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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11-09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公告编号:2011-017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 2011
年 11 月 3 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
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的拓展和提
升,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意公
司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保荐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董事长进行以下授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董事长有权审批在募集资
金项目投资预算范围内的单项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以内的资金
使用。
    本次授权只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且在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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