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的经营
管理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一)2021年2月23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二)2021年3月11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2021年4月1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2021年4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1年8月1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5、《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2021年10月21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
宜的议案》。
(七)2021年10月25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八)2021年12月21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1年度合法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充分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2021年度,公司逐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充分依照法律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报表真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无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后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一致认为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则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1、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2、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担保事项: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为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星声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声场”)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了反担保额度2,000万元(人民币元,下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址下同)上披露的《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部分全资子公司(含二级全资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6,5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反担保等方式。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8)。
2022年1月5日,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星声场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债权额度合同》(以下简
称“主合同”),主合同项下,南京银行北京分行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债权发生期间至2022年12月5日止。截至2022年1月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46%;公司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86%;公司已发生的担保额度均为公司对二级全资子公司星声场提供的担保;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定期报告发表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议,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且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
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公司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
三、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形象。2022年度监事会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事会将加大对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和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关注公司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履行法律和《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责任,维护股东、职工和企业的利益,保障资产保值增值。
(二)监事会将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监事会将有针对性地参加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