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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股份: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2-038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2.人员信息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 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翟晓敏女士,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龙华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3.独立性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是公司2019-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意见: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意见。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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