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迪乳业”)于2022年3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82号, 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准备《关注函》的回复工作。由于本次《关注函》涉及内容较多且需要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截至目前部分问询的回复工作尚未完成,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争取2022年4月30日回函并披露相关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特此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