214,751.19 | -22,911,48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303,271.19 | -12,303,271.1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911,480.00 | -22,911,48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6,973,401.49 | 6,973,401.49 | |||||||||
2.本期使用 | 6,973,401.49 | 6,973,401.49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9,540,000.00 | 251,222,371.16 | 18,437,120.40 | 136,707,835.69 | 775,907,327.25 |
公司负责人:王时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丹丹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洋化工公司),镇洋化工公司系由浙江发展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香港浙经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2004年12月21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企合浙甬总字第008821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镇洋化工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968万美元。镇洋化工公司以2019年7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117685197585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3,480万元,股份总数43,48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69,540,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65,260,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氯碱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有:烧碱、液氯、氢气、次氯酸钠、氯化石蜡、甲基异丁基酮、环氧氯丙烷。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2年4月2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宁波市镇海众利化工有限公司、台州市高翔化工有限公司和浙江浙铁创新化工技术有限公司3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
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20.00 |
2-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详见(十)金融工具5. 金融工具减值(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00% | 2.38%-4.75%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5.00% | 4.75%-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
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权证列示的可使用年限 |
软件 | 10 |
专利权 | 10 |
非专利技术 | 10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烧碱等化工原料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鉴于各类产品不同的配送方式,分别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和确认形式:(1) 客户自提
的配送方式下,由客户前往公司厂区提货,产品装车过磅后,经客户或客户委托的运输公司在公司的发货单上签字时确认收入;(2) 公司直接配送的方式下,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约定将产品发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取得客户签收的单据时确认收入;(3) 通过管道输送的配送方式下,产品直接通过管道流入下游企业,月末根据双方认可的流量表数据以及双方约定的价格计算销售金额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
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
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售后租回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费: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分部报告: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根据财政法规 | 无 |
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 根据财政法规 | 无 |
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 | 根据财政法规 | 无 |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出口退税率13%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5%、2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宁波市镇海众利化工有限公司 | 20% |
台州市高翔化工有限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子公司宁波市镇海众利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故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2.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宁波市镇海众利化工有限公司和台州市高翔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故享受此项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8,024.86 | 3,662.90 |
银行存款 | 472,696,081.11 | 224,240,043.68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472,704,105.97 | 224,243,706.5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银行存款中1,255,630.58元为住房基金提留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作为使用受限资金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扣除。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5,911,245.67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65,911,245.67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5,911,245.67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65,911,245.67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5,911,245.67 | 65,911,245.67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65,911,245.67 | 65,911,245.67 | ||||||||
合计 | 65,911,245.67 | / | / | 65,911,245.67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65,911,245.67 | ||
合计 | 65,911,245.6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信用损失。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5,911,245.67 |
小 计 | 65,911,245.67 |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8,258,818.65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128,792.16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8,387,610.8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8,792.16 | 0.22 | 128,792.16 | 100.00 | 128,792.16 | 0.39 | 128,792.16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258,818.65 | 99.78 | 2,912,940.93 | 5.00 | 55,345,877.72 | 33,320,422.28 | 99.61 | 1,667,786.31 | 5.01 | 31,652,635.97 |
其中: | ||||||||||
合计 | 58,387,610.81 | / | 3,041,733.09 | / | 55,345,877.72 | 33,449,214.44 | / | 1,796,578.47 | / | 31,652,635.9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绍兴集翔化工有限公司 | 128,792.16 | 128,792.1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28,792.16 | 128,792.1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8,258,818.65 | 2,912,940.93 | 5.00 |
合计 | 58,258,818.65 | 2,912,940.93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信用损失。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8,792.16 | 128,792.1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67,786.31 | 1,245,154.62 | 2,912,940.93 | |||
合计 | 1,796,578.47 | 1,245,154.62 | 3,041,733.0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8,996,071.90 | 15.41 | 449,803.60 |
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 | 8,112,215.77 | 13.89 | 405,610.79 |
诺力昂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 | 6,795,141.38 | 11.64 | 339,757.07 |
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6,370,418.83 | 10.91 | 318,520.94 |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 3,919,874.57 | 6.71 | 195,993.73 |
合计 | 34,193,722.45 | 58.56 | 1,709,686.13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07,460,628.97 | 222,993,686.45 |
合计 | 607,460,628.97 | 222,993,686.45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31,471,547.80 |
小 计 | 131,471,547.80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533,202.02 | 99.73 | 3,453,412.42 | 100.00 |
1至2年 | 17,835.00 | 0.27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6,551,037.02 | 100.00 | 3,453,412.4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无账龄1年以上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966,106.01 | 30.01 |
台化兴业(宁波)有限公司 | 1,687,365.88 | 25.76 |
江苏智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226,580.00 | 18.72 |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786,876.40 | 12.01 |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 537,552.40 | 8.21 |
合计 | 6,204,480.69 | 94.71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665,618.98 | 2,184,776.62 |
合计 | 6,665,618.98 | 2,184,776.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791,726.93 |
1至2年 | 923,606.00 |
2至3年 | 849,187.19 |
3年以上 | 1,681,209.48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9,245,729.60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7,051,967.43 | 2,036,793.19 |
应收暂付款 | 2,094,742.60 | 2,054,244.26 |
其他 | 99,019.57 | 9,913.82 |
合计 | 9,245,729.60 | 4,100,951.27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78,127.73 | 169,837.44 | 1,668,209.48 | 1,916,174.65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46,180.30 | 46,180.30 | ||
--转入第三阶段 | -169,837.44 | 169,837.44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57,638.92 | 138,540.90 | 267,756.16 | 663,935.97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89,586.35 | 184,721.20 | 2,105,803.08 | 2,580,110.6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16,174.65 | 663,935.97 | 2,580,110.62 | |||
合计 | 1,916,174.65 | 663,935.97 | 2,580,110.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海海关 | 押金保证金 | 3,035,629.71 | 1年以内 | 32.84 | 151,781.49 |
宁波化学工业区管委会 | 应收暂付款 | 1,580,000.00 | 3年以上 | 17.09 | 1,580,000.00 |
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606,000.00 | 1-2年 | 6.55 | 121,200.00 |
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600,000.00 | 1年以内 | 6.49 | 30,000.00 |
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420,000.00 | 1年以内 | 4.54 | 21,000.00 |
合计 | / | 6,241,629.71 | / | 67.51 | 1,903,981.49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1,522,108.19 | 785,047.52 | 100,737,060.67 | 41,269,144.71 | 688,599.81 | 40,580,544.90 |
在产品 | 204,798.32 | 204,798.32 | 174,139.35 | 174,139.35 | ||
库存商品 | 31,172,549.54 | 1,271,161.35 | 29,901,388.19 | 9,363,267.41 | 167,528.74 | 9,195,738.67 |
低值易耗品 | 30,745.51 | 30,745.51 | 35,704.16 | 35,704.16 | ||
合计 | 132,930,201.56 | 2,056,208.87 | 130,873,992.69 | 50,842,255.63 | 856,128.55 | 49,986,127.0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88,599.81 | 443,787.64 | 347,339.93 | 785,047.52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67,528.74 | 1,271,161.35 | 167,528.74 | 1,271,161.35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856,128.55 | 1,714,948.99 | 514,868.67 | 2,056,208.87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项 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 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 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期转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2021年度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领用 | |
库存商品 | 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2021年度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1,362,543.65 | |
合计 | 1,362,543.65 |
其他说明
因子公司浙江浙铁创新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清算注销,本期将账面累计形成的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3,954,303.52 元全部核销。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19,839.18 | 2,919,839.1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919,839.18 | 2,919,839.18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1.期初余额 | 1,390,461.02 | 1,390,461.0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523.60 | 59,523.60 | ||
(1)计提或摊销 | 59,523.60 | 59,523.6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449,984.62 | 1,449,984.6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69,854.56 | 1,469,854.5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29,378.16 | 1,529,378.1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15,815,330.47 | 357,458,735.0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515,815,330.47 | 357,458,735.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7,231,347.25 | 3,560,805.56 | 699,456,004.06 | 1,811,061.54 | 912,059,218.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208,429.64 | 1,446,474.74 | 178,174,368.26 | 223,829,272.64 | |
(1)购置 | 1,167,584.18 | 3,311,747.22 | 4,479,331.4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4,208,429.64 | 278,890.56 | 174,862,621.04 | 219,349,941.2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640,726.19 | 172,489.65 | 5,593,424.40 | 42,406,640.24 | |
(1)处置或报废 | 36,640,726.19 | 172,489.65 | 5,593,424.40 | 42,406,640.24 | |
4.期末余额 | 214,799,050.70 | 4,834,790.65 | 872,036,947.92 | 1,811,061.54 | 1,093,481,850.8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8,654,131.05 | 2,821,831.54 | 456,856,838.02 | 845,366.69 | 549,178,167.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9,674,233.22 | 1,011,937.11 | 38,963,870.26 | 215,993.05 | 49,866,033.64 |
(1)计提 | 9,674,233.22 | 1,011,937.11 | 38,963,870.26 | 215,993.05 | 49,866,033.6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943,808.77 | 148,416.73 | 4,837,953.24 | 23,930,178.74 | |
(1)处置或报废 | 18,943,808.77 | 148,416.73 | 4,837,953.24 | 23,930,178.74 | |
4.期末余额 | 79,384,555.50 | 3,685,351.92 | 490,982,755.04 | 1,061,359.74 | 575,114,022.2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422,316.03 | 5,422,316.0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69,817.89 | 2,869,817.89 | |||
(1)处置或报废 | 2,869,817.89 | 2,869,817.89 | |||
4.期末余额 | 2,552,498.14 | 2,552,498.1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 | 132,861,997.06 | 1,149,438.73 | 381,054,192.88 | 749,701.80 | 515,815,330.47 |
价值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3,154,900.17 | 738,974.02 | 242,599,166.04 | 965,694.85 | 357,458,735.0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1,768,565.77 | 待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完工后一并办理 |
小计 | 1,768,565.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57,894,419.44 | 215,107,540.68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57,894,419.44 | 215,107,540.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环氧氯丙烷及配套项目 | 32,166,867.36 | 32,166,867.36 | 187,208,700.09 | 187,208,700.09 |
全厂有机废气废液焚烧处理项目 | 18,492,602.30 | 18,492,602.30 | ||||
全厂给排水及污水管网改造 | 5,470,717.47 | 5,470,717.47 | ||||
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 | 79,793,641.86 | 79,793,641.86 | 3,467,179.36 | 3,467,179.36 | ||
质监室形象及分析设施提升 | 2,256,931.76 | 2,256,931.76 | ||||
15万吨/年高浓度碱项目 | 3,529,967.06 | 3,529,967.06 | ||||
530及540机柜间搬迁项目 | 6,011,692.36 | 6,011,692.36 | ||||
货运道路及无机罐区装车改造项目 | 4,838,020.19 | 4,838,020.19 | ||||
零星工程 | 26,083,513.14 | 26,083,513.14 | 3,682,127.17 | 3,682,127.17 | ||
合计 | 157,894,419.44 | 157,894,419.44 | 215,107,540.68 | 215,107,540.6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环氧氯丙烷及配套项目 | 277,100,000.00 | 187,208,700.09 | 36,218,058.83 | 191,259,891.56 | 32,166,867.36 | 80.63 | 80.63 | 自有资金 | ||||
全厂有机废气废液焚烧处理项目 | 25,000,000.00 | 18,492,602.30 | 3,681,706.25 | 22,174,308.55 | 88.7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全厂给排水及污水管网改造 | 10,000,000.00 | 5,470,717.47 | 5,470,717.47 | 54.71 | 54.71 | 自有资金 | ||||||
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 | 1,978,000,000.00 | 3,467,179.36 | 76,326,462.50 | 79,793,641.86 | 4.03 | 4.03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质监室形象及分析设施提升 | 2,600,000.00 | 2,256,931.76 | 296,180.64 | 2,553,112.40 | 98.2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15万吨/年高浓度碱项目 | 14,000,000.00 | 3,529,967.06 | 3,529,967.06 | 25.21 | 25.21 | 自有资金 | ||||||
530及540机柜间搬迁项目 | 14,000,000.00 | 6,011,692.36 | 6,011,692.36 | 42.94 | 42.94 | 自有资金 |
货运道路及无机罐区装车改造项目 | 6,200,000.00 | 5,300,781.26 | 462,761.07 | 4,838,020.19 | 85.50 | 85.50 | 自有资金 | |||||
零星工程 | 3,682,127.17 | 25,301,253.63 | 2,899,867.66 | 26,083,513.14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2,326,900,000.00 | 215,107,540.68 | 162,136,820.00 | 219,349,941.24 | 157,894,419.44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567,447.98 | 3,201,790.50 | 20,691,163.18 | 2,454,329.70 | 51,914,731.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20,755.00 | 587,449.49 | 6,908,204.49 | ||
(1)购置 | 6,320,755.00 | 587,449.49 | 6,908,204.49 | ||
(2)内部研 |
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5,567,447.98 | 3,201,790.50 | 27,011,918.18 | 3,041,779.19 | 58,822,935.85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824,839.34 | 3,201,790.50 | 20,691,163.18 | 2,141,692.09 | 31,859,485.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7,250.68 | 263,364.80 | 82,695.85 | 863,311.33 | |
(1)计提 | 517,250.68 | 263,364.80 | 82,695.85 | 863,311.3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342,090.02 | 3,201,790.50 | 20,954,527.98 | 2,224,387.94 | 32,722,796.4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225,357.96 | 6,057,390.20 | 817,391.25 | 26,100,139.4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742,608.64 | 312,637.61 | 20,055,246.2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离子膜及树脂 | 5,493,666.15 | 5,953,327.18 | 3,594,566.04 | 7,852,427.29 | |
装修费 | 458,469.89 | 458,469.89 | |||
技术服务费 | 604,347.35 | 604,347.35 | |||
排污权 | 787,439.18 | 248,664.96 | 538,774.22 | ||
活性炭 | 34,482.73 | 20,689.68 | 13,793.05 | ||
催化剂 | 24,030,796.96 | 2,699,633.47 | 21,331,163.49 | ||
合计 | 7,378,405.30 | 29,984,124.14 | 7,626,371.39 | 29,736,158.05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 3,041,733.09 | 724,799.00 | 1,796,578.47 | 414,243.53 |
存货跌价准备 | 2,053,510.80 | 513,377.70 | 853,430.48 | 213,357.61 |
未实现内部损益 | 1,032,884.00 | 258,221.00 | 190,945.00 | 47,736.25 |
递延收益 | 10,604,231.66 | 2,651,057.92 | 2,282,103.33 | 570,525.83 |
资产报废损失 | 13,293,349.54 | 3,323,337.39 | ||
合计 | 30,025,709.09 | 7,470,793.01 | 5,123,057.28 | 1,245,863.2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折旧 | 122,772,396.22 | 30,693,099.06 | 50,013,248.79 | 12,503,312.20 |
合计 | 122,772,396.22 | 30,693,099.06 | 50,013,248.79 | 12,503,312.2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9,732,604.28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580,110.62 | 1,916,174.65 |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 2,555,196.21 | 197,911,666.17 |
合计 | 5,135,306.83 | 209,560,445.1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5,485,149.99 | ||
2022年 | 2,808,111.28 | ||
2023年 | 1,078,936.98 | ||
2024年 | 252,031.22 | ||
2025年 | 108,374.81 | ||
合计 | 9,732,604.2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子公司浙江浙铁创新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25日清算注销,期末已无可抵扣亏损。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款 | 573,890.10 | 573,890.10 | ||||
CPE项目[注1] | 154,023,154.89 | 153,477,731.28 | 545,423.61 | |||
ACS项目[注2] | 34,269,911.27 | 33,333,912.09 | 935,999.18 | |||
合计 | 573,890.10 | 573,890.10 | 188,293,066.16 | 186,811,643.37 | 1,481,422.79 |
其他说明:
[注1]CPE项目于2011年8月正式开始化工投料试生产,因技术原因产能未达到预定标准,另受市场因素影响2014年开始CPE市场萎缩及下游产品被替代,公司对CPE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的动态评估认为产品没有边际贡献,不具备复产条件。本公司已在2017年之前按照CPE项目的预计可收回金额同其账面余额计提减值准备148,089,205.89元。2019年,CPE项目预计可收回金额进一步下降,本公司2019年计提了减值准备5,388,525.39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53,477,731.2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资产已处置,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73)之说明。
[注2]ACS项目于2011年11月正式开始化工投料试生产,由于引进技术存在缺陷,工艺流程无法打通,一直未生产出合格产品。本公司已在2017年之前按照ACS项目的预计可收回金额同其账面余额计提减值准备32,556,415.71元。2019年,ACS项目预计可收回金额进一步下降,本公司2019年计提了减值准备777,496.38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33,333,912.0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资产已处置,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73)之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50,062,638.90 | 107,095,509.72 |
合计 | 50,062,638.90 | 107,095,509.7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66,582,709.12 | |
合计 | 66,582,709.12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95,467,921.29 | 62,245,892.50 |
设备工程款 | 68,504,356.92 | 52,280,701.92 |
修理费、运费等费用款 | 25,660,764.70 | 23,839,941.36 |
合计 | 189,633,042.91 | 138,366,535.7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9,726,961.83 | 14,828,468.66 |
合计 | 29,726,961.83 | 14,828,468.66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4,828,795.39 | 106,173,319.08 | 110,605,035.23 | 20,397,079.2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130,000.00 | 12,457,875.98 | 12,073,051.98 | 3,514,824.00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7,958,795.39 | 118,631,195.06 | 122,678,087.21 | 23,911,903.2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600,000.00 | 82,913,693.42 | 87,113,693.42 | 8,400,000.00 |
二、职工福利费 | 11,716,444.88 | 7,289,395.32 | 7,289,395.32 | 11,716,444.88 |
三、社会保险费 | 5,509,933.75 | 5,509,933.75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163,749.94 | 5,163,749.94 | ||
工伤保险费 | 346,183.81 | 346,183.81 |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7,517,577.00 | 7,517,577.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12,350.51 | 1,835,639.79 | 2,067,355.94 | 280,634.3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1,107,079.80 | 1,107,079.80 | ||
合计 | 24,828,795.39 | 106,173,319.08 | 110,605,035.23 | 20,397,079.2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791,850.22 | 6,791,850.22 | ||
2、失业保险费 | 265,901.76 | 265,901.76 | ||
3、企业年金缴费 | 3,130,000.00 | 5,400,124.00 | 5,015,300.00 | 3,514,824.00 |
合计 | 3,130,000.00 | 12,457,875.98 | 12,073,051.98 | 3,514,824.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0,081,004.26 | 8,025,381.8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36,380,698.16 | 15,141,665.45 |
个人所得税 | 963,235.20 | 512,785.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20,752.22 | 330,746.12 |
房产税 | 1,178,640.38 | 1,112,964.94 |
土地使用税 | 1,785,464.39 | 1,720,691.90 |
教育费附加 | 250,931.47 | 141,747.93 |
地方教育附加 | 167,287.65 | 94,498.62 |
印花税 | 663,572.46 | 99,427.10 |
合计 | 83,191,586.19 | 27,179,909.45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4,900,349.34 | 4,240,869.25 |
合计 | 4,900,349.34 | 4,240,869.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392,874.16 | 3,334,583.50 |
应付暂收款 | 125,000.00 | |
其他 | 1,382,475.18 | 906,285.75 |
合计 | 4,900,349.34 | 4,240,869.2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待转销项税额 | 3,864,505.04 | 1,931,256.90 |
合计 | 3,864,505.04 | 1,931,256.9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249,481.15 | 1,249,481.15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1,249,481.15 | 1,249,481.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住房基金提留款 | 1,249,481.15 | 1,249,481.15 |
1,249,481.15 | 1,249,481.15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282,103.33 | 9,116,200.00 | 794,071.67 | 10,604,231.66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2,282,103.33 | 9,116,200.00 | 794,071.67 | 10,604,231.66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17年度镇海区节能项目补助 | 546,666.67 | 80,000.00 | 46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年度镇海区节能项目补助 | 633,333.33 | 80,000.00 | 55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石化区管委会雨污分流奖励 | 148,500.00 | 16,500.00 | 132,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VOCS在线监控建设项目补助 | 274,203.33 | 75,440.00 | 198,763.33 | 与资产相关 | |||
自动化智能项目和数字化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 301,000.00 | 30,100.00 | 270,9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技术改造项目竣工补助资金 | 378,400.00 | 37,840.00 | 340,560.00 | 与资产相关 | |||
氯碱装置错峰填谷节能增效技改项目补助 | 5,661,000.00 | 330,225.00 | 5,330,775.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度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竣工专项奖励资金 | 3,455,200.00 | 143,966.67 | 3,311,233.33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282,103.33 | 9,116,200.00 | 794,071.67 | 10,604,231.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69,540,000.00 | 65,260,000.00 | 65,260,000.00 | 434,800,000.00 |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76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26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99元,共计募集资金390,907,4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7,358,490.57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373,548,909.43元,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第一保荐机构承销保荐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921,434.04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7,627,475.39元,其中,计入股本65,26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92,367,475.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11号)。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51,222,371.16 | 292,367,475.39 | 543,589,846.55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251,222,371.16 | 292,367,475.39 | 543,589,846.5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53)之股本说明。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561,929.77 | 6,980,666.76 | 6,980,666.76 | 1,561,929.77 |
合计 | 1,561,929.77 | 6,980,666.76 | 6,980,666.76 | 1,561,929.7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8,437,120.40 | 50,515,685.66 | 68,952,806.06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8,437,120.40 | 50,515,685.66 | 68,952,806.0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变动系按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0,515,685.66元。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9,721,396.97 | 55,250,907.5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96,443,874.44 | 129,685,240.5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0,515,685.66 | 12,303,271.19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9,865,480.00 | 22,911,48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35,784,105.75 | 149,721,396.9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41,879,033.85 | 1,375,082,265.78 | 1,136,386,108.95 | 938,183,436.80 |
其他业务 | 1,382,047.18 | 446,160.41 | 15,878,474.53 | 14,930,402.66 |
合计 | 2,043,261,081.03 | 1,375,528,426.19 | 1,152,264,583.48 | 953,113,839.4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XXX-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氯碱产品 | 1,615,875,274.77 | |
MIBK产品 | 309,773,281.00 | |
其他产品 | 116,230,478.08 | |
合计 | 2,041,879,033.85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地区 | 2,041,879,033.85 | |
合计 | 2,041,879,033.85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042,689,652.43 | |
合计 | 2,042,689,652.43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1,169,761,418.86 | |
经销 | 872,117,614.99 | |
合计 | 2,041,879,033.85 | |
按行业分类 | ||
化工行业 | 2,041,879,033.85 | |
合计 | 2,041,879,033.85 | |
合计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营业收入明细: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 | 2,042,689,652.43 | 1,152,264,583.48 |
租赁收入 | 571,428.6 | |
合计 | 2,043,261,081.03 | 1,152,264,583.48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232,198.60 | 977,067.14 |
教育费附加 | 2,670,942.25 | 418,743.05 |
地方教育附加 | 1,780,628.16 | 277,609.15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233,043.98 | 1,149,797.72 |
土地使用税 | 1,785,902.38 | 1,721,129.90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1,451,196.26 | 509,868.22 |
环境保护税 | 12,964.94 | 8,634.73 |
合计 | 15,166,876.57 | 5,062,849.91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626,291.79 | 3,173,207.13 |
包装费 | 3,467,042.28 | 1,278,221.78 |
仓储租赁费 | 229,357.80 | 151,376.15 |
其他 | 382,778.10 | 416,583.73 |
合计 | 8,705,469.97 | 5,019,388.7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937,940.94 | 16,596,080.67 |
办公差旅费 | 5,755,125.48 | 4,133,361.58 |
折旧与摊销 | 2,953,916.93 | 2,952,848.55 |
中介机构费 | 3,116,285.79 | 3,113,803.24 |
安全环保费 | 2,438,889.90 | 2,000,838.19 |
业务招待费 | 390,169.22 | 393,283.55 |
其他 | 1,213,072.48 | 777,578.83 |
合计 | 35,805,400.74 | 29,967,794.61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975,906.40 | 5,365,811.12 |
材料费用 | 6,773,536.65 | 3,940,851.35 |
折旧与摊销 | 5,115,841.93 | 1,488,374.50 |
其他 | 269,397.10 | 460,051.18 |
合计 | 21,134,682.08 | 11,255,088.15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021,513.90 | 1,404,129.50 |
减:利息收入 | 1,924,505.48 | 3,326,596.22 |
手续费 | 105,839.88 | 83,727.05 |
汇兑损益 | -100,165.53 | -354,850.91 |
合计 | 102,682.77 | -2,193,590.58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794,071.67 | 251,94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1,696,900.00 | 8,216,630.00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50,506.38 | 77,609.57 |
合计 | 12,541,478.05 | 8,546,179.57 |
其他说明: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84)政府补助之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 |
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930,270.38 | |
合计 | -930,270.38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45,154.62 | 40,176.7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63,935.97 | -84,248.78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909,090.59 | -44,072.08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714,948.99 | -853,430.48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430,687.08 | -4,773.22 |
合计 | -1,284,261.91 | -858,203.70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19,142,360.26 | 25,662,248.68 |
合计 | 19,142,360.26 | 25,662,248.68 |
其他说明:
2021年3月30日,公司和子公司浙江浙铁创新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与浙江银安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将CPE及ACS装置(含拆除费用)转让至浙江银安建设有限公司,转让款合计12,154,503.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转让款12,154,503.00元均已收到,扣除相关服务费后确认资产处置损益9,573,111.39元。此外,公司将已无法继续使用的催化剂中提炼出的钯对外出售,确认处置收益9,569,248.87元。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无需支付款项 | 115,200.63 | ||
赔偿及罚没收入 | 429,546.56 | 69,781.97 | 429,546.56 |
其他 | 9,057.04 | 54,597.70 | 9,057.04 |
合计 | 438,603.60 | 239,580.30 | 438,603.6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5,606,373.48 | 353,919.60 | 15,606,373.4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5,606,373.48 | 353,919.60 | 15,606,373.48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030,000.00 | 2,011,426.95 | 2,030,000.00 |
非常损失 | 100,043.60 | 82,172.36 | 100,043.60 |
其他 | 11,901.34 | 6,806.84 | 11,901.34 |
合计 | 17,748,318.42 | 2,454,325.75 | 17,748,318.42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7,875,757.25 | 34,991,096.4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964,857.07 | 8,660,324.18 |
合计 | 99,840,614.32 | 43,651,420.6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97,068,043.3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9,267,010.8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42,808.4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1,984.4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68,451.7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3,000.8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09,491.4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5,983.99 |
研发加计扣除对所得税的影响 | -3,725,690.27 |
其他非流动资产核销的影响 | -45,393,858.56 |
所得税费用 | 99,840,614.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9,116,200.00 | 679,4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1,696,900.00 | 8,216,630.00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1,924,505.48 | 3,326,596.22 |
其他收支净额 | 1,350,833.24 | 251,796.05 |
合计 | 24,088,438.72 | 12,474,422.2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22,308,859.62 | 9,096,239.20 |
对外捐赠支出 | 2,030,000.00 | 2,011,426.95 |
支付保证金 | 5,015,174.24 | 1,551,630.80 |
其他收支净额 | 376,010.03 | 328,180.14 |
合计 | 29,730,043.89 | 12,987,477.0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保证金 | 3,646,350.90 | |
合计 | 3,646,350.9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021年3月30日,公司和子公司浙江浙铁创新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与浙江银安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将CPE及ACS装置(含拆除费用)转让至浙江银安建设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公司收到浙江银安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的安全风险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合计3,646,350.90元。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还保证金 | 3,646,350.90 | |
合计 | 3,646,350.9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系归还浙江银安建设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的安全风险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 15,921,434.04 | |
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清算分配款 | 1,003,415.72 | 28,407,472.53 |
合计 | 16,924,849.76 | 28,407,472.5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53之股本说明。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97,227,429.00 | 137,479,199.5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193,352.50 | 902,275.78 |
信用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9,866,033.64 | 40,997,628.5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922,834.93 | 647,757.5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626,371.39 | 7,456,272.5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142,360.26 | -25,662,248.6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606,373.48 | 353,919.6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021,513.90 | 1,404,129.5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224,929.79 | 83,357.6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189,786.86 | 8,576,966.5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2,602,814.60 | -20,509,765.6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40,538,876.77 | -132,692,750.9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5,779,420.58 | 44,583,107.34 |
其他 | 17,638,012.4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562,147.29 | 63,619,849.3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71,448,475.39 | 222,991,887.9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22,991,887.96 | 165,933,050.0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8,456,587.43 | 57,058,837.8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71,448,475.39 | 222,991,887.96 |
其中:库存现金 | 8,024.86 | 3,662.9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71,440,450.53 | 222,988,225.0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1,448,475.39 | 222,991,887.9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255,630.58 | 1,251,818.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217,048,186.63 | 242,656,585.96 |
其中:支付材料款、维修费 | 135,985,657.66 | 86,205,224.38 |
支付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购置款 | 58,338,620.97 | 128,078,448.53 |
支付其他费用 | 22,723,908.00 | 28,372,913.05 |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255,630.58 | 住房基金提留款 |
应收票据 | 65,911,245.67 | 质押的应收票据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67,166,876.25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5,739.45 | 6.58 | 103,536.64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2017年度镇海区节能项目补助 | 800,000.00 | 递延收益 | 80,000.00 |
2018年度镇海区节能项目补助 | 800,000.00 | 递延收益 | 80,000.00 |
石化区管委会雨污分流奖励 | 165,000.00 | 递延收益 | 16,500.00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VOCS在线监控建设项目补助 | 377,200.00 | 递延收益 | 75,440.00 |
自动化智能项目和数字化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 301,000.00 | 递延收益 | 30,100.00 |
技术改造项目竣工补助资金 | 378,400.00 | 递延收益 | 37,840.00 |
氯碱装置错峰填谷节能增效技改项目补助 | 5,661,000.00 | 递延收益 | 330,225.00 |
2019年度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竣工专项奖励资金 | 3,455,200.00 | 递延收益 | 143,966.67 |
上市奖励 | 6,00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00 |
2021年度“凤凰行动”宁波计划专项资金补助 | 3,0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0 |
2021年第二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发展领域奖励资金(第一批)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纳税奖励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绿色制造奖励 | 220,000.00 | 其他收益 | 220,000.00 |
节能专项资金 | 210,000.00 | 其他收益 | 210,000.00 |
2020年度石化区纳税十强企业奖励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博士后工作资助经费 | 130,000.00 | 其他收益 | 130,000.00 |
其他政府补助 | 736,900.00 | 其他收益 | 736,9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销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 | 处置当期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 |
浙江浙铁创新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 清算解散 | 2021年4月28日 | 5,034,250.48 | 837,965.89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宁波市镇海众利化工有限公司 | 浙江 | 宁波 | 化工原料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台州市高翔化工有限公司 | 浙江 | 台州 | 化工原料销售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4)、七(5)、七(6)、五(7)及七(8)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58.56%(2020年12月31日:56.45%)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50,062,638.90 | 51,400,833.34 | 51,400,833.34 | ||
应付票据 | 66,582,709.12 | 66,582,709.12 | 66,582,709.12 | ||
应付账款 | 189,633,042.91 | 189,633,042.91 | 189,633,042.91 |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其他应付款 | 4,900,349.34 | 4,900,349.34 | 4,900,349.34 | ||
长期应付款 | 1,249,481.15 | 1,249,481.15 | 1,249,481.15 | ||
小 计 | 312,428,221.42 | 313,766,415.86 | 312,516,934.71 | 1,249,481.15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107,095,509.72 | 108,416,038.89 | 108,416,038.89 | ||
应付账款 | 138,366,535.78 | 138,366,535.78 | 138,366,535.78 | ||
其他应付款 | 4,240,869.25 | 4,240,869.25 | 4,240,869.25 | ||
长期应付款 | 1,249,481.15 | 1,249,481.15 | 1,249,481.15 | ||
小 计 | 250,952,395.90 | 252,272,925.07 | 251,023,443.92 | 1,249,481.15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82)之说明。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
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七)应收款项融资 | 607,460,628.97 | 607,460,628.9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607,460,628.97 | 607,460,628.97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系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 | 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等 | 316亿元 | 55.62 | 55.6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 “九、在其他权益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无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杭州德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宁波碧海供水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下属公司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下属公司 |
其他说明比照关联方披露的其他单位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本公司3.82%股份的股东 |
浙江宇翔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子公司之参股股东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培训费 | 100,343.39 | 16,150.00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服务费等 | 20,955.73 |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软件费 | 135,796.46 |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防疫物资 | 14,322.00 | |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保险费 | 1,528,748.43 | 1,311,709.9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IPO发行承销费 | 17,358,490.57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顾问费 | 566,037.75 |
宁波碧海供水有限公司 | 购买工业水 | 6,921,903.99 | 5,235,612.05 |
杭州德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购买工程设备 | 1,215,336.28 | 4,424,769.13 |
浙江宇翔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21,958.0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烧碱 | 5,927,518.96 | 2,914,386.98 |
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氢气 | 71,674,765.79 | 78,124,956.35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消毒水等 | 1,289,969.20 | |
杭州德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标书费 | 500.0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已对同属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该类业务合并披露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86.54 | 460.7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上年同期的存款利息收入57,100.14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80,216.43 | 89,010.82 | 703,666.63 | 35,183.33 |
应收账款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70.00 | 48.50 | ||
小 计 | 1,780,216.43 | 89,010.82 | 704,636.63 | 35,231.83 | |
预付款项 |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786,876.40 | 636,936.81 | ||
小 计 | 786,876.40 | 636,936.81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700.00 | 10,000.00 |
宁波碧海供水有限公司 | 544,568.92 | 502,587.38 | |
杭州德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260,813.00 | 2,195,207.80 | |
小 计 | 826,081.92 | 2,707,795.18 | |
其他应付款 | 杭州德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24,850.00 | 192,558.00 |
小 计 | 24,850.00 | 192,558.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发行,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2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9,090.74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及扣除其他直接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5,762.75万元。该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支出3,315.90万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50,444,8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公司2022年4月20日第一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34,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7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0,444,800.00元(含税),上述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故无报告分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4,174,736.64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128,792.16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4,303,528.8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8,792.16 | 0.24 | 128,792.16 | 100.00 | 128,792.16 | 0.45 | 128,792.16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4,174,736.64 | 99.76 | 2,708,736.83 | 5.00 | 51,465,999.81 | 28,702,246.88 | 99.55 | 1,435,112.34 | 5.00 | 27,267,134.5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4,174,736.64 | 100 | 2,708,736.83 | 5.00 | 51,465,999.81 | 28,702,246.88 | 100 | 1,435,112.34 | 5.00 | 27,267,134.54 |
合计 | 54,303,528.80 | / | 2,837,528.99 | / | 51,465,999.81 | 28,831,039.04 | / | 1,563,904.50 | / | 27,267,134.5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绍兴集翔化工有限公司 | 128,792.16 | 128,792.1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28,792.16 | 128,792.1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4,174,736.64 | 2,708,736.83 | 5.00 |
合计 | 54,174,736.64 | 54,174,736.64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8,792.16 | 128,792.1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35,112.34 | 1,273,624.49 | 2,708,736.83 | |||
合计 | 1,563,904.50 | 1,273,624.49 | 2,837,528.9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8,996,071.90 | 16.57 | 449,803.60 |
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 | 8,112,215.77 | 14.94 | 405,610.79 |
诺力昂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 | 6,795,141.38 | 12.51 | 339,757.07 |
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6,370,418.83 | 11.73 | 318,520.94 |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 3,919,874.57 | 7.22 | 195,993.73 |
合计 | 34,193,722.45 | 62.97 | 1,709,686.13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432,649.39 | 2,203,858.49 |
合计 | 6,432,649.39 | 2,203,858.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554,916.84 |
1至2年 | 913,606.00 |
2至3年 | 849,187.19 |
3年以上 | 1,646,00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8,963,710.0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6,843,967.43 | 2,119,034.78 |
应收暂付款 | 2,094,742.60 | 1,966,793.19 |
其他 | 25,000.00 | |
合计 | 8,963,710.03 | 4,085,827.9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79,132.04 | 169,837.44 | 1,633,000.00 | 1,881,969.48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45,680.30 | 45,680.30 | ||
--转入第三阶段 | -169,837.44 | 169,837.44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44,294.10 | 137,040.90 | 267,756.16 | 649,091.16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77,745.84 | 182,721.20 | 2,070,593.60 | 2,531,060.6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81,969.48 | 649,091.16 | 2,531,060.64 | |||
合计 | 1,881,969.48 | 649,091.16 | 2,531,060.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海海关 | 押金保证金 | 3,035,629.71 | 1年以内 | 33.87 | 151,781.49 |
宁波化学工业区管委会 | 应收暂付款 | 1,580,000.00 | 3年以上 | 17.63 | 1,580,000.00 |
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606,000.00 | 1-2年 | 6.76 | 121,200.00 |
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600,000.00 | 1年以内 | 6.69 | 30,000.00 |
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420,000.00 | 1年以内 | 4.69 | 21,000.00 |
合计 | / | 6,241,629.71 | / | 69.64 | 1,903,981.49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432,200.93 | 7,432,200.93 | 47,432,200.93 | 36,642,972.33 | 10,789,228.6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7,432,200.93 | 7,432,200.93 | 47,432,200.93 | 36,642,972.33 | 10,789,228.6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宁波市镇海众利化工有限公司 | 2,878,254.50 | 2,878,254.50 | ||||
台州市高翔化工有限公司 | 4,553,946.43 | 4,553,946.43 | ||||
浙江浙铁创新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 3,357,027.67 | 3,357,027.67 | ||||
合计 | 10,789,228.60 | 3,357,027.67 | 7,432,200.93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28,919,583.99 | 1,365,515,007.98 | 1,124,367,185.17 | 930,282,669.09 |
其他业务 | 810,618.58 | 386,636.81 | 15,966,165.46 | 14,870,879.06 |
合计 | 2,029,730,202.57 | 1,365,901,644.79 | 1,140,333,350.63 | 945,153,548.1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XXX-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氯碱产品 | 1,603,603,822.75 | |
MIBK产品 | 309,711,940.29 | |
其他产品 | 115,603,820.95 | |
合计 | 2,028,919,583.99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地区 | 2,028,919,583.99 | |
合计 | 2,028,919,583.99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029,730,202.57 | |
合计 | 2,029,730,202.57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1,110,160,022.64 | |
经销 | 918,759,561.35 | |
合计 | 2,028,919,583.99 | |
按行业分类 | ||
化工行业 | 2,028,919,583.99 | |
合计 | 2,028,919,583.99 | |
合计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14,269,294.99元。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营业收入明细: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 | 2,029,730,202.57 | 1,140,333,350.63 |
合计 | 2,029,730,202.57 | 1,140,333,350.63 |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495,995.21 | 3,532,281.28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73,807.0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930,270.38 | |
合计 | 9,239,531.92 | 3,532,281.28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142,360.2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 12,490,971.67 |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309,714.8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0,506.3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1,808,815.6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13,277.83 | |
合计 | 55,669,661.3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8.26 | 1.32 | 1.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2.85 | 1.18 | 1.1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时良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