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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11-09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公告编号:2011-01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68 号)文核准,石家庄以
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 34.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24,6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15,639.4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验
证,并出具了(2011)中勤验字第 07047 号《验资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 168,923.71 万元,超募
资金为 46,715.69 万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为了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不影响
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将超募资金中的 15,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性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国内及国外市场的开拓
等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大幅增加。通过本次以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
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加快市场开拓展速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以上述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且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公司承诺
    1、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从事证券
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1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随着公司经营
规模的增长,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国内及国外市场的开拓等流动资金需求大幅增
加。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15,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中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 15,000 万元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保荐意
见,认为:以岭药业本次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中信证券对以岭药业本次利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发表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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