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9 证券简称:腾远钴业 公告编号:2022-024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1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5日(星期四)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会议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杨仙大道与万里路交叉口赣州新饭店。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00 |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 √ |
6.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8.00 |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9.00 | 《关于聘请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与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员工年终奖金和利润挂钩激励方案>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确定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5、16、17 为等额选举 | ||
15.00 |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 6 人 |
15.01 | 提名罗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5.02 | 提名谢福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5.03 | 提名吴阳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5.04 | 提名张济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5.05 | 提名欧阳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 √ |
董事 | ||
15.06 | 提名童高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6.00 |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 3 人 |
16.01 | 提名王泰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6.02 | 提名张守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6.03 | 提名程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7.00 |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 2 人 |
17.01 | 提名林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17.02 | 提名郭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二)特别提示
1、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6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议案15-17 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位,独立董事 3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16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上述议案5、议案7-议案13、议案15、议案16的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上述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谢福标先生、董事张济柳女士、欧
阳明女士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须在2022年5月10日17: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董秘办或发送至下文邮箱,信封、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金大
道9号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编:341100。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9:00-11:30、13: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金大道9号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瑜
(2)联系电话:0797-7772088
(3)联系传真:0797-4435778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邮箱:tengyuan@tycogz.com(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其他事项
(1)本次大会预计半天,除5月11日晚餐外,与会股东其他的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2)为配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建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赣州市、赣县区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
和要求。因防疫政策可能存在变化,请在与会前与酒店核对(0797-4511777),望予以理解、支持、配合。与会当天请在进入会场前,提前佩戴好口罩,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及行程卡,做好信息登记等相关防疫工作安排。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219”;投票简称为“腾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 X1 票 |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 X2 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本人(本公司)出席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授权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 √ | |||
6.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聘请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与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员工年终奖金和利润挂钩激励方案>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确定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5.00 |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应选人数6 人,选举票数 |
事的议案》 | (股) | ||
15.01 | 提名罗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5.02 | 提名谢福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5.03 | 提名吴阳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5.04 | 提名张济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5.05 | 提名欧阳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5.06 | 提名童高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6.00 |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 人,选举票数(股) | |
16.01 | 提名王泰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6.02 | 提名张守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6.03 | 提名程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7.00 |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选举票数(股) | |
17.01 | 提名林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17.02 | 提名郭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视同弃权统计。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3、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提案15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提案16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3;提案17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0票。
4、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 受托人签名: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日期: | 委托书有效期: |
附件三: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