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业绩保持了稳健,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维护和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2021年度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1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1.20 | 关于公司2020年度1-9月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关于《报表差异审核报告》的议案; 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的议案; 关于《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审核报告》的议案。 |
2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4.15 |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关于《报表差异审核报告》的议案; 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的议案; 关于《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审核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聘请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确定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
3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7.7 | 关于2021年度第一季度财务审阅报告; 关于2021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4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8.10 | 关于公司2021年度1-6月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
5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9.22 | 关于公司2021年度1-6月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关于《报表差异审核报告》的议案; |
关于《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审核报告》的议案。 | |||
6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11.2 | 关于公司2021年度1-9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规范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1年,公司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具体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之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执行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忠职守,依法履职,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核查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了《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实际
需求,交易价格公允,交易过程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5、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对外担保情况。对以往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将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对于任何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予以纠正。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